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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公子-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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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征服人的心。”
连启云拍手道:“这话说得精辟。”
说话间,忽有钟声响起,连启云望去,只见饭厅前置有一铁钟,有人持鎚而击。连启云问道:“这可是开饭了?”
赵乱红忽然叭叭给了自己两巴掌,扇得两颊泛红,吓了连启云一跳,他惊问:“你这是干什么?”
赵乱红道:“属下该死,竟忘了堂主昏迷大半天,想是早就饿了。堂主的饮食自有各自的厨子料理,是不必等这钟响的。”
“算了吧。”连启云并末把这等小事放在心上,让赵乱红松了一口气。
吃过了饭,天光渐暗。夜色如雾渐渐弥漫开来,一轮新月也斜斜地挂上了天空,隐隐地传来有不知名的虫子一声声鸣叫。虽然大寨的地面已被马蹄踏平,但静谧的空气中依然可以嗅到牧草的清香。
连启云进了屋,对赵乱红道:“我乏了,要歇息了。”
这是逐客令。
就是一个傻子也应该这话的意思,可赵乱红却没动,脸上堆积了一层喛眛的笑容,轻声道:“小云。你知不知道这些日子,我日夜都在想念你。只是今夜,你肯不肯让我陪你?”
“什么?”连启云一听这话,整个人都傻掉了,这话太突兀了。他瞪大眼晴望了赵乱红半天,才指指赵乱红,又指指自己的鼻子,试探道:“难道,你是我的……?”
“对呀。”赵乱红脉脉含情地凝望着他,欢喜道:“你终于想起来了?我是你的相公啊。”
相公?
相公!
连启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断袖之癖。
他既然是。相公,那自己就是“娘子”了。难怪这屋子里会有那么多梳妆台,堆积了那么花红柳绿的绸缎,就连空气里都有一股浓郁的脂粉香味。
连启云屏住呼吸。
他想吐。
强行压下内心的厌恶,他不耐烦地一挥手道:“你难道不知我有伤在身吗?你这样,不是想要了我的命?这事,以后再说,你先退下吧。”
上部烈马风云:第七章丑八怪
猛然看见这张脸,连启云着实吃了一惊。
这简直不似一张人脸,倒象是一张面具,一张做坏了的面具。
整张脸都是歪斜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说不出的滑稽。若不是那张脸皮还时不时抽搐两下,连启云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张脸是假的。
任谁大清早看见这样一张脸,都会吓一跳。
那人倚着墙角,木雕一样坐在那里晒太阳,因为整张脸都是歪的,也看不出他的表情,看不出他是痛楚还是欢悦,忧郁还是悠闲。
所以的人都远远的避开他,眸子里都流露出一种厌恶。
他身上很臭,是一种伤口溃烂杂夹着药草味的怪味道。赵乱红走过去的时候,忍不住捏住了鼻子。
“这人是谁?”
赵乱红难掩脸上的鄙视,道:“这个丑八怪呀,在你去江南之后就来了,他自称姓艾,叫艾伤心,当时他全身千疮百孔,却抱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刀,口口声声说要效力我们烈马堂,嗤!”他先从鼻子里冷笑一声,才接着道:“寨门口的兄弟还没来得及多问一句,他就二话不说,仆倒在地。分明就是一具奄奄待毙的活尸。以兄弟们的意思,早早把他抛出去喂狼才好,免得脏了寨前的地。”
“不过丑人有丑福,恰遇冷老大经过,他只看了一眼他的伤口,便忽然决定留下他。他还说了一句话:“这人若能活命,我一定要另设一堂,让他当堂主。”当时举堂震惊,皆不知冷老大为什么会这么做。不过谁也没有反驳,在所有人看来这人都绝计活不了的,以他的伤势至多撑得两天性命就不错了。”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人竟然命硬,居然活了下来。”赵乱红左右看了看,忽然附在连启云耳边神秘兮兮道:“我听人说,冷老大曾经对步堂主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连启云大感兴趣。
“他说:这人将以伤扬名天下。”
以伤扬名天下?
