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性爱的思辨 作者:杨东明-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丝毫不用怀疑会有什么秘密隐匿在这片天地里,它简单而明了地告诉陆洁:黑走马不在了,骑马的人儿也已不在。
陆洁几乎是奔跑着,去敲响采尔珠的门。
“哦,陆,是你。这么早,睡得好吗,昨晚。”
采尔珠已经起来了,正在镜子前梳盘她的长发。晨光映在她的脸上,她显得慵懒而满足。
“前半夜没有睡好,老觉得外面有动静。到了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
说这话的时候,陆洁盯着采尔珠的眼睛,似乎想从那里看出什么答案来。
“有动静么,陆?我们吉玛山,前半夜都不会安静的。”
采尔珠那黑玛瑙般的眼睛眯起来,于是,那笑意就显得很深。
陆洁坐了下来,她仿佛无意地环顾着四周。
烟头!在一个充做烟灰缸的木碗里,陆洁看到了香烟头。
那是“散花”烟。
不用说了,昨晚来的男人就是于潮白。
十一。穿裙礼上的舅舅们
〖HTH 〗札记五〖HTF 〗朋友们经常笑话我,说是我下巴上的胡子长得很象恩格斯。这话令我甚觉惭愧,如果一个人的智慧不象那位智者的话,徒有胡子的相象岂不是可笑而可悲么。
恩格斯在论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母亲做为自己子女的唯一确实可靠的亲长的这种最初的地位,便为她们,从而也为所有妇女保证了一种自那时以来她们再也没有占据过的崇高的社会地位。”到了吉玛山之后,我才切身体会到了这段话的意义。
在吉玛人这里,男人不娶,女人不嫁,做为配偶的当事人都居住在各自的母家,维系他们关系的不过是感情而已。倘若感情不复存在,双方便中止来住,彼此再无瓜葛。做为家庭的最重要的所属,子女与财产,都归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支配的权力。
我觉得这里的男人和女人在感情的交往中,双方是相当平等的。然而,当男人失去了对自己子女和财产的支配权时,他在生活中的位置也就可想而知。
我时常陷入冥想,在大自然中,雄性与雌性的关系从来不曾有过恒定的形式,从来都是因类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万状纷呈,变动不居的。
有那样一种昆虫,雄虫完成交配之后就会死去,雌虫将受精卵产在雄虫的尸体中,以此做为营养,使后代得以成长。那种虫类是一次性交配的生物,毕其生于一爱,心无旁骛。
有那样一种鸟,雌雄相悦后,雌鸟便产卵育儿。雌鸟孵出后代,需要连续卧于卵上几十天,这样才能保持恒定的温度,使雏鸟得以孵出。在此期间,雄鸟忠贞不二,每日衔食哺喂雌鸟。可是,当它们的后代能翔飞自食之后,雄鸟便离巢而去,另觅新欢了。
人类呢?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一直是一种群婚动物。这种动物的性生理和性能力,都是与群婚相适配的。女性排卵,每月一次;男性排精,一亳升精液里竟有六千万以上的精虫。许多高等动物都有所谓的发情期,使它们的交配行为受到种种局限,而人类不论是男性或女性,都不存在这种限制。正是由于具有了这样强大的交配和生殖能力,加之智力的进化,人类才得以在恶劣的生存环境和激烈的生存竞争中繁衍下来。
我想,如果不是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人类的这种群婚形式是不会改变的。“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而且是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这种婚姻制度的明显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而确定出生自一定父亲之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
特定的社会制度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你结婚了,你就是与对方与社会缔结了一种合同,一种契约,承诺担负起维持家庭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我想,群婚状态下的人们是不会对男女之情寻求所谓“专一”或者“忠诚”的,这种要求应该是一夫一妻制出现之后的事。
人们不懈地寻求“永恒的爱情”,恰恰证明了它的虚幻,人们热烈地讴歌“始终不渝的忠诚”,恰恰印证了此举的不易。它们并非是那种依据人类的本能就可以顺顺当当地做到的事情,而是必须以压抑和牺牲人类的某些本能做为代价,才可能实现的。
我想,其实人类的爱情不过是基于性生理基础之上的性幻觉和性想象罢了,这一点我们只要观察一下人的发育过程,就不难明白。人在童年时期,性腺尚未发育,那时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产生不了性的意识,于是,便也无所谓爱情。爱情是随着身体的性发育渐趋成熟而产生的,青春期的到来带来了美妙的青春期幻想,那就是爱情的初始。人类特有的思维能力给那种性幻觉和性想象涂上了绚丽的审美色彩,于是它便进入了音乐、雕塑、绘画、文学和其它各门类的艺术。唯其如此,人类的性行为方式才超出了一般动物单纯的性交活动,而有了特异的升华。
