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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乾文集-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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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歌曲中,我最喜爱的还是有着银铃和雪橇的《小城伯利恒》和《三个东方博士》,音调是那么轻快怡人。进大学之后,我逐渐迷上了莫扎特的《安魂曲》、海顿的《创世纪》和每年圣诞节必听到的亨德尔的《弥撒亚》。随着年龄的增长,一向虽讲求理性,然而有时我也巴不得忘情于一种虚无缥缈的崇高感,听任十八世纪一位天才乐圣用大风琴的音符洗涤一下自己的身心,进到恍若悟人禅定的忘我境界。
我曾对用板子逼我成章成章地背诵《圣经》十分反感。然而我始终认为《圣经》本身则是一部了不起的大书。即便在挨板子时,我也仍能透过泪光欣赏其中动人的故事和优美的文字。我在羊圈里干过活儿,而《圣经》里,羊羔总在咩咩地、娇滴滴地叫着。这里,到处是出自日常生活的生动比喻:种子有撒在路旁的,也有撒在石头地上的。书中举稗子、面酵、撒网为例,又说富人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并且说,一个尽管能讲万国的方言以及天使的话语,若没有爱,就象鸣的锣、响的钹一般。这些形象化的比喻,在记忆中犹如一盏盏长明灯,永远不会熄灭。
《旧约全书》堪称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包罗万象的文选——代表着整个民族文化和历史的文选,不啻是把《诗经》、《离骚》、《左传》、《史记》和《三国》、《水浒》以及《三言二拍》都编到一起。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创世纪》。希伯莱人的伊甸园也是富于魅力的。在这里,赤裸的亚当和夏娃由于偷吃禁果,第一次有了原始人的性觉醒。这里有史诗,有情歌,有颂诗,也有一场接一场的战争纪实。布局周密,有条不紊。从中既可以窥见当时从宫廷到平民的风俗习惯,又可以看到古代的军事部署。一个个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跃然纸上:厚道的约瑟、勇敢的大卫和英明睿智的所罗门。
还在初中时,我曾在宗教课上绘声绘色地讲述过《旧约》中耶和华考验亚伯拉罕的故事,随后把它敷演成也许是我平生头一篇小说:根据耶和华的旨意,亚伯拉罕将心爱的独子以撒带到一座山上去燔祭——用火烧死。我描绘了一路上亚伯拉罕的矛盾心情。孩子蒙在鼓里,还帮爸爸筑起坛,把木柴码好。接着,儿子才问起:“羔羊呢?”虔诚而又狠毒的亚伯拉罕不由分说地捆起无辜的儿子。刚要动手杀害时,天使发话了:不要害这孩子。于是,亚伯拉罕就用一只公羊来代替,献为燔祭。这个故事充满戏剧性。情节那么简洁有力,感情内涵又是那么错综复杂,超自然的结尾来得那么突兀。
1939年乘船夜间驶过红海时,我仁立在甲板上,觉得那一带的星斗特别低,仿佛伸手就触摸得到。遥望北岸那《圣经》描绘过的地带,我仿佛依稀望到骆驼群在沙漠上缓缓移动,恍惚间又有穿细麻布长袍的人们,吹号敲钹,欢欢喜喜地把耶和华的约柜抬进帐幕。那个被放逐的民族为了生存所做的挣扎,以及被流徙的悲壮场面,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在绝望中,他们企盼一位救世主是极其自然的事,这种企盼给予了这个民族继续奋斗下去的勇气和希望。我从未踏上那片土地,但是由于反复读过《圣经》,我对它好像十分熟稳。
读《新约》时,我首先为耶稣那不同寻常的诞生所吸引。他生在马槽里,爸爸是个寒微的木匠。生下不久,就在希律王的高压下,被迫逃难。他不属于仗着炮舰欺凌旁人的民族,而是备受压迫的民族中的一分子。小时,我们几个淘气鬼曾编过一个顺口溜:
耶稣爱我一脸泥,
我爱耶稣没炕席。
