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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下凡-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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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骑士!

奥古斯丁默念了一个词汇:“虔诚。”

尤尔根为首的百人骑士团共鸣喊起,重复数遍后,愈发壮烈磅礴。

※※※

罗桐柴尔德家族的淡薄旁支中,出现了两位公认的年轻天才,迦卡妙和莱茵哈泰,美女魔法师的大串绰号相对吓人,例如“黑紫曜花”,“皇家火炬的巫婆”,没有丝毫调侃意味。谁愿意去招惹一个注定要在帝国魔法史册上留名的魔法师?哪一位佩戴上由皇帝陛下亲自颁发的黄金三叶草勋章的魔法师,不是活了很久很久的老古董?惹火了这个小群体,可不比惹恼大贵族来得惬意。而满脸雀斑的胖子骑士就没那么幸运了,“走狗屎运一走一大坨的死胖子”,“骑马会把屁股坐碎的骑士”,“打不过任何一名中级骑士的铁橡树获得者”,“恐高所以选择矮脚马的英勇骑士”,数不尽数,而那个成天乐呵呵的死胖子一点都不介意,兴许除了他三番两次的幸运勉强有些可取之处外,就是他对爱情言行如一的忠贞了,这个胖子,除了热爱给未婚妻写蹩脚的情书,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研究泰坦和卡妙所有马背帝国的军事论文,以及书写连帝国军院教授都摇头又点头的验证性报告。

地大物博并且近五十年蒸蒸日上的神圣帝国从不缺天才,但不断成长不被命运夭折的天才,依旧稀缺,美女与智慧成正比的迦卡妙,相貌英俊程度与满肚子坏水成反比的莱茵哈泰,就属于后者,胖子骑士获得铁橡树勋章后,并没有选择在某个中部地区骑士团混吃混喝,而是立即赶往帝国西南边境,那里,两个帝国士兵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站在边境线上撒尿,可以相互清楚看到敌国军人裤裆里的那玩意有几根毛,当然,即使撒尿拉屎,你都需要握紧手中的长矛和骑士实用型“杂种剑”,这是每一个老兵对新兵蛋子的第一条忠告。

此时,与“战争之子”泰坦帝国接壤的遥远边境上,一个骑士装束胖子蹲在地上,嘴巴咀嚼着一根小草,他这个招牌动作,曾经在撒克逊森林他所率领的那支无赖杂兵骑士团中形成一股风潮,但没有人知道胖子骑士连骑士侍童都不是的童年时代,他曾亲眼向一位足以用任何华丽词汇去赞美的骑士诉说他心中的骑士宗旨,思绪飘荡的胖子骑士瞥了眼身旁学他叼草的一个小扈从,坏笑道:“喂,小詹姆,我问你,骑士的宗旨是什么?警告你,你他妈别跟我扯《骑士语录》上什么‘将王国和教会的宽容和光辉带到帝国任何一块土地’之类的废话,小心我抽你脸,没理由啊,你这笨蛋都能长成这模样,我如此智慧,却是个胖子,嗯,英俊的胖子。”

那名从撒克逊一直跟随心中偶像英雄的扈从嘿嘿道:“莱茵哈泰大人,我们骑士的首要宗旨当然是解救寂寞的贵妇了。”

年纪并不大的胖子骑士咒骂了一句,叹息道:“现在的年轻人啊,是越来越无耻了,当年我就没这觉悟,因此差点没办法成为一名骑士,而是跟着一位邋遢大叔去当铁匠。”

确实长了一张天生骑士脸的帅气扈从赶紧拍马屁道:“这都是大人您的英明领导!”

胖子乐呵了一下,一点都不谦虚地接受这份他那个人品狗屎运气同样狗屎的骑士团独有的肉麻称赞,道:“唉,我说了几百遍帝国第六骑士,就是那个铁匠是赐予我首个骑士称号的人,你们这帮混蛋就是不信。”

扈从很不客气地翻了白眼,嘀咕了一句打死不信。

胖子一脚踹过去,骂道:“不知道你上司有着狮子的勇气豺狼的冷静狐狸的狡诈以及兔子的耳朵吗?”

