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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史-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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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划诛灭曹爽时,曾布置其二子司马昭、司马望任洛阳典农中郎将,史言司马师“阴养死士三千,散在民间”,至发动政变,“一朝而集,众莫知所出”。以情实度之,其来自屯田兵丁之可能性甚大,盖屯田民除耕种外,亦为准军事力量。
邻近魏与吴、蜀交界地区,亦为魏屯田重点。操先令刘馥“镇合肥,广屯田”;又以仓慈为绥集都尉,“开募屯田于淮南”。而邓艾倡办之淮南北屯田,规模最大,成效斐然,前已叙及。在荆州方面,新野、襄阳、汉川为屯田据点;邻近蜀汉,濒临渭水之上邽、陈仓、槐里、长安均有兵民屯田。
曹魏选择屯田地点,除首先考虑军事需要外,还选择了交通要道与土地肥沃处。建安十八年(213年),操为魏公后,因修建邺宫室,使冀州西部都尉从事梁习于上党取木材,“习表置屯田都尉二人,领客六百夫,于道次耕种菽粟,以给人牛之费”。建安十一年(206年)前后,操令国渊典屯田事,渊“相土处民”,即选择肥沃之地以安置屯民。又如当卢毓任谯郡太守时,曹丕“欲徙民于谯,以为屯田,而谯土地峣瘠,百姓穷困,毓愍之,上表徙民于梁国,就沃衍……遂左迁毓,使将徙民为睢阳典农校尉。毓心在利民,躬自临视,择居美田,百姓赖之”。
曹魏屯田,多选择有水利或易修渠堨之地。如邓艾在从陈、项至寿春一带巡视后,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引水浇溉,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因之著《济河论》一文,以阐述其主张,他终于创办了大规模的颍淮屯田,即此主张的成功体现。
曹魏屯田的作用,约有以下五点:
(1)提供了进行安全农垦的环境。汉魏之际,战乱、抢掠、流徙、饥饿、瘟疫、死丧诸险恶现象,恒见迭出,连到处抢劫的州郡士兵都经常填不饱肚子,有时不能不以蒲、蠃和桑椹充饥,甚至落得瓦解流离,无敌自破。高高在上的汉天子亦被迫流奔在外,皇后衣裳不完。群臣饥乏,尚书郎以下自出寻食,或饥死墙壁间,或为军士所杀。豪族世家亦多羁旅一方。广大贫苦农民中更不断出现“人相啖食、白骨委积”的情况。在以上种种情况下,纵然有土地、耕牛、农具,也不敢耕种,种了也难得收到手。诚如当时袁涣所说:“民之欲安,甚于倒悬”。所以曹魏的屯田纵然带有很大的强制性,剥削也很重,但毕竟给屯田民提供了安定生产的环境,使之度过最艰难困苦的日子。
(2)使许多不生产者转变为生产者。民屯上的生产者多来自流民、降卒,他们原来不能从事生产,现在把他们安置在国有土地上进行耕垦,使荒田废土重新长出庄稼,无疑是屯田的首要作用之一。
(3)造就了不少有作为的典农官与军政人才。曹魏对屯田积谷既颇注意,所任用的典农官多经过精心挑选,《御览》卷241引《魏略》言曹丕“以农殖大事,将选典农,以徐邈为颍川典农中郎将”。司马芝言“武皇帝特开典农之官,专以农桑为业”。由于典农官是专门负责屯田积谷的,其产谷积粮多少好坏,直接关系他们的政治前途,故他们比地方行政官更关心农垦大事,担任过典农官的如枣祗、任峻、国渊、梁习、刘馥、仓慈、裴潜、卢毓、王昶、赵俨、司马孚、邓艾、石苞、侯史光、胡质等,对屯田都有较大建树,自裴潜向曹丕“奏通贡举,比之郡国”后,“由是农官进仕路泰”,典农部民中相继出现了一些卓越人才,如邓艾、石苞就是其中佼佼者。
