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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冷千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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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狐狸听见我骂脏话,竟没进来打我。估计外面,美人也很难搞定吧。大约十五分钟后,我实在骂不动了,只好趴在床上喘粗气。帅哥很有眼色的扶起我,喂我喝茶。
刚才的确骂得很口渴呢,这儿的生活条件还真不错。要水有水,要茶有茶,要什么有什么。对了,这不是山贼们的老窝么,他们去哪了呢?五百多号人呢,全跑了?
“原来这儿的山贼呢?”我问帅哥。
“死了”他说。
死了!不会吧,那么多人呢,虽说是山贼,但也是人命啊!
“全部?死了!”我不相信。
“只剩一个”他说。
“谁杀的?”我追问,我怕是楚墨然和谭天华因为我的原因而迁怒于山贼,他俩以前虽然也频频出手,但总是很有分寸,我可从未见过他俩杀死别人。千万不要因为我,让他们的双手沾染上五百多条无辜性命的鲜血,我不想他们杀人!
“秦峥”他回答。
原来是那个畜牲,他一个人竟然了断了五百多条生命,果然是个疯子!变态!杀人狂!
“我能见见活下来的人吗?”我问。
“好”他放我靠在床头“我去叫”。
不久,我看见他带着一个愣头愣脑,满脸泥巴,眼睛红肿的小子站在门口。
“过来”我招招手“你叫什么名字?”
“四毛”他说。
这是什么破名!
“姓什么?”
“何”
“你还有亲人吗?”
他摇摇头,眼泪滴下,“俺就一个哥,俺从小在山寨长大,大家对俺都很好,山寨就是俺的家。可现在大家全死了,要不是当时俺哥把俺藏在茅厕里,那凶手嫌俺臭,会脏了他的手,才没有杀俺”
我拉起他的小手,他的手上全是血泡。
“俺一个人埋了整整三十四天才把他们的尸首全埋完”
什么?三十四天!我这一睡就睡了三十四天!算了,先不想这个了,得安慰一下这个小子。
我说:“四毛,你的家人没了,愿不愿意跟我们走?”
他说:“俺愿意,俺知道你们的武功都很高,只要你们教俺武功,俺以后就可以为全庄人报仇,你们让俺干什么都行!”
我很欣慰他态度的坚定。“好!以后你就跟着我们。以后嗯”考虑到其他几个人的年龄都比我大,所以据我目测,安排了一下“以后楚墨然就是你楚大哥,谭天华是谭二哥,我是江三哥。你也别叫四毛了,你叫——何琼,好了!”多好听的名字呀,想在江湖上混出个名号,先得注册个响亮的商标。
“嗯!”傻小子使劲点头,样子好像迷路的孩子又找到了家。
“不过,漂亮的史晗昕哥哥,我该怎么称呼他?”
“二嫂子!”我想都不想地说。
“成!”
怎么我说什么?傻小子都答应得这么干脆?只是给他取了个名字,他好像就特崇拜我。得意啊!我终于有自己真正的Fans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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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后来养伤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傻小子打杂干活,狐狸和帅哥天天尽心尽力的伺候我。我享受的很是心安理得,因为我是开启他们秘宝的祭品么,要是现在我就嗝屁着凉,他俩准特失望。
还有那个美人史晗昕,我知道要不是狐狸牺牲色相去求他,他才不会来救我。但是如果这次没有他,我就不可能只昏睡个“短短的”三十四天就算了,肯定又得回去找阎老弟聊聊天唠唠嗑。
但救我归救我,他能不能不要逼我吃药啊。我太讨厌那该死的苦腥味了,让我喝那黑糊糊还不如直接杀了我!
由于我始终认为不吃药没有错,所以每次他“喂”我吃药,都会演变为俩“泼妇”对骂,不过当然每次赢得都是我。他气不过,然后就会和我这个伤者在床上扭成一团。明白的人知道我俩在“切磋”,不了解的人还以为我俩特亲热。短短几天我就被他撕肿了耳朵,但他伤得也不轻,我已把他“如此痛惜,如此精心保养”的一百二十七根,对,没错!是一百二十七根长发全部连根拔下。要不是他头发多,早就变成秃子啦!哈哈,身负重伤,奄奄一息的我竟还有如此好身手,把天山派唯一传人,江湖上人称俊美无双的“梨花公子”(一朵梨花压海棠嘛,意思就是他很帅)脑袋弄得像鸟窝。更令人鼓舞的是,我还在他最最珍爱的脸蛋上留下了整整四排牙印,都青肿了!忒有成就感了!
大战了几天,结果就是我成功的一口药都没喝。于是我的身体状况始终反反复复,时好时坏。狐狸和帅哥看在眼睛里,却一点也没折。帅哥只会一直不说话地看着我,不说才好呢,说了也白说。而狐狸天天连哄带骗,连吓带瞒就差给我跪下了。面对喝药,我就两字——没门!
