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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三:荒原-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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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场梦似的,黛塔消失了。苏珊娜惊讶、害怕、沮丧地看着还在冒烟的枪口与躺在人行道上的人影。“噢,我的耶稣!我打中了他!埃蒂,我打中了他!”
“戈嫘人……死!”
小公爵方特洛伊还试图抗争地尖叫出这几个字,但伴随着一连串咳嗽的是他吐出的血,染红了镶褶边衬衫上所剩无几的几块白布。街角大厦那里传来一阵闷爆,拱形入口外面蓬乱的绿色藤蔓像被一阵疾风吹起的旗子似的朝外翻滚掀起,同时滚滚浓烟从里面冒出。埃蒂连忙转身站在苏珊娜身前,用身体遮挡住她。他感到一阵水泥碎片——幸运的是都很小——像雨水似的淋在他的背上、颈后、头顶。左边传来一连串拍打水面的声响,他微微睁开眼睛向那个方向瞄过去,结果看见小公爵方特洛伊的脑袋滚到水沟旁停了下来。他的眼睛还睁着,嘴唇固定成临死前绝望嚎叫的口形。
这时又纷纷传来其它声响,有尖叫,有号哭,都非常愤怒。埃蒂推着苏珊娜的轮椅——轮椅的一个轮子卡住了,被迫停了下来——他朝着侏儒冲过来的方向望去。又有大概二十个衣衫褴褛的男男女女从那个方向过来,有些从街角那儿钻出来,另一些人穿过遮住拱形入口的藤蔓幕帘,就像恶鬼似的从手雷爆炸后的浓烟中现出身形。他们大多都头戴蓝色头巾,所有人手持武器——各式各样的(其中有些甚至寒碜得让人同情)武器,比如锈剑、钝刀、碎木棍,其中还有一个男人手里勇猛地挥舞一把斧头。他们是陴猷布人,埃蒂暗忖。我们打断了他们私下的行刑仪式,这回可把他们惹毛了。
当这群人瞥见坐在轮椅里的苏珊娜和单膝蹲在前面的埃蒂时,他们大声喊道——杀死戈嫘人!杀死他们俩!他们杀死了拉斯特!上帝要夺去他们的眼睛!为首的那个男人腰上围着一块苏格兰格子布,手里狂乱地挥舞一把弯刀(弯刀差点儿把他后面一个胖女人的头割下来,如果不是她躲得及时的话)向前冲过来。其余人兴奋地高呼着紧随其后。
罗兰左轮枪的枪筒里砰砰射出几枚子弹,爆炸声在翦翦阴风中回荡。子弹率先轰掉了最前面围着苏格兰格子布的陴猷布人首领的脑袋,喷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他旁边差点儿被弯刀砍中的胖女人的菜色皮肤,她顿时惊惶失措地号啕大哭起来。其他人经过胖女人和死去的男人时个个都睁大眼睛、近乎疯狂。
“埃蒂!”苏珊娜尖叫着再次开枪。又一个身穿镶缎斗篷、及膝皮靴的男人倒地而亡。
埃蒂伸手去摸他的鲁格枪,一瞬间惊恐地以为他把枪弄丢了。原来是不知怎么回事,枪把手滑进了他的裤腰里。他的手紧紧握住枪把手,用力向外拔,可这该死的玩意儿怎么也不出来。枪筒上的瞄准镜不知怎么地卡在他的内裤里。
苏珊娜连开三枪,每枪都命中一人,但这并没有放慢陴猷布人向前冲的步伐。
“埃蒂,帮帮我!”
