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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贼-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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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之间,大街上熙熙攘攘,两旁是摆好的摊位,很有些后世步行街的味道——当然,如果不是人人破衣烂衫,浑身汗馊味的话,那就更好了。
看着眼前的情景,凌风忍不住兴起了出去逛逛的兴致。
“灵儿,出来了!”凌风冲着屋子里喊道。
一个脸色阴沉像黑风一样地女子应声走了出来——不听话不行啊!以自己对这个大帅的了解,如果自己假装没听见的话,对方肯定会继续喊,到时候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算了,还是乖乖出来吧!
“走,陪我去逛逛街!”凌风一挥手,说道。
“不想去!”赵灵儿想也不想,就回答道。
“不想去也得去,别忘了,你是我的侍女!”凌风头也不回,立刻顶了回去。
“……”
“……”
凌风两眼看着远处的大街,想也不用想,就知道背后肯定有一双愤怒地眼睛,正恨不得吃了自己。
脚步声传来,小美女妥协了。
想想也是,连昨天晚上那么要紧的事情都能妥协,相对来说,逛街又算个什么了?
两人回屋换了身普通的粗布行装,尽量让自己不显山不露水。至于自己的相貌,虽然昨天在点将台上的时候大家都看到过,不过,当时距离很远,人又多,相信除了那些亲自从自己手里接过饷银的人士以外,其他人是不会认得自己的。
听到风声的瘦猴早就赶了过来。
“昨天这件事情做得好!”凌风笑着在瘦猴的屁股上踢了一下。
第二百三十五章 让你看清楚
“嘿嘿,能为大帅办事,那是属下的荣幸!”瘦猴乐呵呵地笑道。wWW;
看着这对狗主仆,小美女赵灵儿直恨地牙痒了又痒。
狗主仆!
狗主仆!
最好出门被人打!
老天爷怎么不降下一道天雷来劈死他们!
赵灵儿心中不断地诅咒着。
可惜,天空万里无云,一片郎朗,烈日高照,实在是连一丝云影都没有,更不要说什么天雷了!
小美女只能很无奈地跟着人家走出了门。
“告诉近卫营地弟兄们,不用跟着了!”凌风吩咐道。
“可是……”瘦猴还有些犹豫。
“难不成,你以为在这河东村中,还有谁能够刺杀我不成?这么小的地方,只要吆喝一声,战士们就能赶到,不碍事儿的。”凌风笑着道。
想想是这么回事儿,瘦猴就屏退了那些战士。
三个人,两男一女,上街了!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脸上都挂着笑容,如果不是一身破烂衣服、让这些人看起来仿若一个个叫花子的话,大家都要以为这是太平时节了。
街道两边的摊位上,货物也十分地丰富,简直有些琳琅满目的感觉。从梳子、铜镜等小玩意儿,到桌椅床凳等大件的家具;从衣服首饰,到油盐米醋……一应俱全。
“嘿,还是大帅您英明啊!记得那时曹变蛟的大军逼近,咱们急着从碎金镇撤退的时候,大家都主张只运那些粮食和金银,是大帅您一力主张要将所有东西都洗劫一空,一件都不能放过的,现在果然派上了用场。”瘦猴高兴地说着。
凌风一阵苦笑,真不知道瘦猴这到底是在拍马屁,还是在损自己了。洗劫人家富户洗劫的干净,这是英明的表现吗?
