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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伤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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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的贼手粗鲁地撩动着林浩大腿内侧的敏感部位。林浩把手伸进去,那只贼手迅速地收回,林浩看了一眼小偷,居然是那个他曾经帮助过,在超市被当场捉住的少年。
他真是一个贼。在后面人的推攘下,林浩不安地挤上车,紧紧抱住自己的背包。
火车站自古以来龙蛇混杂,特别是春运期间,形形色色的人都赶着回家,把这小小的地方围得水泄不通。看看这些人和火车站的管理情况,就能看出这个整个城市现在的发展状况。如果外来工很多,说明这座城市企业很多,经常比较发达。如果不三不四的人特别多,只说明这座城市经济在发展,治安却在退化。
火车站周围基础设施齐全。有玲珑小巧的环保型厕所,一块钱一次;有大型便利的商店,水像牛奶那般贵,价格上涨好几倍;有大型网吧,一小时6元的消费;有自选餐厅,油盐都显得那般珍贵,饭硬,菜清淡无味。
这个自选餐厅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林浩坐在里面吃饭时,看见一只肥硕的老鼠从脚边经过。它也是吃自助餐长大的吧。林浩吐出嘴里的饭菜,起身不情愿地付钱。
没走几步,就碰到一个貌似乘客的妇女。她急匆匆地走过来,轻轻地对林浩说:“小兄弟,我要坐车回家,车票掉了,再卖张车票又差6元钱,借点钱给我,买张票。留个号码,以后好还你……”
见林浩爽快地掏钱,妇女停止说话,一心只看着他手中的钱。
“小兄弟,是十六块。”见林浩递过来钱,妇女突然改口。
“啊,哦,我刚才听错了。”林浩把钱给她,妇女连谢谢都没说声,转身就走。
一个没有右臂的残疾人远远地看着他们。妇女一走,他就向林浩伸手要钱,林浩掏出一元钱给他后,迅速地转移地方。
没过多久,那个残疾人又走过来叫钱。
“我刚才不是已经给你了吗?”
“哦,对哦!”残疾人自言自语地走开,寻找下一个目标。
候车的人排队检票进站,长长的队伍十分壮观。林浩离他们远远的,他讨厌和一群陌生人挤在一起。两个年青的女孩向他走来,其中一个长得还很漂亮。
“大哥,我们的车票掉了,买票又差点钱,能不能借我6元钱。”
“这话好熟,刚才就有人这样对我说过。”
“哦?”两个女孩无趣地走开。
林浩想起要钱的那个妇女,顿时醒悟。一个骗子,林浩最讨厌的骗子。城里居然有这样的一群人,这种利用他人的同情心诈骗财物远不如那些当众乞讨的人,他们虽然也是要钱,但至少能够光明正大,低声下气地伸手要。而不是骗人,林浩最讨厌被人骗的感觉。
这就是林浩郁闷的一天。掉钱,花钱,偷钱,骗钱,讨钱……好多事情都因钱而生。
在上火车时,父亲又打电话过来说:“儿子,身上的钱,够不够?外面的世界相当复杂,什么都离不开钱……”
上火车后,林浩意外地发现对面站着一个老乡。他是来这边打工的,一直抱怨工作不好。林浩给他做思想工作,因为他觉得花城总体来说,还是相当不错的。不过说这话的前提是,排除一些人为因素。哪个城市离不开人?哪个城市没有坏人?
