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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I-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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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先生猛地转过身来,眼里燃烧着怒火。将军迅速地举起手,笑着说:“只是个玩笑!”



第三章



我决定自己跟八脚夫人——暮先生的蜘蛛——一起表演。我能很好地控制它,而且,能取代暮先生的位置是非常有趣的。我跟他上台表演已经有好多次了,但每次都是他的跟班。



我在神手汉斯之后上场——汉斯能在八秒钟内用手跑完一百米——玩得很开心。观众的喝彩声都快把我掀翻了。之后,我把成堆的糖蜘蛛卖给了那些大呼小叫的观众。



表演结束后,我和埃弗拉四处闲逛。我把盖伏纳·波尔的事儿告诉了他,并且问他是否知道有关吸血鬼将军的事。



“不多,”他说,“我知道有吸血鬼将军,但到现在我一个也没遇到过。”



“那么你知道议会吗?”我问道。



“我想那是个大会,每十年或十五年举行一次。”他说,“一个非常大的集会,吸血鬼们聚到一起,讨论事情。”



他所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些。



黎明前几个小时,埃弗拉正在照顾他的蛇,盖伏纳·波尔从暮先生的大篷车里——吸血鬼们喜欢睡在大楼的地下室里,但旧磨坊里没有合适的地方——走了出来,让我跟他一起走一会儿。



将军走得很慢,摸着脸上的疤痕,很像暮先生思考时的惯常动作。



“你喜欢做半吸血鬼吗,达伦?”他问道。



“不是很喜欢,”我老老实实地说,“我已经习惯了,但我做常人时,更加快乐。”



他点点头。“你知道,你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你得度过很长的少年时期?这使你烦恼,是吗?”



“是的,”我说,“我曾经非常期望长大,可现在要花那么长时间,我很烦恼,但我对此也无能为力。我毫无办法,不是吗?”



“是的,”他叹息道,“这就是换血的问题所在:没有办法把吸血鬼的血再抽出来。所以,我们不给小孩子换血:我们只要那些人,他们知道所要面对的一切,自愿放弃他们的人性。拉登不该给你换血。这是个错误。”



“这就是他为什么说要接受审判,是吗?”我问道。



盖伏纳点点头。“他得为他犯的错误负责。”他说,“他得向将军和王子们证明,他的所作所为对他们没有伤害。如果他不能……”盖伏纳的脸色很严肃。



“他会被杀死吗?”我小声问道。



盖伏纳笑了。“我想大概不会。拉登非常受人尊敬。他会受到责罚,但我想没人会要他的脑袋。”



“你为什么不审判他?”我问道。



“所有的将军都有权审判没有官品的吸血鬼,”他说,“但拉登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法官最好没有偏见。就算他真的犯了罪,让我审判他也很困难。而且,拉登不是普通的吸血鬼,他曾经也是一名将军。”



“真的吗?”我瞪着盖伏纳·波尔,被这个消息惊呆了。



“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位。”盖伏纳说,“他辞职时,就要当选吸血鬼王子了。”



“王子?”我怀疑地问道,很难想像暮先生戴着王冠、披着皇袍的样子。



“这是我们对领导者的称呼。”盖伏纳说,“他们人数很少,只有最高贵、最受人尊敬的吸血鬼才能当选。”



“而暮先生差点就成了一位王子?”我问道。盖伏纳点点头。“那发生了什么事?”我又问,“为什么后来他跟马戏团一起旅行?”



“他辞职了。”盖伏纳说,“一连两三年,他都逃避任命——我们把挑选王子的过程叫做任命——一天晚上,他说他厌倦了这种事,再也不想跟将军沾边。”



“为什么?”我问道。



盖伏纳耸了耸肩。“没人知道为什么,拉登从不多说。也许他只是厌倦了打打杀杀。”



我想问问将军们得和什么作战,但此刻我们已走过了镇上的最后一座房子,盖伏纳·波尔微笑着伸开双臂。



“起飞。”他高兴地咕哝着。



“你要走了吗?”我问道。



“得走了。”他说,“将军的时间表排得很满,我只是顺路来看看。我很想留下来,跟拉登聊聊以前的时光,但我不能。另外,我想拉登自己很快也要走了。”



我的耳朵竖了起来。“他要到哪儿去?”



