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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兵天下-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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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弟们,你们很多人是从贼兵俘虏中挑选出来加入我们光荣的猛虎部的。从你们第一天加入开始,你们就是我们猛虎部的兄弟了。我将对你们一视同仁。你们将和我们一起,保家卫汉……”刘峰第一课自然是讲猛虎部的使命和精神,这是猛虎部新兵入营的第一课,也是非常重要的一课。这是告诉这些新兵我们猛虎部是干什么的,有着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就这两样就让这些新兵们精神为之一振。感觉胸脯都挺得高一点了。刘峰讲得浅显易懂,并不讲什么大道理,而是讲最普通的事例,最简单的话语,每一个猛虎部的士兵都能听懂。
第二天一早,刘峰又爬起来带领着整个猛虎部全体人员开始围着两座军营跑圈。虽然很累,但是这些俘虏兵们都咬牙坚持,谁也不敢拖后腿,生怕就被赶出猛虎部。
跑完步,稍微休息一下,开始吃早餐。早餐也很丰盛,有面饼有稀饭,还有各种菜。刘峰再一次和士兵们一起端着陶砵,稀里哗啦地喝着稀饭,吃着面饼就着大葱。刘峰心中想着这青州居然在汉代就开始用煎饼卷大葱吃了。不过这样的吃法虽然不雅观,但是却杀馋,特别是每天这样大的运动量之后,这样能够迅速补充热量。
吃完早餐,刘峰刚想带一支队伍亲自训练,就看到上一次来刘峰军营的传令兵来了,这一次这个传令兵没有任何倨傲的神色,很显然刘峰已经成了郡守大人的贤弟了,那自然得客气点,一见到刘峰立刻说道:“刘大人,小人有事禀告。”
刘峰一把拉住此人,问道:“上次兄弟我还没有来得及询问这位仁兄贵姓,多亏仁兄多次来回奔波啊。”
这传令兵连忙拱手道:“刘大人客气了,小人郡守大人亲兵孙铭,奉郡守大人的命令,特来请刘大人去郡守府。张水张将军已经抵达黄县了。”
“啊?张将军已经低到黄县了?”刘峰一愣,发现自己已经把张水给忘记了。这可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啊。接着他有点不高兴,这徐海是干什么吃的,自己的上司来了,居然还要郡守大人通知。等我去见过张水回来再收拾你!
刘峰连忙收拾一下,带着王狗子跟着孙铭向黄县奔去。
第九十二章 敞衣赋诗
到了黄县郡守府,刘峰直接被领进了大厅,只见郡守孙登、武卫将军张水、校尉孙琦和县尉典韦,还包括郭文都在。刘峰毫不犹豫,立刻跪倒,大声说道:“属下刘峰参见张将军,孙大人。”
孙登见到刘峰大礼参拜,立刻都站起身来,双手虚扶,道:“刘贤侄,怎么与老夫见外起来了?”
张水到了黄县已经时间不短了,自然已经知道了刘峰的英勇事迹,以及巨大功劳。他心中恨得牙痒。这个刘峰真是爱出风头,自己主力部队没到,你自个儿就把严冲给收拾了,那还要我来干嘛?我大老远带着部队跑了几千里,就为了衬托你小子很行?连让我赶到战场的时间都不给我!你小子是何居心?还把我这个上官放到眼里吗?自己白跑了几千里路,一点功劳没捞到,到了黄县耳朵里就听到对刘峰的歌功颂德了。他能不气吗?
