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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公子-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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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启云忍不住想笑。



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说身材矮小的人。不过身形畸形的人,难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点点,被人歧视。久之,心理便多有变态了。



打人不打脸,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后一口一个死矮子,一口一个死矮子,让风无影怎能不生气?



可生气也不是办法,他打又打不过,惹又惹不起。正万般无奈,忽然赶巧遇上了连启云这个失魂的人,他一时兴起,便想下蛊,置方裂谷于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的也是连启云。



不过,他却找错了人。连启云根本不上这个当。



说完了风无影,连启云又道:“我听赵乱红说,你与冷大堂主曾起冲突,而冷大堂主这人恐怕不是那种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一惊,动容道:“你是说风无影这次下蛊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么也没说。”连启云一口否认,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自然是谋反。



可方裂谷一想到这个词,就脸色发青。谋反,说来容易,但他拿什么反,他有什么实力反,他敢反?



连启云见他脸上难看,又笑道:“我是说万一,所谓万一就是万中之一,你倒不必多虑了。你不妨先说说,冷大堂主可有什么缺点?”



缺点?



方裂谷再次皱眉。女色?好象他不爱。财富?似乎他也并不动心。易怒?他几乎没有感情,就象一块坚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剑法一样,冷静,冷酷。家人?他可没见过冷独孤有什么亲人,他就象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他摇头,再摇头。



连启云苦笑,他不认为天下会有完美无缺的人。是人,就总会有弱点,有缺点。



他只好换一种方式:“那他喜欢什么?”



有时候一个人沉迷的、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贪恋美色,就可以以色诱而杀之。钱世命嗜财,就能够借财而除之。



只是冷独孤喜欢的东西,大出连启云的意料。



花。



“他喜欢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说:“他的后院种了几棵花树,他简直把它当作宝贝,连看都不让人看。每日必亲自施肥、浇水。听说当年步亏请他出山,就是因为承诺把这后院连同花一起送给他。”



这个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马堂老大,一代枭雄,喜欢的居然不是烈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宝剑。而是花。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花?



连启云很想亲眼看看。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章钱世命的命



钱世命要疯了。



他有一个习惯,总喜欢在酒足饭饱时清点金银。



他清数,不是怕这些财宝自己长腿跑了。



而是在清点的过程中,他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成就感。



他喜欢这种感觉。



@奇@在他看来,坐拥一大堆金银财宝,数来数去,简直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一件事。



@书@可以说钱就是他的命,甚至是比命更重要的一件东西。



可是今天,他的“命”竟然丢了。所有的财宝都不翼而飞。



钱世命的眼晴顿时红了。



他的怒火腾地一下就燃烧起来了,他愤怒,比死了爹妈更悲伤。



他就象一条发了疯的狗,黑着脸,东嗅西瞅。



功夫不负有人心,他终于发现了一丝蛛丝蚂迹。



在温水柔的屋外,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颗珍珠。



这颗珍珠是那种不值钱的货色,又小,成色又不好,夹杂着淡淡的黄色。



可钱世命一看见,顿时热泪盈眶,象看见了亲妈。



找到了一粒珍珠,其他的财宝还会远吗?



他是这么想的。



当他冲进温水柔的房里的时候,正在梳妆的温水柔吓了一跳。待看清来人,她顿时沉下脸,道:“你来干什么?出去!”



如果这话在平时,钱世命可能还会有所顾忌。她地位虽然比他低,但她却和冷独孤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钱世命惹谁都不会惹她。



可现在不同,钱世命都快气疯了,他还管她是谁?就是冷独孤在屋里,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他是谁,他是要钱不要命的钱世命。惹红了眼,命又算什么?



所以他不但没出去,反而气势汹汹道:“贼婆娘,你偷了我的金银珠宝?”



温水柔一声冷笑。笑话,她会偷他的东西,笑话。就算他亲手送她,她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她既不做贼,也不心虚,怒斥道:“你给我滚出去!”



