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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恋少女时-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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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没有逃过狗眼,奥巴马朝温笠榆凶道╭( ̄m ̄*)╮。
温笠榆刘海甩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每个表情动作都像是用美图秀秀P过的一样不真实:“那个。。。你今晚可以不回去么?”
“不可以。”奥巴马冷漠地拒绝了她,温笠榆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又听见它给了点甜头,“但是你早点做完作业,我可以答应你晚点回去。”
温笠榆听到这话,很开心地加快了速度,可嘴里还是在抱怨:“中文很难耶。。。”
奥巴马很顺溜地说道:“这是你的国语,我的产地也是英国,说的不一样很顺溜么?”
“你能一样呢么,你第一次跟我说话就是中文吧!”温笠榆回忆道,“而且你英语讲的超烂的。”
“NO,MY ENGLISH IS NO 。。LAN!”奥巴马争辩道。
五点的钟声敲响了,温笠榆的作业还是没做完。
奥巴马把前蹄上的手表叼好,准备回家了。
温笠榆先一步关上门,但训练有素的牧羊犬还是没有避免地差点撞上:“你干嘛!”
“我没有别的意思。。你今天可以留下来吃饭么。。。我让厨师做了你爱吃的牛排和鸡翅。。”温笠榆嗫嚅,“就吃个饭,如果可以的话再睡个觉。。我们都好久没有同床共枕了。。。”
“请你放尊重点!”奥巴马很有节操地朝他警告道,“你抱着我也没用,我是不会就范的!”
就这样,奥巴马被抱到了餐桌旁边,强行喂下了一口她最爱吃的哈吉斯,留下了两行感动的眼泪。。。
自从跟着十五岁,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这样地道的英国料理了。。
辣个永远有新宠的主人殿下,从来不会过问它这样一只没有地位的狗狗的感受,就知道给它难吃到发指的进口狗粮。
它怎么可能喜欢吃那么难吃的东西,简直非人类!
这样想着,奥巴马在温笠榆的抚摸下老泪纵横地把碟子舔干净了。。。
“你不吃吗?”吃完了,它看着温笠榆问道。
温笠榆摇摇头:“我不饿。”
奥巴马点点头:“那。。。再见。你揪着我的尾巴也没用,我不会就范的!”
温笠榆将它放到浴池里,撒上沐浴露,再用刷子清洗起它发亮的毛发:“你看你,我不在你身边,你洗澡都不用护发素的吧,那么漂亮的毛,都打结了。”
“啊喂,我自己会洗!你别碰我!出去!还有没有人权啊,我能爬进浴缸的!搓哪里呢你!这是什么东西!我过敏!阿嚏——”浴室里传来奥巴马的惨叫,但温笠榆都一一无视了,成功给它喷上了香水。
当天奥巴马花枝招展地回去了,正在敷面膜的玛丽苏翘着兰花指很精辟地点评道:“这是哪里来的吉娃娃?!我要不是人一定会被你迷死的!”
