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之封魔传奇-第18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有任何一丝的私心,处事公正一丝不苟,全心全意地捍卫神之律法。
而格拉曼提切大神与他正好相反,这是一个随兴的神祗,喜好自由不受任何拘束,他属上古神族之一,他的种种不恰当行为自然被认为是目无神律与神法。
偏偏这样两个神格神性天差地远的两位重要神祗,是莫逆之交。
你应该知道格拉曼提切曾经放过一位魔龙公主,这对神来说是不能饶恕的错误。后来,这位魔族公主还常找格拉曼提切聊天谈话,格拉曼提切见她天真烂漫,对她更加不设防。
这事后来被魔龙公主告发,即使执法神与他相交甚好,也不得不拘禁他。后面的悲据你知道了,那位圣金龙族少女是格拉曼提切心爱之人,出事前一天,两人还欢天喜地地跑到本王面前,恳求本王为他们主持祝福礼。
她死后,格拉曼提切一怒之下,先是重创神族大军,后杀进魔族,他是去找那个魔龙公主算账,毕竟要不是她,这场悲剧也不会发生。但神族中不满他的势力则纷纷传言,尤以圣金龙王族为最,很肯定他已投靠魔族,连魔族也放出这样的消息。
执法神不愿自己手刃好友,便委托精灵王阿尼塔多代为执法。
这就是执法神痛恨魔族的最直接原因,连带的痛恨跟黑色有关的任何东西,既然他认为黑色是魔族的标志,他的信奉者就开始排斥五族中混血儿。迷失深渊里的神火,就是审判之剑的惩罚之火。
起先是用于焚烧沾染了魔性的五族人,这是一种净化仪式,可以由某些女神重新复活,他们还可以回到人群中去正常地生活。后来,渐渐地用于焚烧所有的黑色族人,他们被称为被神所抛弃的罪民,自然得不到女神的宽恕。再后面,出现了所谓的禁忌之血统,统统都被列入神惩的范围之列。
执法神的本意自然不是如此的,卡洛为首的代表女神们歪曲了他的法意,等到执法神知道这件事始末,他既同情被惩罚的神血后裔,又自责自己铸下大错,于是自毁元神,在此开辟出一块不受众神打扰的空间,意为迷失空间。
所以,这就是迷失空间存在的始末,我就这么倒霉地被关了进来,去改正被一群疯子神犯下的错误。
神,真的是种很不要脸的生物。
“想本姑娘怎么做?”
我看到那只臭麻雀的黑线一大片:猪都比你聪明,当然是找到封锁亚克罗斯神殿的五件神器,打开众神之门,归还众神之冠,让大神们各就其位,各司其责,打败魔族,恢复大陆的秩序与和平。
我完全看不起这只破鸟,占着众神之后的位置,尽干些比我还要白痴的事:“得了吧,就你们那点脑容量,不要魔族还没打过来,你们就先自相残杀得差不多。为什么在这里不能用审判之剑宽恕这些人?”
白痴!这里是连接魔族的通道之一,你宽恕了他们,谁来救你!
它皮在痒,轮骂人的功夫本姑娘会差么?非把这只臭麻雀教训得连头都抬不起来!我对它冷哼:“身为众神之主非担不保护你的族人,抛弃他们在这儿受神火之苦,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还把他们当作是拦截魔族进攻的第一道炮灰,现在还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不过,话说回来,你们这些神祗本来就没脸没皮的,骂你也没有用,喂,卡洛真言在哪?”死鸟确实被我骂得不敢嚣张,老老实实地回答:魔龙公主手上。
狂晕,我连打只外围游魂似的魔兽都打不动,对上高高在上的魔龙公主,我嫌命太长!
