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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为小人后为君-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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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555,我的邹……
69我已不是他 。。。
五年光阴,转瞬即逝。
葛承佑从西藏旅游了一圈回来后,口头禅就变成了“今天的天空很阿里”。
魏一笑不可支,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去过西藏阿里似的。”
葛承佑对魏一的嘲笑丝毫不以为然,大叹:“西藏的风光真是好!一辈子不去看一次阿里的天空,不去感受一下那里的纯净,那就不叫人生!”
魏一翻个白眼戳他的额头:“敢情过去我二十六年都白活了?”
话虽如此,魏一对西藏还是很好奇的。
五年的导游生涯,让她跑遍了祖国的山山水水,有些地方反复去了不下百次。已练就一身飞机火车上一如平地一样的本领,安可睡好。因为身体原因,害怕那高原反应,始终没走西藏云贵那些高原路线。
心底对西藏的恐惧,终是被葛承佑夸张的赞叹之词所征服,于是踏上了西去的飞机。
飞机穿透厚实的金色云层,俯冲而下的时候,大家才发现阿里有些飘雨。
那天阿里的天空阴蒙蒙,好像跟内地没什么区别。魏一非常失望,觉得葛大的措辞总是无限夸大的。
初去西藏,一下子适应不了高原的稀薄空气,魏一的头狠狠痛了两天,还恶心反胃。葛承佑急坏了,慌忙带着魏一去医院。于是初去阿里那两天,是在医院渡过的,丝毫没感受到阿里与内地的不同。魏一病怏怏躺病床上抱怨连连,葛承佑削好苹果,细心的递到她跟前,魏一只需张张嘴即可。
心情失望了,好在身子倒是被葛大伺候得舒坦。
出医院那天,天空十分晴朗。
本来阿里就是个雨水稀少的地方,常年的大晴天,顶多飘上几朵很厚的云,也全是雪白雪白煞是可爱的。魏一运气不好,第一次去,偏偏遇上阴雨天。
人说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同理,不经历阴雨,哪能识得了西藏的万里晴空。
阿里的天,果然一如葛大形容的那般,蓝得可爱。
葛承佑将魏一带到邻近的一个小山坡上,两人挑了较光滑的石块坐着,看远处默默吃草的白羊,和头顶蜷曲飘游的大朵大朵的白云。风吹过,清草的滋味很香浓。极目远眺,视野宽阔得很,人的心也就随之无涯无恨了。
果然是一番舒心赏目的好景致。
葛承佑就是挑在这个时候,向魏一求婚的。
那时葛承佑低着头,手指在石块上毫无节奏的轻点,似随心所欲的丢出那句话,那神态,那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说“不如咱俩晚上吃手抓羊肉吧。”
但是他说的是“不如咱俩把婚接了吧。”
魏一大惊,怀疑出现了幻听。她瞪圆眼睛喊:“什么?你说什么?”
然后葛承佑望着魏一,目光清澈,慎重其事然的说:“我们也不小了,不如就直接把婚接了吧。”
魏一望 了一番蓝天,一朵白云正若无其事的飘过,更远处,一只苍鹰在高空徘徊。她捻了一根草,拿在手里轻轻旋转,嘴上淡淡的说:“我是一把年纪了,你可正值芳华啊。”
“一一,我喜欢你,从大学到现在一直没变,你不会不知道吧?”葛承佑说得有些激动,就上前去握魏一的手。被魏一不留痕迹的拍开,她轻笑,“这样的玩笑你要开到几时啊?”