本来他是要给刘峰一个难看的,然而今天看到东来郡守孙登居然与刘峰关系如此密切,他吓了一跳,连忙也站起来道:“刘大人这次劳苦功高,本将军定向大将军为你请功。”
刘峰对张水自然又是感谢一番。
而那个郭文看到自己的大恩人刘峰来了,也极端亲热地上前拉住刘峰手说话,态度极度和蔼。完全没有和张水说话时的倨傲神情。这又让张水大吃一惊,这郭文可是郭家子弟,此次立了大功,前途不可限量,怎么和刘峰如此交好?张水觉得刘峰现在已经基本脱离了自己的掌握,自己高兴也好不高兴也好,刘峰迟早都会独立出去的。他为自己刚才没有给刘峰难看而庆幸。
大家一番寒暄结束,又是一场给张水将军的接风宴,大家互相吹捧一番。然后又到了刘峰与孙琦和典韦拼酒的时候了,刘峰又一次把自己兄弟王狗子介绍给大家,然后才开始喝酒。
当然最后王狗子、孙琦和典韦仍然不是刘峰对手,都喝得趴倒了。
然而酒宴还没有散,刘峰喝了不少,想出去散散酒气,就信步走到了郡守府的后花园里。这时天色已晚,刚才下了一场小雨,但是现在天色放晴,天上一轮明月高高挂着,空气非常清新,微风轻抚刘峰的面颊,刘峰感到很是惬意。
他把那几位灌倒,但是自己也喝了不少,虽然通过“明心经”散发了酒气,身上还是燥热难受。他稍稍敞开衣服,让院子里的微风吹拂胸膛,感到十分舒服。
他突然想起一首王维的古诗,用在这里倒是贴切,于是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地吟起诗来:“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刘峰正好处于一处假山边上,刚好是雨后,现在的时节又正好是秋天,加上郡守府院子里很多松树,以及人工做出的清泉潺潺流过,这首诗再贴切也不过了。
刘峰刚刚吟完,就听得背后一声娇赞:“好诗。刘公子好诗!”
刘峰连忙回头,发现月光下一名女子,一袭白衣,肩若削成,腰若约束,明眸善睐,正站在若水的月光下,大眼睛一闪一闪地看着刘峰。刘峰来到这世上还真没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孙伶孙俐与之相比那是天地之别,一时之间刘峰居然愣在当场。
而那个女子身边则站着一名丫鬟打扮的机灵女子,只见她“扑哧”一笑,对那女子道:“小姐,你若再不说话,这位公子怕是要痴掉了。”
女子笑脸一红,斥道:“小莲,休得胡说。”
然后才对刘峰福了福道:“小女子打搅公子雅兴了,请公子原谅。”
“啊?”这女子声音宛若仙音,温柔地像是一只小手在刘峰心上拂过,刘峰慌做一团,连忙拱手致礼道,“不知小姐驾到,小子冲撞小姐,甚是不该。万望小姐赎罪!”
一边还手忙脚乱地把敞开的衣服给裹上。
在古代官宦人家的女眷是不能轻易得见的,更何况刘峰是到郡守家做客,还把衣服敞开,撞到人家的女眷,还居然做出一副猪哥摸样,自然是无礼之极。刘峰差点没后悔死掉,这也太丢人了。这要是传扬出去,以后还怎么混?
被称为小莲的丫鬟看到刘峰一副狼狈样,掩嘴而笑。小姐嘴角也上翘了,不过她还是压住笑意,道:“刘公子,刚才的诗句是出自哪里?为何我从未听过?”
“嗯,这个……”刘峰已经把衣服系好了,这诗是唐朝大诗人王维的,现在是汉朝,自然还没有,所以刘峰一咬牙一跺脚,说道,“这诗是小子应景而作,贻笑大方,贻笑大方!”
历史上,五言诗作为独立的诗体大约起源于西汉,而在东汉趋于成熟。当然,《诗经》中早就有五言的句子,如《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秦始皇时的民歌《长城谣》:“生男慎勿举,生女哺用脯。不见长城下,尸骸相支柱。”就是使用五言。汉代的乐府诗如《江南》、《白头吟》、《陌上桑》、《孔雀东南飞》等也是五言。
所以小姐对刘峰吟出五言诗并不感到奇怪,因为在这个年代五言诗已经很多了。但是对刘峰吟出的这一首诗的意境,却感到无比推崇。
“空山”二字点出此处有如世外桃源,郡守府花园修的是高雅自然,确有世外桃源的摸样。小雨初霁,万物为之一新,又是初秋的傍晚,空气之清新,景色之美妙,可以想见。“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天色已暝,却有皓月当空;群芳已谢,却有青松如盖。山泉清洌,淙淙流泻于山石之上,有如一条洁白无瑕的素练,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多么幽清明净的自然美啊!