(4)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晋书》卷47《傅玄传》称:“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魏初屯田照顾到耕作者的实际能力,并非一味强迫广耕多种。为了提高产量,魏政府也注意兴修水利。由于农民缺乏耕牛农具,建安初,曹操采纳卫觊建议,设置盐官经营售盐,以其值市买犁牛,供给回到关中的农民耕作。魏设置司金中郎将、司金都尉及监冶谒者,以经营铁的生产和铸造农具。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动了屯田生产,同时也免使无业农民被割据势力引为部曲。
(5)较好地解决了军粮供应,减轻了农民运送粮草的劳役负担。尽人皆知,战胜攻取,离不开粮草供应。三国时战乱频仍,农事荒废,军粮接济更成问题。比如魏吴经常交战的淮南地带,双方不居者各数百里。故邓艾言:“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为此,邓艾倡办淮南北屯田,终收灭吴之利。所以说屯田的成功,是魏能战胜其敌国的重要因素之一。嘉平四年(252年),傅嘏论进军大佃之利曰:“兵出民表,寇钞不犯;坐食积谷,不烦运士,乘隙讨袭,无远劳费,此军之急务也”。曹魏屯田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减轻了农民运送军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但是,由于封建剥削制度的种种弱点,所有政治、经济状况也必然好景不常,屯田制度之趋于衰落同样不能避免,今试谈其由盛而衰的经过:
自黄巾等农民起义摧垮了腐朽透顶的东汉王朝以后,随之出现了群雄争逐的局面。那时,人民固然最遭殃,但豪族地主亦不能照旧过安逸的寄生生活,他们“捐弃居产,流亡藏窜”,有的还“飘泊风波,绝粮茹草”,甚至弃尸路途。战争固极残酷,却也沙汰了政治上的残渣余孽。正因如此,当曹操成为中原霸主之初,政治面貌和社会风气远远胜于衰汉之世,史谓:“人拟壶飧之絜,家象濯缨之操,贵者无秽欲之累,贱者绝奸货之求,吏絜于上,俗移乎下”。史书如此描述,虽涉夸张,缘当时豪族地主既失去其固有的土地财产,亦不得不折节力行,以求登攀仕进之路,因之政风看好,阶级矛盾较前有所缓和,屯田事业亦赖之成功。但,屯田制度,毕竟是战时应急措施,至三分局面形成,战争明显减少,社会秩序相对安定,原来的地主豪族便利用其重新获得的权势地位,侵夺公有田地和劳动力;屯田民亦不愿长此忍受强制军事编制的束缚和日益沉重的赋役剥削。因此,民屯便逐渐走下坡路,如《三国志》卷12《司马芝传》载:
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曰:“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王制》:‘无三年之储,国非其国也’;《管子·区言》以积谷为急。方今二虏未灭,师旅不息,国家之要,惟在谷帛。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建安中,天下仓稟充实,百姓殷足。自黄初以来,听诸典农治生,各为部下之计,诚非国家大体所宜也。夫王者以四海为家,故《传》曰:‘百姓不足,君谁与足’!富足之由,在于不失农时,而尽地力。今商旅所求,虽有加倍之显利,然于一统之计,已有不赀之损,不如垦田,益一亩之收也……臣愚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为务,于国计为便”。
司马芝以上奏疏透露的情况,对于了解曹魏屯田由盛而衰的演变历程,至关紧要。操时是民屯兴旺时期,是时典农官专以农桑为务,生产情况自然较好。可是操死后,曹丕称帝以来,典农官受当时政治、社会风气的影响,不安心于农业生产,而纷纷经商求富。《三国志》卷4《高贵乡公传》注引《世语》言魏明帝“青龙中,石苞鬻铁于长安”;《晋书》卷33《石苞传》又言石苞曾“贩铁于邺市”,就是典农官令部下贩物治生的证据。典农官既心在发财,故抽调屯田吏民去为他们经营商事,从而使留者给行者代事田计,怎能不妨害生产呢?另外,继曹丕之后登位的曹叡,大建宫室、劳民伤财,也是破坏屯田事业的一大病害。