两人从未谈过恋爱,直接过度到结婚?而且对方还是个离异的女青年,虽算不上老,却总是过了芳华正茂的年纪,这样的求婚,不是孩童间的玩笑,是什么。
当年葛承佑毕业后,在一次旅行时意外的遇上了正做导游的魏一,询问之下得知她竟然是单身。葛承佑大喜过望,从此便对魏一紧追不舍。
魏一也曾明确告之过,他们之间差距太大,而且对相互的过去太过了解,实在不适合。
葛承佑对这样的理由深不以为然。
葛承佑只小魏一几个月,也是二十五六了。虽然不再像以前在学校时那般青春张扬,却依然做过好些稚气未退的事。比如说,在有男士请魏一吃饭时,举着一捧玫瑰扑过去,口口声声叫着老婆我认输了别赌气了;再比如说,魏一工作飞到哪,他便偷偷报了那次旅行团的名,给她来个突如其来的惊喜。魏一对葛承佑不讨厌,心里却明确知道,那也不是喜欢。于是选了个头脑轻便口齿清晰的日子,将葛承佑约了出来,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说明:我暂时还不想恋爱。
葛承佑这个男人,在魏一心里总像个弟弟,做男友次了些,做朋友倒是一等一的好。于是魏一和葛承佑渐渐熟络起来,倒真成了一对蓝颜知己,相伴去过的景点不少,葛承佑也没再提及男女风月一事。
这次西藏之行倒是变本加厉,你不是说你不想恋爱吗,那好,他直接将恋爱跳过,升华到婚姻之上。
阿里草原上的风太大了些,将魏一长长的,柔柔的发吹得到处都是,二人靠得很近,落了几丝头发在葛承佑脸上,酥酥麻麻,葛承佑听了魏一的拒绝,脸色暗了暗,很快便又恢复神采。
葛承佑见魏一眉宇带笑,颜面上对自己和颜悦色,但言谈之间,那股生疏和冷淡,却也不是听不出,于是葛承佑也笑了,挠着头说:“又被你直言道出!一点幽默感都没!”
两人又坐了一阵,嘻嘻哈哈相互攻击取笑几番,便往回走。那本该惊心动魄的求婚之举,便是如此轻描淡写的,被抛到了阿里草原上呼呼滑过的风里,带向四处,散去了罢。
阿里自通了飞机来,全世界的旅客来往多了几倍。狮泉河的街上,虽不似拉萨那般繁华,却也人来人往,一派门庭若市的景致。那天人特别多,来来往往很容易走丢。葛承佑便自然的拉住魏一的手,笑嘻嘻的说:“路痴,过来我拉着你吧,别走丢了,省得我一会儿还得上警察局领人!我又不会藏语,没准人藏族同志还以为我走丢了女儿!”
因为上午出门时魏一就走丢过一次,让葛承佑找了好半天。
魏一仰起脸皱着眉,嘟着嘴就开始嚷嚷:“谁路痴呢你才路痴呢你们全家都路痴!”手挣扎几下没挣开,只得让他这么牵着。
走了几步,魏一猛的被一个高大的路人撞了一下,那人也不看路,低着头,游魂似的只是往前走,他却还知道自己撞了人,淡淡说了声:“抱歉。”声音浑厚,极富穿透力。
魏一在听见那声“抱歉”时浑身一震,猛的回过头。与此同时,她嘴里条件反射的轻唤了一声:“邹将君!”
邹将君失踪五年,毫无音讯,魏一和他的亲戚朋友多方打听,皆是不得。为此罗英还亲自找到魏一,大闹了一场,让她赔自己儿子。
魏一哪里赔得了,只是哭。罗英只知儿子平白失踪,估摸着是被仇家歹人抓去了,兴许现在已不在人世。她伤心欲绝,没了主意,这才将怨气出了儿媳妇头上。但那时邹将君已和魏一离了婚,他是死是活终究也不关魏一什么事了,闹了几日后,罗英撂了一句:“君儿最大的不幸,就是遇上了你这个女人!”便不再前去骚扰。
寻了多年,与邹将君的音容笑貌有几分神似的人不是没有,但每次在路上遇到个相似之人,魏一狂喜着呼唤,对方却丝毫不以为动,显然那些人都不是他。每每经历过这种“极度希望又过度失望”之后,魏一的心情都要阴霾好几日。渐渐有些吃不消这样人生的起落,便闭上眼学做一只鸵鸟,不再刻意去寻找他。
所以今天这声呼唤,实是出于一种本能,她连这人的脸都没看清。但直觉告诉她,说出那淡然的抱歉二字的人,就应该叫这个名字,于是她脱口而出“邹将君”。
岂知,那人却停了下来,猛的转身。
两人四目相对。
似他,又不似。
往日邹将君神色霸气,雄姿英发,剑眉星目,瞧人的姿态也是居高临下全然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狂傲气质。哪似眼前这个男人。
眼前的这个男人,丢在人群堆里,那是瞬间就会被埋没,绝发不了光的。他神情恍惚,五官虽较一般人立体俊朗,却被掩盖在几寸长的凌乱胡渣之中,看不出丝毫出众姿色。只有那双漆黑的星目,随着魏一的呼喊,忽明忽闪,放出光彩。他转身看着魏一,浓眉轻拢,腰身渐渐直起。
但他年龄明显与邹将君不符,看上去衰老憔悴了一轮不止,大约三四十,又好似过了五十,猜不出实际年龄,双鬓竟泛着两片花白。他腰微弓,衣衫褴 褛,披着藏式皮袄,戴了顶花豹毛皮帽,身上还散发着藏族游牧民族才有的酥油茶味。这些哪是以前那个意气风发,注重仪表,又有些轻微洁癖的邹将君该有的?倒像一只直立行走的牦牛。
魏一有些犹豫,有些困惑,也有几分肯定,初时的兴奋渐渐被集拢,踌躇了又踌躇,将眼前的人上下打量,再次试探性的出了声:“邹将君?”