她连解释都不屑给他解释。



可这样一来,钱世命越发认定了他的猜测,既然动口不行,他就动手。乌黑的遮云袋象一朵乌云,向温水柔头上罩去。



温水柔一惊,她没料到他真的敢动手。想避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好在她还能出手,金鳞龙爪手。



她双手齐出,就想夺下钱世命那古怪的袋子。



只是人人虽然都有两只手,但手和手却不同。钱世命的手非常灵活,象两只翻飞在花丛中的蝴蝶。他的手,和他的人完全不搭界,就象拼凑在一起的怪物。



相比之下,温水柔的手虽然霸道,但招式平庸。一招之下,就被钱世命的遮月袋笼住了手。



她感觉一颤,象是一根弓弦在手上弹了一下。弹不破。



又是咔嚓一声,象是一只伺机而动的老虎,猛然咬了自己一口。咬不动。



接着又是铮地一响,象三、四柄刀同时砍下。砍不了。



最后却是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就象一个人正拿着锯子在锯她的手。



这一下,温水柔不再无动于衷。她感到痛。自己这双手刀剑不入,水火不浸,她以为再也没有任何兵刃可以伤害她了。可现在,她居然感到痛。



她手被缠住,但至少还有脚。她出脚,脚踢钱世命的下阴。



钱世命怪叫一声,一个筯斗翻出去。两人蓦然分开。



她心惊。



钱世命却是肉跳,他比她更骇然。要知道自己这遮月袋里面装了几十种机关,戓割或砍或磨或锯,就是一块精铁放进去,也会支离破碎。



可竟然伤不了她的手。



这是什么手,天下怎会有这样的手?



两人相顾惊栗,一时僵住。



****************************************************



就在钱世命拾起那粒珍珠的时候,一个人敲响了丑八怪的屋门。



丑八怪开门,屋外的居然是那个比女人更艳的妖莲连启云。



这个一身香气浓妆艳抹的怪物正笑嘻嘻望着自己。



他来干什么?



丑八怪皱了皱眉。他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也没有和他搭讪的意思。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在连启云说这话的时候,丑八怪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可连启云却一点也不惊讶,他继续道:“温堂主现在有危险,钱世命正在要她的命,你救她不救?”



门又开了,先前的丑八怪怎么看都象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现在却象一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迫人眉睫。



他只问了一句话:“在哪里?”



“在温堂主的闺房里。”



说到最后一个字,丑八怪一闪就不见了。



他的身法很怪,在平直处象骏马,在拐弯处似泥鳅,在凸凹处却象兔子。



“果然是个热心肠啊。”连启云见他消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无论别人怎样对他,这恨他记不住。而别人只要有一点点的好,这情他就永远记在心里。”



这是一号种子对吴名的评价。



吴名的故事,他对他说过。



他五岁为奴,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通常大家叫他“喂”或“陪刀的”。只有叶赫世家的主人叶赫白偶尔叫他一声“吴名”,其实吴名的意思依然是无名。



他的生活就是陪少主人叶赫宫练刀,当他的活靶子。



叶赫宫十岁的时候,至少有三十个“陪刀的”。但在他十五岁时,就只有三个“陪刀的”,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到了叶赫宫十九岁的时候,就只剩吴名这一个“陪刀的”了。他的手越来越稳,他的刀也越来越狠,他很想在吴名伤疤累累的身上再刻上一记,作为自己十九岁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办法,这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与自己同龄却足足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少年,像一条泥鳅一样,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伤到他,最多也不过是让他破烂的衣衫再破烂一些而已。



叶赫宫对吴名又恨又恼,有时候,这个叶赫家的少爷甚至想毒死他算了。但吴名有时候却像一条狗。他只要鼻子嗅一嗅,就知道菜里、饭里、水里有没有被少爷做手脚,甚至连叶赫宫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蜀中唐门无色无味的断肠散,也不能毒死他。



所以叶赫宫看见他时,就会忍不住咬牙。



不过叶赫宫讨厌他,叶赫家的贵宾西门艳秋却似乎对吴名很有好感。



那一天西门艳秋踱出客厅,发现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傻傻地站在花园的藤架下。她忍不住走过去,想和他说说话。少年的脸却忽然红了,红得像是腊月的灯笼。她走过去,他却想溜。幸好她叫住了他:“哎,你别走。”



吴名忽然就不想走了,她柔柔的细细的声音就像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缚住了他的脚。西门艳秋望着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怕吓着他。她知道他是仆人,也知道自己不该和这种卑微的下人说话。可她忍不住。看着这个又自卑又胆怯的少年,她就想起了家里那只叫“喇叭花”的小猫,心里就忍不住泛起一丝怜悯一丝同情。



就在那一天,西门艳秋亲手为他缝好了衣服上的破洞,也缝好了他心里的那道伤痕。



那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他的世界因此而变得美好。



当他得知西门霜路见不平,杀了一个*少女的恶贼,却惹下了滔天大祸时,挺身而出。



西门霜杀得人不是别人,却是雷霆的儿子雷息。为抗拒霹雳堂的报复,他低眉垂首,求东求西,但那些平日里口口声声说“同生共死”的武林好友,江湖好汉,却好像一下子都失踪了,就连亲家叶赫白也托词回绝。