终于,他们忍无可忍,找到了一个最干脆的方法——直接打晕我。然后怎么让我喝的,我就不知道了,估计就像帅哥以前那样喂的吧。
不过天天打晕也不是长久的办法呀。直到那一天,,美人端了碗汤进来,我已经运好气准备和他大战三百回合。
“不是药,别嚎!”他说“这汤对你身体有好处,大补。”
一股奇异的味道敲进我的鼻腔,刚刚运好的气“扑哧”全散了。
真腥——鱼汤!
原本凶神恶煞的我立马“唰”的面无血色,全身发抖,瑟缩在床角,眼神涣散,神色慌张。
看我反应很奇特,他诧异地往前又走几步。他一靠近,我更加害怕,几乎立马就要把本已空空如也的胃反复揉搅,一吐再吐。
眼看那碗鱼汤离我越来越近,我已快吓得晕了过去。
老天怜惜我!帅哥进来了。抬头看见我的样子和美人手中的汤,他像风一样。
“当”碗已落地,摔得粉碎。
“他不吃鱼!”帅哥说。
我一下子扑入他的怀中。他抱着怀里抖个不停的身体,用有力的手臂安慰着受惊的我。
“哦~~~”原本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的有点发愣的美人,忽而狡黠一笑。蹲在我的床边,把脸贴近我。
“鱼汤和中药,自己选一个”他说。
“中药!”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于是敲锣啦!打鼓啦!放鞭炮呀!过年啊!——我自己喝药了。
这样我的伤恢复的就快多了,毒虽然不可能完全解,那个金龙盘云锁也弄不下来,但血终于渐渐不流了,“尿布”就不用天天换了,伤口也开始愈合。好了,它已经长上我的身体了。
美人说,我已经复原得差不多,只要每个月吃点长白山的千年人参,云灵顶的百年灵芝,雪瑞峰的十年雪莲一时半会毒气攻不了心,我也蹬不了腿。
狐狸说:“这好办呐。”
当天晚上就从大内给我搬了两大箱,顺便还放了把火烧了皇帝的寝宫,大家热闹了一下,挺爽!
在房里床上闷了两个多月,我都快长出绿毛了。他们终于计划带我出去晒晒太阳,杀杀霉菌。
太感动了!
那天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清新的空气亲吻着我的身体,衣摆被轻轻地吹起
帅哥扶着我,狐狸被迫拉着他“媳妇”的手,傻小子何琼牵着我的驴。我们一起来到了后山的小山坡。
我躺在草地上,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字。
蓝天之上,白云飘过。
“你不怪我们?”坐在我旁边的帅哥突然说。
我眯着眼睛,看着变成七彩光柱的阳光,笑了一下,摇摇头。
“真的?”他好像还不太确定。
我坐起来,开口对他说:“放心,从小我妈就说我江明亮是个结结实实的二皮脸,标准的给一巴掌就哭,给块糖就叫大爷!那天夜里的事我早忘了。”我说地很含糊,具体是听见他和狐狸对话那天,还是我被XXOO那天,我也没具体说。以他的性格,当然也没有具体再问。
他默默地从怀中摸出一块玉,是那日被扔在地上的那块,他一直十分想要“回去”的那块。上面穿了根新的红绳子,他为我重新戴在脖子上。
“你怎么不趁机拿回去呢?”我用手摸摸被他的体温暖得热乎乎的玉。
“我们有言在先”他说。
我抬头,看见不远处的山坡上,狐狸英俊的脸呲牙咧嘴的,因为美人在撕他的耳朵,而傻小子骑着我的驴一气儿瞎跑。
有这些怪人在身边,真好。
突然心情很好,于是一把从草地上扯起垫食物的大方布,往脖子上一系,运起丹田之气,向着远方大声高歌。
那是郑中基的《幸运超人》,以前就很喜欢这首歌,在考试不及格的时候,在没有生活费吃饭的时候,在女朋友说要和我分手的时候我曾经无数次唱起这首歌。那时总觉得自己要学着成为歌中那个超级不死的强人,生活再苦再涩,也要活的快乐。
今天的感觉就更好了,因为这些日子经历了这么多,我还找到了超人的必备道具——斗篷。可神气了!我放开嗓门:“ 不能改变天气好坏,可以改变我心情。
可以蒙住我的眼睛,不能绑住我的心。
不能改变曲折长路,总有改变的风景。
可以看扁我的分数,不能小看我的劲!
不能改变我的运气,可以改变我个性。
可以决定我的性格,我就可以决定我的命。
不能改变最后结果,过程也值得高兴,
走运的我打拼就当畅游,不一定想赢。
我是最高不是因为我会赢,
我是最好,不是因为拿第一名。
我从不怕瓶颈,
面对挑战,可以怕不可以停。
只有冲劲,没有野心。
只有踏地,没有死心。
百毒不侵,想象我是超人,
超越命运,才能处变不惊!”