盖伏纳摇摇脑袋,咧嘴笑了。“对不起,如果我说了,他非把我活剥了不可。我已经说多了。你不会跟他说我告诉你他曾是将军,是吧?”



“如果你不想让我说,我就不说。”我说。



“谢谢。”盖伏纳俯下身,跟我面对面,“拉登有时候让人很难受;他总是守口如瓶,想从他那儿打听消息,就像要撬开一条鲨鱼的牙齿。但他是个好吸血鬼,最好的之一,你不可能再期望有更好的老师了。相信他,达伦,你不会走弯路的。”



“我尽力吧。”我笑了。



“对于吸血鬼来说,这个世界可能是个危险的世界,”盖伏纳柔声说,“比你知道的要危险得多。跟拉登待在一起,你就比我们中的很多人有了更好的存活条件。你已经掌握了不少小把戏,但如果不多学些,你不会活到他那样的年纪。”



“他到底多大了?”我问道。



“我不是很肯定,”盖伏纳说,“大约一百八十岁或两百岁吧。”



“你多大了?”



“我是个小青年。”他说,“一百刚出头而已。”



“一百岁!”我轻声尖叫起来。



“这对一个吸血鬼来说算不了什么。”盖伏纳说,“我第一次换血的时候,还不到十九岁,二十二岁成为全吸血鬼。如果吸血鬼上帝允许,我能整整活到五百岁。”



“五百……!”我没法想像那有多老。



“想想,吹熄五百岁蛋糕上的蜡烛!”盖伏纳咯咯地笑起来,然后他直起身,“我必须走了。天亮前,我还得赶五十公里的路呢。我得加速快跑了。”他做了个鬼脸,“我讨厌掠行,掠行后我总是不舒服。”



“我能再见到你吗?”我问道。



“也许,”他回答,“世界是很小的。我肯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的道路会再次交叉的。”他握了握我的手。“再见,达伦·山。”



“下回见,盖伏纳·波尔。”我说。



“下回见。”他改口道,然后他出发了。他深吸了几口气,开始慢跑。过了一会儿,他便开始冲刺。我站在原地看着,直到他达到了掠行的速度,眨眼之间消失了。我转过身,向营地走去。



我在暮先生的大篷车里找到了他。他坐在窗边(窗户全用黑胶条蒙住了,以挡住白天的阳光),茫然出神。



“盖伏纳走了。”我说。



“知道了。”他叹了口气。



“他没待多长时间。”我说。



“他是名将军,”暮先生说,“时间不是他自己的。”



“我喜欢他。”



“他是个好吸血鬼,一个忠实的朋友。”暮先生表示赞同。



我清清嗓子。“他说你可能也要离开。”



暮先生怀疑地看着我。“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什么也没说,”我赶忙撒了个谎,“我问他为什么不多留一会儿,他说没必要,因为你可能很快也要走了。”



暮先生点点头。“盖伏纳带来了不好的消息,”他小心地说,“我得暂时离开马戏团。”



“要到哪儿去?”我问道。



“到城里去。”他含糊其辞地回答。



“那我怎么办?”我又问道。



暮先生若有所思地挠挠那条伤疤。“这正是我一直在考虑的事。”他说,“我不想带你去,但又可能必须带着你,我可能需要你。”



“可我喜欢这儿,”我抱怨道,“我不想离开。”



“我也一样,”暮先生打断我,“但我必须走,而你得跟着我。记住:我们是吸血鬼,不是马戏团演员。马戏团只是藏身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家。”



“我们要离开多长时间?”我闷闷不乐地问。



“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我也说不准。”



“如果我不走呢?”



他威胁地审视着我。“一名不遵从命令的助手就没有价值。”他淡淡地说,“如果你不合作,我只能采取措施结束我们的关系。”



“你是说要炒我的鱿鱼?”我苦涩地笑了。



“对待一个不听话的半吸血鬼,只有一个办法。”他回答说。我知道那方法是什么——尖桩穿心。



“这不公平,”我嘟囔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你整天睡觉,我干什么呢?”



