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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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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幕之中,那道剑光速度极快,几个闪动便已不见,看方向,仿佛朝着冀州城而去了。
御剑飞行,又名“剑遁”,乃是极其潇洒威武的出行方式,比起腾云驾雾不遑多让。
其实话说回来,叶君生的水遁土遁,都属于剑遁的衍生,毕竟他是靠剑意激发才驱动得了的。
“一剑西来,飞入冀州城,不行,我要禀告老爷知晓。”
念头旋动,刚要转身走,却见到叶君生不知何时走出来,正静静地立在身后,目光所向,仿佛也看到了那道剑光。
雨点滴滴,可根本无法落在他身上,相隔半尺处,便像滴到一片油光上,自动就从两边滑掉下去了。
叶君生的水遁功夫,已有几分火候,这般细雨,难以粘身。
猪妖打量着老爷,发现他的气质发生了一种奥妙的变化:少了几分文弱之态,而多了几分内敛深沉,便如一口幽深的井,平稳无波,内中却暗含气机。
养气养气,叶君生的气候已跨入门槛。
“老爷,那道剑光……”
猪妖试探地问道。
叶君生点点头:“我看见了……”却没有多说,只惊鸿一瞥而已,本来就无甚了解。
猪妖识趣转换话题:“老爷的修为一定更上一层楼了吧。”
“还行……嗯,再过得一个月,我们就回去冀州。”
有付出便有收获,废寝忘食地疯狂修炼,自然受益不浅:首先剑意方面,模拟演化已到了一种炉火纯青的地步,八道剑意,道道如意,互相转换,随心所欲,就好像自己的八根手指头一样;因为威能的提升,甚至能凌空激发,伤敌于三尺之内了;
其次土遁,基本掌握熟练,剑意驱动,遁法施行,任意方向都没有问题。更能分辨出地中环境情况,从而做到蛇一般蜿蜒而行,而不会发生碰撞这类“交通事故”。只可惜碍于本身遁法的不完善,一口气只能遁出十余丈远的距离,就必须冒泡换气了。
最后便是天地玄黄顽石印,终于破解了第十层禁制,炼化开来,大小如意,从而能收入到泥丸宫世界中。
这个时候,叶君生根本不用照镜子,就能看到自身的顶上灵光:一团血气蒸腾,气息茂盛,其中一株霞光文气闪现;又有一道白气张扬,洁白无瑕,晶莹有光;
除却气息,他赫然发现最中心处竟幻化出了一方印玺的影子。虽然有些模糊,但四方端正,和天地玄黄顽石印的外表极其相似。
这一方印的虚影,就悬于叶君生顶上,做镇守保护之意,将一众气息稳稳地约束住,不外泄,不外露,内敛深沉。
此,正是天地玄黄顽石印的一大功能,宝印护身,气息隐匿,外人轻易不能观望也。
诸种异象,不说猪妖看不出来,就是一般的散仙境界术士,都看不见,只能见到顶上有血气而已。
其实如果想要全部遮掩,就连血气都会收起。只不过,若顶上血气灵光都没了,那不等于是死人了?
欲盖弥彰,不外如是也,此举却万万不能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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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书友“白逸帆”、“魔纹777”的打赏;感谢“狐尾山下游荡的野猪”的持续1888;以及“g”的万币厚赐,成为人神新舵主,谢谢大家!
第一百一十七章安神
(南朝vip书友群南天门:200702009火热招兵买马中,正版读者请加入,一入南天门,风云便化神!)
