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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上的蜀葵-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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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中指上的蜀葵
作者:陈年他惑

文案
天灰的时候,我想起了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想起你背对着我,蹒跚着消失在荒凉的街口。

你迎着夕阳,橙黄的光芒勾勒出你的身影。

那一片后来渐渐被时光淡去的背影,在以后很多的日子里成为了我的梦魇。

再后来,天色渐渐的黑了下去。

渐渐的,悄悄的,我再也寻不到你的踪迹。

你就那么无声无息仿若未曾相识般的在我的生活中淡去了。

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

天很黑,你看不见我的眼泪。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浅,梁筱沫 ┃ 配角: ┃ 其它:


  ☆、中指上的蜀葵(1)

  
  我的生命中充斥了太多无法醒来的梦境,这是我即将告别混沌前的最后一个夜晚。
  那最最难忘的七年和以往的种种,就像烙铁一样,镌刻在我这个碌碌无为却又鲜活灿烂的生命里。
  ——《中指上的蜀葵》楔子
  中指上的蜀葵(1)
  闹铃响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只是不愿睁开眼睛。就那么磕着眼皮,背对着余家升侧卧在床上。
  我又梦见林浅了。
  清晨半梦半醒的状态,最容易梦见他。
  每一次梦见他,我都能够清晰的记得梦里的每一个画面。他的笑颜、神态、动作,甚至是对我说过的话,都是那么的历历在目。
  仿佛昨天他还在我的身边,仿佛我们从来都不曾分开过。
  与他分别的这三年时光早已磨平了我所有的尖锐。
  抑或在我与林浅相遇的时候,就注定了改变。我终会被现实磨平棱角,终会一步一步迈向衰老。
  我始终觉得自己这些年来都是行走在崩溃与迷失的边缘。
  那些年少时惧怕的,大片荒芜浓稠的黑暗终究还是包裹了我。我的生命终究还是变得苍白无力,就像垂死的老者在痛苦呻吟,只剩一口气在勉强维持。
  我能感觉到余家升的蹑手蹑脚。他先把闹铃给关了,然后才轻手轻脚的出了被窝,接着还理了理因为他的动作而凌乱的被子。掖了掖我的被角,才坐在床边穿自己的衣服。
  我不用睁开眼睛也知道他穿衣的顺序。先是衬衫,接着是领带,西裤,然后是皮带,袜子。
  这一切都符合他的性格。老实温吞,甚至可以说是木讷呆板。
  我们已经相安无事的一起生活了三年之久,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有勇气,在未来的日子里和他继续这样过下去。
  他对于我来说,就是危难时刻的一根救命稻草。当危难过去,谁还会扯着稻草过一辈子?
  可有些时候,我又觉得,这剩下的半辈子大概也就会这么过去,平凡而麻木。
  我和余家升结婚的三年里,平心而论我不是一个好妻子。
  这三年里的每一个清晨,我几乎都没有为他准备过早餐,为他打理仪容。只是偶尔兴致不错的时候,动手做一顿晚餐,或者偶尔打扫一次卫生。
  当然,这是偶然。出现的频率并不会很高。
  年少的时候,我曾无数次的幻想过婚后的日子。青春时候的梦,到了如今没有一个是实现的。差距甚远,偏离轨道。
  所以随着年龄的增长,反而有些梦想就那么渐渐淡去了。
  就好似很小的时候总有很宏伟的报复,有石破天惊的计划。
  再后来懵懂无知时,会不惧怕未来、不担心失败的给自己设定目标。
  接着青春期来到,这些所有的希翼全部被推翻,迷惘、不知所从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再然后,就变成了如今这般。
  其实到如今这样的岁数,我也终于明白这就是所谓的现实生活。
  年少时总有伟大的青春梦,什么保卫国家、奉献社会啦。
  可真正到了我这样的年岁,才会明白。为什么青春是美好的?
  因为那个是时候所有的现实都不用去考虑。如今自顾不暇都来不及,哪有时间去关心别人的生计。能把自己照顾好就算不错,谈梦想谈报复,太过奢侈。
  余家升终于穿好了衣服,去了卫生间。我翻了一个身,换了一个姿势继续闭目养神。
  我今年三十二,余家升长我四岁。本该是成家立业,儿女绕膝的年岁。
  可是我们家是成了,业是立了。儿女绕膝这辈子大概都没有可能了。