埃蒂扯开裤子,感觉整套动作就像对超人的蹩脚模仿,最终他好不容易拔出了鲁格枪。他的左掌击中保险拴,一只胳膊肘抵在大腿上,然后开始射击。根本没有必要思考——甚至没有必要瞄准。罗兰曾经告诉过他们,战斗中枪侠的双手能够完全自主,现在埃蒂发现他说得一点儿没错。而且无论如何,这么近的距离即使一个瞎子也不会打不中。苏珊娜已经把冲过来的陴猷布人人数减少到不超过十五个;埃蒂则像疾驰过麦田的巨风,两秒钟之内又干掉了剩下人中的四个。
此时,这群人原来单一的表情,那种愚昧无知的热情,开始瓦解。其中一个挥舞斧头的人突然把他的武器扔到了一边,忙不迭地迈开因为关节炎而严重变形的双腿夸张地奔过去捡武器。另外两个人也跟在他后面跑了,其余人则没有方向地在街上乱转。
“跟上来!”一个看起来年轻些的男人大叫。他脖子上扎着一块蓝围巾,就像接力赛跑运动员的宽领带。光溜溜的脑袋上只剩下两撮卷曲的红发,一边各一撮。这家伙在苏珊娜看来就像小丑克莱拉贝尔⑤『注:小丑克莱拉贝尔(Clarabell the Clown),美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电视节目“胡迪·都迪秀”的主人公,是个住在都迪镇的红头发小丑。』;在埃蒂看来,他则更像麦当劳叔叔,但两人同时意识到他是个麻烦。他扔出一根大概是由铁桌腿改成的长矛,落在埃蒂和苏珊娜的右侧。“快跟上来,我说!如果我们团结起来我们就能打败他们——”
“对不起,哥儿们。”埃蒂咕哝一声,然后一枪击中他的胸部。
克莱拉贝尔/麦当劳叔叔向后踉跄几步,一只手摸向衬衫,瞪大眼睛死盯着埃蒂,眼神里毫无掩饰地表明他的心碎:事情不应该发展成这样。他的手落在了一边,嘴角流出一串鲜血,在阴暗的天色下显得特别鲜艳。剩下的几个陴猷布人默默地看着他倒下,接着其中一个转身拔腿就跑。
“不许动,”埃蒂说。“别动,我的朋友,否则你就只能最后看一眼这个世界了。”接着他提高了嗓门。“放下武器,各位!全部放下!现在!”⑥『注:原文为高等语。』
“你……”那个垂死的男人轻声问。“你……枪侠?”
“没错儿。”埃蒂回答,严肃的眼神扫过剩下的陴猷布人。
“乞求你的……原谅。”红发男人喘着气说完这句话之后俯面扑倒在地上。
“枪侠?”另一人问道,声音里难掩知道真相后的那种恐惧。
“呃,你们非常愚蠢,但耳朵倒还挺灵,”苏珊娜说,“这也挺重要的,不管怎么样。”她挥了挥枪筒,埃蒂相当肯定里面已经空了。提起这个,埃蒂揣测着鲁格枪里还有几发子弹。现在他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一个弹夹里可以装多少发子弹,他暗暗咒骂自己是个蠢蛋……但是难道他预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吗?他可不这么认为。“你们听见他的话了。放下武器。休息结束了。”⑦『注:原文为高等语。』
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地照做。那个脸上被溅了几乎一品脱弯刀…格子布先生的血的胖女人说道,“你不应该杀死文思顿,先生——今天是他的生日,他的生日。”
“呃,那我猜他应该呆在家里多吃一块生日蛋糕。”埃蒂回答。鉴于刚才的这段经历,他觉得这个女人的话和他自己的回答没有一丁点儿超现实的意味了。
剩下的陴猷布人中有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金黄的长发一簇簇从头皮上长出来,就好像她得了斑秃。埃蒂瞄见她想朝侏儒的尸体——和远处爬满藤蔓的拱形入口——挪过去,就开了一枪,子弹正落在她脚边开裂的路面上。他不知道自己想对她怎么样,但是他可不希望任何一个人给其他人丝毫逃跑的提示。一部分是因为他担心如果这群病态狂怒的人试图逃跑的话他的双手会做出什么。无论他的理智是如何看待,他这双手说实话还是挺喜欢这个开枪射杀的行当。
“站在原地不要动,美人。亲民警官说要警慎行事。”说完他瞥了一眼苏珊娜,她惨灰的脸色让他十分担心。“苏希,你还好吗?”他低声问。
“还好。”
“你不会昏倒吧,啊?因为——”
“不会。”她深深地看他一眼,双眸深如潭水。“只是我以前从没杀过人……行吗?”