十二月,大寒,有雪。
雪花不大,有些飘零的下着,簌簌的落在屋檐上,然后融化开来,变成冰冷的雪水。在流淌下来的时候有些半程便凝结住了,成为一条条冰棱子,晶莹剔透,垂落在屋檐之下,反射出点点光芒来。
观尘书院已停课放假,生员们各自返回家中,准备过年。
黄超之却还没有回去,他有些不想回去,或者说怕回去。
这段光阴以来,黄超之的日子过得可谓极不舒服:他将独酌斋送给叶君生,只换得一幅字的消息,不知从哪里传了出去,一时成为笑柄——
有人说他机关算尽,故而不惜一切地讨好叶君生,但未免做得痕迹过重,而且有鸡飞蛋打的可能……
又有人说黄超之聪明一世,却被叶君生骗得团团转,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不一而足。
外部舆论的压力非同小可,不但他,更连累父亲面子无光,整个黄家都备受奚落,影响严重。
由外到内,家里几位叔伯已私底下有了商议,说不放心将家族生意交给黄超之手上,要剥脱他的继承权。理由很充分,黄超之败家太甚,让他接管的话,只怕日后挥霍,倾家荡产……
用五十五贯钱来做一个看起来并不高明的人情,不管怎么算,都是大亏特亏。
黄家不算名门望族,但任何一个家族,内部都会存在分歧矛盾,利益的争夺不可避免。一旦出现机会,有些人就绝不会放弃良机。
近些日子。为此家里已吵了好几回了。
作为处于漩涡中心的黄超之,他觉得心烦气躁,故不想回去受人埋怨嘲讽,还不如留在冀州中,乐得清静。
只是这样的想法注定不能持久,年肯定要回家过的,况且父亲已发了两封家书,督促他早些回去。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在状元楼上,黄超之将一杯酒一饮而尽。随即结账下楼,信步转去南渡巷那边,想去看叶君生游学归来了没。
独酌斋一如既往的冷清。墙壁上的十幅字原封不动,显然不曾卖过;而穿着一件小棉袄的叶君眉正在店铺里做袍子——这衣服,一看式样大小就知道是为叶君生做的。
叶君眉心灵手巧,针线活做得那一个漂亮,这在整个彭城县都是有名的。就凭着这双手。在含辛茹苦的岁月里,养活了己身,以及哥哥。
那本该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但时不时回想起来,却别有一份温馨意味在心头。
除了叶君眉,江静儿同样在。江大小姐已打定主意。在叶君生还没有回来之前,她都不愿回彭城去——因为她答应过,要替叶君生照顾好叶君眉。随身丫鬟阿格小姑娘,则负责起洗衣做饭等等事宜。
这让一向独立的叶君眉颇不习惯,很多事情都抢着做,最后嘻嘻哈哈的,三个年纪相仿的少女相处得极为融洽。成为好姐妹。
见到黄超之进来,又见其神态有些郁闷。叶君眉便问:“黄大哥,你怎么啦?”
黄超之微笑道:“没甚,我明天就要回道安府了,顺路过来看看君生回家了没有。”
提及哥哥,叶君眉温润的脸容有些黯然,掩饰不住的担心:“哥哥还没有回呢,眼看都要过年了……”
黄超之忙安慰道:“君生聪慧,必不会有事,估计也快回来了,你不必担心。”
叶君眉点点头,轻轻“嗯”了声。
又说了几句家常话,黄超之便告辞,不敢留饭,自是为了避嫌。要知道独酌斋中没有男丁,而他黄超之又是有家室的人。
黄超之二十岁便成亲,次年生子;后来考中秀才,家里又给纳了一房妾侍,美满着呢。
离开独酌斋后,回到住处收拾行李,等第二天一早便乘坐马车出城,赶回道安府去。
今天雪大了些,彤云密布,恐怕往后几天都会大雪,气候端是有些恶劣。
当然,若是对于一些公子哥儿,围炉煮酒,听乐赏雪的,所见之物,却皆是美景。
坐在车上,黄超之想着事情,主要思考回到家后所要面对的局面:送给叶君生一座宅子,他不悔。就算撇开彼此的情谊,放长些看,黄超之都坚信叶君生非池中物,定然有一飞冲天的时机。
正所谓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
若等到叶君生金榜题名时,再做人情,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候,想要讨好叶君生的富绅还会少吗?莫说五十五贯,就连百贯千贯的宅子,都会有人送。