眼前的男人极力控制着情绪,却还是从他微颤的双唇中泄露出他此刻的激动。他似乎要说什么,又似乎有千言万语堵在了喉咙口,一时不知先说哪句。半晌,他目光落到魏一的右手上:魏一的那只手被握在葛承佑手里,葛承佑年轻俊朗,光鲜挺拔,不知比这男人出色多少几倍。
魏一一时激动难已,只觉得时光静止,却忘了自己还与葛承佑手拉着手。
见他形态可疑,却始终不出声,魏一挣脱了葛承佑的手,上前几步,大声说:“请问,你是邹将君吗?”
霎时,男人目光黯淡下去,毫无光彩,他只是颓然的吐出一句:“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他。”转了身就要走,竟带了丝仓皇,逃也一般。
而他喉咙里发出那句完整的句子“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他”却让魏一大声哭喊而出:“邹将君!你就是邹将君!”
就是他,她的丈夫,她怎么会认错!即便他此刻沦落到原始的藏民,但他的声音是不会变的,那低沉的,淡然的,对她说话时总是透露着温情的声音,她无论如何不会认错!魏一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上大脑,一张脸激动得通红。
但那男人越走越快,人来人往中,转瞬没了他的踪迹。
魏一奔走在人群里,翻遍了每个男人的背影,放声大喊邹将君的名,近似癫狂,喊到声音嘶哑,大脑供血不足,几欲晕厥。
他却再没出现。
魏一喊得声嘶力竭,跪坐在地上。葛承佑最终上前轻轻拍着她的背,又拿出纸巾温柔的替她拭脸,劝道:“好了,一一,不哭了。我们回去吧。”
“他就是邹将君的,他就是的!你说,他就是,对不对!你说啊!”魏一的情绪仍旧很激动,她完全听不进旁人的话,只是急于抓住葛承佑这个人证,满脸泪痕的问。
葛承佑见了她这副模样,才知道邹将君在她心中的位置。心里半是嫉妒,半是同情。过了会儿,才说:“他没撒谎。他的确已经不是他了。”
葛承佑一直以旁观者的目光看着这一切,自然比魏一看得分明,他缓缓的说,“他不会和你相认的。”
“但他分明就是邹将君本人啊!”魏一坚持说。
“你不了解男人,特别是像邹将君这样曾站在世界顶端的男人,他有他的骄傲,他不会允许自己如此落魄的出现在曾经的女人面前。”葛承佑 说,顺着邹将君奔去的方向望去,生出一丝敬佩,“若换了是我,大概却做不到他这样。”
魏一将葛承佑的话仔细斟酌,却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不是他了,为什么他看见她不上前相认了……
魏一坐在冰凉的地上,哭得泣不成声。
2011 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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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第二更。
很感动大家的积极留言,虽然刷的痕迹很明显 …。…|| 还是很感动
于是履行诺言,2更。
谢谢大家的支持,记得撒花留言 番外有什么意见都告诉我啊,不要吝啬打几个字,哪怕就2个“好看”或者“感动”的字 都能让我充满动力!!
