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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国倾城之摄政王福晋-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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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嘛,就是最喜欢你的不知天高地厚,最喜欢你的冰雪聪明,我的每个心思,你仿佛都能了如指掌,不过……”他说到这里时,突然神秘兮兮地说道:“我已经想好了女儿的名字,这你就无论如何也猜不到了吧?”
“我哪有那么神啊,你说出来吧。”
多尔衮伸出手来,指着河岸边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水草,它正在微风中摇曳着柔软轻盈的身姿,“这种草很漂亮吧?温柔得像青涩美丽的姑娘一样,我们满语中管它叫做‘东莪’,所以我们的女儿叫这个名字正好。”
晕,我怎么一时没想到历史上他的那个唯一的女儿就叫做“东莪”呢?我本应该猜出多尔衮会说出这两个字的,只不过一时间不敢相信历史居然如此真切地发生着,想起之前给未来的儿子所取的那个名字,我不禁轻声念道:
“东青,东莪……倒也是非常配合,很好,很好……”
我们谈笑风声了许久,这才想起太阳已经落山,我们该如何赶回去呢?多尔衮环顾四周,忽然大叫一声不好:“糟了,刚才光顾高兴去了,忘了告诉你了,我们现在已经在明军控制的范围中了。”
“不会吧?这里什么城郭标记也没有,荒山野岭的,你怎么就能确定呢?”我也有点紧张。
“你忘了,我是从下游往这边走来的,我被水冲到岸边时,已经远远地发现了有一条官道,还有一座城池的影廓,我以前曾经带队到那附近察看过地形,因此一眼就认了出来,那里就是明军的边陲重镇,坚守多年与我军对抗的锦州城!”
“啊?!你确定没有错吗?”我这才意识到原来危险居然离我们如此之近,而我居然懵然不觉。
“绝对没错,当年我曾经参与过大凌河一役,俘获了那里的守将祖大寿,没想到他假意投降把我们统统骗了,说是回去赚取锦州城过来,向皇上献一份厚礼,结果这家伙居然一去不复返,一进了锦州城立刻重新反戈,不但继续与大清为敌,还被崇祯皇帝封作了锦州总兵,所以现在那座高沟深垒的城池正是他在那里率重兵驻防。”多尔衮十分肯定地说道,“所以说我们要赶快远离这边,万一被他们在城外边界四处巡逻的军士所获,岂不是麻烦大了?”
我看了看手无寸铁的多尔衮,虽然我不知道他的身手和武艺如何高超,但是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虎落平阳被犬欺,他赤手空拳的,还有我这么一个累赘,处境可是大大的不妙,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还是尽快走为上策吧,不然堂堂的大清睿亲王连带着自己的小老婆一道做了明军的俘虏,还是自己送上门的,可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于是我们两人赶忙顺着河流的上游往回走,只期望着能尽快脱离明军的控制范围之内,哪怕就是来不及赶回盛京,暂时脱离虎口也好;就算不能遇上前来寻找我们的大队人马,在野外露宿也罢,可千万别做俘虏。
这时前方远远的山脚下,隐约有一座小小的茅草屋,还有竹子扎成的篱笆,能看到门前晾晒着的各类衣物,我的念头突然一动:如果不走运真的遇上明军的话,我和多尔衮的这副装束可实在太扎眼了,不暴露身份才怪,所以一定要先乔装打扮才稳妥些。
多尔衮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两人互相使了个眼色,一前一后,悄然地溜到那座茅草屋附近,里面的大门敞开着,不见丝毫动静,莫非是这家的人出去打柴或者采药去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错过这一村就没有这一店了,荒山野岭中能有这样一户人家,偏巧还有晾晒的衣服可供我们偷窃用以乔装打扮,真是天赐良机啊!
于是我们用最迅捷的速度当了一回偷衣贼,这是我们平生第一次做梁上君子,不过形势所逼,纯粹是无奈之举,我和多尔衮得手后迅即撤离作案现场,直到那座简陋的屋舍被我们远远地甩在身后,这才觅见一处非常茂密和隐蔽的树丛间,用以作为更衣乔装之处。
在一番更衣解带,乔装打扮的过程中,我忽然发现多尔衮的脚踝间隐约有血迹渗出,透过洁白的布袜,染成了一片触目的鲜红,我顿时一个惊心:“你受伤了?!”