呃,你最好习惯,这句话都涌到唇边,但他还是咽了回去,视线转向前面剩下的五个人。他们阴沉畏惧地看着他和苏珊娜,但是仅此而已,还谈不上恐惧。
他妈的,这帮人已经忘记恐惧是什么了,他暗想。快乐、悲伤、爱……也全忘了。估计他们住在炼狱的日子太久,已经根本没有任何感情。
然后,他想起刚刚听见的笑声、兴奋的呼喊、演出结束后的掌声,只好修正了刚才的想法。起码还有一样东西仍能刺激他们,打开他们情感的开关。斯班克就能作证。
“这儿谁负责?”埃蒂边问边谨慎地观察远处的十字路口,以防其他人突然有胆子又冲回来。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发现可疑情况,估计其他人决定让他们的伙伴自生自灭了。
他们疑惑地面面相觑,最后那个脸上溅满血迹的胖女人开口。“斯班克曾经是,但是当这次上帝之鼓响起时,斯班克的石头从帽子里掉出来,我们就派他去跳舞了。我猜文思顿应该能继任,但是他却被你那把天杀的手枪结果了性命,他的性命。”她小心地抹了抹脸颊上的血迹,看了一眼,然后又阴沉地望向埃蒂。
“好吧,那么你觉得文思顿舞着那把天杀的长矛想对我怎么样?”埃蒂反问。他忿忿地发现这个女人实际上已经让他对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为我修鬓角?”
“还杀死了弗兰克和拉斯特,”她执拗地继续控诉,“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要么是戈嫘人,这很糟糕,要么是两个受诅咒的外乡人,这更糟糕。城北的陴猷布人还剩下谁?陶普希,我猜——水手陶普希——不过他不在这儿,不是吗?他乘着船去了河下游,唉,去了河下游。上帝也诅咒他,我说!”
苏珊娜没再听了,那个女人刚刚说的一句话勾起她的联想,让她全身倏地僵住。斯班克的石头从帽子里掉出来,我们就派他去跳舞了。她记得大学时曾读过雪丽·杰克逊⑧『注:雪丽·杰克逊(Shirley Jackson),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其代表作《乐透彩)(The Lottery)于一九四六年发表,表现了人性恶,堪称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经典。』的小说《乐透彩》,心里明白了眼前这些最初陴猷布人的堕落后代正经历着杰克逊的噩梦。他们知道自己必须参加令人毛骨悚然的抽签仪式,但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一年一次,而是一天两三次,难怪他们已经没有能力感受任何强烈的感情。
“为什么?”她尖锐地问那个满脸血迹的胖女人。“你们为什么这样做?”
胖女人看着苏珊娜,仿佛她是天字第一号傻瓜。“为什么?这样那些藏在机器里的魔鬼就不会驱使已死的魂灵——陴猷布人和戈嫘人——从街上的大洞里钻出来吃我们了。傻瓜都知道这一点。”
“世界上根本没有鬼魂,”苏珊娜回答,不过语气连她自己听上去都像是骗人的废话。当然有了。在这个世界上鬼魂到处游荡。但是她仍旧继续说。“你们称做上帝之鼓的声音只是一段卡在机器里的磁带发出的。这就是全部真相。”突然,她脑中灵光一现,又补充了一句:“或许这根本就是戈嫘人故意安排的——你们想过没有?他们住在城市的另一边,不是吗?而且还住在城下。他们一直想把你们赶出去。也许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极有成效的办法让你们自己帮他们达到这个目的。”
满脸血迹的胖女人身旁站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他头戴一顶看起来似乎是世上最古老的圆顶礼帽,穿着一条边脚已经磨破的卡其布短裤。他向前踏了一步,优雅的神情让他暗里的轻蔑变成了锐利的刀锋。他开口道:“你错了,枪侠女士。剌德城底藏着许多机器,里面住满魔鬼——他们是恶魔的灵魂,憎恨所有活着的人。他们具有强大的能力,可以唤醒死人……在剌德城可是有无数的死人能被唤醒的。”
“听着,”埃蒂说。“你们自己有没有亲眼见过任何一个鬼魂,吉夫斯⑨『注:吉夫斯(Jeeves),英国作家伍德霍斯所著小说中人物,现用来指理想的男仆。埃蒂根据这个人的打扮随口给他起了这个绰号。』?有没有任何人?”
