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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第2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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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灾也。梁武、齐襄,足为明镜。昔褒姒一女,妖惑
幽王,尚致亡国;况天下僧尼,数盈十万,翦刻缯彩,装束泥人,而为厌魅,迷
惑万姓者乎!今之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
教训,自然益国,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
革,淳朴之化还兴。且古今忠谏,鲜不及祸。窃见齐朝章仇子他上表言:“僧尼
徒众,糜损国家,寺塔奢侈,虚费金帛。”为诸僧附会宰相,对朝谗毁;诸尼依
托妃主,潜行谤讟。子他竟被囚执,刑于都市。及周武平齐,制封其墓。臣虽不
敏,窃慕其踪。
又上疏十一首,词甚切直。高祖付群官详议,唯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
中书令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置严刑。”
奕曰:“礼本于事亲,终于奉上,此则忠孝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
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
臣闻非孝者无亲,其瑀之谓矣!”瑀不能答,但合掌曰:“地狱所设,正为是人。”
高祖将从奕言,会传位而止。
奕武德九年五月密奏,太白见秦分,秦王当有天下,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
宗嗣位,召奕赐之食,谓曰:“汝前所奏,几累于我,然今后但须尽言,无以前
事为虑也。”太宗常临朝谓奕曰:“佛道玄妙,圣迹可师,且报应显然,屡有征
验,卿独不悟其理,何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狄,初止西域,
渐流中国。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玄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
姓无补,于国家有害。”太宗颇然之。贞观十三年卒,年八十五。临终诫其子曰:
“老、庄玄一之篇,周、孔《六经》之说,是为名教,汝宜习之。妖胡乱华,举
时皆惑,唯独窃叹,众不我从,悲夫!汝等勿学也。古人裸葬,汝宜行之。”奕
生平遇患,未尝请医服药,虽究阴阳数术之书,而并不之信。又尝醉卧,蹶然起
曰:“吾其死矣!”因自为墓志曰:“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死,呜呼哀
哉!”其纵达皆此类。注《老子》,并撰《音义》,又集魏、晋已来驳佛教者为
《高识传》十卷,行于世。
李淳风,岐州雍人也。其先自太原徙焉。父播,隋高唐尉,以秩卑不得志,
弃官而为道士。颇有文学,自号黄冠子。注《老子》,撰《方志图》,文集十卷,
并行于代。淳风幼俊爽,博涉群书,尤明天文、历算、阴阳之学。贞观初,以驳
傅仁均历议,多所折衷,授将仕郎,直太史局。寻又上言曰:“今灵台候仪,是
魏代遗范,观其制度,疏漏实多。臣案《虞书》称,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
则是古以混天仪考七曜之盈缩也。《周官》大司徒职,以土圭正日景,以定地中。
此亦据混天仪日行黄道之明证也。暨于周末,此器乃亡。汉孝武时,洛下闳复造
混天仪,事多疏阙。故贾逵、张衡各有营铸,陆绩、王蕃递加修补,或缀附经星,
机应漏水,或孤张规郭,不依日行,推验七曜,并循赤道。今验冬至极南,夏至
极北,而赤道当定于中,全无南北之异,以测七曜,岂得其真?黄道浑仪之阙,
至今千余载矣。”太宗异其说,因令造之,至贞观七年造成。其制以铜为之,表
里三重,下据准基,状如十字,末树鳌足,以张四表焉。第一仪名曰六合仪,有
天经双规、浑纬规、金常规,相结于四极之内,备二十八宿、十干、十二辰,经
纬三百六十五度。第二名三辰仪,圆径八尺,有璇玑规道,月游天宿矩度,七曜
所行,并备于此,转于六合之内。第三名四游仪,玄枢为轴,以连结玉衡游筒而
贯约规矩;又玄枢北树北辰,南距地轴,傍转于内;又玉衡在玄枢之间而南北游,
仰以观天之辰宿,下以识器之晷度。时称其妙。又论前代浑仪得失之差,著书七
卷。名为《法象志》以奏之。太宗称善,置其仪于凝晖阁,加授承务郎。十五年,
除太常博士。寻转太史丞,预撰《晋书》及《五代史》,其《天文》、《律历》、
《五行志》皆淳风所作也。又预撰《文思博要》。二十二年,迁太史令。初,太
宗之世有《秘记》云:“唐三世之后,则女主武王代有天下。”太宗尝密召淳风
以访其事,淳风曰:“臣据象推算,其兆已成。然其人已生,在陛下宫内,从今
不逾三十年,当有天下,诛杀唐氏子孙歼尽。”帝曰:“疑似者尽杀之,如何?”
