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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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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帝乙缓和了与周人的矛盾之后,平定了东夷的叛乱。
在武丁死后约120年,武丁的六世孙、武乙的四世孙、文丁的孙子、帝乙的儿子——“商纣王”同志在安阳隆重继位了,时间是公元前1075,已有五百年的商朝历史走到了尾声。不过商纣王没感觉到任何惶惑,恰恰相反,由于神权的跌落,王权在上升,纣王干脆号称“帝辛”,与上帝齐名。他和他爹爹“帝乙”,是商朝两个唯独称帝的商王。可惜也并没有带给这个王朝什么好运气。
从纣王的爷爷文丁时代起,连连遭受自然灾害,洹水“一日三绝”,商朝经济受到打击,四周方国趁机通过兼并周边小国而自我扩张,尤以西方的周国为剧。纣王的爷爷文丁目光如炬,看出季牧师想造反,脑后有反骨,就把他囚杀了,从此商周关系变得冰火不容。到了纣的老爹帝乙时代,东夷和周人开始从东西两个方向寻衅进攻,虽然都被镇压下去了,但商王朝与周边方国之间历代积累的矛盾,互相进攻和杀戮,欠下的积久血债,至纣时已尖锐到了无法弥救的地步。
天公也不作美,商朝末年也跟夏朝末年一样,干旱少雨。为此,纣王没少求雨,他的祭祀系统比从前历代都更完备,祭祀得也更勤勉。
帝辛(纣王)本名叫辛,由于他爹宠爱他,也叫他“受德”,意思是有他爹的品德。老百姓多数取“受”的谐音,管他叫做纣。
加拿大“安大略省博物馆”馆藏石刻记载,帅哥商纣王知识渊博,天资聪颖,并且力大无穷,能手格猛虎。 甲骨文的“戏”字,由一支戈一只老虎和一个凳子构成,说明斗老虎是商朝的时髦表演,纣王亲自表演。这样的体育明星按理说也是全国少女偶像。纣王身手矫健,体魄俊美,能“倒曳九牛,扶梁换住”——同时倒拉好几头公牛,托起屋梁,让人在下面换柱子,至于搬动大鼎之类,也不在话下。 纣王的DNA如果能搞来分析,一定发现他是优质人种,不光体育好,还“资辩捷疾,闻见甚敏”,就是博闻广识,口才绝佳,大臣都辩不过他,都不抵他聪明。不过,历史上这样文武双全的君主,往往倒行逆施。比如能诗会赋、巧嘴钢牙、反应灵敏的隋炀帝,就因为大臣都辩不过他,都不抵他聪明,所以他就根本不听人话,专横嗜杀,把自己的大好江山给抖拉光了,临死的时期,天天摸着自己的脑袋问:这么聪明的脑袋,不知道将来要被谁砍。纣王也一样,他灌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奔其中,这是大家都知道并且向往的。
商朝是个重刑罚的朝代,刑罚积累的非常发达完备,计有砍头,活埋,肢解、去势、刖足、扣膑、剜眼、拔牙、割鼻、割舌、去耳、纹面,以及脯,醢等等(看得出来,那些负责行刑的人换到现在都改做了整形大夫)。脯,是把活人做成肉干,像四川的老牛肉干儿;醢,是剁成肉酱,那时候收拾一个人就像收拾一条鱼,刽子手都是厨师出身。
纣王没有浪费祖宗遗产,他手下三个诸侯,一个被他脯了,一个被他醢了,还有一个差点也进厨房。具体过程据司马迁说是这样的,鬼侯有个漂亮女儿,于是将其献给纣王。可偏偏这个女孩性冷淡,坚决不答应纣王的有理请求,抵力抗拒。纣王大为懊丧,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一怒之下杀了她。事后他虽然有些悔恨,但鉴于自己一贯正确,只好找了个罪名,把女孩的爹鬼侯也给醢了,剁成肉酱,以免他寻衅报复。鄂侯得知此事,跑到殿上来愤怒地抗议,结果也被一并斩首,做成人肉干(换换口味)。西伯姬昌见两侯被害,私下里叹息了几声。没想到被崇侯虎听见了,向纣王打了小报告。西伯姬昌于是也被逮捕了,囚禁在羑里监狱。