小姐感到刘峰这一首诗的意境之美已经超出了当时无数大儒之作,这要是真的是刘峰所写,那刘峰的文采……小姐感到自己有点眩晕,这样的大才子居然就站在自己面前?正在与自己说话?
第九十三章 一首诗引来的麻烦
小姐脸色微红,这个年代的人非常注重名声,尤其是读书人,那都是准备当官的,绝对没有冒名顶替的说法。否则一旦传扬出去,自己这辈子就算是完了。所以小姐根本没想到刘峰有可能是冒名的。刘峰在月夜,畅怀赋诗,那种不羁之态,让小姐已经有所迷失了。
但是小莲却不这样认为,她可是一直认为刘峰只不过是一个乡下泥腿子,打仗也就算了,居然还作诗?她从小一直跟随小姐,一直读书,自然文学修养也挺高,知道这首诗是传世之作,所以根本不相信是刘峰写的。
“哼,”小莲小鼻子一皱,道,“刘公子,此诗真是你所做?”
小姐连忙道:“小莲,不得无礼。”
刘峰很是尴尬,但是牛皮已经吹下,又是在美女面前吹下来的,自然不好承认,只得拱手说道:“正是在下所做。”
小莲却讥讽道:“那公子真是大才子啊。”
“不敢,不敢。”刘峰只能硬着头皮说道。
小姐道:“不知公子可否再吟一遍,以便于我抄录下来。”
“这有何不可?”刘峰又一次吟诵了一遍,但是王维的诗还有下半阙,与此景不合,自然也就不念了。
小姐说是抄录,实际上刘峰又吟诵一遍,她就记住了,又问道:“此诗可有题目?”
王维的这首诗叫《山居秋暝》,但是这里显然不是山居,自然不能说山居了,所以刘峰说道:“那就叫做《秋暝》吧。”
“秋暝,好题目,好题目。”小姐拍手笑道。
小姐一笑,犹如黑暗之中绽开的一朵莲花,让刘峰看呆了。
小莲这时拉拉小姐的衣服道:“已经不早了,再在院子里逗留,被夫人知道了,可就不好了。”
小姐只好向刘峰道:“刘公子,小女子告退了。”
“嗯,啊?这就走?……好,慢走。”刘峰有点失态了,几乎语无伦次起来。
小姐和丫鬟都掩嘴而笑,转身走了,刘峰怅然若失。
……
孙登书房。
孙登拿着女儿孙瑛抄录的《秋暝》,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觉得此诗必定是千古流芳的大作。他已经分别仔细问过女儿孙瑛和丫鬟孙莲,她们都说是刘峰昨夜酒后在后花园,敞衣赋诗,乃是即兴之作。孙登也算是官宦人家,从小饱读诗书,对于诗,虽然写不出什么大作,但是诗作的好坏是分得清的。
从诗作可以看出作者的内心,此人心胸开阔,人品高洁,理想清明。但是要说与刘峰联系起来似乎有很大差距。孙登先前对刘峰的印象是,一员勇将,一员智将,如果自己要做大做强,这样的人一定要拉拢,所以才会又送宅子又送下人丫鬟给刘峰。看到刘峰处理郭公子的方式,又觉得此人小小年纪圆滑世故,懂得做人,以后前途不可限量。但是一直以来他都觉得刘峰在文上面有所欠缺,也不是什么世家子弟,所以最多也就是走军旅之路。
然而今天孙登看到这首诗作,却惊讶莫名。这个刘峰能做出如此诗作,居然看不懂我写的上奏文书?难道他是故意装作不懂我写的上奏文书?让我轻视与他?那此子城府也太深了点!想到他处理郭公子的方式,心中倒是有点相信刘峰是故意装作看不懂文书的。
孙登再次诵读一遍《秋暝》,又一次否定了自己的看法,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内心高洁,为人应该有股傲骨。而刘峰此人待人接物似乎给人一种油滑的感觉,而且一个人品高洁,理想清明的人能够帮郭文那个纨绔子弟编造这样的谎言?不对,这诗绝不是刘峰所做。一定是刘峰剽窃了某位大师的作品。
孙登心想,你刘峰既然不怕出丑,那么我就装作这诗是你所做。等到有一天你被人揭穿,到时候你必然众叛亲离,到时候你只能依附于我。就算你文不行,但是做武将却很了不起。你小子是逃不出我手掌心了。
不过自己女儿显然已经被刘峰那小子把魂勾跑了,什么敞衣赋诗,风流不羁,有名士风范。我估计也就是喝酒喝多了燥热无比,跑到后花园里吹风去了。正好念了首不知哪位大才子的诗,被正好在后花园观月的女儿听见,就厚着脸皮说自己做的。人品卑鄙!哼!