这是什么话?
这是什么意思?
江湖上成名的方式很多,有人以拳扬名天下,有人以掌扬名天下,有人以刀扬名天下,有人以棍扬名天下,可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以伤,以受伤扬名天!
幸而赵乱红做了解释,他压低声音,悄声道:“听说他是被雷霆所伤,用得是霹雳堂的必杀绝招‘雷霆一怒’。”
连启云一震。他震惊,震憾,以致于张大了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当然知道“雷霆一怒”意味着什么。
雷霆号称死神,雷霆一怒是他最可怕的必杀之技。这一击,聚集了他的全部精华内气神力,精气神缺一不可,一击而出如天崩似地裂,就算是一座山也会塌一半,就算是铁人也会溶得只剩渣水。雷霆一击,听说雷霆只用过三次。因为这招式太过霸道太伤元气,就算雷霆那样深不可测的内力也承受不起。所以每用一次,他都要虚脱三个月。三次,死了三个人,三个武林名宿,其中一个听说就是有一千条命的“千命灵猫”。可就算他有一千条命也没有用,雷霆一次就让他彻底死绝了,死透了,死得连渣都没留下。
从没有人在雷霆一击之下,还能活命。
连启云不得不重新打量这个丑八怪,他究竟是谁?
谁让雷霆使出“雷霆一怒”的人,江湖上并不多。可这个人,他却从来没听说过。
不过,有些问题。连启云还是有些不明白,忍不住问道:“我们烈马堂不是正与霹雳堂交好吗?冷堂主怎么会收留他?”
赵乱红洋洋得意道:“这种事若不说出去,别人怎么会知道?恐怕此时连雷霆自己也不会相信这人还活着吧。”
“再说以冷老大的宏图伟志,又岂能甘心一辈子都窝在这荒蛮之地?他迟早是要入主中原的,这丑八怪可是唯一见过雷霆绝技的人,这样的人,他不留,难道还放他走?”
这种事,当然不是任何人都知道的。
他是连启云身边的红人,知道的秘密自然要比别人多一些。
连启云暗自一笑。
这时只听一阵喧哗,一个肥头大耳的厨子杀猪一样惨叫着,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个同样圆滚滚的人,挺着圆圆的肚腩追了过来,一边怒骂:Qī。shū。ωǎng。“叫你偷吃我的东西,叫你吃!”,一辺抡起手中的皮鞭劈头盖脸地打下来。
这人虽然胖,但身法极为灵活,任那厨子怎么躲,都逃不出他的鞭影。厨子身上已经伤痕累累,知道躲不过去,也不躲了,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道:“钱堂主,求你饶了我吧。我们做厨子的,都是随大人们打赏些鸡鸭鱼肉渡日,我见那燕窝汤冷了,怕下次不新鲜,惹堂主不喜,这才吃了的。这本是烈马堂例来的规矩,反正那些食材也是不要钱的,我哪里知道会惹恼了堂主啊?”
“放屁!”胖子骂道:“只要是进了我屋里的东西都是我的,老子的东西岂能随随便便让你们占了便宜去?”
赵乱红见连启云望着胖子发愣,不禁又卖弄口舌道:“小云只怕还不认识此人吧。早在数年前冷老大就一直把五堂主的位置空着,不知何意。只是在你远赴江南以后,这个人就摇身一变,突然成了五堂主。听说他立了一个天大的功劳,也算是一个奇人。只是为人吝啬,才来短短几次,便把身边的人打跑了几批,难侍候的很。”
他再回头看看连启云,发现情形不对。
只见连启云脸色发青,双手颤抖,两只眼晴象点燃的火把,那眼神就象见了杀父仇人。
“连堂主,连堂主。”赵乱红大骇,不知自己哪里说错了,连叫了数声,连启云才回过神来。
赵乱红诧异道:“难道你认得这人?”