奥巴马最讨厌别人说它像母/狗,气得差点把玛丽苏咬成狂犬病。
夜里,它舔了舔确实被打理地柔软无比的狗毛,幸福地回忆起了那些往事。。。。
它并不是一开始就会说话的。
被温父送给温笠榆的时候,它才6个月。可是纯种的基因和贵族式的养护使得它深受众雌性动物的欢迎。
温笠榆挑选了它,也正是因为它很好地继承了边境牧羊犬的那种强壮勇猛的领袖气质。
没错,它是一只公狗。
WENS是一个注重母系继承权的传统家族,
所以在商业金融方面很有成就的温贤镐,其实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相反,他的存在完全是为了给亲妹妹温笠榆铺路。
这好像是自古传下来的老传统,说是清朝的时候有一个贵人相助,与老先辈立下的代代相传的遗嘱。
这也同样导致了WENS的少女们从小就被甄选出来,并不能像普通女生一样玩洋娃娃学绣花。
而是在兄长们的辅佐之下研读枯燥的政治商融从小当成男孩来养。
五岁的温笠榆看见了六个月的牧羊犬,眼里大放异彩。
虽然奥巴马照惯例案首挺胸气宇轩昂,可是那个穿着男式西装的短发小女孩看它的目光完全不是伙伴或者部下。
或者说,那根本就是捡到宝要马上收藏的狂喜。
奥巴马记得,温笠榆的母亲,也就是那个家族的现任继承人将属于这个家族的胸章挂在它的胸前的时候,很严肃地让它做好残酷训练的准备好保护主人。
浴室它时刻保持着戒备心,等待着小主人的命令。
它万万没想到,温笠榆中性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软到发腻的少女心。
课后闲时,温笠榆总会来被DIY成粉红色的狗屋找它说着每天的趣事:“布什,我教你写字吧,你看,这个是一,这个是二,这个是三。。。好想睡觉哦,在你这借个地方。。。”
又或者。。。
“今天学了击剑,手都磨了一层皮,好狠心的心哟~”哭啼啼诉说,也不管它听不听的懂。
奥巴马通常都是教训道:“这点小伤算什么,当年我在草原上,还与几只奶牛一起搏斗过!”
但是传到温笠榆耳朵里,这些训斥的“汪汪汪”总会异常动听:“呜呜呜,还是你懂我,知道心疼我,来,摸摸哒!”
谁要跟你摸摸哒了!
“布什生日快乐喔!快看我给你买了什么礼物!”一朵粉红艳丽的蝴蝶结被别在了它的尾巴上。。。。。。
话说美国总统过生日,为什么要它遭这份罪?
偶尔带它出去遛两圈,总能听见别人夸:“好漂亮的哈士奇,萨摩耶,猫???”
奥巴马已经出奇地愤怒了!
它作为智商第一的狗,这样的宠物生活让它非常地没有尊严!
终于有一天,它找到万兽之王——传承了当初救了温家先辈恩人的后代记忆的藏獒。
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藏獒很不理解奥巴马还有什么不满的:“温家给了你这个机会,不忍让你再风餐露宿,你一个女孩子每天打扮得漂漂漂亮亮的多好啊,还有什么不满意地!”
奥巴马再一次愤怒地强调了它只是一只长得比较让人有打扮*的公狗而已!
万兽之王震惊了,可是货到付款概不退换,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更何况卖狗的钱都已经被它烧在了各种百合小说上面,它根本赔不起,只好对奥巴马说道:“好吧,那你想怎么样?”
“我想跟她对话,让她坚强点,不要像个小女孩一样。”奥巴马一本正经地说着,它自幼辅佐万兽之王,狗是温氏的图腾,因此很清楚温笠榆作为继承人要承担的使命。正如它也自认很有下一任万兽之王的自由修养。
“不行,狗怎么能说人话呢,这太不像话了!科幻小说都不带这样写的!”藏獒说什么也不同意,把奥巴马赶了出去,“除非我死了,否则你休想成功!”
虽然被藏獒这样义正言辞地教训了,可奥巴马还是没有有放弃,它努力地学着温笠榆的发音,尽管每次都只能发出让人误会的“汪汪”,可它的骄傲让它始终相信有一天能说出字正腔圆的人话来。
黄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有一天,
藏獒真的死了。
“兽王!兽王!兽王!你怎么了!来人啊,快来人啊!快拿AED过来和赶紧拨打120!”无论奥巴马如何地“汪汪汪”,也没有人能听得到它的呼救。
藏獒油井灯枯,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于墙上洒狗血一笔一划写道:“凶手是。。。”
“你快写名字啊!我要给你报仇!”奥巴马义愤填膺地说道。
“算了。。。”藏獒实在是没有力气了,“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说。。。布什,我先要要把毕生功力传授于你,你切不可为非作歹!具体内容详看说明书,但其中有一项扭转时空的法力,你一定要慎用,否则。。。咳咳。。。否则。。。噗——”
藏獒的话还是没能说完,就这样血溅三尺惨烈地倒在了狗圈下血淋淋的“凶手是。。。”三个字下面。
奥巴马从此成了新的万兽之王。
它的生活并没有因此而产生什么太特别的变化,只是在心底暗暗发誓要查出凶手,为藏獒报仇。
所以它的话更少了,愈发地发愤图强,加强体制锻炼。
就算温笠榆再怎么把它当成芭比娃娃打扮它也不在乎了。
或许这也是一种超脱吧。
五年后,温笠榆十岁了。
奥巴马也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大狗,周边邻居多次提着公狗来要求配种都被他狰开獠牙残忍地拒绝了。
它的眼睛已经发红,可温笠榆还是很疼爱地抚摸着它的狗头说道:“布什,人生苦短,我不能养你一辈子啊。。。”
想到牧羊犬的寿命只有十多年,温笠榆就忍不住哭泣:“呜呜,你要是是人类就好了,就可以一直陪着我。”
“我就算是狗,也可以一直陪着你啊。”小主人哭哭啼啼已经见怪不怪了,奥巴马非常痛恨她这种永远长不大的小女生情节,“你有这个时间哭我,还不如滚回去多写点作业!”