果然,旁边的小美女立刻露出一丝不屑的表情,显然对这种土匪行径很是不满。
“哼,抢来的东西,你还摆在这里,卖给自己的子民,真不知道你这个大帅是怎么做的!你看大家穿的,一个个破破烂烂的,哪有钱来买这些东西?你这样,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到底是在骗谁?”赵灵儿一开始时惊讶于满大街货物的齐全,但很快就找到问题的关键了。
“哦?你是他们吗?你怎么知道他们没钱?”凌风笑嘻嘻地问道。
“这还用问?那些有钱的人,也都被你们抢成穷光蛋了!你们凌家军号称不扰民,其实只是不饶穷人而已。可仔细想想,穷人有什么东西?根本就不值得一抢。只要把有钱的富人洗劫了,那就是把所有的财富都掠走了。这样一来,既得了钱财,又得了名声,你们凌家军,果然是好样的!”赵灵儿冷笑连连。
在碎金镇的时候,她就因为这个问题跟父亲吵过架。赵老爷子赵厚德是个厚道人,城门外经常支起粥锅来赈济灾民,由此就可见一斑了。虽然他的家产被抢,但看到凌家军果然不扰民,不奸、淫,不乱杀无辜,所作所为,与一般杆子着实有些不同。
凌家军占领碎金镇之后,不但没有死多少人,反而有更多的流民因得到赊粥,而更好的活了下来。只此一项,就让赵老爷子佩服不已。
当然,赵灵儿是不这么认为的,在他看来,凌家军就是慷他人之慨。抢了富人的粮食,自己留下大部分,然后拿出一小部分来赈济流民——恐怕更大的目的还是为了收买人心吧!
现在逮着机会,当然是毫不客气地提了出来。
瘦猴在旁边翻了个白眼,却没有说话。在他看来,经过昨天晚上一夜的时间,赵灵儿跟凌风关系已经非同寻常,那就是自己的半个主母,自己再不同意她的观点,也不敢跟主母顶嘴啊!
凌风知道瘦猴平时牙尖嘴利的,一有事儿就先蹦出来,现在没说话,略一思索,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当下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转而对赵灵儿说道:
“你这些,只是主观臆测。我们抢了富人的钱财是没错,可也不是所有富人都抢啊!凡是被抢的,都是跟我们凌家军作对的。难不成,我们凌家军要老实到被人欺负还不还手吗?”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可是,你们是流匪啊!流匪攻城,谁又敢不反击?否则的话,城池一旦被破,谁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你们这就是随便找了个由头而已!”
凌风没想到赵灵儿竟然比瘦猴还牙尖嘴利,当时就汗了一把,只能耸耸肩道:
“这就给我没关系了!反正,我只知道我们凌家军遭到了别人的攻击,然后,我们就还击了。至于你说的那些嘛……啧啧,谁让他们自己愚蠢,判断不清呢!”
“无理搅三分!”赵灵儿一转脑袋。
“洗劫富户,这个只能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讲不清楚的。但你说穷人没钱这一点,却是完全不对。”凌风笑眯眯地道。
看着对方的笑容,赵灵儿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似乎昨天晚上,这家伙就是这种笑容吧……想到这儿,虽然知道对方在大庭广众之下绝对不敢做什么过分地举动,可小美女还是下意识地拉了拉衣襟。
“你看着!”凌风当然不明白对方这个举动的含义,还以为是因为风吹地冷。
凌风继续保持着那自以为很和蔼地笑嘻嘻地笑容,拉过旁边一个正在买红头绳的老爷子,问道:
“大爷,您这是要买红头绳吗?”
