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农奴翻身当地主-第10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因此,李斯特也无从判断眼前的农田,到底种植的是什么。
如果这农田,真是出自娜塔莎的手笔,那么最有可能就是种植的黑皮果。
娜塔莎虽然在种植方面很有天赋,但她以前种花、种黑皮果,都是当做一种兴趣,并没有发展农业的这种伟大理想。
和李斯特熟识之后,娜塔莎经常同李斯特聊天,出于对种植的兴趣,两者之间很有一些共同话题,娜塔莎也从李斯特这里学到了不少先进的理论知识,终于明白种田也是一门大学问。
娜塔莎如果想武力复国,凭借她种植黑皮果的技术,肯定能够解决军队粮食需求的问题,这会在无形成使她的起步更容易一些。
眼前的这农田,真是属于娜塔莎的吗?
卷四 大展拳脚
第七十三章 虎族战士当农夫?
斯特四下打量了一下,在农田周围并没有发现什么人间也不好判断这农田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
正当李斯特犹豫着要不要先回头和艾利斯、凯瑟琳说说这事,却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应该是有人拨开草丛正往这里走来。
叮当显然也听到了这个声音,它的小耳朵竖的笔直,但头顶上的触须却没有发出绿芒,显然是因为来者算不上有危险。
李斯特向叮当挥手示意,一人一兽猫着腰躲到了草丛中,隐身在暗中想看看来者到底是什么人。
片刻之后,从秘径出口就走出来两个高大的身影,李斯特看见他们后不由的一愣。
出现在李斯特眼前的,是两名抗着锄头的强壮虎族武士,他们半赤的上身露出鼓涨如小山丘般的肌肉,一条粗壮的虎尾缠在腰间,下身的一条黑色皮裤则是卷到了小腿处,赤着一双大脚丫就这么站在泥地里。
虎族武士,应该是和强壮、勇猛、无敌这样的名词关联在一起,怎么现在的这两名虎族战士,却完全是一副农夫的打扮?而且他们手中拿着的也不是武器,而是锄头?
更巧的是,这两名虎族武士中还有李斯特的熟人,那个一直跟随在娜塔莎身边,忠心耿耿的虎族侍卫副首领泰格。
泰格既然出现在这里,那么这处隐蔽的农田,毫无疑问就是娜塔莎用来种值黑皮果地了。
娜塔莎回到兽人帝国的目的。就是要推翻摩萨克的统治,恢复虎族的王权。她选择藏身在图兰朵大峡谷,到算的上是一个明智之举。
图兰朵大峡谷物产丰富,密林、草原、河流、山谷各种地形都有,适合藏身的地方极多,躲在这里打游击,除非对方出动数十万的大军进行地毯式搜索,否则很难发现那些隐蔽的藏身之处。
而且,图兰朵大峡谷地气候。比起外面的蛮荒之地更适合种植,在这里秘密种植黑皮果,收成肯定要比外界高的多。
上次为了争夺火琉璃,摩萨克败北受伤而去,这段时间肯定顾不上处理娜塔莎的事情。
在这个时候回到兽人帝国,等于是给了娜塔莎一个翻身的机会,至于她能不能达成所愿,就要看能力与机遇了。
娜塔莎既然开始种植黑皮果。就表示她已经在考虑后勤补给的事情,这也从侧面说明她的手头已经积蓄了一些力量。不然的话,只有她和泰格两个人,用得着种植黑皮果吗?
虽然很关心娜塔莎地近况,但李斯特还是想先隐身在暗中观察一下,然后再决定和不和泰格相见。
这时,泰格和另一名虎人已经走到了农田中央,只见泰格把锄头一横。往手掌心中吐了一口唾沫,抓起锄头虎吼一声,运锄如飞就在地上开垦起来。
另一名虎人有样学样。同样干的有板有眼,而且看他灵活的身手,实力应该也不算差。
翻了一会儿田,那名虎人抬头向泰格道:“泰格大哥,你说我们为什么不出去干翻那些比蒙族的杂碎。偏偏要窝在这里挥舞这个……这个……什么来着?”
