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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三部·冰雨的风暴)-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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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根据琼恩判断,野人部队中至少有一半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的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部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冻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买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诉说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己,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的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放慢了进程。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清楚,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扼守要道。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仍然发动攻击。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他们十分脆弱。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强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尤为致命的是,一百个野人中才一人有马,熊老的队伍将如利斧穿过麦片粥一样畅通无阻。这样一来,曼斯只好亲率骑兵追赶,以求挫败守夜人。如果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长城又会安宁一百年,如果相反……
他用剑的手开开合合,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爪挂在马鞍上,他很轻易就能够到这把长柄剑咆哮狼头的石圆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
几小时之后,他们才赶上托蒙德的小队,雪下得正大。白灵半路离去,前往森林追踪猎物,他会在夜里扎营时分回来,最晚不过黎明。冰原狼一直都在……就和耶哥蕊特一样。
“那么,”女孩看到他便喊,“你现在信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骑长毛象的巨人了吗?”
“哈!不止如此,”琼恩来不及回答,托蒙德便嚷嚷,“这只乌鸦还给人家看上了!多半得娶一个咧!”
“娶女巨人?”长矛里克笑道。
“不,娶长毛象!”托蒙德吼回去,“哈!”
琼恩放慢马速,耶哥蕊特跟在身旁。她自称比他大三岁,尽管身高要矮上半尺,不过不管究竟几岁,她的强韧勿庸置疑。在风声峡,石蛇说她是个“矛妇”,但她其实没结婚,擅用的武器也是一把兽角和鱼梁木做的短弯弓,可琼恩觉得“矛妇”的说法很适合她。她让他想起小妹艾莉亚,尽管艾莉亚更小更瘦,耶哥蕊特则常穿许多兽毛皮革,难以判断体形。
“你会唱‘最后的巨人’吗?”耶哥蕊特不待回答,便道,“我的嗓音不够深沉,唱不好呢,”她唱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我没有同伴。”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歌声,也跟着唱。“最后的巨人,从大山中走来,我们曾经统治世界,”他透过大雪吼回来。
长矛里克加入进来,“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宏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
没有同伴唯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
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巨人存在,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
请记住我的歌。
总有一天,我将离去,歌声消逝,
沉寂持续,长长久久。
唱完后,耶哥蕊特的脸上挂着泪珠。
“你为什么哭呀?”琼恩不解地问,“只是一首歌而已,巨人还有几百个呢,我刚看见的。”
“噢,几百个!”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
琼恩随着突如其来的拍翅声转头,灰蓝的巨翅遮蔽视线,尖利的爪子陷进他的脸。刺痛来得猛烈而突然,鹰翼围绕脑袋拍打。他看到鸟喙,但没时间抬手阻挡或取武器。于是他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出,马儿惊恐地跑开,人则向下坠落。那只鹰抓住他的脸不放,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肉和血液搅成一团,随着重重的撞击,地面迎了上来。
他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自己面孔朝下,嘴里满是泥土和鲜血的味道,耶哥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上方,手握兽骨匕首。他仍能听到翅膀的声音,那只鹰却看不见了,世界的一半都是黑暗。“我的眼睛,”他突然恐慌地喊,一边抬手摸向脸部。
“只有血而已,琼恩·雪诺,他戳破了上方的皮,没击中眼睛。”
脸颊阵阵悸动,他边擦左眼的血,边用右眼观察。托蒙德在上方大吼,然后传来马蹄声、喊叫声和枯骨的碰撞声。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把你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该死的乌鸦在你这儿!”叮当衫指着琼恩说,“他就像一条背信弃义的狗,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拍翅膀飞下来,降落在他当作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上。“我要他!”
“你来啊,”托蒙德道,“最好拿起剑过来,因为我会拿起我的。我要煮了你的骨头,当尿壶用,哈!”
“少废话!等我戳穿你这吹牛大王的身躯,你会缩得比那女孩还小!站一边去,如果不想惹恼曼斯的话。”
耶哥蕊特起身,“你说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没错,耳朵生茧了吗?让这黑心肝的家伙自己起来。”
托蒙德低头朝琼恩皱眉,“如果是曼斯的意思,最好快去。”
耶哥蕊特扶他站住,“他在流血耶!活像一头被宰杀的猪,看看欧瑞尔对这张漂亮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也会记仇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对方的一部分留在这只鹰体内,而今用金黄的眼瞳冷酷恶毒地看着他。“我就去,”他应道,血不停地流进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痛。他触摸脸颊,黑手套成了红色,“请把马带来。”其实他想要的是白灵,不是马,但冰原狼不在身边,也许正在数里之外享用麋鹿呢。这个时候,他还是离开比较好。
他靠近时,坐骑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的满脸鲜血吓到了,琼恩的软语使它恢复平静,任他抓住缰绳,翻身上鞍。随着动作,他的脑袋阵阵晕眩。我需要包扎伤口,但现在不必,得先让塞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什么。他先让右手开合片刻,然后握起长爪,甩到肩头,调转马匹,朝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走去。
耶哥蕊特也上了马,表情严峻,“我也去。”
“滚,”叮当衫胸部的骨甲叮当作响,“我们只要这臭乌鸦,不要别人。”
“自由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耶哥蕊特说。
寒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血在脸上冻结,“我们是说废话还是走?”