“是啊!老头子有个小孙女,今年十三岁了,平时都穿的邋里邋遢的,这不是要过年了吗?买条红头绳,打扮地漂亮点,希望利用正月里大家都聚在一起的时间,能说个好婆家!”老爷子看模样六十多岁了,身子骨还很健朗,只是满嘴的牙剩了没几颗。
“哦!这样啊!不过大爷,这年头连饭都吃不饱,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有些闲钱,为什么不去买了米来存起来?哪怕钱少只够熬一碗粥呢,也好过这么浪费了啊!”凌风故意问道。
“呵呵,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家大小子在凌家军战兵营,现在是一名战士呢!每月的饷银,用来养家那是足够的了。我看凌家军的势头,应该会越来越大,这是没什么问题的,所以将来不必担忧,只要跟定了凌家军,总能吃饱饭。而且,这次跟那个什么曹变蛟打仗又立了功,大帅赏给老大十两银子!十两银子啊!呵呵,买这条红头绳总共才花十几文钱,老汉买得起。”老爷子显然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笑呵呵地说道。
“哎,我说老爷子,那条红头绳你到底还买不买了?买的话就赶紧付钱,不买的话就放回来,别老那么拿着,耽误别的客人看货了。”这时候,旁边的货郎开始催促了。
“谁说我老人家不买了?我买,你看着,这就给你钱!”老爷子说着从衣襟中逃出一串铜钱来,数处十几文来,拿剪刀剪了下来,很大气地往那货郎面前一放,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
显然这老爷子的儿子是个孝子,竟然给了自己老爹半吊钱来上街。
“老爷子豪爽!”凌风夸奖着退了回来。
“怎么样?你说,这穷人有没有钱?不要说在这乱世之中了,就是太平年景,你可见过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爷子带着半吊钱来上街的?”说起这件事情,凌风也是炫耀的口气。毕竟这是自己治下才有的政绩。
“这个不算数!他是你们凌家军的人?你们洗劫了全城的富户,如果自己人再没钱,成什么话了?”赵灵儿显然不服。
“嘿嘿,有意思!刚才你也听见了,那老爷子只是我们凌家军最普通的一个战士的父亲而已,如果非要分的清楚的话,就相当于是朝廷的军户吧?你想想,朝廷的军户过得什么日子?可能衣食饱足?”凌风言辞犀利,一下子说到了关键处。
明朝实行户籍制度;有军户、民户、匠户等多种户籍。
其中军户的地位很低,虽然不是最底层,但也差不多。
而且,军户是世袭的,也就是说军户的后代不想做军户都不行。有的人拼命打仗立功,就是想让后代脱离军户。
一有战争,就要征召军户从军,武器、盔甲、战马都是自备。基本上都是炮灰的角色。
没有战争时,军户和普通百姓一样,该上税上税,该出劳役出劳役,但是不是有地方官收集而是由军方派人收集。
所以,军户相比起民户来,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日子过得,自然也是最苦的。尤其是到了明朝的后期,军户还要受本地百户、千户这些长官的压迫,日子着实是没发过。
凌风拿凌家军战士的家属跟明朝的军户比,合情合理。但两者过得日子,却是天差地别。
赵灵儿一下被噎地说不出话来了。但还是不说话,一副“我说不过你,但我就是不服”的表情。
“嘿嘿,你要是不服,咱们就继续走!我让你看看我治下不光是战士的家属,就连普通百姓,一样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凌风很有信心地率先向前走去。
第二百三十六章 馄饨西施
果然,这一路上,但见各项买卖,有买有卖,热闹非凡。wWw。那些有能力买东西的,不光是凌家军战士家属,其他各色人等都有。而卖东西的,以辎重营的战士为主,也有一些逃难的平民,出来时从家里带的东西没有丢掉,现在自己又无用的,就换了银子,即使没有迫切需要的东西,随身携带也方便。
而从大家的谈话中,也能听出对凌家军浓浓地感激之情。
越走,赵灵儿就越是没有精神……貌似,凌家军真是股好杆子?
这么一个贪婪好色的大帅,竟然能带出一股好杆子来,这真是见了鬼了。
可是,凌风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呢?
不杀人,不放火,不奸、淫妇女——呃,好吧!好像是就奸、淫了我一个……
如果是一般杆子的话,所到之处应该洗劫一空、才是啊!就算是王嘉胤这样有名的大号流匪也难免俗,人心什么的,谁又放在心上了?
恐怕就连朝廷,现在也很少顾及百姓的生活了吧?
积累钱粮,铸造兵器,收买人心……天哪!似乎凌家军所谋非小啊!
再转眼看看身边这个男人,白面无须,齐肩的短发,模样顶多二十来岁;身材倒是高大魁梧……
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奸恶之辈,竟然想图谋天下?
