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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御弟-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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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你信任小的,让小的担当这样重要的位置,是小的的荣幸。”马三宝非常认真地说。
    “三宝,从今天起,别小的小的自称了,你要不嫌弃,叫我四哥。”
    马三宝陡然觉得眼眶一热。
    朱隶现在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上至皇家贵族,下至王宫大臣,在谁的眼里都有很重的分量,身边还有一群能文能武的兄弟,却非但没有因为自己阉人的身份而轻视自己,还当自己也是弟兄,这份赏识和尊重,让马三宝从内心感动。
    “将军。”
    朱隶没有啃声。
    “四哥。”马三宝猛地跪下了。
    “三宝,快起来。”朱隶手上一用劲,把马三宝拽了起来。
    “将四哥,你的武功”马三宝一时忘了自己因何下跪,吃惊地望着朱隶。
    朱隶笑笑:“能恢复了五、六成吧。”
    “恢复了,太好了!”房宽和马三宝一起兴奋地叫道。
    自从他们从兖州的伤兵口中得知朱隶受伤后,一直很担心朱隶的安全,做安全防卫,自身没有功夫,还是很危险的。
    听着外面传来三更的梆子声,朱隶道:“时辰也不早了,咱们讨论一下日后的行程,针对这次刺杀,我一路上考虑了一个方案。”朱隶接着把自己的想法详细的说了一遍,最后问道:“怎么样。”
    房宽伸出了拇指:“我真不想夸你。”
    朱隶一拳打过去:“你丫!”
    转头望向马三宝:“就是又要辛苦三宝了。”
    马三宝一挺胸脯:“没问题,四哥!”
    第二天燕王命令车队休整一天,朱隶却在众人的相送下,告别了车队,继续北上。
    房宽按照朱隶的吩咐,将马车扩充到五辆,并尽量使每一辆马车看上去都一样,为此派了好几批人去附近的城里买材料请工匠,忙乎了一大天,房宽自己也亲自跑了两趟城里,总算将五辆马车修饰一新。
    次日,车队继续前行。
    小城的一家客栈里,朱隶一身北方商家的打扮,带了一顶瓜皮帽,在明朝叫六合一统帽,据说是朱元璋发明的,身穿蓝灰色棉袍深衣,放在二十一世纪,就是把浴衣做成了棉的。脸上涂了色彩,加上这两天胡子长得乱一些,看上去年纪能有三十多岁,不要说不熟悉朱隶的人,就是朱能、徐增寿猛然看见,也不一定能认得出。
    不过朱隶倒不怎么在乎自己的扮相,他正在仔细端详他刚刚为其化完妆的人。
    那人同朱隶一样,也是瓜皮帽,藏青色棉袍深衣,朱隶更把那人的眉毛加粗了一些,显得人更粗狂,脸上也让他涂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色彩,显得皮肤很粗糙,像是常年在外奔波的人。认真打量一番后,朱隶满意地点点头。
    拿了面铜镜站在那人面前。镜中人竟是燕王。
    “小四,好手艺!爷自己都快认不出来自己了,跟谁学的?”