“锄头!”泰格瓮声瓮气的声音响了起来:“这锄头是公主殿下从一个了不起的人类那里听来的。有了这玩意,我们耕田就更利索了。光我们两个人,就抵得上平常的二十个人。”
那名虎人点点头。道:“这……锄头,其实挥动起来还是蛮带劲地,如果用精钢打造一个,我有信心一锄头下去就打碎一个比蒙杂碎的脑袋。”
泰格摇摇头道:“你说的到轻巧,用精钢给你打造一个锄头?我们兽族可没有这么好地匠师。要知道,就连这个铁制的锄头,也是公主殿下从人类那里学来的方法,先用沙土做成模,然后烧铁水浇铸而成形的。”
那名虎人道:“公主殿下真的很了不起,好像什么都懂地样子,相信我们在公主殿下的带领下,总有一天会把那些比蒙杂碎给干趴下。”
泰格道:“公主殿下常说,不是她有什么了不起,而是众多的知识都已经记载在了书本中。特别是人类,他们地图书馆真的是座宝藏,呆在人类国度的那段时间,公主殿下从图书馆中学到了不少知识。锄头这玩意虽然是公主殿下从别
听来的,但这倒模制作锄头的方法,却是公主从图书的。”
那名虎人惊叹道:“图书馆?是人类的某个要塞吗?这么厉害?”
泰格哑然失笑,道:“泰森,你小子就是直肠子一条筋,大字都不认识一个。这图书馆啊,就是人类用来放书的地方,你小子却扯到了什么要塞,这种话要是传出去,大家都会笑话我们虎族战士没有常识。”
说着,泰格连连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那名叫泰森的虎人小声嘀咕道:“装什么大尾巴老虎,泰格大哥你不也是一个字不识吗?”
泰格虎目一瞪,道:“你小子在嘀咕什么呢?你可别看不起那些书本,公主殿下说过,正是因为有了传承知识的书本,人类才会雄霸整个大陆。老子是粗人,不太懂这些大道理,但公主殿下的话,肯定是对的。”
泰格平时在虎族之中素有威望,他一发威,泰森不敢反驳,在一旁小声道:“泰格大哥,既然图书馆这么厉害,你曾陪着公主殿下在人类国度呆过,这图书馆肯定去过吧?”
泰格老脸一红,声音也不由自主的小了许多,道:“老子大字不识一个,跑到图书馆里面去干什么?每次公主殿下去图书馆看书,老子就在图书馆外面守着。”
泰森道:“有公主殿下去看书,泰格大哥自然就不用进去了。公主殿下在那个罗严克拉姆公国呆了这么久,应该是把那个图书馆里的书都看完了吧?干脆公主殿下也在我们兽族这里搞个图书馆,把那个知识……什么词来着?……对了,是传承,把知识传承下去!”
泰格笑道:“说你小子傻,你还不服气。公主殿下说了,人类图书馆中的藏书,多的就像天上的繁星,真是数不胜数。一个人就算看一辈子,也不可能把图书馆里的书看完。公主殿下还说了,给她的时间实在是太短,她来不及学习更多的知识。不然的话,光是掌握一门冶炼金属的技术,就能让我们兽族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你想一下,我们兽族地盘上有那么多的金属矿,要是我们懂得冶炼、煅造的技术,所有的兽族战士就能拿上制式武器和穿上护身的钢甲了。到时候,就算是面对罗严克拉姆公国的铁军,我们也不会败!”
泰森眼睛一亮,道:“能够和铁军干一架,想起来都爽!不过,我现在最想干翻的,还是比蒙族的那些杂碎。”
泰格点点头道:“只要跟着公主殿下干,一切都会有机会的,我们先干翻比蒙族,然后再和罗严克拉姆公国的铁军好好的干一架,看看谁才是天下最强的战士!”