扈从被踹了,反而觉得荣幸,起身后继续蹲着傻笑。

帝国贵族一定不太敢相信一个职位并不算一线的胖子敢踹博尔朗家族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屁股。

他们这支由胖子上司一手调教出来的异类贵族青年骑士团,曾经是撒克逊森林最怕死但伤亡率最低战而且利品永远最丰富的神奇存在,所有人起先都无一例外抱着镀金过场的态度,但最终,却是人均勋章最多获得者,那可是沉甸甸实打实从战场上捞取的荣誉,他们这帮贵族纨绔也许怕死怕疼怕痛,但大多都不笨,逐渐了解这位胖子“头儿”的强悍,再说了,这个上司哪怕获得了最高铁橡树勋章,也一样会乐意给下属传授与名媛打交道的诀窍,会抽空给离开骑士团的兄弟代劳骑士学院的学术论文,所以如今帝都上流社会都流传一句某侯爵拍着胖子上司肩膀说出的名言——“把儿子交给你,我放心!”

胖子遥望泰坦帝国的广袤平原,轻轻道:“除了骑士就是马背上屠夫的宗旨,是他教我的。叼着草去思考问题,也是他教我的。不高兴和开心了都要踹朋友屁股,还是他教我的。给敌人下连环套,依然是他教我的。能够从战场上活下来去见自己的妻子,才是最合格的骑士,还是他教我的。所以,我这个死胖子是你们的英雄,但他,更应该是你们去崇拜的偶像。”

扈从小心翼翼问道:“他是古利格力?刺杀过皇帝陛下的帝国第六骑士?”

胖子摇头,用扈从听不清的嗓音轻柔道:“不是。那个人,我习惯喊他奥古斯丁少爷。”

※※※

冰雪连天的玛雅山脉,这里连最资深的探险者和冒险家都不敢涉足,极度恶劣到连一些抗寒动物都不愿在此生存的环境,加上随时爆发的大雪崩,都让人毛骨悚然,最可怕的则是这里沉睡着一种史诗大陆唯一人类自认无法媲美的生物,巨龙。它具有力量与智慧的双重压倒性优势,尤其是力量,否则为何骑士和剑士都以屠龙为至高荣誉?玛雅山脉是唯一一条被官方认定存在巨龙的山脉,这里的密歇尔山峰是史诗大陆的最高点,山峰之巅,有整座大陆法师心中的圣地,玛雅神庙。

神圣帝国最正统的魔法师和奥术师都知道,黄金三叶草徽章,并不是一位法师成就的终点,而只是通往玛雅神庙的一个起始点。

神庙每年会从整座大陆选取五到十名被她认可的法师,只给予一个特殊的通知,却不指明道路,能够到达山巅神庙是第一个证明,接下来将要去接受巨龙的考验。没有一本史书记载过考核内容,所有走出神庙被冠以伟大的魔法师都如出一辙的讳莫如深。今年,玛雅圣地只挑选了五名预选,天才?真正集大成者的老迈魔法师,永远不屑被称呼天才。任何有所建树在魔法殿堂占据一席之地的他们,永远只会是狭小路径上的独行者,沉默而低调。高调的,浮躁的,哗众取宠的,只是贵族宴会上的滑稽小丑罢了。前几年,史诗大陆所有人记住了一个女人,卡妙帝国的铁血女皇。但今年,一切荣光,只属于一名同样年轻的女子!

她来自神圣帝国,来自一个背负叛国者罪名的家族,黑色幽默的是她还仅是那个家族的旁系成员。

当前不久玛雅神庙的神秘通知传达到神圣帝国的【火炬】,表示认可了这个女孩的魔法天赋,不仅是帝国的魔法界,几乎是整座帝国都沸腾起来,所有诗人都开始用大篇幅的抒情诗去赞美这个原本十分陌生并且传言性格极其孤僻偏执的女孩。这个消息甚至惊动了近十年一直刻意扶持“魔法的婢女”奥术而非魔法的朱庇特大帝,他带着豪华威严的皇家仪仗队,前往火炬,亲自为她送行。

朱庇特城万人空巷。这三十年来只出现过三次这般热烈的盛况,第一次是澳狄斯亲王在黑玫瑰军团陨落后,来到帝都,赢得了无上的赞誉,当战役后仅剩的四十几名骑士走上主街道,所有人都在流泪,致敬,和感恩。第二次,是牧首选举。这一次,荣耀独属于一人。