其时,外有吴、蜀大敌,内兴百役,“疾病凶荒,耕稼者寡,饥馑荐臻”,使得吏民皆怨,百姓失业。曹叡死后,在曹爽与司马懿共执朝政的十年之中,曹爽一派趋于骄奢,何晏等“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及坏汤沐邑以为产业,承势窃取官物,因缘求欲州郡”。他们把屯田土地占为己有,直接威胁了屯田制的存在。司马懿父子为了图谋杀爽夺权,在上则笼络朝臣武将,在下则阴养死士。司马氏专政后,为了达到其篡魏成晋的目的,公开将屯田客带租牛一并赏赐公卿以下官吏。《晋书》卷93《王恂传》载:
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又太原诸郡,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
以上所云“魏氏”,实乃司马氏所为,赐给公卿以下以租牛客户,系司马氏笼络朝臣以遂其篡夺野心之一种手法。入晋之后,司马炎更公开袒护侵占官田的王公大臣。如尚书令裴秀、尚书山涛、中山王司马睦及尚书仆射武陔等各侵占官稻田,经司隶校尉李熹告发,司马炎虽然表扬了李熹,但对裴秀、山涛等亲信大臣并不追究问罪,只惩罚了一下为大臣们侵占官田服务的骑都尉刘尚和立进县令刘友,就算了事。
屯田民对于曹魏政府强制他们进行屯田的举措,一开始就有所抵制。《三国志》卷11《袁涣传》言:“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经过袁涣向曹操进言,曹操始在一定程度上改强制为自愿,情况因之有所扭转。据《三国志》卷47《吴主传》载:
初,曹公恐江滨郡县为权所略,征令内移。民转相惊,自庐江、九江、蕲春、广陵户十余万皆东渡江,江西遂虚,合肥以南,惟有皖城。
以上江淮间十余万户民众皆惊走吴事,《三国志》卷14《蒋济传》亦有同样记述。事先,蒋济曾劝操勿徙,其理由为:“百姓怀土,实不乐徙,惧必不安”。可是,操不听从,果然发生了民众大举逃吴事件。依我看来,江淮间百姓所以惊惶逃吴,主要原因还不是因为“怀土”,假若只是“怀土”,那末南逃和北徙,都一样离开本土,更何必冒仓皇奔逃的危险呢?恐怕只有用害怕让他们参加强制性的屯田和对曹魏统治有所疑惧这两条理由来解释,始可得到如实的回答。以上曹魏屯田逐渐产生弊端和趋向哀落的历程即表明其难以持久。前已言及,魏初屯田还能注意到量民力而为,到后来,典农官一方面调屯田民为他们经商谋利,一方面又强迫屯田民多种地,劳动力减少而耕种之地增多,怎能把农事搞好呢?无怪乎后来“至亩收数斛以还,或不足以偿种”。说明屯田制已失去其积谷济军的作用。统治者既感到无利可图,屯田民的反抗也日趋严重,屯田兵民反对曹魏统治者的武装斗争,见于史策的有两次:《三国志》卷23《赵俨传》载:“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可惜很快便被官军镇压下去。另外,《三国志》卷18《吕虔传》载:“襄贲校尉杜松部民炅毌等作乱”。有的史书谓“校尉”指典农校尉;“部民”为典农校尉部屯田民。如此说确实,则此次也是典农部民起义。由于曹魏军事力量强大,中央有中外诸军,州郡也都领兵,所以屯田民的反抗,很快便被镇压下去。但,从曹魏后期民屯生产日益萎缩和农民宁愿投向豪族地主为佃客的事实来看,也足以说明农民对屯田的消极反抗到了多么严重的程度。因此到魏陈留王曹奂咸熙元年(265年),当权的司马炎便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所谓“均政役”,不过是一个借口,实际是屯田制对统治者已经转化为无利可图,所以就下令废止了。
一、士家制的建立