PS,6月24号,也就是明天,是我和我老公相识6周年纪念日,看我记得多清楚啊嘿嘿,求祝福,求收藏,求撒花,求评~~(我真是天生机灵难自弃)
70、世界很小,阿里很大 。。。
魏一自发现了邹将君的踪迹,如同发现了黑暗里一抹曙光。
她在电话里辞了工作,忍受着阿里强烈的紫外线,和巨大的温差,在阿里常住了下来。她知道邹将君就在这里,总有一天,还会再见到他的。葛承佑本来要留下来陪着魏一,被魏一严厉的拒绝。魏一明确的告诉他:今生今世,我都是邹将君的妻子。
葛承佑在内地还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无奈,只得千万番叮嘱一番,陪了她两天,便独自回去了。
阿里市区虽然不大,外来人口却又多又杂,要寻找一个隐姓埋名的人绝不是易事。
魏一租了一间以前的地委干部留下的平房,却也带着前庭后院,庭院里落了些泥巴,魏一栽种上向日葵苗。万没想到,在阿里这个自然环境恶劣的地方,她的向日葵开得竟很好。
除了孤独了些;除了夜里零下三十度严寒了些;除了氧气稀薄走路疲乏了些;除了生火的炉子老是熄灭,熏得一屋里全是烟尘呛人了些;除了间歇性供水供电麻烦了些;除了蔬果稀缺了些;除了风沙大了些紫外线强了些;除了洗澡不便捷一些……除此之外,魏一过得倒是比过去五年的任何时刻都宽慰。因为她知道,她与邹将君,就在同一片蓝天下,兴许他此刻就在这附近哪间茶馆里,神情悠哉的喝着酥油茶,品着青稞酒。
小院的大门是木门板,魏一每天都在门上写字,用纯白色的粉笔写上日期,和一串话。比如说“11月23日,我在这里等你的第四十六天,我知道你今天就会来。君,请敲魏小猪的门好吗?”
每日如此。
一年光阴一晃就过去了。
不知不觉,魏一习惯了阿里夜里十点才下落的太阳,学会了升火炉,学会了掐算着时间用电接水。跟邻居养了一只狼做宠物的藏族大叔学会了说扎西德勒。一双娇嫩的小手因长期提水,磨出淡淡的茧。人也又黑又瘦了,双腮长了两团高原红,再不似曾经那个出落得能滴出水来的娇滴滴的小姑娘。
冬天来了,阿里的冬天格外难熬。那些当官的和游客都不见了踪迹,全回内地过冬去了。街道两旁的商店的生意日渐清淡,街上出没的只留下些本地居民,油腻的头发被厚厚的皮毛帽包裹着,黑戚戚的脸庞上两团殷红的高原红,一笑牙齿雪白,很是淳朴。
魏一本就怕冷,在这零下好几十度的冬天,每个晚上都似要僵死在床上,买了电热毯,开到最热,方才好过些,却越加干燥,就开始脱皮。
魏一却丝毫没有回内地的打算,并渐渐开始真心喜欢上这个圣洁的高地。她养了只小藏狗,取名君君。君君这只小藏狗,是一只很不活泼的狗,举止淡然,神情冷漠,对主人魏一也是如此。倒有几分像邹将君的脾性。被魏一养得尖嘴猴腮十分丑陋。魏一倒不嫌它丑,每天将它搂在怀里,轻柔的抚摸着它的毛,君君君君的唤,将它视为儿子。
一人一狗相依为命,在阿里的第一个冬天倒被她熬了过去。
冬天的尾巴上,阳光渐渐犀利起来,温度渐渐回升,一场大雪却在这时披荆斩棘的下来。阿里的冬天冷则冷矣,气候却太过干燥,故没有雨雪。这场雪倒可以归类为奇迹。
君君自出生以来,第一次见着雪,大为兴奋,在院子里狂吠了一早上。
B市每年都会有雪,所以魏一看见一地深及膝盖的大雪倒是比君君淡定。出了门,正要拿了粉笔,一如既往的在门上记录日期,突然被门上那抹模糊的指痕引得一震,全身血液都涌上心脏,激得心跳咚咚狂跳不止。
刚开始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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