老乡是站票,没有座位,他像其他无座的人一样霸占着过道,人要过去,就要踏过这些死尸般的活人。最可恶最有水平的是那些占据厕所不肯开门的人,他们占据这片小天地,才不管你尿不尿急,肚子疼不疼。
夕阳余晖透过窗照进来,金灿灿的一片,温暖了狭小的空间。挤在这个固定的铁皮盒里的乘客开始了新的旅程。
“我马上会回来的。”林浩望着窗外,对他即将离开的城市说。
人在异乡,路在脚下,家在远方。
当乘务员推着小车,艰难地走过来叫卖东西时。老乡像弹簧一样跳起,对林浩说:“老乡,能不能借我点钱,我买点东西吃。”
怎么又是钱?林浩手伸进口袋紧紧地捏着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思考着要不要给他。




【第三十二章】初恋女友

林浩最终把手伸出来,与口袋保持远远的距离,说自己也没钱。老乡直说他小气,坐下后就再也没理过他。人就是这么的善变。林浩看着窗外,天慢慢地黑下去,淹没了一切。
火车在铁轨上跑了24小时才到站。林浩下车后直接坐车回县城。这里的天气很冷,他不得不多加上几件衣服,在县城的叔叔家住了三天。
“帮老头子买份保险吧,他活不了几年了。”这是叔叔婶婶在吃饭时经常讨论的话题。
在林浩的印象里,大伯的身子骨还算硬朗,他是个退休的机电工人,在小镇住。听说他最近生病了,而且病情相当严重。林浩知道后,双手合十,虔诚祝愿大伯早日康复。
在县城林浩没闲着,一直在街上转悠,在花街居然撞见高中同学李志勇。
“林浩,好久不见,怎么不记得我了?”
“怎么会不记得。”
刚开始打招呼时,林浩还真认不出来。站在自己面前,把全身裹得厚厚实实的人,居然是李志勇。林浩一直没忘记过他,就因为他向自己借过500元钱,至今未还。
“带女朋友逛街?”林浩注意到他身后跟着一个女生。
“嗯。你还没有女朋友吗?以后我帮你介绍一个,有事先走了,以后再联系。”
看着他们俩的背影,林浩一肚子气。自从借他钱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钱,这东西疏远了他们的距离。
林浩去超市,居然遇见了曾经的古惑仔陈军。对于混混的认识,林浩最初是从他身上获取的,现在影响林浩的混混是叶夜。
提起陈军,林浩不得不想起沈丽。在高中上学时,林浩是学校出名的尖子生,陈军是出名的混混,沈丽是出名的漂亮女生。为了追求沈丽,林浩和陈军不断地较量,互不退让。学校明文规定禁止谈恋爱,林浩已经习惯在老师的眼皮底下小心翼翼,万分谨慎地活动。
在和陈军酒桌上较量后,林浩吐了一地,特意请了一天假。班主任以为他病了,特意过来看他,发现林浩借酒发疯,嘴里不停地说着班主任的坏话。班主任忍无可忍,一盆水泼向林浩。他顿时清醒,在班主任极力劝说下,最终放弃恋爱,一心学习。
沈丽,她是这样的女孩。调皮可爱、活泼大方,上课专心听讲,下课热心活动,特喜欢和男生打成一片。起初并没多少人知道学校有这个精灵,她名扬校园,全因一包卫生巾。
“黄霞,你的卫生巾。”
林浩总无法忘记她这句大胆直接的话语。那时沈丽的好朋友,黄霞的卫生巾用完了,她就向沈丽借。沈丽爽快地答应,第二天下课后,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那包软绵绵的东西丢到了朋友的桌上,嘴巴还附上这句话,说明一下。 
这句话顿时在全校传开。其他班的男女生都想看看说这话的女孩长什么样,是个怎么样的人。隔壁班的陈军就是从那时开始注意沈丽的。沈丽的清秀漂亮大方也随着这句话和那包卫生巾传开了。
“书呆子,好久不见,现在干嘛呢?”陈军在超市做保安,说起话来十分客气。
“坐办公室。”
陈军在高三时被学校开除,他为沈丽居然动手打了校长的独生子,那个从小就受拜金主义影响的智障儿,因为这他才掳获沈丽的芳心。
“哦?过得果然比我好。”陈军似乎还记得林浩曾经说的话,我一定会过得比你好。
“沈丽,她现在还好吗?”林浩犹豫很久后,才开口问。
“她,不知道。好长时间没联系,谁知道她死哪去了。”陈军似乎很不愿意提起她。
对于沈丽,林浩保留着一份淡淡的喜爱。她和梁婉婷其实有很多相同之处。两人都是开朗型的女孩,都留着长长的头发,都有一双迷人会说话的大眼睛…… 
或许正是因为梁婉婷有沈丽一样的性格,林浩才会慢慢注意她,渐渐产生好感,悄悄地喜欢上她。从某种程度上看,梁婉婷就是第二个沈丽。
不,你在我心里是唯一的。林浩掏出手机,看着屏幕上的梁婉婷,为刚才的想法感到愧疚。事实上,现在情况完全相反,看到梁婉婷会偶尔想起沈丽。
第二天,林浩特意来到以前就读的高中,一切既熟悉又陌生。他至少还不敢相信,自己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校园渡过了最难熬的三年。故地重游的滋味一般都不好受,什么都逃不过改变,物是人非的感觉让这个冬天更加寒冷。
林浩一个人静静走在煤渣铺成的跑道上,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沈丽?”