  我大学时的好友们,最早结婚的琦琦,女儿已经上了小学。最后一个结婚的,在一个月前产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而我和余家升至今没有孩子,尽管我们结婚已久、尽管我们之间的生活还算和谐。
  我们到现在没有孩子的原因,说起来就该是一大篇复杂繁琐的陈年旧事。
  简单点的说来,是因为我已经没有做母亲的资格了,不管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现在他大概在热牛奶,我也到点起床了,索性一鼓作气起床穿衣服。我现在胸口堵得慌,一口气憋的出不来下不去。每一个梦见林浅的日子必然都是焦躁的。
  “怎么又把台子上搞了这么多的水?我的发箍被你拿去哪了?”我站在洗手池边,无奈的扶额角。接着我听见踢踏踢踏的脚步声。
  “不小心弄到的,你的发箍昨天不是放在茶几上了吗?”余家升手里还拿着小碗,出现在卫生间门口。
  我转身就去茶几上找自己的发箍,不再理会他。
  这种毫无营养的对话会占据我和余家升大部份的清晨,几乎总是麻木重复的不断出现,地点会在家里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书房等等,等等。
  我找东西,他回答。
  在这个家里,我总是在不断的寻找这样,或者那样,偶尔做顿饭会找不到油盐酱醋。家里突然来了客人,我会找不到水杯给别人倒水。
  在这个家里,所有的一切,我都需要余家升的善后。
  可是余家升不同,这个家里所有的东西他都知道准确的地点,大到橱柜家电,小到一把钥匙。他熟悉每一件家用电器的使用以及维修。他的书桌总是干净整洁,所有的书本有固定的位置。
  他会按时下班回家,做饭、做家务。他有着一份光鲜体面的工作,拿着不菲的工资。他老实温吞,顾家,有责任心。他会把家里的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他有一颗宽容善良的心。
  他会是大多数女人心中最完美的丈夫,和这样的人相守一辈子也算是一个平凡女人最最完满的归宿。
  可是对于我来说,这些都构不成让我爱上他的原因。
  纵然他再好,他也不是林浅。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林浅,这唯一的一个林浅也被我自己放弃了。
  我也真的没有那样的资格去领受他的好。
  “路上都注意安全,东西别落下了。到了给我来条短信。”
  “知道了。”
  今天9点的车,往青岛。
  我计划已久的旅行。
  独自一人。
  “等你回来就回锦绣华府吃饭吧,上周都没去。不晓得爸爸好点了没?”
  “到时候再说吧。”
  一般来说,我们都会在周五晚上回锦绣华府和他爸爸妈妈吃一顿饭。算是这三年来的固定模式。他的父母亲对我都还不错,不曾刻意的为难过我。
  但是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让他妈妈对我颇有微辞。我并不喜欢别人与我谈论一切有关孩子的话题,所以坐在一起吃饭却也只觉得尴尬。
  可我还是努力在他母亲面前扮演好一个为人/妻的角色。也算是给余家升争一口气,我也不想让自己显得那么的糟糕。
  “嗯。好,等你回来我去接你。”
  并没有过多油嘴滑舌,他大概这一辈子都学不会调情,永远也不会在天未亮欲亮的美好时刻和我做/爱。他的生活里永远都是回家吃饭,看父母,家务事,工作,升职,挣钱,养家。他的生活简单乏味,呆板重复。
  其实我很明确的知道,这种生活我并不讨厌。
  最根本的原因是余家升不是林浅,我们之间没有爱情,甚至都没有因为长久的一起生活而建立起本该有的亲情。
  我对他,大概真的只是一种如同兄长般的敬重。
  我特别想要把我二十二岁至二十九岁,这长达七年的和林浅的相聚与分离,说与你们听。
  可在与林浅分别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没有任何勇气去面对这段过往的旧事,我根本就不敢去回忆点什么。
  这个叫林浅的男人,他参与我的生活,充斥着我年轻的生命。甚至至今还霸占着我心底最最柔软与隐蔽的角落。
  当时光如此荏苒,我终于能够鼓起那么一些勇气,能够很平静、很理智的把这段故事向你们娓娓道来。
  我想时间真的很公平,她不会因为你的痛苦多一些就忽略对你洗礼。
  所有曾经为之挣扎,为之付出的代价,都在时光的河流中被涤荡出稀薄的印记。
  对我们这样的结局,我并不感到后悔。因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生活,我们都能力卑微,我们太渺小,我们太脆弱。
  我只是时常感到难过,为我和林浅无疾而终的爱情感到难过。
  到底,我还是辜负了他的一片深情。
  末了,真的就是只能带着满腔无处宣泄的思念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作者有话要说:  
  