不过假如此人真能为我所用,自己倒是也不吝惜一个女儿。就暂且不揭穿这小子吧。
孙登想到这里,捻着胡须,笑了起来,又把诗作捧起来,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好诗,好诗,真是好诗啊!”
……
孙瑛闺房。
孙瑛正双手支着下巴,趴在书桌上发愣。书桌上放着的自然是《秋暝》诗作。
孙莲走到小姐身边,小姐都没有发现,孙莲叹了口气,用手在小姐眼前晃了晃,小姐这才从发愣中清醒,问道:“小莲,你干什么?”
“哎呀,大小姐啊,我要是再不把小姐的魂给牵回来,道。
“小莲,你胡说什么?”孙瑛满脸通红。
“难道不是?从昨夜见过那个泥腿子,小姐你就魂不守舍了。连早上去老爷夫人那里问安都忘记了,结果害得老爷以为小姐生病了,还跑来看你。才发现你的桌子上的这首诗作。”小莲笑着说道。
“哎呀,什么泥腿子,刘公子是大才子呢。岂能如此不恭。”孙瑛不满道。
孙莲说道:“泥腿子也就是我们私下里说说,你看老爷来了,我都是说此人敞衣赋诗,有名士风范呢。一个劲的夸奖刘峰。相信老爷对他一定有好印象啊。你看我都是为了小姐你才这么说的,我可是一向以为那个刘公子是泥腿子的……”
看到小姐一脸不高兴,又笑着时候:“还说不是魂给勾跑了,这就帮着刘公子说话了……哎呀……小姐饶命啊,我最怕痒了……啊哈哈……”
孙瑛红着脸抓住孙莲腰部痒痒肉一阵紧挠,嘴里叫着:“我叫你胡说,我叫胡说。”
两人闹了一阵,孙莲求饶了,孙瑛这才停手,孙莲悄悄道:“小姐啊,我可是听说老爷送给那个泥腿子两个丫鬟,孙伶孙俐,还送了套城西的宅子给他,连孙二都成了泥腿子的管家了。”
第九十四章 中常侍高童
“什么?”孙瑛眉头一皱。
在这个年代,男人找几个贴身的丫鬟服侍,和丫鬟有一腿,甚至丫鬟升职为小妾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有一点实力的男人都是这样做的。但是孙瑛仍然感到很不舒服。因为她知道父亲专门养了不少丫鬟,就是为了服侍贵客的。很显然这些丫鬟都是专门学习了怎么伺候男人的人精,都是小浪蹄子,刘公子是很难挡得住她们的诱惑的。
至于送宅子给刘公子,孙瑛大小姐倒是觉得是应该的。这样的大才子,大英雄,如果在黄县都没个住处,那岂不是让天下人笑话自己的父亲吗?
孙瑛虽然知道父亲的做法都是正常的,和必须的,但是内心就是不舒服。
孙莲自然知道小姐的心思,立刻开始数落起刘峰来。说他傻瓜,居然不懂小姐心思,而且居然就接受了孙伶孙俐这两个浪蹄子,实在是辜负了小姐一番心意。她说得蛮不讲理,完全不管刘峰以前认不认识孙瑛,甚至到现在也只见过小姐一面,双方也根本没有表达过任何心意。当然这样数落刘峰的结果就是,孙瑛有反过头来帮刘峰说话。
于是孙莲的目的就达到了,小姐自己反过头来劝慰孙莲的话,实际上也劝慰了自己,小姐一边说一边紧缩的眉头也慢慢舒展开了。孙莲内心偷笑,自己的小姐还真的对刘峰动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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