因为她是玛雅神庙悠久到比任何一个古老帝国都要年长的历史上第三年轻的受邀者。

最年轻的那个传奇,并无任何一部史书有所记载。

但第二年轻的,是850年后依然被称作摘取魔法桂冠的一个男人。

忙着欢呼雀跃的帝国里再笨的贵族都深信不疑,不管这个女孩是否能够通过考核,她回到帝国,都将是能够与任何一名魔法师平起平坐的超然人物了。

此时此刻。

临近密歇尔山峰的一个山脉顶点,一个身披斗篷的身影坐在风雪呼啸中,她的核砝已经一刻不停歇流逝了三天三夜,但依旧没有枯竭的迹象,可是再无起初一切雪花都落在她娇弱身体三尺外的充沛,她并不忙着赶路,只是优雅而淑女地小口撕咬着一块干瘪的面包,手上捧着一本因为翻阅次数太多而略显陈旧的书籍,厚达2500多页,书名《禁区》,是被帝国魔法协会明确列为禁书的危险东西,如果是没有家族背景的魔法师,一旦被发现拥有这本禁书,百分百会直接丢进魔法协会审查处,摘除魔法师头衔都已经算是幸福,不幸的就去圣事部忏悔吧。她小心翼翼收起剩下的小片面包,拍了拍手,这才开始翻阅那本禁书,假若有魔法协会的老者看见,一定会痛心疾首告诉这个女孩,小姐,您可是在前往玛雅神庙的朝圣道路上啊,不要再浪费宝贵时光和体力了,每走近一步,可就是离真理和奥义走近一步啊!但她显然没机会听到此类唠叨,只是轻轻而耐心地翻阅书籍,每当看到书中不属于她的字迹,嘴角都会轻轻勾起。她还是那个“从不微笑的未来执火炬者”吗?

翻阅完毕,她缓缓起身,低头,手指摩挲了一枚她三年前就准备永远别在胸口位置上的家族徽章,与书籍一样,徽章磨损得厉害,但依稀可见那是一朵紫曜花。

三年前,在那座悬在空中的神学院,出过两位圣徒的脉代奥拉,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分别前,已经需要定期刮胡子的年轻人送了她这枚徽章。

他笑容灿烂地戏言:“喂,迦卡妙,将来被授予黄金三叶草徽章,又或者进了玛雅神庙,可别忘记戴着这枚徽章。原因嘛,就是我这个小时候而且至今仍然被你骂魔法白痴的家伙会沾光的。”

银色黄昏中,她眺望已经很遥远帝国方向,深呼吸一口,微微张开那因风霜严寒而略显干涩的嘴唇,轻轻呢喃了一声:“喂。”

第72章 第一场战役

诗呢歌城堡圣母大厅缓缓打开,露出螺旋阶梯,走出一支比异端物种更异端更邪恶的队伍,散发着浓重的亡灵气焰。

制裁黑暗,教廷往往喜欢打开一部部圣典,铺开光辉,但帝国圣事部,选择了一条被人诟病的捷径,这条道路,没有光明,只能通往深渊,道路上,唯有一位天敌与它为伍,拜占奥教廷的教皇厅。

在这座【领袖庇护圈】的中心地点,COSMO的幽灵们首次集体面世,它们分别是骨骸龙骑士小百合;绰号玫瑰和蔷薇的两具骨骸大骑士;还有一大串被羊角实验室最近赶制出来的高阶亡灵骑士。加上一位接近【圣棺门槛】的18级死海骑士,“笛卡尔”。配合人类黑魔法和缪斯萨满术的智慧结晶——巫妖,身披红袍,空洞的眼眶流溢出不洁的黑芒,这两个大陆新物种双脚涉足之处,一切植物都迅速凋零,枯萎,化为灰烬。

最后一位,是这支亡灵大军中最大限度保留人类特征的一具神秘傀儡,肌肤,身躯,眼孔,都接近正常人类,并且手持一根顶端镶嵌有咏叹级白水晶的法杖,它的嘴角竟然带着人性化十足的轻蔑笑意,走出地下城堡后,抬起空闲的那只干枯手臂,手臂中流淌着象征圣洁颜色的金色的血液,这恐怕是连灵魂都被某个疯狂萝莉填塞进肮脏元素和暗金属的公爵级傀儡师身体中,仅剩的恩赐。它伸手遮了一下落日余晖,闭上眼睛,耸动了一下鼻子,喉结微动,吐露出一句:“我闻了到了最新鲜的死亡。”