功名着身,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不论状元,只需入得一甲进士名目,放榜之际,京城中都会有许多富豪来抢女婿,不惜送上百千贯嫁妆,此为惯例。
这些事情说起来有点功利,但正是活生生的现实。老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也需提防淡着淡着,就“花自飘零水自流”了。
一路驱赶,下午时分便回到家中,但还没有进门口,就听到一阵噪杂的争吵声,迈入门去,正见到叔伯们在与父亲争论不休。
“二哥,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超儿的做法不对,反正我不放心将生意交给他来做。”
“就是就是,咱们黄家家底比不上别人,百十贯视之如粪土,经不起折腾。”
“依我看,超儿是不是读书读歪了,那叶君生又不是中举,就算中举也不用送这么大的人情。如此大手笔,别人还以为咱们黄家的钱都像流失,滚滚自来呢。”
又有一把阴阳怪气的腔调。
其实那五十五贯,并没有拿家族里的钱,而是黄超之自己的积蓄家当。这些叔伯们不外乎要寻个破绽,借题发飙而已。
“咦。超儿回来了。”
众人发现了他。
黄超之整理情绪,恭敬向各位长辈施礼。
“超儿你回来得正好,就向各位叔伯解释一下你的想法吧。”
黄父显得有些憔悴,他执掌黄家多年,一直想培养儿子继任,好不容易黄超之争气,考取到秀才功名,声势大振,不料他居然出了一记昏招,被叔伯们抓住把柄。前来“逼宫”。
在天华朝,做人情非常普遍,但都是有一定的章程。比如说偶尔会接济资助一些贫寒书生。同窗中互相送点礼物诸如此类。可哪里有像黄超之这般,直接送一座价值不菲的大宅子的?
明显超出了大家所能接受的底线。
要知道现在,叶君生也不过是一名秀才而已,诗魁那些,做不得真。与功名没有必然的联系。
被一双双眼睛盯在身上,黄超之不慌不忙,道:“首先孩儿想说的,便是这笔钱,是自家积蓄;其次,我始终认定。有朝一日,那一幅字的价值会远远超过五十五贯。”
他的声音很平静,想来这一番话已准备多时;而言下之意。自是不会说那幅字能卖五十五贯钱,而是指他日等叶君生高中后,所能获得的情义回报要远远超过这个价码。
不出意料,这话顿时引来一片讨伐:
“超儿,你说得轻巧。本来咱黄家要在冀州置产的,你倒好。直接置产了然后送人。”
“不错,就算是你自己的钱,但同样有影响,让同行如何看待我们黄家?”
“哼哼,四个字能卖五十五贯,还真当这叶君生是书圣么!”
天华朝有大家被尊称为“书圣”,一字千金,当真是这一行业最为顶尖的人物。据说等闲时候,都有数以百计的人等候在书圣府邸周围,看有没有垃圾废纸扔出来,捡到一张半张的,如果上面有书圣的真迹,那就发了。
疯狂如斯!
当然,现在拿书圣当例子,却是在说叶君生算哪根葱?
“那就让时间证明吧,孩儿觉得疲惫,先回后院了。”
黄超之突然觉得很累,现在不管怎么争辩,都不会有个结果,只能期待以后。况且距离下一届乡试时间,不过两年出头的日子,届时自有分辨。
假如叶君生能高中,一路高歌猛进的话,那么他黄超之的目光便不会再受到任何质疑,而眼下说成朵花都是假的。
黄超之叹了口气,叫妻子从箱柜底下拿出那一幅字来——得了这幅字后,基本都是压箱子的,却不愿意挂摆出来,徒惹笑话。
“祥瑞镇宅!”
四个大字,笔走龙蛇。可以说在笔法之上,几乎没有了破绽。所缺乏的,也许是一些独特的个人风格,以及名声而已。但别忘了,叶君生今年才二十出头,时间站在他这边,以后只要不自毁前程的话,肯定有机会成就一代名家。
端详着四个大字,从上往下,目光又放在那一方有些奇怪的章印之上,极其精致的小篆印文:“君生天地外,灵顽有无中”。
这一字句,黄超之很熟悉,不就是独酌斋门口的对子嘛,直接被叶君生用作印文,嵌文格式,倒也贴切。
看着看着,他本来烦躁的心态竟慢慢平复下来,好像看着这幅字,就能让诸多不愉烟消云散般,无影无踪。
难道此字能安神?