第三卷 山雨欲来 第十二节 雪上加霜
更新时间:2008…9…17 6:31:42 本章字数:5040
“一点皮肉小伤罢了,值得这么大惊小怪的吗?又不是第一次了,瞧你紧张的……”多尔衮正欲掩饰,可惜已经来不及,被我一眼看到,我大惊失色间,他只得承认了,不过口气还是轻描淡写的,但是这岂能瞒得过我的眼睛?
我上前俯下身来,伸手一把揭开了他的底袜,心头顿时一阵痉挛,深深地抽了一口冷气:只见在他的踝部外端有一道长约两寸的大口子,血肉模糊,几乎深及入骨,而且看样子受伤已经有一段时间,伤口边缘已经开始红肿起来,由于没有止血的药剂和缝合,所以血液仍然不断地从内部渗出,只片刻工夫,就染了我一手。
我的手不由颤抖起来,一来是太过于触目惊心,二来是为了我的粗心而悔恨,这伤应该是他在上岸前被尖利的石头棱角割破的,而他不但坚持带着这足以影响行动的脚伤,锲而不舍地寻找了我足足一两个时辰,而且在和我重逢后居然可以表现得若无其事,不露一丝痕迹,连走路都很正常,换成一般人,起码也要一瘸一拐的吧?要是我的话肯定是坐在地上捂着伤口哭天抹泪的,再也走不了了。
回想一下,方才和多尔衮一道跑过来的时候,似乎他的腿脚并不是很灵便,光凭他居然落在我后面就很反常了,可是粗心大意的我哪里注意到这些?
“哎呀,怎么成这个样子了?有什么好瞒我的,干吗要硬撑呢?在我面前装好汉有必要吗?现在看来已经很严重了,你怎么不早说啊?”我这人一向嘴巴硬心肠软,即使对于多尔衮的伤势很是痛心和紧张,但是还是习惯性地坚持着铁齿铜牙,可是焦急的神色却表露无遗:
“这可怎么办哪?没针没线的,又没有金创药可以止血,这里离盛京那么远,荒山野岭的,也不知道多铎他们何时才能找到这里……”我环顾四周,拼命地在脑子里搜索着可用的东西,可惜我们两人都是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带,上哪找这些必需品呢?
多尔衮一脸轻松地安慰我道:“用不着那些东西,你看,我就这样子不也照样走了这么多里的山路,刚才跑起来不也没有什么问题吗?这点伤和在战场上的比起来简直就是搔搔痒而已,你放心,又没有伤筋动骨的,走回盛京绝对没问题!”
尽管他说得言之凿凿,一副很叫人放心的模样,可是我哪里放得下心来呢?现在既没有针缝又没有止血散,最基本的办法就是不要继续行动以免撕裂伤口,可是现在我们身处险境,急于脱身,而且继续留在这里的话,连消毒的盐水都没有,万一发炎恶化了怎么办?
“你暂且在这里等着,我去方才那户人家处再查看一番,看看有没有可用之物。”我站起身来,唯一的希望就是那户暂时不见主人的农舍了。多尔衮在后面一把拉住了我:
“不行,万一那家里的人突然回来了,或者已经回来了,你过去的话岂不是自投罗网?”
他的话很对,我穿着赃物回去正是被人家拿个人赃并获,在这种穷苦人家来说,几件补丁衣裳已经是宝贝了,岂能看着我大摇大摆地穿走?如果我换回原来的衣服,那么就明摆着告诉人家我是什么身份,作为“鞑子家属”估计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话虽如此,但是逼不得已,还是值得返回去冒冒险,毕竟眼下日头没有完全落山,那户人家兴许不会这么早就回来,再说我自然也会小心谨慎的,绝对不会出问题的,你放心好了。”
我说着这话的功夫,脚步已然加快,脚踝部受伤的多尔衮自然撵我不上,只得眼睁睁地看着我去了。
我到了那附近,先是在外面仔细侦查一番,幸好没有任何动静,还是和我们离开前一样,四周都静悄悄的,我鬼鬼祟祟地张望片刻,这才一个箭步溜进低矮阴暗的土屋内。
由于天色本来就已经发暗,再加上屋舍昏暗,我的视线一时适应不过来,只得在模模糊糊中摸索,直到隐约看清地东西,反正这种家徒四壁的简陋农舍里没有多少家什,所以我很快就在土炕的脚下抹到了一个竹编的小筐,果然是针线筐,天助我也!