以小百合为首的骨骸骑士开始跑动,不断加速,手中持有同一类骑士武器,一种被执政官阁下耗费无数图纸后成功改良的大杂种剑,它们毫无情感地迎向四面八方涌至的洪流,比帝国圣棺骑士还要罕见的死海骑士笛卡尔并不急于投入战场一线,身披精良大铠的它双手握住那柄重剑,插入大厅地面,它被命令守护住COSMO的真正大门。接受了【亡灵过渡】权力的巫妖王轻松前行,它暂时可以全权指挥骨骸骑士军团,对于一个曾经能够使用出强制性【集体降临】的傀儡公爵来说,并不费劲。

每一名异端,之所以选择被两大教廷拒绝承认的禁术,付出代价和承受风险,必定有其格外诱人的优点,例如傀儡师,对它来说,流淌鲜血布满尸体的战场,就是一场批量孕育可爱孩子的盛宴,它可以召唤出与实力相匹配的傀儡数量,它和亡灵法师这种得天独厚的战略性优势,曾经引发泰坦帝国的一场巨大争议,那就是能否在战场上秘密引入这两种可怕角色,来增添胜利的砝码,可惜最终被拜占奥教廷察觉获知,上任教皇甚至不惜为此专门颁发一条警告意味激烈的禁令,加上这一届泰坦战神威廉亲王,那位身着奥丁大铠的伟大战士,始终没有向激进的鹰派军事集团点头,一场闹剧这才在鹰派将军们的骂骂咧咧中遗憾落幕。

这是一场异端与异端的有趣战争。

一场赌桌上双方都觉得会局势一边倒的黑色战争。

精通弓射的黑精灵和擅长制造远程麻痹污秽的血侏儒都很沮丧,因为它们今天的敌人不是人类骑士和法师,而是一具具骨骸骷髅,让它们愤怒和郁闷的是这些家伙还拥有可恨的抗击打力,绝大多数弓箭都能够射中亡灵骑士,但大部分沾有特殊毒汁的矛头都会折断,坠落于地,一些“幸运儿”,则插在骑士骨骸上,变成刺猬的骑士战斗值并未下降多少,当血侏儒张开与身体比例失调而且布满尖锐牙齿的大嘴,刚要试图咬断骨骼,就已经被无谓疼痛的骑士挥剑砍掉脑袋。相比信奉人海战的血侏儒,黑精灵要聪明许多,只在安全距离外拉弦射箭,所以死亡率极低,而狼人和众多半兽种群这些近战类物种就没这个侥幸了,魁梧的狼人凭借天生的惊人气力,总算将几名普通亡灵骑士给撕扯掉一整条胳膊,或者扭断大杂种剑,猛犸和牛头人酋长则在暴走中践踏在一些被淹没的骨骸骑士躯干上,相对低阶的骑士大多在第一波接触战中阵亡殆尽,而小百合那三具骑士也逐渐被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的敌人包围,在利剑下倒下一头半兽人,就会扑上两头狼人,源源不断。

两头不停汲取饱餐灵魂的红袍巫妖则被张开蝠翅铺天盖地的lecch一族缠住。

第一次出现世人视野的巫妖王身处惨烈战场,却没有半点狼狈,随手一挥水晶法杖,丢出一个五彩斑斓的编织术,将最先靠近它的一头娜迦海妖的著名近亲尼泊尔水妖禁锢在空中,瞬间冻结,下一秒就暴露出肉眼可见的灵魂变质,成为一具丧失理智的崭新傀儡,坠地后,掉头转向前一刻还是盟友的同类,纠缠厮杀在一起,黑天鹅湖的尘土滚滚飞扬。巫妖王带着冰冷笑意,轻声说着“孩子,我就是你们的父亲”,随着它每一次挥出法杖,就将一位敌人制造成它的“新生儿”,这便是傀儡师的最大恐怖了,不同于炼金术士的“点石成金”,傀儡师的专长是成为一切高端物种的父,仅这一点亵渎,就足以说明教廷为何对它一直追杀不休,力求将其从大陆一个不留的抹掉。巫妖王除了法杖,另一只手被一颗蕴藏充沛能量的猩红光球笼罩,每变质掉一个生物,逐渐膨胀的光球与外界的关联丝线就增加一条。

这颗球体,在黑魔法历史上恶名昭彰:“灰巢”,或者被称作“撒旦的逆子”,光丝条数,最高纪录由历史上的傀儡帝王冯·查理曼创造,确切数字是861,这位傀儡师皇帝在那个拜占奥教廷刚刚开始驱逐一切灰色领域的恐慌年代,毫无征兆地降临在金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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