然而,究其实质,它仍旧不过是基于性生理基础之上的性幻觉和性想象。
好了,我们应该看清楚了:期望一种感觉、一种幻觉、一种想象,可以一成不变,可以永远存在,是多么荒谬可笑。
实际上,经历过火热爱情而后建立了家庭的大多数男女,在经过多年的家庭生活之后,已经不知不觉地转变成了彼此生活的合作者与陪伴者。
完全依赖爱情而建立起来的家庭并非是最稳固的,期望通过家庭这种形式来实现永恒爱情的人,往往会大失所望。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每一个家庭不过是一个经济组织,它要保障家庭成员的生存发展和家庭后代的产生延续,以使整个社会稳定和发展。社会关注和要求的是缔结合同的双方信守合同,以保障家庭的稳定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也就是说,它向每个家庭成员要求的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
一方面是基于性本能的个人的感情,这是个不稳定的变数;另一方面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的要求,这是个不变的常数。这对难以化解的矛盾,必然会给人带来无数的烦恼和痛苦。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特定的民族特定的时代特定的社会的产物。当我审视和鉴定我自己的时候,我得出了如下的结论:我所在的这个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它很早就从母系社会蜕变而出,形成了日益完整的夫权制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女人的一生是从属于男人的,男人用聘礼的形式买来了女人,女人做为男人的性工具,她的终极目的就是生育属于男人的后代。就象猪马牛羊越多,标志着一个男人越富足一样,女人和孩子的数量也是一个男人富裕的标志。于是,越富裕越有地位的男人,就越要多娶女人多生孩子。
与此相适应的社会道德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三从四德”,是那部女人必读的经典《女儿经》里所提出的各种要求
我所处于的这个时代,实行“真正的”一夫一妻制仅仅五十年。也就是说,这个制度不过是从二十世纪中叶才刚刚开始。在此之前,男人娶妾纳小是很正常的、被法律所认可的行为。
然而,时代毕竟变了,随着女性日益广泛地参与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女性终于开始争得了与男性平等的地位,“男女平等”的口号已经写在了法律的旗帜之上。
可是,传统的道德文化依然根深蒂固,即使在标榜着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里,仍旧处处遗留着夫权思想的残余。我是一个男人,那是我的房子和钱,那是我的老婆,那是我的孩子他通常要随我的姓
当我闭目沉思的时候,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我自己。和周围大多数的男人一样,在少年时代他们浪漫地憧憬过爱情,在青年时代他们热烈地追求过爱情,进入中年之后,爱的潮水在家的港湾里已经平稳舒缓波澜不惊。于是,他们渴望港外的汹涌,有机会就可能出港去探奇求险,但是在一番汹涌之后,他们还会回来享受港湾里的那份安稳平静。他们有了驾驭风浪驾驭自己的能力,不会轻易地翻船。他们有了对于社会规则的洞悉,不愿受到那些规则的惩罚使自己损失太多。
他们中有些人或许会在某次出港之后一去不返,但那不过是另一个港湾的锚泊罢了,用不了多久,他们又会重新上演出港与泊留的旧剧。
他们心底那种出港的骚动想必是与生俱来的,那是一种难以更改的宿命。
先祖把基因密码遗传给了他们,那是他们生命的组成部份。
即使到了老年,只要生命之树尚绿性的欲望仍在,他们还会可歌可泣地回味爱情渴望爱情
我说过,我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夫权传统的民族的男人。自从来到吉玛山,进入了这个母系社会,我才更清楚地看到我的观念我的行为,早已无可更易地被铸造成型了。
自从我听了冕诺的指点,到我的哦耶家去帮忙犁地之后,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了她们家的常客。做为常客,这就是说,我和哦耶相会的时候,不必非要半夜三更悄悄地从女楼的窗口潜进她的房间了。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敲开她家的院门,从那里直接走进去。
然而,待遇的提升,不仅没有给我带来喜悦,反而使我增添了新的烦恼。
每次当我赶往那处山坡,去帮助我的哦耶犁地的时候,平措都会出现在那里。
我不想和他打交道,但却忍不住会时常地打量他。那种时候,我会觉得他魁梧的身板就象一堵无处不在的墙壁,遮挡住了我的视线,遮挡住了我的去路。对于他,我的目光是冷淡的,或许还含着敌意。然而,平措却总是友善地对我笑。
他那对温润的大眼睛酷肖牛眼——那头拉犁的犍牛的眼睛。
二牛抬杠。两头牛,一根杠,两个男人,一个女人我和平措是并行的两头犍牛,我的哦耶就是那根杠子么?