    朱隶嘿嘿笑笑:“四爷,可以走了。”
    跟谁学的可不好跟你解释,最初是在大学里演话剧,跟学化妆的同学学过两手,最近当然都是燕飞传授的,连化妆用的东西都是燕飞的。
    朱隶没回答,燕王也没有在意,多少年来,燕王每次出门都是前呼后拥的,气派是气派了,却也少了很多乐趣和自由。能换一个身份出门,燕王自然是新奇。
    颇为兴奋地打开门,燕王领先走了出去。
    这个小城离他们住的驿站不远,朱隶将自己的计划告诉燕王后,燕王根本没有考虑,立刻同意了。一来化妆出行对燕王有莫大的吸引力,二来是出于他对朱隶的信任,他相信朱隶这个计划一定前前后后考虑得很周到了,才会向自己提出。
    早上在众目睽睽下送走朱隶后,驿站就忙活开了,先购置了两辆马车,又对马车重新装饰,这期间不停的有人来往于小城和驿站之间,房宽就是趁着这个机会,将换了装的燕王送到了早已等在客栈的朱隶那里。
    朱隶的计划是“空车计”,车队和燕王分开走,朱隶和燕王化妆先走,车队推迟一天跟在后面。当然,燕王不在车队这件事,只有马三宝和房宽知道。
    每天上车下车都由马三宝穿上燕王的衣服,扮成燕王让大家认为燕王还在车队,车队出发后马三宝悄悄出来,恢复自己的面目骑马随行,五辆车全部是空车。马三宝曾说要始终在车内扮燕王,但朱隶坚决反对,五辆马车都是重点目标,坐在车里太危险,此次暗杀不比往常,只看暗杀的人不只一组,就知道这次行动,他们想不惜血本,志在必得。
    因为并没有真凭实据,朱隶没有跟燕王说杀手组织的幕后主使可能是秦王,所以此次行动还有一个目的,是可能的情况下,尽量留个活口。
    虽然车队的防护手段更严密了,但车中没有燕王,房宽和马三宝心中却很轻松。
    朱隶也很轻松,几次交手后,对自己的功夫有了一定的信心,和燕王两个人目标又小,所以虽然只有自己一个人保护燕王,却并没有什么压力。
    两人施施然到大街上,找了个干净的店铺吃了些东西,然后骑马出城。
    与来时相比,回南京的行程简直是极品旅游。
    燕王扮的是老板,朱隶算个是跟班的,一路上打尖住店,出手都很阔绰,碰到有钱的爷,小二的脸上也总是挂满笑容,跑前跑后的张罗的挺周到,朱隶也不吝啬,打赏得小二恨不得两位爷永远不走了才好。
    逍遥的旅程让想起了燕王想起了十多年前尚未就番前,曾被皇上命令出宫历练,燕王在凤阳老家住了三、四年,就在那段时间里,他认识识了朱隶的姐姐朱红果。
    “小四,你和王妃遇袭在哪个地方?”骑在马上的燕王望着前方的路,问身边的朱隶。
    “就在前面不远了,四爷,今晚我们在驿站投宿。”
    “爷今晚想住农家。”燕王抬起马鞭,指着前方的一片村庄,“你看把那片农庄多美,依山傍水,一片祥和。”出了门,怕暴露身份,燕王自己也不再自称本王。
    “四爷。”
    “爷和阿果就住在这样的农家。”
    朱隶暗暗叹口气,知道燕王是想起姐姐了,虽然那段行程不在计划内,但朱隶明白燕王对姐姐的感情,硬不起心肠反对。
    “四爷想住农家,我们今晚就在农家投宿。”
    燕王嘴角一翘,一拍马向前跑去。
    做王爷很多时候行动一点也不自由。燕王知道,今天跟着的如果是房宽,一定会婉言相劝,而且房宽也不敢一个人陪着燕王出来。环顾周围这些人,也只有朱隶敢一个人陪着燕王出来。
第一部 魂回大明 第059章 世代相传的职业
    村庄不大,也就十几户人家,看房子没有太富的,但也不是很破,一家一户收拾得都很整洁。
    朱隶率先进村转了一圈,找了一户看上去房子稍微好一些的人家,拍了拍大门:“家里有人吗?我们是过路的商户。”
    一个头发泛白的老年妇人打开了院门。
    朱隶拿出一块碎银:“老人家,我们是过路的,想在您这里借宿一夜,方便吗?“
    老妇人看看朱隶,又看看朱隶身后的燕王,似乎觉得两个人不像坏人,打开门道:“进来吧。”
    院子清扫得十分干静,一个八九岁的男孩正在院子的一棵枣树下很认真地刻着一个玩偶,看到有客人进来,礼貌地站了起来。
    朱隶温和地对他笑了一下:“小兄弟,在刻什么?”朱隶问的非常随便,可那个孩子却非常紧张地将手里的东西藏到了背后。
    老妇人叹息道:“不让他刻他天天刻,刻得再好有什么用,我们是医户,不是匠户。”
    朱元璋将明朝的老百姓分成三大户,民户、军户、匠户,一个家族里爷爷是什么户,祖祖辈辈都是这个户,不允许民户的人做工匠的事,也不许军户的人做民户的事。
    这个制度的好处是每个人生下来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可以向这方面培养,但缺陷更明显,不管这个人喜欢不喜欢,他一定都要干这个职业,这限制了个人特长、爱好的发展,也限制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因为一个人只有真正的喜欢,真正地钻进去,才能对这个行业有所贡献,才能推动这个行业的发展,被动地去从事,能不消极怠工已经不错了,还谈什么发展。
    其实这个制度也不是朱元璋首创的,元朝首先把所有的人划成了十个户。当时是为了统治国家,方便管理汉人,朱元璋再继续用,弊端就逐渐突出了。
    朱隶趁孩子不注意,一把将孩子手里的东西抢了过来,是个未完成的人偶,面目刻得栩栩如生,衣服仅刻了一半。
    孩子吃了一惊,忙伸手抢,朱隶笑着还给孩子:“真漂亮!是你的母亲吗?”