淳风曰:“天之所命,必无禳避之理。王者不死,多恐枉及无辜。且据上象,今
已成,复在宫内,已是陛下眷属。更三十年,又当衰老,老则仁慈,虽受终易姓。
其于陛下子孙,或不甚损。今若杀之,即当复生,少壮严毒,杀之立雠。若如此,
即杀戮陛下子孙,必无遗类。”太宗然竟善其言而止。淳风每占候吉凶,合若符
契,当时术者疑其别有役使,不因学习所致,然竟不能测也。显庆元年,复以修
国史功封乐昌县男。先是,太史监候王思辩表称《五曹》、《孙子》十部算经理
多踳驳。淳风复与国子监算学博士梁述、太学助教王真儒等受诏注《五曹》、
《孙子》十部算经。书成,高宗令国学行用。龙朔二年,改授秘阁郎中。时《戊
寅历法》渐差,淳风又增损刘焯《皇极历》,改撰《麟德历》奏之,术者称其精
密。咸亨初,官名复旧,还为太史令。年六十九卒。所撰《典章文物志》、《乙
巳占》、《秘阁录》,并《演齐人要术》等凡十余部,多传于代。子谚,孙仙宗,
并为太史令。
吕才,博州清平人也。少好学,善阴阳方伎之书。贞观三年,太宗令祖孝孙
增损乐章,孝孙乃与明音律人王长通、白明达递相长短。太宗令侍臣更访能者,
中书令温彦博奏才聪明多能,眼所未见,耳所未闻,一闻一见,皆达其妙,尤长
于声乐,请令考之。侍中王珪、魏徵又盛称才学术之妙,徵曰:“才能为尺十二
枚,尺八长短不同,各应律管,无不谐韵。”太宗即征才,令直引文馆。太宗尝
览周武帝所撰《三局象经》,不晓其旨。太子洗马蔡允恭年少时尝为此戏,太宗
召问,亦废而不通,乃召才使问焉。才寻绎一宿,便能作图解释,允恭览之,依
然记其旧法,与才正同,由是才遂知名。累迁太常博士。太宗以阴阳书近代以来
渐致讹伪,穿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才与学者十余人共加刊正,削其浅俗,存
其可用者。勒成五十三卷,并旧书四十七卷,十五年书成,诏颁行之。才多以典
故质正其理,虽为术者所短,然颇合经义,今略载其数篇。
其叙《宅经》曰: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以宫室,盖取诸大壮。”迨于殷、
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宅”,此
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至于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
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
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
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后有复姓数字,徵羽不别。验于经典,本无斯说,
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唯《堪舆经》,黄帝对于
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于后代,赐族者多。至
如管、蔡、成、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并是
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余诸国,准
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又检《春秋》,以陈、
卫及秦并同水姓,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
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徵,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
叙《禄命》曰:
谨案《史记》,宋忠、贾谊讥司马季主云:“夫卜筮者,高人禄命以悦人心,
矫言祸福以尽人财。”又案王充《论衡》云:“见骨体而知命禄,睹命禄而知骨
体。”此即禄命之书,行之久矣。多言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寻,本非实录。
但以积善余庆,不假建禄之吉;积恶余殃,岂由劫杀之灾?皇天无亲,常与善人,
祸福之应,其犹影响。故有夏多罪,天命剿绝;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学也禄在,
岂待生当建学。文王勤忧损寿,不关月值空亡。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
贵士,何必俱当六合?历阳成湖,非独河魁之上;蜀郡炎燎,岂由灾厄之下?今
时亦有同年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而夭寿更异。
案《春秋》,鲁桓公六年七月,鲁庄公生。今检《长历》,庄公生当乙亥之
岁,建申之月。以此推之,庄公乃当禄之空亡。依禄命书,法合贫贱,又犯勾绞
六害,背驿马三刑,当此三者,并无官爵。火命七月,生当病乡,为人尫弱,身
合矬陋。今案《齐诗》讥庄公“猗嗟昌兮,颀若长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
唯有向命一条,法当长命。依检《春秋》,庄公薨时计年四十五矣。此则禄命不
验一也。又案《史记》,秦庄襄王四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云:“因正月生,
乃名政。”依检襄王四十八年,岁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当背禄,法无官爵,
假得禄合,奴婢尚少。始皇又当破驿马三刑,身克驿马,法当望官不到,金命正
月,生当绝下,为人无始有终,老而弥吉。今检《史记》,始皇乃是有始无终,
老更弥凶。唯建命生,法合长寿,计其崩时,不过五十。禄命不验二也。又《汉
武故事》,武帝以乙酉之岁七月七日平旦时生。亦当禄空亡下,法无官爵,虽向
驿马,尚隔四辰。依禄命法,少无官荣,老而方盛。今检《汉书》,武帝即位,
年始十六,末年已后,户口减半。禄命不验三也。又按《后魏书》云:孝文皇帝
皇兴元年八月生。今按《长历》,其年岁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皇帝背禄命并
驿马三刑,身克驿马。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命当父死中生,法当生不见父。今
检《魏书》,孝文皇帝身受其父显祖之禅。礼云:“嗣子位定于初丧,逾年之后,
方始正号。是以天子无父,事三老也。孝文受禅,异于常礼,躬率天下,以事其
亲,而禄命云不合识父。禄命不验四也。又按沈约《宋书》云:“宋高祖癸亥岁
三月生。依此而推,禄之与命,并当空亡。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又当子墓中生,