8…12 魔龙王子 1
8…12 魔龙王子 1 我们应该相信达菲斯的杀伤力,即使我们的敌人是所谓的黑山兽人族,曾经被喻为拥有皮最厚血最多命够硬繁殖能力超强的炮灰种族,在达菲斯绚丽而又可怕的电光球下,死不瞑目。
确切地说,应该是还剩下一口气,等着本姑娘去打最后一拳好结束魔法的伤害折磨。
这些黑乎乎的生命体被神抛弃已经足够可怜,他们在这儿为自己的生死问题向魔族不息地搏斗,也不知道承受过多少次巨大威胁,慢慢进化得比大陆上五族都要强悍,生存已如此不易,他们一直坚持没有灭绝,我在精神上是十二万分地钦佩他们。
虽然我用磨豆腐似的那点力气把他们慢慢磨死,是在折磨、凌迟、侮辱他们,但是,达菲斯要他们的命结束在我手上,我能怎么着?
“可敬的兽人们,不要那样不甘地看着我,我已经很卖力,我知道这是一种难以容忍的慢性谋杀,我也很想放你们一条生路。可是,如果我不把你们打死,我就没有晚饭吃,所以,远处那几个快挂的,闭上眼睛耐心等几天,明天我就来结束你们的痛苦。
安息吧。”
达菲斯背过身去,当作没有看到我的白痴举动。那只臭麻雀,干脆翻白眼装死没听见我的傻话。
我对他们默哀,右手挥拳的动作倒是一分钟也不敢耽搁地挥去,重击那堆奄奄一息的敌人们,尽快缩短他们受苦是我唯一能做的,尽管,他们很希望能一脚踩死他们。也好过被我一点一点地磨死。
我们继续前进,迷失空间非常大,敌人异常凶猛。永远不缺试炼对象给我练习。
最初,达菲斯会把猎物打得只剩进气的濒死样扔到我面前。让我砸,当然只有砸死猎物才有食物和水,这儿的气候之恶,曾经地燕不归丘陵都已算是天堂。在这种时候,根本不用考虑什么道德良知问题。不是别人死就是自己死。
我们只进过一次城,就是黑山兽人族聚居过的那个黑土围墙,当时达菲斯用了十来分钟,把那里的黑山兽人一网打尽,接下来我地收尾工作,却足足持续了半月有余。当然,因为本人的神经不够坚韧,看到那些濒死状地人受那样地折磨与痛苦,我是非常不能习惯的。
我晕过去后身体滚烫发热。脑子烧得迷迷糊糊,休养时噩梦频频,龙之力在我的体内横冲直撞。整个人都没了意识,照顾我的人自然是达菲斯。据小麻雀的说法是。我发病地时候。把一脸阴沉的达菲斯当成阿豫同志,狂掐对方的脖子。边掐边咒骂,用尽我能想象得出来的最恶恶的语言。
一有力气就狠揍对方,尤其是他的鼻子,因为挺尖得漂亮,犯了我的忌讳,没少挨我的拳头。
以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达菲斯都没把我扔进过混血人的聚集地干屠杀地活计,我们一直在黑土墙外围狩猎最低级的魔物。
小麻雀对我狂喳喳,一个劲在我面前夸达菲斯同志是多么地有耐心,多么地有爱心照顾我这个有暴力倾向的病人,时不时暗示两句,要我懂得报答。。。这只无良地破鸟,我才懒得理这种没逻辑的思维。
病迷糊地人哪里会记着自己干过地事,再说,他曾经令我那样痛苦,被我打那么两下能吃什么亏,我只奇怪,病好以后,这个人怎么没找我麻烦。
迷失空间里没有昼夜之分,到处都是红通通的一片,区别只在于红地程度有淡有浓。
有一天,在一片绯红色的红土地上,我们干掉了一头犀牛般魔兽,主力自然是达菲斯的电系魔法,我依照惯常的作战方案,正要举起拳头蛮干一通,小麻雀不依了。
喳喳,笨瓜,用封魔法杖!用封魔法杖!
我翻白眼,连问为什么都懒得开
呜呜,本王要吃魔兽的灵核!我也要提升力量,快用你的封魔法杖!
我的眼睛差点瞪出来,不敢置信地盯住那只死鸟,想把它从里到外都看透,它到底有多少东西是瞒着我没有说的?KO,简直就跟它那个可恶的主人一样让人抓狂!