    孩子红着脸点了点头。
    老妇人叹息道:“我们家虽然是个医户,但老爷子死的早,就留下一个儿子,也没有跟他爹学到什么精湛的医术,平时乡里乡亲的小病小灾还能看,去年服兵役去了北方,说是没看好病,把人看死了,年底被押了回来,现在大牢里关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放出来。家里生活没有了着落,媳妇只好去城里给人家打零工,轻易回来不了一趟。家里就我们祖孙两个。”
    朱隶还以为老妇人是看自己面善,和着是看上朱隶手里的碎银了。
    “山野小村,没有什么可待客的,这些红薯是自家院子里种的,虽是粗糙了些,倒也新鲜,两位爷尝尝。”老妇人端出了一篓刚出锅的红薯,热腾腾的冒着香气。
    “老人家客气了,我们冒昧求宿,叨扰了。”燕王客气地接过来。
    搬来凳子让燕王坐下,朱隶自己先拿了一个,剥了皮,递给燕王。
    燕王很少吃这种东西,倒是觉得很好吃,吃完一个,自己又动手扒了一个。
    朱隶想起冬天的烤红薯,流出粘粘的糖汁,比这样煮着吃好吃多了,心中有了想法,晚饭后,找老妇人挑了几个不大不小的红薯买了下来。
    晚上,老妇人特意将儿子媳妇的房间收拾出来给朱隶和燕王。
    照例巡查一番后,朱隶回到房间,见燕王坐在床边不知想些什么,轻声唤道:“四爷。”
    燕王抬起头:“小四,你说父皇户籍政策有何利弊?”
    朱隶心中一动,知道燕王说的是老妇人祖孙的事情,可这种事情别说燕王现在不是皇上,就是当了皇上,也不能把朱元璋的政策说改了就改了,何况现在的弊端只出现在少数人身上,在大多数人看来,这个政策还是很有力的,真要改,受到的阻力一定会很大。
    “四爷,皇上的策略从大局考虑,还是很实用的,不管征用兵户还是匠户,在户部查查户籍,就能征来大量人员,如果朝廷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各行业技能大赛,允许所有户籍人员参加,成绩优秀的可以调整户籍,做他拿手行业,会是对皇上户籍策略的一个补充。”
    燕王听得连连点头:“小四这个想法很好,爷要好好想一想,拟一个折子,呈给父皇。”
    “四爷心怀百姓,这个,是百姓之福。”朱隶想说将来做了皇上,一想这话可不能说,燕王虽有野心,但此时尚未表露,自己还想尽力化解三年靖难,如果燕王能安分做他的王爷,让朱允炆好好地做他的皇上,相信朱允炆也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皇上。
    第二天离开农庄时,朱隶悄悄多留了些银两,希望那孩子用这些钱去学学医术,如果注定要做个医生,不要向他父亲那样草芥人命。
    临近中午时,朱隶没有带着燕王进城,而是找了个平缓背风的地方,将头天晚上买的红薯穿在树枝上烤了起来,香甜的气味果然引起了燕王的兴趣,引得燕王也动手烤了起来。
    虽然还是没有六百年后的烤红薯好吃,朱隶也很满意了。
    如此行行走走,十多天后,朱隶和燕王到了徐州。
    徐州是个历史悠久的古城,古称彭城,这里出了两个最著名的人,一个是活了八百岁的彭祖,另一个是汉朝开国皇上刘邦。
    徐州离南京很近,朱元璋定都南京后,徐州直属南京管理。
    进了徐州城,找好了客栈,朱隶出去转了一圈,带回来两个消息,一个是车队在两天前被刺客袭击,伤亡不大,但也没有抓到主要刺客。
    另一个是房宽提出让朱隶和燕王等一天,让车队先走。
    “你的意见呢?小四。”燕王沉思了一会,问朱隶。