  ☆、中指上的蜀葵(2)

  遇见林浅是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一次聚会上。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2002年,10月19日。
  那一天也是毕业后的第一次聚会,刚刚度过了人生中重要的一个关卡。
  我们这一群人,都同样的在这个大学生越来越泛滥,越来越廉价的时代中辗转。在数月的投放简历与无休止的面试中稍稍的缓了一口气。
  一群人都刚刚踏上工作岗位没多久,有的刚刚度过试用期,异地求学的终于还是在N城安定了下来。
  所以都显得特别的放得开,大概亦是少不更事的年岁,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嚣张跋扈。
  十来个人酒足饭饱后转战去KTV,其实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就已经被灌了不少的酒水,步行去KTV的路上已经脚步发飘。我们的确是因为心情好,所以热情高涨。
  但我的酒量不算差,不至于醉倒。
  半夜从KTV出来,很多人下楼梯的时候已经需要别人的搀扶。那个时候总觉得人生是需要洒脱的,所以颤颤巍巍脚步打颤也不觉得有什么丢人。年少轻狂,说的大概就是那个无知的年岁。
  方恒挥开我的搀扶,准备自己扒着扶手往慢慢往下。
  当时我们一群人刚刚走到楼梯口,而林浅已经下楼梯下了一半。我站在二楼看见他,还看见一楼大厅还有几个正在耐心等着他下来的年轻男女。
  我必须得很认真且诚实说,那个时候如此的注意他,只是因为他跟我们不一样。
  他是残疾人。
  他穿的是一件浅灰色的连帽衫,下面是深蓝色的牛仔裤。不知是因为裤子太大,还是因为他的腿很细。那条深蓝色的裤子穿在他身上看起来显得特别的宽松。他残腿的轮廓随着他下楼梯的摆动,若隐若现。
  我能感觉的到我周围的朋友、包括我自己。我们这些所谓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是用自己充满好奇与同情的眼光打量林浅。
  这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是正常人。我们不是残疾人,无法切实体会他们的痛苦与避讳。
  可是当我瞅见李雪洁很隐蔽的撇了嘴角,突然就对我们这些人赤裸的目光感到厌恶。我发现每一个从林浅身边经过的人,看他的时候,总是用一种自认为很不经意的眼神瞥了过去。那种虚伪仓促的掩饰,莫名的让我很恼火,很愤慨。
  我竟不自觉的,特别的想要维护他。
  他一手拄拐杖,一手抓扶着栏杆。只有左腿小幅度无力的向下迈步子,右腿有些弯曲,几乎就是摆设拖在身后随着他的动作晃晃悠悠。完全靠腰部的力量一级一级的慢慢往下挪。
  他的这些动作显得十分的熟练,虽然慢,却一点不显狼狈。两条腿细瘦无力。似乎右腿也比左腿短上一些。随着他的动作晃晃荡荡,无骨一般的感觉。
  他的身旁跟着一个高大的男人,提着他的另一根拐杖,像是以防止他有个什么突然。
  我们这群人里没怎么喝酒的,“咚咚咚”快步的往下走,而原本走在林浅身旁的男人很有素质的给正在下楼梯的人让开了位置。他小心的停在了林浅身后,说“小浅,让人家先走。”