在灶头前连粗盐都没有找到,这家真够贫困的,我顺手捎走了火折子,死马当成活马医,高温消毒也凑合。
临走时连带着把这家仅剩下的两双已经破烂的草鞋也窃携而去,虽然我也于心不忍,可是我并没有带装钱的荷包,首饰和佩饰一类虽然值钱,但是显然太过名贵,万一就此泄露了我们的行踪怎么办?所谓小不忍'这个“忍”是不忍心的意思'则乱大谋,只好一时放下了这个恻隐之心了。
我迅速敏捷地赶回多尔衮的隐蔽地点,开始一番折腾:清洗伤口,火烤缝衣针消毒,吹凉之后穿针引线,然而就要动手缝合时,我的心里突然特别紧张,平时里针扎一下都痛得可以,要是没有任何麻醉的情况下牵动伤口一针针的细缝,那岂不是剧痛难当?
看着我微微颤抖的手和紧张不忍的神色,多尔衮笑了笑,将针线从我手中抽出,“我看还是自己动手吧,你们女人家绣个花衲个鞋底的最在行,干这种脏活嘛,还是让我们男人自己来更顺当些。”
“王爷!”,一句“你要小心点”还没有说出口,他已经一下子将针刺入了自己的皮肤,尽管他正低着头,看不清他此时的面部表情,但我似乎觉得那一针深深地刺进了我的心头一般,痛得紧紧地闭住了双眼,不敢再看。
几乎是没有任何声息,时间尽管很短暂,但在我感觉起来却像过了漫长的一整天,直到他用手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尖,充满轻声笑意的声音说道:“好了,胆小鬼可以睁开眼睛了。”
我过了一会儿,这才敢将两眼睁开,打量一下多尔衮的伤处,只见那道长长的口子已经被细密的针脚严严实实地缝合起来,估计起码有二十多针,要是我的话,早就痛得鬼哭神号了,可是他居然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连眉头间都是一片宛如平日的温和,仿佛这痛楚根本没有发生在他的身上一样。
“好了?”我心有余悸道。
“当然好了,”多尔衮说着举起了那根缝衣针,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被我特地拗弯的针头:“熙贞啊,你怎么这样聪明呢?还特地把针头掰弯,这样下针时就很少会牵动伤口,疼痛也没那么厉害了,奇怪,我们的那些医官们为何不知道这么简单而又有效的办法呢?”