倘这事是真的,那纣王是够坏的。但是,纣王杀鬼侯、鄂侯,会不会是被后人庸俗地去理解了呢,理解成为了女人什么的。我们看到,鬼侯、鄂侯、西伯这三个苦主,都是方国或诸侯君长,纣王处罚杀掉他们,会不会是属于商王族与方国的敌对斗争,而敌对斗争一贯是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的。特别对鬼侯、西伯这样不老实的西部方国,征伐和处死他们是历代商王的政治工作,即使做成肉酱也不算什么残暴——武丁就经常把俘虏来的方国领导人头壳锯开,在上面刻字。(注:鬼侯,是鬼方的君长,鬼方是匈奴的前身,长期与商王朝交战。鄂侯是鄂国的君长,地处河南泌阳,鄂国后来迁于湖北,所以湖北简称鄂。鄂侯同情被杀死的鬼侯,替他叫屈,说明他们有联盟关系。至于西伯,就是姬昌,是周方的领袖,更是商的凶险敌人。纣王杀死或者关押他们,更有可能,是一种政治行为。)
另外,把人醢了,脯了,这不是纣王的发明,也不是纣王的专利,即便在后来的春秋诸侯乃至汉朝的刘邦也都这样干过,算是一种对罪大恶极者比较常用的刑罚。
有苏国是商朝王畿以南的一个小国(今河南武陟),不知什么原因背叛了商王朝,纣王便派兵征讨。有苏无力抗御,便从族人选了一个叫妲己的美女献给纣以求和。
妲己长得成熟妩媚/风姿绰约,是个美艳型的美女,长得有点像李玟,英文名dada,外表性感丰满,珠圆玉润,又娇又艳,明眸皓齿,风情万种,很有浪漫的特质。
妲己一看纣王,也属于帅俊型的美男(能“倒曳九牛,扶梁换住”,必然身手矫健),有着精致完美的五官,修长俊逸的身形。其高贵俊朗的气势,飘逸帅气的魅力,全身上下的英俊,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族气度(——由周润发扮演)。总之,你无法从他身上找到任何瑕疵!
纣王的头上戴着王者的“雀屏冠”,冠型高耸,如孔雀开屏,上部张开宽幅近半米,用众多玉饰组合而成,好像一面太阳灶。闪得妲己很迷糊。纣王的耳环没有像后世那样穿在耳洞里,而是垂在雀屏玉冠下面的耳际。根据出土的商代贵人服侍推测,纣王上身是交领的丝衣,丝绸是他的最爱,向下直垂过膝。下身是商朝人常穿的“旗袍”,前后两片,两侧有缝。旗袍里面纣王光着大腿。小腿上则用皮革裹了,脚上是革制高统靴,平底无跟,靴头上翘,穿之有练达英爽气概。
妲己穿的则是平头丝履,站在堂下卓然不群,身上的丝衣和远古时代的几缕阳光,轻轻贴在她柔软而光滑的肩头。虽然被当作贡品推出,面对惊心动魄的两班朝臣,态度依然从容高雅不可撼动,仿佛见了龙虾也不迁就,在一霎间,把纣王彻底迷住了。
“过来,你叫什么名字?”帝纣的嗓音突然低了个八度。
“禀告纣王,贱妾名叫妲己。”如同铃声一样清脆的声音,猛烈地拨动着纣王的心弦。与此同时,有苏氏的使者正偷偷地擦着他们脸上的汗珠,并且不约而同地长长出了一口气。
纣王让妲己走近,妲己个子虽然不高,但身段娇媚,顾盼间艳色四散,光华夺目,美的可以入画。妲己脱掉小袜,款款举趾,走上席子,侧跪下来,给纣王倒酒。纣王斜眼去看,妲己两瓣红红的樱唇似微闭又似紧锁,鼻翼随着轻轻的呼吸和那一起一伏的胸脯耸动,颤抖着无限的挑逗。妲己的眼睛也正在往纣王这边看,她一双大眼仿佛注满了欲溢不溢的秋水,一顾盼,一转睛,有千言万语,和纣王目光撞在一起,纣王完全晕菜了。
纣王第一次真正地坠入爱河,体会到了难以言传的爱意。与妲己相比,后宫中的所有妃子都愚蠢粗俗得不值一提。“朕直到今天才知道,自己过去的人生,其实全是虚度!”
