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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弦月-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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芫城与秋云城现在已经归羽光所有,但事先宣喑已经做了交待,如果他们出现。一路让他们畅行无阻。即便他在城中杀人,也莫再生事。

宣喑知道,醉肯留下解药,迎舞功不可没。醉没有必要再在这上面动手脚。只是兄弟们不放心。便由与血族最相似的血罗刹来试药,现在验明是真,也算挽回一些损失。

他看着堂下的人。忽然向白谨修低声开口:“哥哥之前让宣喑前往华阳,如今此事已经了解。宣喑随时可以去。”

谨修知他是放不下那个女人。但总需要给他些时间。谨修静了一下,点头道:“是了,听说之前,魔宗娑纱凝夕潜入华阳,现在不知人拿住没有。你正好带人前去看看,若有需要尽力帮忙便是。顺便向莫宗主致意。”

宣喑应了,遂起身往西雷去。路上浮风向他请命,愿随同凤系嫡族一道前往华阳。那日之后,花熙一族被众妖嘲笑。浮风颜面扫尽。此时为用人之际,羽光不愿意再折损妖族,事后并未再处置浮风。但她这个死结难解,一直郁郁。与其呆在雷云让妖众嘲讽,不如随凤宗主前往华阳。

“你还去做什么?”宣喑脚不停步的往院外走。眼亦不斜一下。

“浮风知罪,只愿此役,能有机会将功补过。”她跟在他身后,低声说着。

“你放了人,何罪之有?”宣喑讽刺的话让她的面上一阵阵青白。他微睨了眼,慢慢说着:“既然你有心让花熙重振声名,我没理由不成全你。点花熙高手,与我起程便是。”

“多谢宗主!”浮风眼睛一亮,这两日过得生不如死。花熙因此在雷云声名大跌。这都怪那个病秧子女人!不过这样也好。虽不能杀她。但她就此远走高飞,宗主也正好死了这份心。同样地。对浮风而言,这个眼中钉也不存在了。那女人跟着血族一道,将来必也是个血族,世间不容,唯有东躲西藏,苟且偷生而已。

迎舞与醉沿着郊道往秋云城慢行,醉只要血气丰沛,微凉便会在他体内养成。但他们并未借空快掠,以往总是空中来去,奔波熙攘,脚步匆匆却心中空荡。生命漫长,却焦灼来回,似是碌碌,实是浪费。如今却是不同,虽然荒败随处各见,硝烟步步得闻。但却似与他们无关一般,当心境放松,触眼便皆是自在。无需赶奔拼命,就像游山玩水一般。

“这里本有个镇,这条路,洛奇曾经陪我走过。是她陪我走第一步,开始我的历险。”迎舞轻笑,郊道依旧,林已经半毁。沿途村舍已经去之七八,偶见路人,皆不知是人是妖。妖怪与人没什么不同,得成高手战士毕竟是少数。能自化形**,已经不易,更别提登天上路。不过于这世间,度过岁月,寿比人长,同样受的苦楚也比人多。

所以迎舞再见那狰狞之貌,也不会觉得恐惧。有些甚至半人半兽,亦不会让她觉得惊悚。因相对化得完整的,力量会强些。相对化地残丑的,力量反倒弱些。他们也是存于世间的生物,本来就力有不逮,加上外貌为人所厌,更凭添许多麻烦。

醉看着她地神情,她与他说过,洛奇陪她自秋云来到这一带,既而又碰到月,便去了雷云。迎舞眼前仿佛又出现当日之景,洛奇背着她,骂骂咧咧的赶路。洛奇背着她走了好远,她从未徒步走过三里以上地路。

想当日洛奇单薄的体魄,饶是她再轻,也是个大人。可想而知洛奇当时是如何的愤怒,所以才会做出那样过激的举动!但她没看错人,洛奇天性善良,终还是会回头来找她。没有把她弃于客栈,卷走她所有银钱,让她自生自灭。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她获得了新生的机会!一别数月,不知洛奇是否安好?