泰森眨巴了一下眼睛,问道:“泰格大哥,你和公主殿下在罗严克拉姆公国呆过,你说说看,那里的人类,是不是和别的人类不一样?不然的话,为什么我们这么强的兽族战士,却总是打不赢他们的铁军?”
泰格皱着眉,道:“真要说起这些人类,在我的眼中看来都是差不多的,没什么太大区别。人类之中确实有不少强者,他们的厉害程度,不比我们兽族的顶级强者差。但是,这样的强者终究只是少数,而人类之中就算是他们号称天下无敌的铁军,论起单兵作战能力,也及不上我们兽族战士。”
泰森忍不住问道:“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我们总是打不赢铁军?”
泰格道:“这个问题我也觉得奇怪,就跑去问公主殿下,结果公证殿下告诉我,主要的原因有两点。”
“一是我们兽族不懂得冶炼金属,战士们无法装备精良的军械,而罗严克拉姆公国的铁军,使用的却是人类最好的军械,这样一来他们的战斗力就会大大提升,已经足以和我们兽族的战士抗衡。”
“除此之外还有第二个原因,而这个原因才是造成我们兽族总是打不了胜仗的根本所在!”
卷四 大展拳脚
第七十四章 战阵之法
到这里,泰格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向往的神情,道:“公国的莱因哈特大公,是被称为黄金狮子王的不败军神,如果没有他,所谓天下无敌的铁军,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莱因哈特身为人类,却被我们兽族称为黄金狮子王,就是因为我们兽族最为尊敬勇士,那怕对方是敌人,只要他有着惊人的武勇,我们就会给其能与之相匹配的赞誉。莱因哈特大公,无疑就是这样的强者。”
“我们兽族之所以无法打败罗严克拉姆的铁军,其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莱因哈特大公的练兵之道独步天下,而铁军的战阵之法天下无双!”
“战阵之法?”泰森兴奋的插嘴问道:“这个我听那些老兵说过,他们都说人类的战阵之法千变万化,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士兵的战斗力。就算只是人类的普通士兵结成战阵,也能和我们兽族的精锐战士拼个旗鼓相当。我先前一直以为他们是在吹牛,毕竟论单兵作战能力,人类远远不如我们,这个战阵之法真有那么神奇?但听泰格大哥你这么一说,如果这战阵之法和莱因哈特大公有关,那么真有这么厉害也说不定。”
“唉……”泰格叹口气道:“和你小子直说了吧,其实在我成为公主殿下的侍卫之前,我曾经上过前线,还有幸与莱因哈特大公的直属军团交过锋。”
“泰格大哥你和黄金狮子王的铁军交过手?难道是二十年前地那场格陵兰戈壁大战?”此时泰森的眼中满是兴奋的光芒。
泰格点点头,道:“正是那场著名的格陵兰戈壁大战。当年的那一场计伐战。我们兽族共出动五十万大军进攻人类,却被莱因哈特大公以区区二十万的铁军给拦住,无法攻入人类国度半步。”
“后来我军统帅不惜代价,拼着一个军团被打残的代价,终于将莱因哈特大公的直属两万铁军,给围困在了格陵兰戈壁。”
“当时我们兽族共出动了三个军团,共十五万的兵力,将莱因哈特大公团团包围。敌我双方军力悬殊,当时大家都想。这下子所谓地不败军神,终于要被打败了吧?”
“谁知道一场大战下来,最后败的却是我们。莱因哈特大公以区区两万铁骑,在我军的重重包围之下,接连三次杀进杀出,击溃了我军的三个主战军团,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经此一役,黄金狮子王的名头。响彻我们兽人帝国,提起莱因哈特大公,谁敢不说一句佩服?”