为了不再虚度人生,纣王下令在朝歌(河南淇县)内建造了观景用的鹿台,开始过有意义的生活。鹿台周长三里,台高近千尺(160米),站在上面可望云雨,简直是中国的金字塔。鹿台高台上面,又修了宫室殿宇,赫赫煌煌。而在朝歌以北一百多里的沙丘(河北平乡),他又扩建了那里的国家古代动植物园(苑台),饲养珍禽异兽,奇花怪木,园内并建立了酒池、肉林两个著名景点,也就是古书所说的“灌酒为池,悬肉为林”。在一些好日子里,纣王来这里大聚乐戏的时候,还有很多帅哥美女在里边裸奔呢。
纣王经常带着妲己往来于朝歌鹿台和沙丘,这固然可以理解为纣王贪图享乐,也可见的出商王朝积累了五百多年,财富殷实。参照看埃及法老大修金字塔和阿蒙神庙,纣王的大兴土木也是势出必然!须知,粮食是一种不可长期储藏的东西,粮食大丰收,国库充盈的时候,埃及的法老和中国的商王们就开始动用脑筋了,他们用粮食做工资,招募大量人夫,去修建金字塔或者鹿台沙丘。把容易腐败无法保存的粮食,转化成耸立着的建筑。这是一种财富向另一种固定、恒久的财富的转化。当时没有别的投资渠道,又不能去搞海外投资,国家聚累的财富也就只能这样去转化了。所以我说这是势出必然,为人间留下一笔固定的财富,米诺斯的王宫,巴比伦的花园,宋代的书画,明清的珍宝,无不是如此。西方视此为骄傲,唯独中国认为那是罪恶。
看看埃及现在的旅游业,当地人和政府还在享用着金字塔带给他们的旅游财富,可见法老王的聪明。法老时代人们的劳动,饱含着远古的太阳能,一直传递消耗到了今天。
纣王有了妲己以后,受妲己影响,也开始对流行音乐感兴趣。他派“音乐制作人”师涓四处搜集乡间小调,把它们加工成风格轻快的新歌曲,以便给妲己出专辑。给妲己配的乐器都是青铜的钟、铃、磬、钲多种组合,为了演奏好这些复杂的乐器,制作人们还事先排练,以防“演砸”。不料,批判者们听了妲己专辑之后,都皱起眉头,管这叫“靡靡之乐”。
纣王和妲己不管这一套,他俩不喜欢主旋律的雅乐,那些东西用于祭祀的,沉闷呆板。纣王说:“给死人听的,怎么适合给活人听?!”为了逼着乐师们有所创新,纣王把他们关进“宾馆”,直到写出缠绵迷魂的流行乐才放出来。虽然被后来道貌岸然的儒者斥为“靡靡之音”,这些东西跟我们现代常听的“魔镜魔镜告诉我,男人到底要什么”其实不分伯仲。无论无何,至少这也是当时音乐史上的一次革新,加上青春男女们表演的“北里之舞”,那就更是可贵了。贵族并不完全不劳而获,贵族在管理国家、组织防御敌人的同时创造文化。
Mirror; Mirror on the wall; who's the fairest of them all。妲己和纣王互相依偎着。在月朗星稀的时辰,鹿台外面撒着清光如水,纣王和妲己俩人手里摇着荧光棒,欣赏着台上宫女们的曼声柔唱,感受着美人的飘摇起舞,一种梦幻般的韵致,使他俩通宵达旦,忘记身在何世。
PS:最后再说说商朝的刑罚。
商朝,一贯是重刑罚。即便一般性的刑罚,在施刑时,卜辞通常会问“死”或“不死”,可见被刑者多有死亡。当时似乎重在折磨犯罪者,砍脚割鼻之类,而不是关进监狱去蹲五年。大约在监狱里蹲着还有饭吃,不受风吹雨打,在当时看来这不是处罚而是享受。所以商人以残害肢体的形式表示惩罚,一次性就够了,砍玩脚就放回社会,从而节省了修建监狱和招募看守者的费用。
商人刑杀人的动作如今保存在“伐”、“期”这样的汉字当中。比如“伐”字,像以戈截人首,“期”像以钺砍人首,左旁被反缚两手之人已是身首分离。“卯”,是把人对剖,分置在案子上。“陷”字形置人于土坑中,抛土填埋状。“燎”如燃木之像,上边放人。这些恐怖的汉字为我们今天依然使用,只是不知道其中隐含杀机。轻杀本来是商朝的传统,酷刑是早期人类的共性,后人不了解,却把这些罪恶都归结到末代商王纣王身上,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回顾武丁在位的五十九年间,使用人牲(就是杀活人以祭祀)五千四百一十八人;接下来的九十年间,用人牲是一千九百五十人;而纣王与其父亲的前后四十年间,用人牲仅七十五人,明显少于前代,可见商纣王并不残暴。纣王宠爱妲己,比起从前武丁的六十几个媳妇,也算不上什么淫乱好色,比起未来皇权社会的三宫六院还来的惭愧呢。这只怪没有白乐天那样的诗人为纣王妲己写个《长恨歌》什么的,否则,该也是一段佳话了。社会舆论和历史学者,总是对末代帝王过于苛刻。