晕,原来这古代缝合伤口的医用针居然也是直的,难道这么简单的一个小小的改造还是近代人创造的?对医学一窍不通的我突然也被人称赞起来了,不过身上还是有点不自在,毕竟这是冒人之功。
没有时间编造我是为何懂得这种方法的,眼下关键是赶快撤离,继续留在明军控制范围一刻,危险就增添一份,尤其是到了夜间,在锦州城的外围的巡逻军队不然不会少了,作为明末的大将祖大寿,谨慎是肯定要有的,提防距离不过百余里的清军夜间偷袭是绝对必要的,至于这个范围嘛,难说,还是赶快回到大清境内方为安全。
我撕扯了一长条衣料,替多尔衮严严实实地包扎好了伤口,然后帮他穿刚偷回来的草鞋,不然的话那双做工考究,绣饰精美的靴子绝对会泄露他的身份,他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这些还用你帮忙吗?我自己来反而更快些。”
“那好,我还懒得管你呢!”我说着便一个甩手,将草鞋丢给他,就忙活自己脚上的鞋子了,由于之前弄丢了右脚上的绣鞋,虽然有袜子不至于被草皮刮破脚,但是洁白的袜子已然肮脏不堪了,干脆赤着脚板,才更像个贫下中农。
两人乔装打扮完毕,看看身上再无破绽,我又特地帮多尔衮将头上的粗布头巾裹了个严实,其实这古代哪里像电视剧里一样连农民都有个帽子戴的,他们只不过勉强用一块头巾遮顶罢了,按照汉人百姓的样式将他那满洲男人代表性的辫子和剔光的前额遮盖起来,才是重中之重。
看着对方的模样,彼此都不觉莞尔,但是形势严峻,我和多尔衮还是准备立刻离开,不过一转头,看见扔在草丛里的衣靴饰物,不行,一定要掩埋好才能放心。
多尔衮用树枝挖着坑,好在这里土壤松软,倒也不费什么力气,我把一件件物事统统扔进坑内,哪怕是贵重的手镯耳环我也不皱一下眉头,两人一阵热火朝天的忙活,终于将现场收拾了个滴水不露,还踩实了青草,这才离开。
两个人沿着河流,向着上游方向前行,大概走出了五六里地,天色彻底阴沉下来,不妙的是,这不是普通的夜幕降临,而是夏季常见的雷电暴雨要来临的前兆,只一会儿功夫,就是乌云翻滚,狂风肆虐,白天的闷热一卷而光,潮湿的气息越来越近,不行,要尽快寻个避雨的地方,否则真要狼狈不堪了,我倒没什么关系,大不了伤风感冒,可是多尔衮的伤口要是浸了水,不但很难愈合,还有发炎的可能。
多尔衮此时已经开始露出疲态,脚下一阵阵趔踽,渐渐神色也凝重起来,看来这一连番赶路,他脚踝处的伤处可能越发严重了,看到他如此艰难的支持着一步一颠的走着,我终于不忍心了,黯然道:“我看还是歇息一下吧,你的脚恐怕……”
他闻言后也不再坚持了,毕竟也许这也只是一场虚惊,这里荒山野岭的,离锦州城起码也有二十里路了,明军的巡逻分队再厉害,也不至于将触角伸到这么遥远的角落来,如果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地继续逃下去,也许没到盛京,或者连寻找我们的大部队都没有遇上,两个人就累垮掉了。
“是应该休息一下,但是也应该先找一个避雨的地方,你看这天色阴暗,大雨即将到来,我的脚倒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多尔衮说到这里温柔而关怀地看了一眼我的腹部:“你的身子不同往日,若是淋雨着了风寒,这荒山野岭的,一时来不及诊治,耽误了病情,吃苦的是你和孩子两个人,你叫我怎么忍心?”
我一阵感动,幸好似乎天遂人愿,尽管没有收回即将来临的暴雨,但是却让我们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勉强可以蜷缩着身子躲进去的山洞,与其说是山洞,不如说是个天然凹陷进山壁去的一个浅浅的坑洼罢了,可是尽管如此,也是意外收获了。
等我们躲进去时,暴雨突然倾盆而至,还好没有淋到我们,真是不幸中的幸运,我和多尔衮紧紧地依偎在这个勉强可以容得下两人的凹坑里,才躲过了成为水煮鱼的厄运。
电闪雷鸣,暴雨肆虐,多尔衮用强壮的臂弯护着我,让我枕在他的肩膀上,我蜷缩着身体,感受着他宽阔胸膛的温暖,这个艰辛而险恶的野外暴雨之夜,却因为我们的相濡以沫,彼此感受着对方的体温和心跳而显得格外温馨,这种温馨和甜蜜是以往从未有过的。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破屋逢漏,才见夫妻真情。我们这对锦衣玉食的富贵夫妻,今天第一次经历了落难的滋味,才感觉到这份情意格外的珍贵,这种特别的珍贵感,也许一直会持续到我们白头偕手的时候,还偶尔会在脑海中晃过,尽管这个夜晚没有煽情应景的山盟海誓和真情告白,我和他的爱恋,也许根本不屑于沾上这类庸俗的凡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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