“布什你好凶哦。。我写就写呗。。”温笠榆擦干眼泪走了两步,又猛然回头盯着那只狗,“你说话了?”
奥巴马顿时也很震惊:“我说话了?”
没错,它说话了。
但是牢记藏獒临死前的吩咐,奥巴马很有做万兽之王的自觉,所以温笠榆再怎么跟家人朋友强调它是一只会说话的狗,它都会很认真地“汪汪”叫几声。
但是不可避免的,它总是会时不时被小主人逼得狗急跳墙蹦出几句粗话。
温笠榆觉得自己真的是捡到宝了,于是对这只牧羊犬更加地喜欢起来。
喜欢的过分了,不知怎的就传到了温家长老们的耳朵里。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没有这是童话故事的风格啊。。。
☆、第32章 会说话的牧羊犬B
一次家族聚会上,把狗带到餐桌上来的温笠榆成了众矢之的。
“笠榆,你最近好像有点不务正业。”率先指责出来的是温父,说完这句话,温父便用询问的目光去看温母。
温母劳累了一天已经很累,揉着太阳穴看着跟宠物很亲昵的女儿,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笠榆还小,喜欢小动物正常,不能剥夺她的童趣,只要家族的安排的课程都去做了就好。”
外婆听了有些不满:“都把狗搬上餐桌了,这成何体统?笠榆将来是要继承家业的,把她惯坏了可不行。”
“妈,你们为什么就那样执着呢。。我不是早就说过,笠榆单纯善良,真的不适合商场的复杂奸诈,而且贤镐那么有才能。。。”温母工作压力很大,这下也发泄了出来,“更何况那种传说的东西,为什么非要遵守呢,WENS就是太死板了生意才一直做不大。。。”
“大胆!你说的什么话!”外婆气得吹鼻子瞪眼,“你像什么样子?我说过好多回了!贤镐不行就是不行!你是要败光WENS的百年基业么!”