唱第二遍的时候,狐狸和美人已不打了,小驴也驼着傻小子停下了,他们笑着望着我,悠扬的萧声已附和着我的曲调传入云霄
哈!其实我觉得,这歌应该是摇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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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回
为什么那个混蛋雁影秦峥会对我下手呢?我分析,肯定是因为那个关于“秘宝”的该死的江湖传闻。去找他报仇么?算了,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他,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打不过。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上次吃亏是因为帅哥和狐狸都不在身边,从今以后我死死地把他俩粘着,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咋!再说,不但有狐狸和帅哥保护我,我们的队伍还扩大了,有傻小子可以天天打杂,有了美人呢,我总结的好处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我从小特爱吃辣,每人这人虽然人品挺差(河马:我不这么认为,这是亮亮的话。)但口味却和我很像的啦!
那天中午吃面,我俩就好像冤家,卖死地往碗里倒辣子。
“不够辣,还是不够辣!”我叹道。
“啪”一声,一个精致的小瓷瓶飞落到我面前。
“吃这个,我一般用这个。”美人得意地说。
“噗”打开瓶子,向碗里一阵乱倒。
“我也要!”狐狸从来不甘落于人后,不管干啥。
为了以示公平,我往帅哥的碗里也倒了点。傻小子就算了,他太小,我怕他受不了。
“刺溜”面条进口,实在是:太——爽——啦!我的哈拉子流了一桌子。
美人的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不得不承认,他笑起来真的挺好看的。
“呀~~”狐狸的尖叫好像乌鸦“这到底是什么呀!这么辣!”
“毒药嘛!”美人说:“够劲吧?”
此时的狐狸可没力气回答,只见他两手掐着脖子,血从脖子根唰地冲上了原本白皙的脑门,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有高血压。他的舌头像夏天的狗一样向外耷拉,一喘一喘地,可爱死了。
在扭头看帅哥,他低着头,像平日一样不说话,一边用丝帕试去额上的汗珠,一边一杯一杯的喝茶。一眨眼工夫就品了三壶龙井呐。汗!我害了他了,都这种状况了,还要保持形象呀。
傻小子这时看我的眼光,又多了十二万分的崇拜。特能吃辣,这也算本事呀!
后来美人给了我们一人一颗解药,毒药这东西带在他身上,果然是居家旅行,必备良药,好口味,好胃口啊。可是狐狸就没这么好运气了,因为美人的解药并没有给他。那天夜里,狐狸在后山坡上整宿整宿地嚎,据说母狼都给他招来了,真可怕!这事儿不至于又得让我花功夫埋他,但我们也整整六天没和他说上话——他嗓子哑了。
经过这件事,我和美人发现我们除了爱吃辣,还挺有共同话题的,那就是整狐狸。所以我俩尽弃前嫌,组成统一战线,开始了我们无聊的友谊。
今天我给狐狸的内衣里放只蚂蚱,明天他给狐狸的布靴里搁条小蛇,狐狸都被搞得精神衰弱了,可好玩了。
在我的伤恢复得差不多时,美人对我说:“为了你的身体,咱们出去走走吧,老闷在这儿也不是个办法。”
于是我又主持召开了六人座谈会议,商议我们出游的目的地。在我第七次否定了狐狸的“去参加武林大会”的提议后,他生气了,跟帅哥,傻小子,和小驴一起保持沉默。
“不如去京城大内吧,那儿名贵药材多,我想多收集点,也好试着治愈亮亮身上的伤。”美人最后提议。
这敢情好呀!京城,多么繁华的地方;大内,多么神奇的区域。上辈子我穷,吃顿好饭的钱都没着落,更别提去大城市旅游了。所以去像故宫一样的神秘宝地,一直是我长久以来的心愿之一。能看见好多值钱的东西呀!这次如果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运气好了还可以看见活着的皇帝。记得历史课本上的帝王个个都是糟老头,特沧桑。因为太过纵欲都精瘦精瘦的一点没生气。现在“跟团”去参观,一点不花钱,兴许还能看见会打嗝,会放屁,会喘气的皇帝,何乐而不为呢?
远离那该死的江湖,远离那该死的秘宝,那些都统统去死吧,我要去的地方更热闹!
上路的那天,帅哥,美人,狐狸死活不让我骑驴。他们说这样做只会耽误行程,于是给我弄了辆马车。驴给傻小子骑了,他年纪小又不会骑马,总不能跟着跑吧。这回其他人意见全部统一,我也只好认理。
但困在车里有什么好玩的,我一点也不消停,不停地把脑袋从车窗里往外蹭。
“到哪了?”我问。
“王家屯。”美人说。
“现在到哪了?”我又问。
“还是王家屯。”美人又说。
“此时此刻到哪了?”我再问。
“依然仍就是王家屯。”美人再说。
“怎么一直在王家屯呀?”我抱怨。
“废话!你一刻中不到问了三次,能不一直在王家屯嘛!”美人总结。
“堵车呀,这么慢!”我嘀咕。
“算了,来吧。早知道你想干什么。”美人从马上俯下身子来拉我。
终于达成目的,我嬉皮笑脸的忙伸出俩胳膊。他轻轻一提,就把我拉上马,从背后搂着我了。
“好香”我说。
“那是”他得意洋洋“这是我精心研制的香料,涂抹在身上,清雅芬芳,再配上我这绝食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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