女孩应声转头,看见林浩,显得很高兴。
“好久不见。”
“嗯,你不是在南方吗?怎么会在这里?”
“我回家过年……”
“哦,你已经工作了吧!我一年前就毕业了。”
“嗯,我知道。”
林浩的许多同学就读的都是三年制的专科学校。在他大三的时候,一些刚踏入社会找不到工作的同学还在网上向林浩抱怨过。
“那你现在在哪里工作?”林浩问道。
“我就在银行工作。”
“哦?你爸爸的那家银行吗?“
“嗯,你记还得我爸在银行工作呀,记性真不错。”
沈丽曾向林浩提起过,她爸爸是县农业银行的副行长,妈妈在学校附近开了间文具店。以前每次去买文具,她妈妈总是不收钱。
“林浩,这孩子成绩这么好。我第一次看见,就喜欢。”
她妈妈不仅这样说过,还努力地撮合他们,希望他们能走到一起。
“好不容易,才见一次面哦。听说你在南方很远的地方,那里从来都不下雪的。”
“嗯,一年都是好天气,冬天像夏天,夏天比较热,但是有海风吹过,很舒服的。”
“哦,那地方听起来不错,不像我们这里,夏天屋里比外面热,冬天屋里比外面冷。”
“嗯,我还记得你喜欢吃麻辣烫,我请你。”
“嗯 ,太好了。谢谢!”
林浩点点头。以前在一起时,沈丽从来不对他说谢谢,因为她把他当成自己人。现在,沈丽居然客气起来,他们的关系已在时间中悄悄地发生了改变。
两人聊得很开心,坐在一起回忆高中的点点滴滴的快乐片段。
在林浩准备回去的时候,沈丽突然跑上来,从后面紧紧抱住了他。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回学校看看吗?其实我每天都会来学校走走,我想找回那个快乐的曾经,找回那份遗失的美好。我最快乐的时刻,是你陪我渡过的,我永远也不能忘记。”
“对不起,我没有时间机器,回不到过去。”
林浩努力地挣开她,头也不回地走远,就像五前年那样。风刮过脸,冰凉冰凉的。




【第三十三章】时过境迁

没想到的是,沈丽第二天会去找林浩。当时他刚起床,正准备去吃早饭,被叔叔叫住。
“那是你的同学吗?她在那里站了好久,一直往我们这边看。”
林浩走过去,才发现是沈丽。她看见林浩后,十分高兴。
“我记得你叔叔就住在这里,所以我过来找你。”
林浩无奈地点点头,他曾经带沈丽来过叔叔家。叔叔可能已经忘记这个女孩还在自己家里吃过一次饭。那时,他们还把沈丽当成林浩的女朋友。 
“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以后的路还很长,谈恋爱这种事,至少也应该等你上大学再说。”叔叔吃饭时,这样对他们说。
“人家小浩学习成绩好,就是谈恋爱也比你会强。光顾着说别人,也不想想自己。你在高中时候做过什么你忘了,那时你还不是一个劲地追我。”婶婶说完,笑翻了一桌人。
“看你刚起床的样子,还没吃早餐吧,我们先去吃东西。” 
林浩跟着沈丽在街上走,这种被人牵引的感觉让他想起慕容雪。每次和慕容雪上街,她总是走在前面,好奇地东张西望,似乎把身边的林浩遗忘。拉开好远的距离后,林浩才在慕容雪的催促下跟上她。在慕容雪眼里,他是如此的听话。
两个人在一家酸面馆坐下。林浩不停地搅动着碗里的面,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怎么啦?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吃这家的酸辣面,不好吃吗?”沈丽不解地问。
“哦?”林浩几乎忘记了这家小面店,吃了一口面,又酸又辣,味道怪怪的,再也吃不出当初那种美妙的感觉。
小面店现在已经全面装修,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真的,好像一切都逃不过改变。