“你是一个常人的时候你干什么?”他问道。



“那不一样,”我说,“那时我有朋友,有家人。如果现在我们离开,我又要孤零零一个人了,就像我刚跟你在一起时一样。”



“是很难受,”暮先生深情地说,“但我们没有选择,我必须在黄昏时动身——要不是马上就要天亮了,我现在就想走——而你必须跟着我。没有别的……”



他突然住了口,好像想到了一个主意。“当然,”他慢吞吞地说,“我们可以多带一个。”



“什么意思?”我问道。



“我们可以让埃弗拉跟我们一起去。”



我皱着眉考虑了一会儿。



“你们俩是好朋友,不是吗?”暮先生问。



“是的,”我说,“可是我不知道他愿不愿离开,而且还有他的蛇:我们怎么安排它?”



“我肯定会有人照顾那条蛇,”暮先生说,对这个想法很热心,“埃弗拉会是你的好伙伴。还有,他比较聪明,能在我不在的时候,让你不做错事。”



“我可不需要保姆!”我愤愤地说。



“是啊,你不需要。”暮先生并没反对,“但一个监护人可不能出岔子。你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招惹些麻烦。还记得你偷了八脚夫人的事吗?还有我们和那人类男孩之间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叫萨姆还是叫什么来着?”



“那不是我的错。”我嚷嚷起来。



“是啊,确实不是,”暮先生说,“但它发生在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拉长了脸,没说话。



“要不要我去跟埃弗拉说?”暮先生追问。



“去跟他说,”我说,“你可能会逼着他去。”



“那就你自己去说吧。”暮先生站起身来,“我去跟隆冬说。”那是高先生的名字。“天亮前回来,我跟你简单交待一下——我想确保在夜晚来临前,做好出发的准备。”



埃弗拉考虑了很长时间。他不想离开马戏团的朋友们——还有他的蛇。



“这不是永别。”我告诉他。



“我知道。”他还是犹犹豫豫。



“就把它当成一个假期吧。”我提议。



“我喜欢这个主意,”他承认说,“但如果知道要去哪儿,会更好些。”



“有时惊喜更有趣。”我说。



“可有时不是。”埃弗拉嘟囔道。



“暮先生整天都在睡觉,”我提醒他,“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观光,看电彩,游泳,什么都成。”



“我还从来没游过泳呢。”埃弗拉说,咧嘴笑了,我知道他决定去了。



“我告诉暮先生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我问,“然后让他找人照看你的蛇?”



埃弗拉点点头。“反正它也不喜欢冬天,”他说,“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太棒了!”我心花怒放,“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



“最好如此,”他说,“不然,这就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去‘度假’。”



那天余下的时间,我忙着收拾行李,包裹包好了又打开,打开了再包上。我只能带两个小包,一个是我的,一个是暮先生的。除了我从不离身的日记,我不停地改变主意要带什么。



然后我想起了八脚夫人——我不能带它一起去——赶紧去找人帮忙照顾它。神手汉斯答应照看它,但说绝不会把它放出笼子。



终于,忙碌了几个小时之后——暮先生轻轻松松地待在一边,这只狡猾的老山羊——夜幕降临,该动身了。



暮先生查看了一下行李,稍稍点了点头。我告诉他,神手汉斯同意照看八脚夫人,他又点了点头。我们去接埃弗拉,跟高先生和其他人道了别,就朝背对营地的方向走去。



“带着我们两个,你能掠行吗?”我问暮先生。



“我没准备掠行。”他说。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问道。



“坐汽车和火车。”他回答。看见我一脸惊诧,他哈哈大笑。“吸血鬼和常人一样,也能使用公共交通设施,没有法律禁止这一点。”



“是的,我想没有。”我笑了,一边心里琢磨,如果其他乘客知道跟他们一起坐车的人中有一个是全吸血鬼,一个是半吸血鬼,还有一个是蛇娃,他们会怎么想。“那么,我们动身吧?”我问。



“行。”暮先生简短地回答。我们三人向着小镇中心进发,去赶最早的一趟火车。



第四章



待在城市里的感觉太怪了。头几天,城市的噪音和气味都快把我逼疯了:我超强敏锐的感官使我就像待在一个旋转的食物搅拌器里。整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用能找到的最厚的枕头蒙着头。但五六天后,我就习惯了那种过分强烈的声音和气味,学会了忽视它的存在。



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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