真是好字呀!
只是,现在叶君生出外游学,到底游到了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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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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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雪下得紧,片片雪花,犹如片片洁白无瑕的梅花,自天空上飘落。大地银装素裹,煞是美丽。
峨眉园的梅花开了,却要在这雪地上点出猩红的笔墨,画出娇艳的色彩。
梅花香自苦寒来,香气婉约,融在酒香之中,更加能令人陶醉。
赵峨眉在亭阁之中,身前横一方古筝,轻拢慢捻,未成曲调先有情,如潺潺流水,似一汪甘泉,能渗人心肺。
她在乐器上的造诣,已是登峰极造。
今天的她,依然轻纱蒙面,长裙摇曳,外披一件及地的洁白大氅,显得雍容华贵,无污无垢,好像不属于红尘,而是九天之上的仙子。
石台之前,有上好的炭火燃烧,红泥小火炉,正在温酒。有着清洌的酒香随着热气蒸发出来,香溢园林。
突地“呜呜”作响,在园林东南方,有人抚弄洞箫,其声明净,直如天籁,声调变幻,千余百转,却恰好能与赵峨眉的琴声相和,配合得琴瑟和谐,高山流水般。
赵峨眉的眉黛微蹙,双手一按,直接中断了弹奏,似乎很不喜欢那吹箫者的不请自来,中和自己的琴声。
嗤!
本命飞剑“丹青引”离体而显,划出一道炫光,直斩东南方。
就听得一声长笑,有人笑道:“峨眉好生小气,你我合奏一曲又何妨?”说着,手中洞箫轻轻一摆,见飞剑来势甚急,左手一掏,把持出一支狼毫大笔,轻轻往飞剑上一点。
嗡!
颇为细小的鸣声,丹青引当即掉头。飞回主人身边盘旋舞动,却没有再度出击。
东南方屋顶上立着一位年轻人,身穿一件单薄青衫,视漫天风雪于无物,一点都不觉得冷;头戴一顶文士巾,貌似普普通通的样子。
他的相貌,也是很普通,如果走在大街上,恐怕会被人当做是一名落魄的书生。但其脸上,总是带着一种洒脱的笑意。好像看透这方天地奥妙,总有成竹在胸的意味。
这是一种早超越了傲慢层面的自信!
在这青年面前,天下间仿佛没有任何能难得住他的难题。没有他跨不过的高峰,更没有他对付不了的人。
“天之骄子”,此词恍若为他量身定做的。
“峨眉,如此待客之道,好生令我失望。”
赵峨眉淡然道:“黄梦笔。我不喜欢你。”
少女的言语却干脆利索,直截了当,没有半点婉转的余地,生硬得不近人情。
那黄梦笔却满不在乎地一笑:“峨眉,你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我羽化道与峨眉,同属道门正统。自是一家人。这一番你我都为天下行走,自当互相来往,多加亲近些……”
嗡!
却见到那飞剑跃跃欲试。又要发动攻击,不由嘴一撇,就此打住。他真不想与赵峨眉动手,倒不是怕,而是没必要。
黄梦笔。羽化道满门弟子所敬慕仰望的“大师兄”。此子天赋傲然,有大气运。三岁之际曾做一梦,梦见仙人授神笔,自此霍然开窍。
此笔有个名堂,唤做“天地众生笔”,乃是一件后天纯阳之宝。宝贝认主,只有黄梦笔才能驱动使用,他的名字也因此而来。
气运不可抵挡,黄梦笔的修为一日千里,十岁便成就散仙,端是骇人听闻,只是因为资历的缘故,一直没有封神。
这也是三十三天的规矩,就算实力再强横,但没有相关功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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