“你想回去看看她么?”醉低声说着,“以龙牙代步,不出十日便可回去。”

“不必了,我与她之间,不用见面亦可交心。”迎舞笑着,“我答应她不会轻言生死,我做到了,便不负于她。日后。总有机会见面的。”

他拉过她的手:“那我们便绕华阳西南境,前往外海海域,去找你爹。”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他,亦不知舅舅还在不在那里。”迎舞半扬着脸轻声说。“真怕我爹意气用事,不愿与我舅舅一处。”

醉垂眼看她,忽然问道:“他们为何如此?你爹不是三圣门的弟子吗?为何跑来华阳为官?”

“我爹为人死板。舅舅生性刚豪。舅舅讨厌我爹的为人,我娘过世之后。两人更是闹得不堪。”迎舞说着,“我爹就是三门圣举荐来华阳为任地。我爹天资有限,练气终是成不了大气候。但为守一方还很中规中矩。所以便离开三圣门,投靠了华阳。三圣门前年冬天的时候已经让夕君清剿,现在也不复存在了。他自己不就是三圣门的弟子吗?究竟与三圣门有如何深仇大恨,现在他又一人潜入华阳。”

“夕为三圣门高阶,不过因他与鬼偶门关系亲密,才招至大祸。”醉拉着她地手,“具体的我也知道地也不是很详细。不过我知道,夕和离关系很好,早在入魔宗之前便相识。而且这次他潜入华阳,就是找一个毁了他一生幸福的大仇人!”

“怎么说?”迎舞好奇起来,醉见她脚步开始跌撞。索性弯了腰,“我背你吧,你走不动了。”

迎舞笑笑,倒也不拒绝。径自往他身上一趴:“夕既然是三圣门地高阶,前途光明,为什么又跑到魔宗去了?”

“夕熟知兵法,能战能谋,的确是个全才。”醉托高她一些,一边走一边说。“鬼偶门是人类所建的门派。但因手段残忍,又拘魂不让下冥。所以为人间不容!鬼偶门以其独门之技擅使魂力,其门人弟子皆寿命绵长,可长保青春不老。世人常说,是因其吸纳魂魄之力而成。鬼偶门一向受到诸如三圣门,隐天都以及御羽天宗地不断剿杀。其境地,基本与血族无二。我听说,夕是因为其妻,才会识得鬼偶门的离。但也正是因此,让他招至屠门之祸,夕地满门,便因此而亡。”

“他娘子死了,他很难过。不想让娘子离去,于是便寻求异法。借离的手将娘子化**偶,与他相伴?”迎舞地心突然狂跳起来,偏执而狂热地爱。让他不肯放开她的灵魂,只想如此一世相随!

“你猜地差不多。”醉轻唔了一声,“听闻其妻,也是三圣门高阶,力法强横,更胜于夕。三圣门欲举荐其登天路,入天界称徒。但她与夕情深意笃,宁可放弃也要与他相守。”

“如此高手,为何一命呜乎?”迎舞低声问着。

“或是因病,或是因为三圣门效力而伤。具体原因,唯有夕自己知道了。”醉应着,“夕保不得她的命,便想留住其魂。三圣门连年与鬼偶门交战,夕便趁机与鬼偶门相晤。想借其特有之法,保存其体其魂。鬼偶门可以强留灵魂,可以拆解灵魂,亦可以保存魂魄,是为养鬼之法。造出偶体,聚收其魂,恍若重生。”

“如此,当为人间大忌。夕必要受戮于同门。”迎舞黯然。

“虽是如此,但他没妨碍旁人。只不过,他最好的朋友,同门兄弟。为了登天之路,将其出卖。将这个秘密,通报门主。后果可想而知,三圣门认为夕通连鬼偶,世人难容。混战之中,其妻神魂俱散,从这世上灰飞烟灭!夕反出三圣门,投效魔宗。前年冬日,更将三圣门一举清灭,所有门人,皆制为人偶。但听闻那人,逃往华阳,受华阳保护。夕便紧追不舍,不灭此人,他心愿难平!”醉轻轻说着,“愿念,怨念。皆因此生!”