我抓着它一只小翅膀,猛地摇来摇去:“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这只该死的死麻雀,不是你说把龙之力提升上去,用如意金手把迷失空间打破一个洞,我就可以出去了?还有,你以前不是说,法杖只能封印五族的光明魔法!你要是再敢不老实,我真把你烤了吃!”
“白痴就是白痴,这种骗小孩的话也就你这只猪会相信!”达菲斯除了是个优秀的保镖,他还有一个很好的优点,那就是他从不说假话,亦即不会骗人。只要不被他的话气到,总能发现我没有注意到的事,比如死鸟的鬼心眼!
臭麻雀痛得哇哇大叫,小小的金色眼珠带上汪汪的水汽:痛!轻点,主人,我亲亲最可爱最能干最聪明的主人,不是我不肯说,而是你一用封魔法杖就会引来魔族大军,他们觊觎这根封魔法杖已经很多年了。
好好好,我老实交待,它、它也能封印神族啦,你、你可得千万当心着点呐,万万不能被魔族抢走。否则的话,神族和五大种族就完了。。。
哦?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我的脑子差点当机,继续发问:“上古神晶,不是神族流的眼泪或者流的血,而是神之魂魄?”
这下,不怕小麻雀不点头,因为连达菲斯也颇感兴趣。
是,主人,我最最聪明的主人。你可千万不能把它对准我,呜呜。。。本王这么小根本结不出来神晶。。。
切,它不说我还想不到它也是神祗之一。要是我吸收了它的神晶。我和达菲斯是不是就此能离开这个鬼地方,我还在犹豫之中。那位手段了得心理足够邪恶阴暗的邪法师大人,他很有把这个点子付诸行动的魄力。
吓得我这只麻雀哇哇乱叫,扑闪着小翅膀拼命躲到我地背后:不要吃我,不要吃我!吃了我,你们就永远都别想出去!本王不是在说空话。这是真的!
达菲斯摆明了不信:“咭咭,想用那套假话唬弄本法师?”
喳喳,不是!你们可知道那个混蛋,也就是审判之剑的执有者,他为何要养着我这只没用地宠物兽,还把审判右剑、惊世之锤、秘境钥匙统统扔下迷失深渊?
我和达菲斯都认为那是阿豫折磨对手的一种手段,而且看起来效果不错,N多人前仆后继无视迷失深渊地可怕也要跳崖找到它们。至于这只垃圾宠,必定是不想我把另一只给别人呗!
喳喳。他根本不需要把东西扔下深渊,他只要继续保持沉默,丢失冠冕的女神们自然会无条件地向他妥协。从根本上说,有没有卡洛真言。对他来说。不存在任何问题。
其实,只要那些人了解到主人您的重要性。女神们也断然不会拿你的生死去威胁他的。嗯,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
我要说地就是,因为五件神谕神器与指引使之间有种神秘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强烈而牢固的。不受空间时间的阻隔,哪怕中间相隔两个毫无关联的空间,比如迷失空间与魔法大陆之间。
你的阿豫为了让主人您找到正确的回家之路,这才把两件神器扔下来,加上卡洛真言一共三件关键神器,这是确定两个已知空间方位的最好标志,而本王的存在,就是给主人您带路,好让您不用掌握空间魔法就能回到主人地爱人身边,呵呵,也包括达菲斯大人,您也能够毫发无损地回到魔法大陆。
死鸟谄媚的样子真够无耻的,尤其是它对达菲斯地讨好,根本看不出来它曾经是个众神之主,欺软怕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达菲斯点头,算是信了麻雀的话。而我是没这么容易放过它地,笑嘻嘻地从腰间抽出封魔法杖,一手逮着它地翅膀不放,一手比划着法杖威胁它:“少来,你这小骗子!也不怕告诉你,魔法大陆还是迷失空间,对于本姑娘来说,都是全然陌生的地方,呆在哪儿都一样!
但是你就不一样了,变成神晶地话,即使只有米粒点大小,也足够把我的实力提升上一个全新的档次!”