连启云咬牙切齿道:“谁要认识这又蠢又丑猪一样的人物?这样粗鲁不堪的人,居然还当了五堂主,爬到我的头上了!”
赵乱红这才释然。原来加此,堂主是在生气这个。
烈马堂表面祥和,暗里却勾心斗角,谁也不服谁。就连冷独孤初来烈马堂,都被元老方裂谷排挤。只是冷独孤一怒拔剑后,大家这才知道厉害,这才噤若寒蝉,方裂谷更是吓破了胆,在冷独孤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若不是冷独孤以恶压恶,以狠对狠,又有大神通,无人敢摄其锋,压住了这些牛鬼蛇神,烈马堂如今早就乱套了。
这些事大家心知肚明,却不是赵乱红敢胡乱评论的。
正在他尴尬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的时候,忽听寨门轰地一响,洞开。有喽罗大叫道:“花堂主回来了。”
只听马蹄如鼓,几十匹健马呼啸而来。为首的那人年轻不大,衣服光鲜,若不细看,样貌也算英俊。只是走近了,连启云才看清他的眼圈居然是黑的。或许是这眼圈的原因,让这张脸平添了几分邪气。
马队后面押着一些牛羊、皮货、日杂用品,另有一些箱子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在颠簸中哗哗作响。让连启云惊讶的是,最后一辆牛车上居然还五花大绑捆着一个蒙古族女子。那女人肤色不及江南女子雪白,但样貌也算周正。她嘴里塞了麻核,口不能语,却把杏眼瞪得老大,眸子全是仇恨、愤怒,还有……恐惧。
赵乱红道:“这是八堂主花蝶,专门掌管购物,收纳金银税。”又瞟了那蒙古女子一眼,压低声音道:“此人最是好色,夜夜无女不欢。每次出去,必绑了一、两个女子回来,淫乐够了,便一刀杀了,抛出寨门喂狼。”
连启云听了悲愤莫名,眸子里闪过一抹杀意。但他的声音却平静得象一泓水:“我们烈马堂又不是官府,还收什么税?”
“我的爷。”赵乱红叫道:“不收税,我们这么大的寨子拿什么开销?固然牛羊粮食都是掳来的,不必花费分文,可到底还有一些东西是抢不来的,一些利益关系是要花费金银打点的。那些草原牧人原来还想造反,让冷堂主带人杀了一批,一个个皆都老实了。在塞北,凡有家产的皆要向我烈马堂纳税,有牛马的纳金税,养羊的呐银税,各有定规。”
“官府不管么?”
“管?他们拿什么管?见了我们,他们躲都躲不及。他们纳他们的,我们纳我们的,两不相干,谁会多管闲事,自讨没趣。”
那厨子跪得不是地方,正拦住了马队的道路。花蝶驭马有术,一提缰绳,烈马一声嘶鸣,前蹄踢出,竟把那厨子踢了个筋斗。
钱世命虽然没事,但马蹄扬起的尘沙却撒了他一身。
他勃然大怒,喝道:“花蝶,你敢以下犯上?”
花蝶懒洋洋瞟了他一眼,道:“有道是好狗不挡道。寨子这么大,你偏偏堵在这里,能怪得谁?”
钱世命气得直哆嗦,道“你骂谁是狗?”
“谁听见了,谁就是狗。”花蝶眯起眼,漫不经心地道:“有的人不学无术,老子在外面拼命,他在家里当蛀虫。还恬不知耻,以为自己多了不起。说狗,说狗还是抬举你了,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
他进烈马堂时间颇早,偏偏不受重用。若不是那个丑八怪无争宠之心,这八堂主的位置都未必坐得稳。这个死胖子听说除了阵术,什么也不会,可居然一下子跳到了第五把交椅,他心理顿时失衡,失落、愤怒一并涌上心头,一时什么也不管不顾了。
他谅这胖子也不敢动手。
但他错了。钱世命已拿出他的武器,咬牙切齿道:“花蝶,这是你自找的,怪不得我!”