士家,指世代当兵之家,士家一般集中居住,另立户籍,不与民户混杂。曹魏所以推行士家制,首先是为了保持兵源;同时也有向割据势力争夺劳动力的性质。至少从春秋时起,国君已向出征将帅征取质任。汉魏之际,群雄棊跱,不仅将校轻于去就,士兵亦多窃逃,为了保持固定的兵源和榨取更多的劳动力,曹魏推行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士家制。唯曹魏士家制,既无明白的成文条款规定,史书亦乏正面阐述,故后人研究,多有疑难,今只根据有限资料,缕述其梗概。
曹操初起兵时,力单势薄,所招合的兵士,常因饥饿而叛逃。及操领兗州牧,势力始为之一振,又因陈宫叛迎吕布,一度濒临危殆。只有到消灭吕布,并打败汝、颍黄巾军以后,曹操才组成一支兵势相当强固的军事集团,但仍处于强邻环伺之中。对新附将领如臧霸等也只有采取羁縻策略,以收一时之用,自然谈不上向将士索取质任。建安二年(197年),操在宛遭到张绣降而复叛的突然袭击,事后操对诸将言:“吾降张绣等,失不便取其质,以至于此”。实际情况是,操原先并非不知取质,但羽毛未丰,不敢冒然行之而已。至官渡之战,操打败袁绍后,兵力才强盛到足以成慑天下的程度。嗣后操不断打击袁氏势力,至建安八年(203年),操下令说:“自命将征行,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表明只有到此时,操才结束了已往对部下宽容迁就的态度,而挺起腰杆来执行军法了。至于操向将士索取质任之事,则系在建安九年(204年)攻下邺城之后才施行的。《三国志》卷18《臧霸传》载:
太祖破袁谭于南皮,霸等会贺,霸因求遣子弟及诸将父兄家属诣邺。太祖曰:“诸君忠孝,岂复在是!昔萧何遣子弟入侍,而高祖不拒;耿纯焚室舆榇以从,而光武不逆。吾将何以易之哉!”……霸为都亭侯,加威虏将军。
《臧霸传》注引《魏书》亦载:
孙观……与太祖会南皮,遣子弟入居邺,拜观偏将军,迁青州刺史。
同卷《李典传》亦载:
典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自请愿徙诣魏郡。太祖笑曰:“卿欲慕耿纯邪?”典谢曰:“典驽怯功微,而爵宠过厚,诚宜举宗陈力;加以征伐未息,宜实郊遂之内,以制四方,非慕纯也”。遂徙部曲宗族万三千余口居邺。太祖嘉之,迁破虏将军。
以上三人迁家居邺之事颇相类似,时间亦相近,显然,臧霸等人是揣度操的意向行事的。送质,既向操表达了忠诚,又得加官进爵,可谓一举两得。在操方面,不仅得到了臧霸等的质任,还可引起其他将领的连锁仿效。可是,跟随主将迁到邺城的宗族部曲,却得不到什么政治、经济上的好处,他们得到的只能是名列士家户籍,长期过着“父南子北,室家分离”的忧思生涯。
其他有些被迁到邺城的士家并非出于自愿。例如《三国志》卷15《梁习传》载:
习以别部司马领并州刺史,时承高干荒乱之余,胡狄在界,张雄跋扈,吏民亡叛,入其部落(《通鉴》胡注:“南匈奴部落皆在并州界”。),兵家拥众,作为寇害(胡注:“谓诸豪右拥众自保者”),更相扇动,往往棊跱。习到官,诱谕招纳,皆礼召其豪右,稍稍荐举,使诣幕府(当指曹操幕府)。豪右已尽,乃次发诸丁强,以为义从;又因大军出征,分请以为勇力。吏兵已去之后,稍移其家,前后送邺,凡数万口。
《通鉴》卷65将此事系于建安十一年(206年)。梁习对并州的豪右和强壮男丁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对豪右是以礼相待,以官相诱;对强丁,则编为精勇部队,以令其为曹魏政权效力。等他们走后,剩下的家属便只有听任官府调动了。于是梁习把他们分批迁往邺城,前后达“数万口”,绝大部分都成为士家。这样,曹魏统治者就有兵有粮又有质任,可谓一举而三得了。
二、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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