  林浅“嗯”了一声,撑着拐杖,抓着扶梯就那么停在离一楼还有七八级台阶的地方。他稳住身子,稍稍的回头看了一眼我们这群人,他深咖色的眼眸中的目光很淡,却穿过那么多的人,穿过喧嚣繁杂的笑闹,淡淡的落在我身上。我亦对上了他的眼眸,他的目光短暂的停留在了我的身上。而后转过脸去,抓着栏杆站好,留下旁边的空处让我们先走。
  我在高处看见他抓着栏杆的手,因为使力有些微微的颤抖,看见他柔软的栗色发丝在橘黄色的灯光照射下泛着光,看见他撑着的金属拐杖,那么坚硬,那么冰冷。
  这些我都看在眼里,心里甚至有些小小的抽动。就像一双无形的大手捏住了我的咽喉,让我感到窒息,甚至能够清晰的感受得到胸膛心脏的跳动。
  我跟在队伍的最后,我酒量不错,意识清醒。
  就在我快要与林浅并排的时候,走在我前面的琦琦不知与方恒说了什么,方恒笑着甩了一下胳膊。而琦琦大概是对方恒的甩手毫无防备,她下意识的向楼梯右侧林浅的方向躲了一下。
  就在我的惊呼还未来得急叫出口的时候,琦琦与林浅先后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跟在林浅身后的男人吃惊的唤了一声“林浅!”。
  在那一刻,在混乱中,我首先记住的就是林浅的名字。原来他叫林浅。
  那个高大的男子显然也对这种突发情况毫无防备,他抓着拐杖蹬蹬两步跨过仅剩的七八级台阶。
  我的酒也因为惊吓瞬间醒了大半,琦琦怀孕了,这一摔还得了。
  我哆嗦着快步下楼,原本停在一楼大厅等林浅的一行人也往林浅摔倒地方走。而我们这一群人原本嬉笑打闹的都吓傻了一般杵在琦琦和林浅周围,不知所措。
  两帮人迅速的就把出事地点围的严严实实,我站在林浅和琦琦中间,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
  然后琦琦竟然自己很没所谓的爬起来,掀了袖子看了看胳膊上的擦伤,扭了扭手腕脚腕说。“就是屁股有点疼~”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脑门,“嗯,还起了个包。”
  方恒有些微醉,大巴着舌头,一脸的不可置信,“琦琦,你别开玩笑,不要吓我。肚子疼不疼?”
  “说了没事啦,叫你闹!”琦琦也很担心的往林浅那边看,担心林浅摔出个什么好歹。
  毕竟的确是因为她撞上林浅支撑用的拐杖,才会导致两人都摔跤。而且自己撞的又是个残疾人。
  另一边,林浅狼狈的趴在地上,原本摔在一边的拐杖也被那个高大的男人捡了起来,一并抓在自己的手里。
  他努力的用自己胳膊撑起身子想要坐起来,可能他的胳膊摔伤了,有些护疼。根本就使不上劲,他还趴在原地。两条腿更是姿势怪异的绞在一起,一看就残疾的相当严重,完全就如同摆设。
  “小浅,有没有哪里特别的疼?”
  那个高大的男人一时竟不敢乱动林浅,只是满脸焦急的询问。林浅手肘撑着上半身,别过头看他,“手疼。哥,我起不来了。拉我一把。”
  我看见林浅哗啦啦直流的鼻血,只感觉到触目惊心。
  “梅梅,赶紧的把后备箱里的轮椅拿来。”说着,被林浅唤哥的那个男人还算镇定,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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