迎舞忽然伸臂搂住他的脖子,下巴贴靠在他地肩上。他见她默不作声,轻哼着:“闷什么,只当个故事听便罢了,又不干你我的事。”他略略眯了眼,“不过是执着而已。当命已经尽,体已经失,悟觉尚不肯平,止魂开时不肯入冥,止魂闭合,冥界之门再不会接受。悟觉因生时愿念难平,生出强愿,聚烟出形,祸害生人。这世间的愿魂厉鬼,不都是这样来的吗?生时太执着,死后不肯放。”

“其实世人都是一样,生时未尽,死后追悔有之。生时积郁而终亦有之。还有之生时太欢,难舍难弃。”她应了一句。

人有五魂,命,止,悟,觉,体!由此与妖鬼区分,可在这人间碌碌。但当命死尽,止亦开,体魂破碎之时。悟魂与觉魂,却无法因生命的终结而平息。皆是人生之中,喜怒无数,哀悲迷离!

第三卷神魔归位第五十五章西南,醉伴舞前行(2)

醉和迎舞走走停停,穿林渡水,有如游旅一般。''他们自秋云往南,并未深入华阳境。只是在西南边境一路往里绕,这些地方皆避开主要战事。虽然没有前两年稍平时繁盛,但边陲之地,一向自给自足,也平静。

出了雷云界,气温便开始转凉。南方的冬天不若北方严寒,但若下起雨来也是阴冷彻骨。他们身上没钱,醉便打些猎,以物易物换些东西唯持他们的一路旅行。南方无高山,越深入南地,越多妖怪,所以那一带的普通百姓甚少以猎为生。而且那里的野兽,多年受妖气浸淫,虽不至成精,但也敏灵非常。不过这些于醉而言,不过小把戏而已。倒是原皮不如硝好的皮毛值钱,也只得个温饱。

迎舞以往锦衣玉食,就算生死之间徘徊,但因所住皆是诸如魔岩,雷云等大城,生活一向无忧。但是如今,却俨若农家妇。她身上所穿的良锦之前已经拿来换了东西,当时她执意要换针凿之物,醉开始不以为然。后来才知,她所换的这套工具足以让她赖以维生。

她擅针线,这点在当初魔岩的时候他已经知道,她可以线代发,替他将长短不一的头发编得格外华丽。而当他们穿州过省的时候,这套工具远比华衣美裘更来的实惠。若是赶上相对昌平之地,她也可以替人缝补,兜揽一些补贴活计。更生她生的温婉妍丽,巧笑嫣然之间更易惹人怜惜,纵是没什么活计给她做的人,见她妙夺颜色。也愿意翻捡些来应酬她。

她将此也当成难得经历,很少有人可以有她这般胸怀。当初从雷云离开,凤宣喑给他们准备了银钱,醉不愿意取,是因为他根本不屑接受。而迎舞不想取,是因她想试着自食其力。纵不再谋算人心,醉亦不当世称雄。他们稳于世间,也能如此过活。富贵如浮云,而清贫的生活,亦更能磨炼人心。若他们凭风高掠,根本不需要在任何地方久留。但此时二人如有灵犀,皆缓了脚步,一个是因疲累多年,一个则将此经历当成礼物。

醉一度心内不忍,纵然她不计较,但她毕竟身娇体弱。苦捱并非长久之计。她以往养在深闺,银钱几何都不得而知,柴米琐碎更不会过眼过心。但如今,缁铢毫厘皆要小心算忖。每每醉于街市兜售皮毛。她必要随行在侧,为一点点起伏与人争得面红耳赤。如今是深冬,每到一处,要吃要住皆要小心计算,半点奢废不得。我看_他每至心痛。便心存戾念,恨不得杀尽抢光,才为上策。后来见她乐此不疲,便张不得口。再后来,便见她身体一日强过一日,没有宝马香车。华服美食,仆役成群。她反倒日日康健起来,面上多了颜色,成了他最大安慰。

也正是醉一路不曾露出半点行藏,所以在华阳并未生出任何事,足在西南边域地陲良镇住了一个多月。倒也是打听到不少消息,真是有人曾得见数月前有马队前往海域一带,所描述之景,似是迎舞之父及一众家丁。这也与他们在这里住得一阵。与人混熟的结果。这里是进出海域的唯一落脚之地。他们只见得入,再不见回返。迎舞听了也十分欣慰。想着与醉在这里住到三月,天气转暖,海丰城得开,他们便可以前往进一步打听。