泰森点点头,道:“格陵兰戈壁大战,我听说过不少传闻,大家都把那莱因哈特大公吹到天上去了。我以前还很不服气,认为这是夸大其词,现在看来……泰格大哥。既然你经历过那场大战,能不能详细的给我讲讲?”
泰格闭上眼睛,仿佛是在回想什么。半晌后才睁开眼睛道:“当年,我还是和你这样差不多的年纪,加入了帝国第三军团地冲锋营,梦想着能像无数兽族先辈那样,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的武勇。”
“虽然这是我第一次上战场。但不是我自夸,我的表现非常不错,很快就积军功升为了十人长。而这时。我们第三军团接到命令,参与到围剿莱因哈特直属军团的任务中来。”
“当时我很是兴奋,能够和那个传说中的不败军神较量,是每一名兽族战士的梦想。我甚至幻想着,要是能够亲手打败莱因哈特大公,并将他活捉,那是何等的荣耀?”
“事后想来,当时的我是多么地幼稚可笑啊,居然把战争当做这么简单的事。”泰格自嘲似的摇了摇头,然后继续述说着:
“我们兽族以第四军团为饵,与莱因哈特大公地直属军团决战,结果一战而溃。我军故意不派援军,任由被击溃的第四军团被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分割歼灭,最后以第四军团几乎全灭的代价,才终于将莱因哈特大公的直属军团引入了格陵兰戈壁。”
“我们帝国地第一、第二、第三军团,早就埋伏在格陵兰戈壁的四周,当即将就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给围了起来。三大主战军团加起来,足足有十五万地兵力,想想莱因哈特只有区区两万军力,双方的兵力比几乎是八比一,以如此大的优势,几乎所有兽族都认为此战必胜。”
“不过,不败军神就是不败军神,莱因哈特大公在被围之后的表现,就只能用
形容了。”
“换做其他人,被七、八倍于己的敌军给围住,肯定会乱了阵脚,但莱因哈特大公却与常人不同,他居然指挥着自己的军队,主动以锥阵向着我军发起了冲锋。”
“战阵之法并不是莱因哈特大公所发明,而是人类自古相传。我们兽族和人类争战多年,对于他们的战阵之法也算是有所了解。”
“人类的战阵之法,研究其根本,无外乎就是攻击时的锥阵,防守时的圆阵,合围时的翼阵,阻敌时的方阵等几种。而战阵只要运用得当,就能够发挥整体作战的力量。”
“可惜的是,我们兽族不懂人类的练兵之道,始终无法做到人类军队如臂使手,如手使指的统一性,这战阵之法总是学不会。不然的话,我们兽族军队的战力,也会翻上一番。”
“一般来说,被大军围住,要想突围,自然是用攻击力最强的锥阵。莱因哈特大公反应之快,发起攻击之坚决,确实出乎我们的意料,但他用锥阵进行突袭,就正中我们的下怀。”
“锥阵之所以厉害,就在于其突前尖刀的冲击力,一旦被锥阵冲破阵形,让其攻入到队列的内部,其破坏力就十分可怕了。但对付锥阵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加强防御,以硬碰硬,将锥阵的突前尖刀给挡住,也就可以化解锥阵那可怕的攻击力了。”
“在合围之前,我军就已经有所准备,一见到莱因哈特大公以锥阵发起冲锋,立刻就调集熊族步兵,扛大石与巨木上前迎敌。”
“熊族战士力大无穷,而不论是大石还是巨木,都可以阻挡敌方铁骑冲击时的路径。一旦锥阵突破不成,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立刻就会和我军陷入混战。到时候,以我军的优势兵力,光拼消耗就足以取胜。”
“更重要的是,为了突围,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别无选择,就算明知我们做足了准备,也只能以锥阵硬着头皮向前冲。”
“莱因哈特大公麾下的铁军,无敌之名威震天下,平时看到这样的一支部队发起锥阵突击,就算是再强的兽族战士,也会心生一股寒意。但这一次,包括我在内,看到莱因哈特大公的军队冲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