好主人,你饶了我吧?魔族的魔法阵您是纯光明体质不能用的,您只能靠我呀。。。小麻雀可怜兮兮地假哭,你还想怎么样?我已经什么都说了。
吓唬得差不多,我对这只厚颜无耻的臭鸟说:“也没想怎么着,就是想威风一把,你看本姑娘吃了这么多苦,到头来还是被人欺负的命,你怎么地也得给我好处不是?”
我、我什么宝贝也没有,我、我自己还想吃神晶恢复神力。。。
我被它气得头发根根倒竖:“KO,你要不要脸?吃同类的魂魄,还振振有辞!神族真是TMD恶心变态!那些疯子竟还挤破头去要做神!”
达菲斯在我们前面听我的骂人之话后,冷哼不断,不过,谁知道他什么意思,我跟他不熟。
你们还是本后切开手臂、挤破血管、从大腿肉里面挖出来的!你怎么不嫌恶心!
当所谓神话故事真实发生的时候,我是绝不能接受的。神族怎么延续新的力量,五族人是怎么诞生的,我没有兴趣研究,我只要一点:“别岔开话题,说,封魔法杖上缺什么,是不是补全了我就能封神封魔横着竖着随我趴?”
被神魔人称为众神之主附身的小麻雀,一碰上这个关键问题,顿时哑口不说,那死硬派的样子,装得要有多像就有多像,还真以为它自己很有骨气么?
我嘿嘿一笑,不怀好意地把它提在空中,对前面的黑袍法师打招呼:“喂,达菲斯,你不想自个儿一人去外面转转,没有我这个没用的拖油瓶,你的邪恶因子就不用忍耐了哦
“重点,白痴!”
我怒,我恨,我不气,气就中计了。我努力对他挤出一个笑容:“亲爱的阿达同志,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有封魔法杖,就不必麻烦伟大的邪法师阿达大人照顾了,您该干嘛就干嘛去,您可以过从前的自在生活。”
“阿达?”
“是啊,您照顾我这么久,还直呼名字多生疏,阿达这名字多好,既亲切又好记,而且朗朗上口,我就这么叫阿豫的,不错吧。”
我脸不红气不喘地瞎掰道,反正他这辈子都别想知道这两个字是啥意思,叫你动不动就用白痴骂人,你这个阿达!
对于新称呼,人家心里咋想的,我可不知道,我只关心:“阿达同志啊,你看咱们分别的曙光就在面前,为了大家好,减少相看两相厌的痛苦,你就帮我教训一下这只不听话的臭东西,也不用太多,一次地狱之火就够了,你看怎么样?”
毒,你好毒!就一根封魔法杖,你这个混蛋主人也不用这么狠!地狱之火,你想要我的命?
好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命运之神总是你的手下吧。
我眼睛闪闪发亮地看着达菲斯在兜里掏来掏去,小麻雀在看到达菲斯扔过来的魔法卷轴,估计心都凉了:停!停!停!你的阿豫什么都帮你准备好了,用惊世之锤把紫钻金珠打进法杖底部,就是完整的神器。
所以说,这是一只很没骨气的臭鸟。
“东西掉在哪里?”
“在我这儿,可爱的庄庄。”
一听到这令人头皮发麻的腻味死人的男音,我全身僵硬成一团,谁会想得到在这介鬼地方能碰上熟人!还是个让人头痛心寒跟我有仇的怨家,不对,如果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应该定位成对本姑娘的身心颇具侵略意识的强敌。
咯吱咯吱,我都听到僵硬的骨头发出的巨大抗议声,我转过头,咧着傻傻的笑,就是不看那个华丽到无以复加的身影,到处寻找达菲斯。我能干的仆人啊,我再也不敢嫌弃你了。
“咯咯,庄庄还是这么可爱呢,这么久没见,庄庄有没有想我呢?”
恶寒一阵先,这个时候,连小麻雀也停止了喳呼的怪叫,站在我的肩头,歪着鸟脑袋无声地打量对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