这天,迎舞早早吃了饭,与醉一起在镇外的林间闲步。这里是他们每日傍晚散步之所,因年景不是很太平,人们不爱往镇外去,反倒成全了他们的清静。

醉拉着她的手,一个多月而已,她指尖已经生了薄茧。此时她穿着月白色的旧袄,方便走路着了同色地衫裤,外系了一条青色的半长裙。长发随便一系,松松用一根木簪挽住。这里普通人家的女子皆是如此打扮,衣上没半点花色,布料亦是粗糙。但她眉目精秀,糙衣亦是难掩其锦绣风华。更是因最近她路走多,事情做的多,反倒不若以往,虽然依旧拂风纤纤,体态细弱。但却更显得婀娜起来,身体曲线越发比之曾经玲珑。

她看他一直凝睇着她看,不由的轻笑一下:“你说那老张头,他肯把硝功教你么?”以往她也不知,但现在却是明白。这兽皮硝与不硝,真是价格差了好几倍去。这镇上猎户少,会硝皮的只得一个镇尾姓张的。

“如今镇上出了咱们这行猎地。他地手艺也得以拿出来晒太阳。不过我瞧着他必是不肯。常言道。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教会了我。以后他拿什么翻钱去?”醉笑笑。指尖轻轻抚摩她地手。“不过我倒是很想学。即便在这里住不长远。日后也是一个生财手艺。”

“他若不肯教你。如何得学?”迎舞明白他地意思。其实是她误了他。他本可以展翅高飞。成为称雄一方地霸主。是她让他掩去光彩。隐在这世间碌碌。

“偷师。”他笑起来。眼角微弯。**一丝媚色。他姿容精美。就算素衣也难遮。“明儿找他卖几张皮。他定是要偷偷硝了赚钱地。我便去他家偷学!”

“我也去。我也想学。”迎舞听了满眼放光。“大不了寻得了我爹。咱们找个别地镇落脚。不跟他抢生意就是。”

“没了咱们。他哪里得好皮来硝?”醉勾揽过她地腰。“你还替他打算?”

“我只是觉得。这里山穷水恶。不是什么长远地地方。”她笑一声。顾左右而言他。“天地广大。真想将百川山河。皆游一遍才不负此生。”

他垂眼看她,轻应了一声:“自然是随你。”

两人漫无目的,且行且深。忽然醉一扯迎舞,立住脚步。迎舞一怔,本能的配合他压低呼吸。大眼向着他,一脸询问之色。他们最近一直没碰上任何华阳弟子之类的人。但这里毕竟属华阳之地,他们一直很是小心。所以此时,迎舞心底一悸,一时间面上也有些紧张之色。

醉凝听了一阵,忽然面上浮现出一丝嘻笑戏谑之色来:“想不到,在此还能碰上故人。”他声音极是轻。半弯了腰在她耳畔呢喃。

故人?迎舞一怔,一时料不定是哪一个?不会是夕吧?听说他潜进华阳数月,一直没能拿住他。难不成,他跑到这里来了?

她正怔着,醉已经一把将她抄起来了:“趁着敏地不在,去吓他一下!”醉此时玩味之心顿起,面上竟略略**无赖,一如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郎。

他提气而起,半高不低。穿枝掠叶,有如蝶舞。身体忽体忽落。却无半点声息,乃至有时,鸟便在枝头暂栖,他打从它们身边掠过。竟是未觉。

几个起落之间,眼前竟豁然开朗。迎舞从未饭后散步走这么深过,依稀听得水流声,似是这林间,还隐了泉涧。远远她见一处小溪。似是还有一个浅湖滩一般。醉有如鬼魅,荡于树冠之间。迎舞心里惴惴,透着树枝之间往水处看。一看之间,她的面容霎时开始抽搐起来!

真正是故人啊!洛奇,竟然是洛奇!

那里有丛矮山包,自山间似有泉眼。引了涧潺潺不止。聚于林间凹处,结成一块不算大的湖洼之地,却倒十分清澈。洛奇此时正弯了腰捧着水洗脸,她穿着白色的锦织开襟袍裙,边上皆裹着浅金色的细绒。袖子挽了半高,头发束着一个团花髻,她一边洗一边嘴里咕囔碎念不绝:“老大是个事多精,这水很凉,冻死我了。”她嘴里碎着念着。此时月倒不在她身边。只见她身后放着包袱。还摊了一件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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