只有这个少年以单薄的身躯,担当了大任。



他的刀法没有任何招式,完全是应敌而动,随机应变。



他陪叶赫宫“练”了十几年刀,自然知道该怎么躲才躲得有惊无险,也知道别人会怎么躲,更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无法躲,躲不过去。



这其中的道理虽然简单,但却并非人人可以领悟的。可吴名却偏偏用鲜血慢慢参透了这个道理,用十几年的岁月练出了一种怪异的身法,创造了一种“刀法”。至于这刀法的名字,他不知道。没有办法知道。这种刀法只好叫做“不知道”。



只是好景不长,吴名和他的“不知道”刀法只是昙花一现。甚至还没来得及在江湖上扬名,就被雷霆击“杀”了。



************************************************



钱世命一向眼高过顶,瞧不起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丑八怪。



他简直想不通冷独孤为什么要收留丑八怪,并让他当了堂主。



在他看来,这人简直是一块顽石,愚不可及。



无论别人怎么瞧不起他,甚至污辱他,当面嘲弄他,他都一言不发。



似乎是个没有眼晴没有耳朵,也没有嘴巴的木头人。



在钱世命眼里,这完全是懦弱。



一开始,他还觉得这人沉默寡言、高深莫测。便出手试探,他怂恿丑八怪的厨子专以糙米青菜给他食用,下人们却把鸡鸭鱼肉吃得喷喷香。他以为、认为,但凡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必然发怒、发火。好歹他也是一堂之主。



可结果即让他大跌眼镜。丑八怪竟忍气吞声,连屁都没放一个。



这一下,钱世命完全认定了、肯定了:这丑八怪完全是个废物。



所以当丑八怪怒气冲冲地举着一把锈迹斑斑铁刀,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钱世命不但不害怕,反而笑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所有人都象发了疯,所有人都和他作对。先是花蝶挑衅,然后温水柔席卷了他的财宝,现在甚至连丑八怪都敢在他面前举刀?



难道是因为自己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子,样子太和善了?还是因为自己出手太少,他们以为他是病猫,好欺负?



真是他妈的怪哉!



他是真的火了。他现在只想杀人。



动了杀机的时候,他却完全冷静了下来。这就是高手和庸者的区别。



杀人,是不能动怒,不能动气的。



他眯起了眼,冷冷道:“你是来多管闲事的?”



丑八怪的确是来管事的,但对他来说,却未必是什么闲事。



他的话素来很少,他只回答了一句:“你不许动她!”



钱世命的手青筋暴出,他长吸了一口气。



你不许动她。



这话多么可笑啊。



你以为你是谁?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来命令我?



简直是找死,该死。



钱世命终于出手了。



在温水柔的惊呼中出手。



即便丑八怪是来救她的,温水柔也并不看好他。



不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出过手,而是因为他是负伤而来的。一个人被杀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连反戈一击的力量都没有。这个人就算强,又能强到哪里去?(她在烈马堂是个异类,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并没听说过丑八怪的伤是从哪里来的。)



故而她感谢他的好意,却不认为这种自不量力的行为会有什么好结果。



只是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完全想不到。



明明是钱世命先动,丑八怪才动。可钱世命的遮月袋还没罩住丑八怪的头,丑八怪的刀锋已经贴在了钱世命的脖子上。



钱世命的两只手就象蝴蝶,忽进忽退,飘忽不定,这种手法不知迷惑了多少人,只觉得眼花缭乱,难以招架。



可在丑八怪面前没用,无效。他似乎一眼就看清了、看透了钱世命的破绽。直截了当,一刀就斩了出去。



只一刀。



却要了钱世命的命。



真要命!



钱世命白眼一翻,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感觉到刀锋割破皮肉,鲜血溅出体外,颈骨一阵剧痛。



痛。



更惊。



谁也想不到这丑八怪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钱世命失算了。他几乎只有闭目等死了。



他没有死。



因为屋子里忽然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柄剑。



剑是寒气森冷的剑,人是比剑更冷的人。



冷独孤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出现,他刺出了手中的剑。



剑冷如霜。



剑刺在丑八怪的刀锋之上,丑八怪一个踉跄,一连退了十几步,直到后背撞到了南墙上,才停住。然后他开始喘息,就象一个人一口气奔跑了百十里,又象一个人掉进河里快要窒息而死却又被人拖上水面。



冷独孤只刺了这一剑,却让他大汗如浆,四肢酸软,无力再战。



冷独孤还剑入鞘,冷声道:“你们不要再闹了,烈马堂的事已经够多了。”



钱世命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涕泗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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