唯宜嫡子,假有次子,法当早卒。今检《宋书》,高祖长子先被篡弑,次子义隆,
享国多年。高祖又当祖禄下生,法得嫡孙财禄。今检《宋书》其孙刘劭、刘浚并
为篡逆,几失宗祧。禄命不验五也。
叙《葬书》曰: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
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得见之。”然
《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顾复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
永作魂神之宅。朝市迁变,不得豫测于将来,泉石交侵,不可先知于地下。是以
谋及龟筮,庶无后艰,斯乃备于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暨乎近代以来,加之
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死生。巫者利其货贿,
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
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于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
三光运于上,四气通于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之于斯须也。至于丧葬之吉
凶,乃附此为妖妄。《传》云:“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
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及庶人逾月而已。”此则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欲使
同盟同轨,赴吊有期,量事制宜,遂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违之。故先期而葬,
谓之不怀;后期而不葬,讥之殆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一也。《春秋》
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于戊午襄事。礼经善之。《礼记》云“卜
葬先远日”者,盖选月终之日,所以避不怀也。今检葬书,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
谨按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有二十余件。此则葬不择日,二也。《礼记》又云:
“周尚赤,大事用平旦;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时。”郑玄
《注》云:“大事者何?谓丧葬也。”此则直取当代所尚,不择时之早晚。《春
秋》云,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于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若坏其室,即平
旦而窆;不坏其室,即日中而窆。子产不欲坏室,欲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
日中而窆,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然子产既云博物君子,太叔乃为诸侯之
选,国之大事,无过丧葬,必是义有吉凶,斯等岂得不用?今乃不问时之得失,
唯论人事可否。《曾子问》云:“葬逢日蚀,舍于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备非常
也。”若依葬书,多用乾、艮二时,并是近半夜,此即文与礼违。今检《礼传》,
葬不择时,三也。葬书云,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命延促,亦曰坟垅所招。
然今按《孝经》云:“立身行道,则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易》曰:“圣
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则泽及于无疆;苟德不建,则
人而无后,此则非由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臧孙有后于鲁,不关葬得吉日,若
敖绝祀于荆,不由迁厝失所。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义四也。今之丧葬吉凶,
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域兆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赵氏
之葬,并在九原;汉之山陵,散在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大墓小墓,其义
安在?及其子孙富贵不绝,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此则五姓之义,大无
稽古;吉凶之理,何从而生?其义五也。且人臣名位,进退何常,亦有初贱而后
贵,亦有始泰而终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卜葬一定,更不回改,
冢墓既成,曾不革易,则何因名位无时暂安。故知官爵弘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
其义六也。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诈其吉凶,愚人因而徼幸。遂使擗踊之际,
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规财禄。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对
宾客受吊;或云同属忌于临圹,乃吉服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
俗,一至于斯,其义七也。
太宗又令才造《方域图》及《教飞骑战阵图》,皆称旨,擢授太常丞。永徽
初,预修《文思博要》及《姓氏录》。显庆中,高宗以琴曲古有《白雪》,近代
顿绝,使太常增修旧曲。才上言曰:“臣按《礼记》及《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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