“我记得你以前吃东西时总喜欢看着我,好怀念那种感觉。”沈丽调皮地一笑,丝毫没有在意林浩脸上异样的神情。
“是吗?”林浩附和式地嘴角上扬,笑得很不自然。他仔细地看着沈丽那张白皙的脸,即熟悉又陌生,再也找不到当初那种单纯的甜蜜。
林浩放弃努力,无奈地低下头,继续吃着碗里味道怪怪的面条。
吃完面,两人来到花街。这条街两边全是出售各种花卉的商店,因此被人称作“花街”。前天,林浩就是在这条街上遇见李志勇的。
另一条街全是做花圈的,被人称作“花圈街。”两条街相隔不远,李志勇就住在那里。 
沈丽在一家花店前停驻,出神地盯着漂在水中色泽艳丽的玫瑰花。
“你……”
“你有没有送我一朵玫瑰花的冲动?”
“我……”
“我还记得你第一次送玫瑰花给我的情景。你,还记得吗?”
第一次送玫瑰花,林浩费尽了心思。本计划在沈丽上厕所时中途拦截她,但他发现沈丽上厕所总会叫上好朋友,仿佛自己一个人去就不知道怎样解手。本想放学后,让她单独留下。只是每次沈丽走得总是那么急,计划总跟不上变化。林浩看着手中的玫瑰花,担心花会枯萎,就像他心中萌生的爱意。他终于决定豁出去,在第二天上早自习时下手。每天早上,沈丽总是第一个来教室,负责开门的林浩是第二个到。那天开门后,林浩偷偷拿出桌里的玫瑰花,十分犹豫地看着后面的沈丽。她正低头赶作业,林浩趁机迅速跑了过去。
“哎,你吓我一跳。”沈丽猛抬头,惊讶地看着比自己还要惊慌的林浩,他手里有一朵艳丽的玫瑰花。 
林浩把玫瑰花递给她,深情注视着她,自我感觉相当好。只是这种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发现有同学进教室后,林浩逃似地离开,心里涌过阵阵甜蜜。
沈丽一直出神地看着玫瑰花,无论上什么样的课,无论遇见哪个老师,她都一直注视着它,仿佛眼里只有花。班主任经过身边,她也没太在意,直到班主任注意到她手里的那朵玫瑰花,叫她站起来。即使这样,站起来的沈丽仍然面带微笑,时而看看手中的玫瑰花,时而看看坐在前面的林浩,他不安地打量着班主任那张难看的老脸。
放学后,沈丽故意让好友先走,自己胡乱翻动着书本,借以掩饰内心的激动和欣喜。
果然,正如她想的那样,林浩傻笑着向她走来。
“玫瑰花好漂亮。”沈丽拿出那朵玫瑰花,低头嗅着它的芬香。
“嗯,其实,其实我想告诉你,我……我……喜欢你。”
林浩闭上眼说完后,害羞似地离开,他不敢确定沈丽当时听到后的反应。
“我当时大笑,你居然会喜欢我,真不可思议。现在想想真是有趣,不过,那朵玫瑰花真得好漂亮。那是我第一次收到男孩子送的花。”沈丽望着花店那簇玫瑰花,自言自语。
自从那次送花后,同学们经常看见林浩和沈丽在一起的画面。这瞬间引起班主任的注意。
“我后来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被他狠狠地批评。但是我一句话都没听进去。”
“嗯,那时的我,现在想想其实很幸福。林浩,我想要你再送一朵玫瑰给我,可以吗?”
“我……”
“就当我只是你一般的朋友,送给我一朵玫瑰花,好吗?”
“我从不给一般的朋友送花。现在最重要的是,我口袋里没带钱。”
爱情不只是一朵玫瑰花,林浩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以前的他胆子比较大,可以给自己喜欢的女孩送象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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