    “我同意,快到京城了,他们要动手,就剩这几天,车队走在前面目标大,可以吸引杀手。”朱隶给燕王和自己倒上茶,闻了一下,居然是洞庭香。
    燕王笑了:“爷特意让小二送来的。”“爷还记得。”朱隶也笑了,很陶醉的深深闻了一下,尝一口:“嗯,很地道的洞庭香。”
    “那当然,爷花了大价钱呢。”燕王也品了一口,“果然好茶。”
    “四爷,吃了饭我还得出去一下,通知衙门明天四爷到,让他们迎接。”
    看着燕王抬头看着自己,朱隶接着道:“明天中午十分我们等在城外,与车队回合,然后大张旗鼓地进城,等后天车队走后,我们再”
    “再继续扮回商人。”
    朱隶嘿嘿一笑,伸出大拇指。
    徐州城外,五辆几乎相同的马车一字儿摆开,燕王的两百个护卫威风凛凛地列队站在后面。
    徐州知府沈辛瞳带着众官员跪在车前,恭迎燕王殿下。
    燕王缓缓地从中间一辆马车中下来,扫视了一眼群臣,淡淡地说了一句:“平身,有劳诸位。”便在众人的簇拥下,大张旗鼓地进了徐州城。
    朱隶藏在其中的一辆马车中呼呼大睡,一个人陪着燕王走了近二十天了,说没有压力纯属谎话。
    好在很快就要到京城了,一切还都在计划中,这一次大张旗鼓地在队中露面,希望能再一次将杀手的注意力吸引到车队。
    “四哥,四哥。”朱隶睁开眼睛,见马三宝趴在车厢门上轻轻唤他。
    “什么事?”
    “有一个叫燕飞的来找你。”
    “燕飞,在那里?”
    “我安排到营帐中了。”
    “附耳过来。”朱隶凑在马三宝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马三宝点点头。
    徐州城内的一个小酒铺里,朱隶看着走进门口的燕飞,挥挥手,露出灿烂的笑容。
    从燕飞的神态步履,可以看出燕飞的伤全好了。
    燕飞在朱隶的对面坐下,没说话先给了朱隶一拳,朱隶当仁不让的还了一拳,问道:“我的银子你给我花了多少?”
    燕飞笑嘻嘻拿出一锭十两的纹银:“就剩这么多了。”
    朱隶瞪大眼睛怪叫道:“两百多两纹银,就剩十两了,这顿饭你请!”
    燕飞笑道:“撑死你也用不了十两纹银。”
    朱隶一把抢过银子:“这银子是我的,你用你自己的。”
    燕飞看着朱隶手里的银子:“我身上一共就剩这十两了,你要收回去,这顿饭就是你请,你要还给我,你那两百两银子不仅分文不差的还给你,在另外送你两百两。”
    朱隶笑道:“你上那里弄银子,拦路抢劫呀?”
    燕飞也笑道:“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了。”
    朱隶一愣,低声道:“你要杀谁?”
    燕飞用水蘸着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两个字。
    朱隶看了半天,忽然哈哈大笑,高声叫道:“老板,把你们酒店里最好的酒菜都摆上来!”
第一部 魂回大明 第060章 刺杀燕王
    月黑风高夜,杀人越货时。
    朱隶终于当上刺客了!
    兴奋啊!
    原来当坏人比当好人过瘾多了。那个什么,十八岁以下的把这句话忽略。
    当朱隶得意满满地站在燕飞面前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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