他的武器居然是一个黑乎乎的袋子,也不知是用什么织成的,在暗黑里隐隐泛出一层淡淡的绿。
他没有出过手,事实上自从踏进肖家的大门,他就很少出手了,但不出手不等于他就不是高手。
当年遮月云钱世命在丐帮可是数一数二的好手,否则以肖云天的眼光,也不会看上他。
花蝶听到的传言,当然是假的,这世上的传言传来传去,最后都变了味。
他不知道,所以当他看见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胖子居然用一个袋子做兵器时,他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了起来。
“有趣,真是有趣啊。”他拔出了佩剑,虽然冷凋零曾经说过各堂主之间禁止械斗,可那又怎么样?他冷凋零还不是在方裂谷面前拔了剑?他这时候已经顾不得规矩了,他忽然有了兴趣,杀人的兴趣。
兴趣浓烈。
他居高临下刺出了一剑,这一剑气势凌厉,又稳又狠。他以为钱胖子会怕,就算不屁滚尿流,至少也会面无人色。
可是出乎意料,钱世命居然很静。在静中摆出了一个姿势,双膝微屈,脚尖点地,象一只即将扑出的豹子。
他居然不避锋茫。
他居然要迎刃而上。
就在两人欲发末发的一刹那,忽听一声娇喝:“住手!”
一团红色的身影忽然出现,钱世命轻叹一声,说收就收,身子滴溜溜柁螺一样一转,竟退出一丈远。
花蝶却没有办法止住自己,他从马上俯冲下来,剑气破空。
已覆水难收。
呛的一声。剑刺中。
刺中了一只手,金黄色的,泛着金属的手。
手没断,剑却断了。一断为二。
花蝶变色,道:“温堂主,你这是何苦?”
站在两人中间的,居然是一个女人。一个美得象一个梦多于象一个人的美丽女人。乌黑的柔发遮住了她的半张脸,虽然只能看见脸的一半,但已诱人魂魄,连并不好色的钱世命都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这人是谁?”连启云问。
“七堂主温水柔。她练得是金鳞龙爪手,刀枪不入,非常霸道。只是她终究是个女子,难免妇人之仁。由于她总是不肯杀人,虽武艺一流,却只坐了第七的位置。”
温水柔?
怎么这个名字又从来没听说过?
冮湖上精通金鳞龙爪手的人并不多,尤其是女人。可他却从没听说这样一个姓温的女人。
连启云摇摇头,他以为自己已经揭开了烈马堂的面纱。却不料,那只是冰山一角。
对于花蝶的质疑,温水柔置若罔闻,只是似有意似无意地用眼角往大寨中央的高楼上一眺。
几乎是本能的,所有人都忍不住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高楼上站着一个人,剑眉入鬓,冷眼望着他们。他虽是随意往那里一站,负手而立,却有一派君临天下,任尔主宰的气势。
他站得极高极远,放眼望去只不过拳头大小。但他这一眼望来,所有人都心头一寒。
花蝶后悔,他后悔得是:“糟糕,他望见我了。怎么我一拔剑,就被他望见了?!”
钱世命害怕,他害怕的是:“幸好刚才没有动手,要不然闹出事来,他还不要了我的老命?”
连启云好端端的,却忽然打了个冷颤。那人望见他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冷,好象那目光能够穿透骨肉,直钻到自己心里。
寂静。
除了那个歪着一张脸的丑八怪依然象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无动于衷。其他人都僵住了。
温水柔忽然说了句亳不相干的话,这话是说给花蝶的:“冷堂主叫你把金银税的帐目交给他。”
这话一出,花蝶才“活”了过来。他点头道:“好,好,我马上去。”一回头,冲马队嚷道:“把各自的东西清点清楚,放入库房。我去见冷堂主。”一眼瞥见牛车上的少女,又压低声音道:“把她给我放进我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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