“妈妈,您别说了。。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您别惹外婆生气了。。”时年二十岁的温贤镐非常懂事地圆场,没有让争论恶劣下去,“外婆你也是。。这只狗很可爱的啊,而且笠榆给它准备了专属的碗,并没有弄脏我们的食材,笠榆,快跟外婆道歉。”
温笠榆从小就很尊敬有本事的哥哥,加上他难得从大学回来一趟,很听话的把奥巴马抱下了椅子福身施了一个西方礼节:“是笠榆错了,外婆。”
外婆喝了几杯茶压压惊,怒其不争道:“小的没有大的一半懂事!我也总是在想啊,贤镐要是是个女的该多好啊。。。”
温笠榆不再想听唠叨,借口有事抱着还没吃饱的奥巴马就回房了。
反正她就是没用,就是比不上优秀的哥哥,可是她,也不想做什么继承人啊。
对着镜子摸了摸奥巴马可爱的狗头,温笠榆心理暖暖地想着,有一天我也想留着及腰的长头发,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那个人要跟布什一样摸起来软软的,然后每个清晨深夜就让TA窝在我的怀里睡觉,睡到日上三竿也不爬起来,然后中午的时候一起吃饭,给TA推荐奥巴马最喜欢的英国料理。
温笠榆闲着想着就流着口水睡着了。
可奥巴马还饿着呢。
它从小对自己要求严格从未懈怠,特种兵式的锻炼要求它必须营养也得跟得上。
作为一只聪明的狗狗,它从温笠榆的被窝里滚出来,轻轻带上门下楼找吃的。
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黑灯瞎火的厨房,奥巴马熟练地拉开了冰箱,选出几片剩下的肉块。
在冰箱蓝色暗光里,出于敏锐的嗅听觉,它迅速反应过来有人靠近。
“砰!”关上了冰箱门,奥巴马汗毛都要竖起来,蓄势待发地警示着黑暗中的某处,棕黑的瞳孔在夜色中森然发亮。随时准备出击。
“啪!”很快灯也没打开了,那种戾气也随着灯光消去,原来是听到动静的温贤镐,过来看看而已。
挺拔的青年脸上有温柔的色彩,看上去也是爱狗之人,比之温笠榆,这个人刚硬得体,确实比较有将相之才:“小狗,你是叫布什对吧?”
径直走过又从冰箱里拿出几片肉:“来,吃饱。”
“汪!”奥巴马的好感度蹭蹭地往上涨,它激动不已,觉得自己这样的良驹,一直等的也就是配上如此英挺的少将。
只可惜伯乐不会相人,生在女尊世家,把它送给了只会春江花朝秋月的草包。
“嘘,别在这里叫唤,会吵到别人。”温贤镐食指比在唇前,朝奥巴马招了招手,“走,我们出去吃。”
来到庭院的狗屋,温贤镐寻到一边崭新的狗链给它套上:“这天气还不错,我带你出去转转。”
奥巴马第一次套这些东西,有些不满,但还是没有说什么,或许这也是安全考虑吧。
高材生就是不一样‘‘懂规矩。
路灯照耀下有许多认识的街坊邻居看见温贤镐,他都能用流利的英文与金发碧眼的洋人交流。
这就让只会讲中文的奥巴马更加崇拜了。
慢慢地走远了,行人也逐渐稀少起来。
温贤镐开始跟奥巴马单方面聊起了天。
“呐。。。布什真是一只特别的狗呢,怪不得笠榆喜欢你。”这话也说的不错,奥巴马“汪汪”符合了几声。
温贤镐高大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越来越空旷偏僻的路途显得异常诡异:“说起来温家跟狗还真是有不解之缘呢,图腾也是狗。。传说清朝的时候那个先人要是不被狗妖所救,我们温家也是要断后的。。。”
这些奥巴马已经听过无数遍了,所以也不感冒。它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它都要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温贤镐是不是忘了要把肉给它。
“这也是应了那句古话,狗是人类的朋友。。。尤其是你这种军用犬,被当最贵族来宠爱也一点也不过分。”温贤镐停了下来,替奥巴马取下狗链,“只是不知道,你被当作宠物一样养了那么多年,是否还有纯种牧羊犬的体魄。不然我们现在就来测试下?”
奥巴马迫切地想要证明什么,温贤镐已经将手里的肉块扔进了不远处的胡同口里命令道:“上!”
像之前训练过的惯性,奥巴马纵身一跃跳了进去,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陷阱。
沉重的铁链“啪”地打下来,毫无防备的奥巴马背上受到重击,那块凌空飞起的瘦肉也跟着跌落下来,接着温贤镐手里寒光一闪,将早已准备好的尖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没入奥巴马的脖颈之间,皮鞋的底部用力踩在奥巴马的脸上固定住,有些嘶哑的声音失控地控诉道:“别开玩笑了,被狗所救,那种话,有人信?还当真理一样膜拜着?”
“得了吧,低人一等的生物!”充满怨念的剪刀刺到动脉,飚起来的鲜血几米长喷在砖头墙壁上,“你们不是很牛吗?图腾?呵,去死吧,所以说我最讨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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