赵灵儿有些不敢想象。
她这么思索着,几人已经走到了一个馄饨摊边。
摊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妇,一身粗布衣服,打着数个补丁,但却浆洗的干干净净,利利索索,衬托的修长的身材坚挺,脸色白皙细腻,五官秀丽,看上去颇有几分姿色。
她的那个小摊,也不同于周围,几条板凳,两张木板搭起的简易桌子;桌面没刷漆,有些坑坑洼洼,但仍擦拭的干干净净,可见着实是下了番功夫的;那地面,也是打扫的干干静静,并且,看土质跟周围完全不一样,呈现灰白色,并且夯的结结实实。
这么样一个小摊,这么样一个摊主,放在人群中,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亮点,不要说凌风了,就是周围的路人,也要多看上几眼。
兜里有些闲钱的,则是干脆坐过来,吃上一碗馄饨,享受一下老板娘的服务;有那嘴贫的,过来跟老板娘打上几声趣,斗上几句嘴。每当这时,老板娘则是要么笑而不语,要么浅浅几句带过。
食客们也都是正道人,知道一个女人摆着探子不容易,并没有太过分的,也就一笑了之了。
凌风几人被吸引过来,首先注意到的是老板娘的俊俏,然后看到的,是地面的不同。
凌风最是好奇,因为这种地面,踩上去硬邦邦的,色泽和硬度,都给他一种水泥的感觉。
似乎看出了他们的心情,老板娘笑着迎了上来,说道:
“这地面是用草木灰,混合着蛋清,还有粘土,一层层夯实,一寸寸地打出来的。为的即使让地面好打扫,这样显得干净些,食客们吃得高兴,回头客就多。我这小摊上客人多,十有都是看这里干净,这地面,是大功臣。”
“老板娘,我们回头客可不是冲着这个地面,而是冲着老板娘您‘馄饨西施‘来的啊!只要老板娘对我们笑一笑,我们就天天过来吃馄饨。”
这时候,旁边一个食客的一句话,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一片哄笑。
“馄饨西施”这个称呼倒也贴切。
老板娘略带些羞涩地低头一笑,没有说话。其他人也都识趣地没有继续过分。
“哦,草木灰混合蛋清,呵呵,你可真舍得!而且,有创意,有头脑!”凌风又用力在地面上跺了两脚,赞叹道。
这地面,给了他很大的启发,或许,自己抽时间可以试着造造水泥?
要说水泥的制造方法,其实也是很简单的,只是高质量的比较难制造而已。想来,在这明末,既不用建多高的大楼,又不用造大型桥梁,就算是修条公路,也不用担心有载重卡车的碾压……
只要能造出最简单型号的水泥,就能修建一些要塞、城墙,把整个早盛塬打造的铁桶一般。
想到这儿,凌风都有些跃跃欲试了!
明年吧!明年春天,一定试试!凌风下定了决心。
“呵呵,这位大哥过奖了,小女子哪知道这么多?这方法可不是我想出来的,而是我当家的告诉我的。”老板娘轻轻一笑,说道。
“哦?你当家的?”
“对!他本在边军帮朝廷筑过城墙,朝廷对一些重要关隘城墙的筑造,就是用蛋清混合粘土,这样最为结实。我听说之后用来做地面,为了看着干净漂亮,就加入了一些草木灰。”老板娘继续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你当家的现在什么地方?可是也在我们早盛塬?”凌风起了爱才之心,问道。
没想到,一句话老板娘的眼圈就红了,声音略带哽咽地道:
“前些日子,我跟着当家的流落到碎金镇。当家的为了让我能吃上口好吃的,就跟着凌家军去打官兵,结果,跳进河水中帮他们抬浮桥,把肺给冻伤了。原本一条生龙活虎的汉子,现在躺在床上,都起不来身了!”
“哼!流匪作孽!”旁边的赵灵儿听了,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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