那么该如何看待商朝的灭亡呢?这其实是“家天下”的统治结构的必然规律。一个垂老家族在上边独自跳舞久了,一些我们不想一一列举的众多原因,必然使得它统治下的社会矛盾与弊病丛生,国家力量由兴而衰,等待它的必然是新兴家族的取代。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循环,那就及早要让新兴家族参与进管理来,扭转消它的社会矛盾。商朝没有这样的参与机制,注定它被迫吞下“家天下”者自己的悲哀——被别的家族用外力打碎。
商王朝的灭亡,不从这种统计结构本身找原因——我们的古代学者,喜欢简单地描述一下它的某位末代帝王之坏,从而就算是有了亡国的理由,这倒是省事了,大家也觉得好理解了,但何其不深刻,而且不公平。
正文 第六章 大周天子(公元前1046—前771年)
大周天子的先人,有一段离奇的诞生经验。
四千年前有一个姑娘叫姜嫄,她有一天觉得很空虚,就到郊外玩,看见一只巨人脚印,也许是外星人留下的,她想上去比一比,看看谁的脚丫子更大,就踩上去。踩上去就发现肚子里乱动,跟怀了孕似的。回去以后,肚子里的小孩,又老不出来,过了十二个月才生下来。
这照旧说明当时还是欢乐谷的时代,生下的小孩都莫名其妙地没有爸。孩子的后代在追述自己的祖先的时候,因为找不到爹,就说祖奶奶是踩了神的大脚印而怀孕的。实际上还是在欢乐谷里跟哪个帅哥嘿咻而怀孕的,而且,说不清楚是哪个帅哥了。并且说怀孕十二月也奇怪——粗心的妈妈不但没记住孩子的爹是欢乐谷里的哪一位,连日子也数乱了。
妈妈心想:我还不想这么早被孩子拴住呢。于是狠狠心,把小孩抛弃在大道上去了。让人难以想像的事情发生了,过路的牛马都惶恐地躲避,不敢踩这个非同寻常的小孩;转而把他丢到冰上去呢,百鸟朝凤似地又飞来一大群禽鸟,围着他跳忠字舞。
这个很难扔出手的小孩,不得不被他妈妈又拣回去了。
这个飞禽走兽都为之投上庄严一票的孩子,长大以后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后稷。“社稷”两个字,有一半就源出于他的名字。而他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喜欢种地。“稷”指的是一种谷子,在甲骨文里,“稷”是一个人跪着抚摸禾苗的样子,标志着名字主人对种地的喜爱。
四千年前狩猎时代的一个汉子,不跟着大溜抓鱼打兔子,而去搞什么种地,抚摸什么禾苗,其卓尔不群等于比尔?盖茨退学哈佛自攒公司。
那时的中国正归大圣人尧管理着。尧帝慧眼识聪,像一个极富战略远见的Venture Capital投资商,发现了后稷的特别才能。后稷种地,看似花哨,其实泽被万世,尧不知道它的未来价值是什么,但知道它一定很大,好比互联网的概念股,一百年后,要吓杀人的。于是尧提拔后稷掌管天下的农耕。尧帝说,从前,老百姓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有你后稷播种百谷,才顿顿半饥半饱了。半饥半饱依然是一种进步啊,农业启蒙了,总有一天,顿顿都饱了,以致于要减肥了。
后稷作为“农业部长”,发明了稷,稷是粟类中的极品,中国古代的第一细粮,祭祀中的指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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