吉夫斯翘起嘴唇,什么也没说——但是单单翘嘴唇的动作已经表明了一切。他仿佛在问,对一帮只会开枪、不会用脑的外乡人还能指望什么呢?
埃蒂觉得最好还是不要讨论下去,无论如何他从来就不是做传教士的料。他冲着满脸血迹的胖女人挥了挥鲁格枪。“你和你这儿的朋友——这个看上去像是退休英国男管家的家伙——带我们去火车站。到那儿之后,我们就可以说再见了。我实话对你说:这会让我他妈的非常开心。”
“火车站?”那个看上去像吉夫斯管家的老者问道。“什么是火车站?”
“带我们去摇篮,”苏珊娜说,“带我们去找布莱因。”
这句话终于让吉夫斯紧张起来;震惊与恐惧的表情代替了到现在为止他一直摆在脸上的厌世与轻蔑。“你们不能去那儿!”他惊呼。“摇篮是个禁地,布莱因是所有剌德魔鬼中最危险的一个。”
禁地?埃蒂暗忖。太棒了。假如这是事实,至少不用担心你们这帮蠢货了。当然听见的确还有一辆布莱因也令他十分高兴……起码这些人是这么相信的。
其他人茫然又略带惊讶地盯着埃蒂和苏珊娜,好像说话人对着一群虔诚的基督徒说,他们找到了神圣的约柜⑩『注:约柜(Ark of the Covenant),出自《圣经·出埃及记》,是圣经中提到的最神圣的物件,它装载着上帝在世间留下的惟一文字——十戒法版,传说是上帝用指头在玛瑙石板上写成的。』,然后把它改建成了收费厕所。
埃蒂举起鲁格枪,对准吉夫斯的前额。“我们要去,”他说,“如果你们不愿意步你们丧命同伴的后尘,我建议你们最好停止废话抱怨,立刻领我们过去。”
吉夫斯和满脸血迹的胖女人互相交换了疑惑的眼神,但当这个戴圆顶礼帽的老者回头望向埃蒂和苏珊娜时,他的表情变得严肃坚定。“如果你们愿意,现在就打死我们,”他说。“我们宁愿早点儿死在这儿。”
“你们真是一群脑子短路的混蛋!”苏珊娜冲着他们大叫。“没有人必须丧命!你们只要领我们去我们要去的地方,看在上帝的分上!”
胖女人阴沉地说,“但是进入布莱因的领地等于丧命,女士,等于丧命!因为布莱因正在睡觉,打扰他休息的人都得付出极高的代价。”
“得了吧,美人,”埃蒂脱口而出。“你可不能头藏在屁股里还想闻咖啡。”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她的回答带着一种令人迷惑的尊严。
“意思就是说你要么冒布莱因发怒的风险带我们去摇篮,要么冒埃蒂发怒的风险站在原地。有可能我不会一枪了结你们,你瞧。我可以一次打你一处,而且我现在正好很有这么做的欲望。今天在你们城里我可过得不好——让人讨厌的音乐,每个人都臭气熏天,我们见到的第一个人就举着手雷绑架了我们的朋友。现在你们怎么说?”
“你们为什么非得去找布莱因?”其中一个人问道。“他停在摇篮已经安静了好久——许多年了。他甚至已经停止说话与大笑。”
说话与大笑?埃蒂看了看苏珊娜,她也看过来,耸耸肩。
“最后一个去找布莱因的是阿迪斯。”满脸血迹的胖女人说。
吉夫斯沉着脸点点头。“阿迪斯一喝醉就变成傻瓜。布莱因问了他几个问题。我听见过,但是根本不合情理——什么乌鸦的妈妈是谁,我记得——阿迪斯答不出来,布莱因就冲着他喷出蓝色火焰。”
“电火?”埃蒂问。
吉夫斯与胖女人齐齐点头。“哎,”胖女人说。“电火,以前人都是这么叫的,这么叫的。”
“你们不需要跟我们一起进去,”苏珊娜突然提议道。“只要我们能看得见目的地就行,剩下的路我们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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