“走,”骸骨之王道。
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伍,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行两里地,然后穿越一堆乱七八糟的辎重车,溅起水花跨过乳河。在这里,乳河向东绕个大弯,形成浅滩,上面覆着薄冰,任由马蹄清脆踩踏,走出十码开外,方才变深。东岸的雪下得更疾,积雪更深,风也更冷。夜晚快要降临了。
但透过风雪,他能看见耸立在森林上方的巨大白色山丘,先民拳峰。头顶传来老鹰的尖叫,经过士卒松时,一只乌鸦从上俯瞰,发出刺耳的声音。莫非熊老开始行动了?可听不到金铁相交和弓箭弹射,唯有马蹄踩破碎冰的轻微吱嘎。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是上山的便利途径。琼恩在山丘底部看到死马,半埋在积雪里,肠子从腹部流出,活象冻僵的蛇,一条腿也不见了。是狼干的,琼恩先这么想,随即发现不对,狼会把猎物吃掉。
更多马尸散布在山坡上,腿脚奇异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睁开。野人们像苍蝇一样附在它们身上,剥下鞍子、缰绳、包裹和甲胄等,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山顶。”
他们在环墙外下马,挤过石头间歪扭的通道。一匹毛发蓬松的棕色战马戳在一根削尖的木桩上,熊老在每个入口内都放置了这样的木桩。这马是想冲出去,不是闯进来,没有骑手的踪迹。
里边有更多马尸和更糟糕的情形在等着他,琼恩从没见过粉红色的雪。朔风在周围涌动,拉扯厚重的羊皮白斗篷,乌鸦拍着翅膀在死马间飞来飞去。这是野生乌鸦还是我们的信鸦?琼恩无法判断。他不知可怜的山姆现在在哪儿,成了什么东西。
冻结的血在靴下“嘎吱”一声碎裂,野人们扒下马尸上的每片钢铁和皮革,甚至连蹄铁也不放过。有些人在翻查包裹,寻找武器与食物。琼恩经过齐特的一条狗,或者说这条狗剩下的部分,它还活着,躺在一滩泥泞、半冻结的血里。
有些帐蓬仍矗立在营地远端,他们便在那儿找到了曼斯·雷德。在那红丝线缝补的羊毛黑斗篷下,他穿了黑色环甲和粗糙的毛皮马裤,头戴一顶铜铁巨盔,两侧各有鸦翼作装饰。贾尔和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斯迪也在,还有六形人瓦拉米尔跟他的狼与影子山猫。
曼斯阴沉冰冷地看着琼恩,“你的脸怎么了?”
耶哥蕊特道:“欧瑞尔想挖他的眼睛。”
“我在问他,难道他的舌头丢了?也许真该丢了,免得再向我们撒谎。”
斯迪马格拿抽出长匕首,“这小子用不着两只眼睛,留一只也许更识时务。”
“你想保住眼睛吗,琼恩?”塞外之王问,“想的话,赶紧招供,他们有多少人,这次试着说实话,临冬城的杂种。”
琼恩喉咙干涩,“大人……怎么……”
“我不是什么大人,”曼斯说,“而这个‘怎么’再明白不过。你的弟兄们死了,我问你,他们究竟有多少人?”
琼恩的脸阵阵悸动,雪一直下,很难静心思考。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这是科林的吩咐。话语卡在喉咙处,他逼自己说出来,“我们共有三百人。”
“我们?”曼斯尖刻地反问。
“他们……他们有三百人。”不管要你做什么,都……这明明是断掌的命令,可我为什么觉得自己如此怯懦?“两百来自黑城堡,一百来自影子塔。”
“你在我帐蓬里讲的故事可不一样。”曼斯望向狗头哈犸,“找到多少马?”
“一百多,”大个子女人回答,“将近两百。东边还有死马,在积雪下面,我没算在内。”她身后站着她的掌旗官,举一根狗头杆子,那狗头新鲜得渗出血来。
“你不该向我撒谎,琼恩·雪诺,”曼斯道。
“我……我明白。”还能怎么说呢?
塞外之王仔细端详他的脸,“谁是这里的头?说实话,莱克?斯莫伍德?威勒斯?不,他太软弱……这是谁的帐蓬?”
我已经说得太多。“您没发现他的尸体?”
哈犸轻蔑地哼了一声,鼻孔里喷出霜气,“蠢蛋乌鸦!”
“你再用提问作回答,我就把你交给骸骨之王,”曼斯·雷德边向琼恩保证,边走过来,“谁是这里的头?”
再近一步,琼恩心想,再近一步。他摸向长爪的剑柄,只要我不说……
“敢拔剑,我会在它出鞘之前让你这杂种人头落地,”曼斯道,“我快对你失去耐心了,乌鸦。”
“说吧,”耶哥蕊特催促,“反正不管是谁,都已经死了。”
他皱紧眉头,脸颊上伤口开裂。这太难了,琼恩绝望地想,可若要扮演变色龙又怎能不成为变色龙呢?科林没告诉他怎么做,好歹第二步比第一步容易。“熊老。”
“老头子亲自出马?”哈犸并不相信,“真的?那黑城堡由谁指挥?”
“波文·马尔锡,”这次琼恩立即回答,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
曼斯哈哈大笑,“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已经不战而胜了,波文这家伙数剑比用剑在行。”
“熊老亲自坐镇于此,”琼恩说,“原本地势就险峻坚固,而他继续加强防备,设陷坑,插木桩,储存食水,以对付……”
“……我?”曼斯替他说完,“哼,他想得倒美,假如我笨到猛攻的话,至少五比一的伤亡,那还算走运。”他抿紧嘴唇,“但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他抬头凝望渐暗的天空,“这群乌鸦似乎在不经意间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一直纳闷为何队伍没遭攻击呢。好,还有一百里格的路,天气越来越冷。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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