这样想了,越发觉得心里闷气。
有过那样的黄昏,我到哦耶家去了,我的哦耶和她的母亲陪着我坐在火塘的旁边。她们给我上茶,酥油茶,浓浓的香香的,还有烤得软酥酥的糍粑。心爱的女人在火光里摇曳,一跳一跳,一闪一闪,宛如一个幻影。这种时候,我就觉得糍粑更粘酥油茶更厚,心里真是惬意得很。
这种时候,平措却来了。看到我,他没有丝毫的不悦或尴尬,他打着招呼,就挨坐在我的身边。熟识得象是朋友,亲热得犹如兄弟。他也有浓香的酥油茶,他也有烤得软酥酥的糍粑——陡然间,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了,酥油茶和糍粑全都失了滋味。我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办?等一会儿,是我走,还是他走——我的哦耶和她的母亲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她们稳稳当当地坐着,不紧不慢地唠着,脸上一派祥和与平静。
我觉得已经很晚很晚了,平措终于站起来,告辞离去。出门之前,他向我笑了笑。我不喜欢那笑,那笑里有一种优越感,仿佛他是大哥我是小兄弟,他在向我谦让。
那一夜,虽然是我留在我的哦耶的女楼里,但是我的心情简直糟透了。
事后,我认真地想过,我是不是应该离开吉玛山了?我在这个地方,滞留得已经太久太久。我到吉玛山是来采风的,邂逅我的哦耶,不过是一段浸染了异域色彩的风情。就象天上流走的一片云,就象海子边吹拂的一阵风,它美丽,它清爽,但它毕竟是要一掠而逝的。
我艰难地做出决断,给自己定下了行期:三天之后离开。我和我的哦耶,还有三天的缘份。
对于我来说,这有些象死刑宣布后的绝望。我渴求那因绝望而带来的颠狂,我要每分每秒钟都和我的哦耶在一起!
当晚,我在冕诺那儿早早地吃了饭,就匆匆地赶往我的哦耶家。站在她家院门前的时候,月亮才刚刚升起。那条卷毛大狗钻出来了,它对我已经熟识,喷着鼻息,在我身边摇头摆尾地蹭来蹭去。开门的是老母,看到是我,她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似乎有一点意外和惊奇。
老母把我迎到火塘边,却不见我的哦耶出来。我疑惑地坐下,正想开口问,老母已经把苦荞酒给我端了上来。
“于,喝完这碗酒,你就走吧。”老母和善地说。
“为什么?出了什么事?”
“没事,于。远道的来了,远道的。”
在老母的解释中,我终于明白,今夜我的哦耶要与另一位“依塔”在一起,我应该象平措那样,微笑着离开。
然而,我做不到。
那个男人是谁?他是做什么的?远道的——,他来自从昆明?中甸?西昌?
成都?——,他是在外赶马的吉玛人,还是偶然到吉玛山来的外族的客商?
我的身体变做了火塘,有许多火苗在不可抑制地窜跳。
我执拗地对老母说,我要见见她,见见她,说几句话就走,只说几句话
老母望望我,起身去了。
不一会儿,她复又回转来。
“她会跟你说话的,于,她会见你的。今天不行,今晚不行。”
我什么也不再说,从火塘边起身离去。
骑在黑走马的鞍背上,一个人郁郁不乐地往回走,我的心里说不出有多么沮丧。
黑走马仿佛知晓我的心思,它耷拉着脑袋,闷不出声,连个响鼻也不曾打。
一路的沉默,我在那沉默中将嫉妒燃做了火,火又焚成了灰。等我见到冕诺的时候,灰已经冷了。
“明天,冕诺,能送我走吗?”
“于,怎么了,你?”冕诺望着我笑。
“不怎么,我是该走了,”我的声调很平静,似乎不带任何情绪,“我来的时间已经不短了。”
“唉,于,走吧走吧。升起来的月亮,还是要落下去的;飞过来的雁鹅,还是要飞回去的。于,你终归不是我们吉玛山的人。”
是的,我不是吉玛人。我接受了吉玛女人给我的爱,可是我却承受不了这爱带给我的痛苦,我无法适应吉玛人男女之间那种相处的方式。我想,如果我象冕诺一样长年在吉玛山生活的话,我一定会在嫉妒的煎熬中辗转而死。
冕诺此刻正歪靠在毛毡上,嘴上轻松地衔着一根烟,双手不紧不慢地搓拧着皮绳。
看得出来,与我对坐的冕诺,很快乐,很悠闲,丝毫没有苦恼的神情。
我说,“喂,冕诺,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娶个女人,成个家?”
“于,你说什么,成家?”冕诺停下手,把身子坐直了,“家,你们汉人的,我见过。一进屋,大的,小的,哭,叫。背呀,抱呀。男人样样做,煮饭喂猪担水浇地有什么好?”
冕诺脸上是一副不屑的样子。
我对他无话可说,只能苦笑着咧咧嘴。
第二天,在冕诺的伴随下,我俩一起向楠砻河边走去。隐隐的,似乎已经听到哗哗的水声了,眼前却只能看到赭红色的泥土铁灰色的山石和葱郁的草木。
那河是藏在大山心底里的,它藏在前面的峡谷中。峡谷是大山心底绽裂的伤口,楠砻河就在那道深深的伤口里呜咽。
冕诺扛着两个涨鼓鼓的胶皮轮胎,它们用皮绳绑紧了,一个穿戴在冕诺的脖子上,另一个垂挂在他的肚皮前。那就是我们的船,冕诺就要用它送我渡过楠砻河。
我不想循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