这虽然是编著玩的,从中却看得出我们是把耶稣当作“自己人”看待,认为他是穷哥们儿当中的一个。后来他收的门徒,不是打鱼的就是扛长活的。所以对于耶稣本人,我非但不曾有过反感,而且还是感到亲切而同情的。
他的死又是那么悲惨,那么壮烈,那么不平凡。在客西马尼园与门徒决别的那晚,他对自己将遭受的酷刑是清醒的,也是无所畏惧的。文革时,每看到红卫兵用挂黑牌和喷气式侮辱知识分子,我就联想起耶稣被钉十字架前还逼他穿上紫袍,给他戴上荆棘编成的皇冠,肆意殴打并戏弄他的事。
对于《圣经》以及对于耶稣这一富有革新精神的历史人物,我非但从未反对过,而且深深景仰。至于十九世纪以来基督教在我国行医办学,向落后地区传播现代知识这一点,我作为一个受惠者,更怀有感激之情。近几十年来,基督教会对于促进世界和平,也起过并起着推动作用。
二、安娜
在谈我对基督教的看法之前,我必须先说明一个个人情况:我有一位四堂嫂,名叫安娜。她不但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而且还是位传教士,一位原教旨主义者。二十年代末,我未满十岁时,这位美国姑娘就嫁到萧家。四堂兄当时的家境比三堂兄略好一些,但过的也仍是紧日子。四堂兄倒真像个蒙古人,浓眉大眼,身材魁梧,又很聪明。他考上了山东齐鲁大学社会系。1926年介绍我参加CY,并直接领导我的李安宅(仁斋),就是他的一位同窗。
安娜如今已年近百岁,正在美国西岸洛杉矶附近的一个小镇安度晚年。她在中国足足呆了半个多世纪,直到尼克松访华后两年,于1974年才被接回美国。
回忆自己同基督教的关系时,我无法把安娜略掉。因为尽管她始终未能说服我去皈依基督教,但她毕竟是我的英语启蒙老师,并曾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而且在感情上,除了我念念不忘的那位大堂姐,在我父母双亡的童年,她也曾是我的半个母亲。
先得说说安娜和我们家族的关系。
我的祖父有三个儿子。我父亲是老大,只生了我这个儿子。三叔原配生了一男一女。男的就是三堂兄,女的就是那位终身未嫁的老姐姐。安娜是我二叔家四堂兄(他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的妻子。
萧家既然是北京东北城一个贫寒人家,四堂兄怎么会娶上一位美国媳妇呢?我也一直纳闷。可能彪形大汉的他,身上另有一种魅力。而且安娜还不是头一个看中他的美国姑娘。我记得在那之前,有个名叫寒尔玛的也来串过门。我也许是家里最早发现四堂兄和安娜定了情的。照外国规矩进人家的屋子,要先叩门。那时我是个愣小子,可不懂这一套。一回,我猛地撞了进去,看到安娜正坐在四堂兄的膝上。于是,我就觉察出她将做我的四堂嫂了。她还给我起了个洋名字:罗伯特,并说那是她在美国的弟弟的名字。
二十年代,白种的美国人嫁给黄种的中国人,那可是大逆不道!两个都是教徒,所以得在教堂里举行由一位牧师主持的婚礼。可是,全北京城他们就是找不到一个肯于豁出去为他们主持婚礼的牧师。美国领事馆大概也立即取消了安娜的国籍,听说她的胞弟在七十年代费了不少周折才使她恢复国籍。
我一直敬重安娜,佩服她冲破种族成见及白人优越感的勇气。为了爱情,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这位四堂嫂使我晓得了什么是原教旨主义。不但《圣经》中所有的“奇迹”她都深信不疑,而且她动不动就跪下来向上帝请示。她丝毫也没能引起我对宗教的兴趣,然而她是位优秀的英语教师,既耐心,讲解又清楚。我们除了见面用英语交谈(每逢我讲错,她立即指出),我还经常给她写英文信。她改得十分仔细认真,只是在回信中从未忘记提到主耶稣。好在她并不像学校那么强迫我。她是那么真诚善良,多次问我;“领不领洗?”我只是摇头。她就无可奈何地叹息。她始终是我的好四嫂。
作为一个嫁给中国人的洋媳妇,安娜够得上“贤慧”二字。她从未像旧社会许许多多在华的外国人那样养尊处优过。她真正分担了挣扎在饥饿线上的一个蒙族人家的疾苦。她刚结婚时,上有婆婆(四堂兄的继母),又有两位大伯和一位大姑。
安娜对我还有救命之恩。1926年,我因参加CY,一度被捕。是安娜托人把我营救出来的。我被软禁在学校期间,每逢星期天她必带几位教友来探望我。事先她可能已得到校方的默许。我们总是在门房对面的会客室见面。那些热心的教友,一个个夹着《圣经》和《颂主诗歌》。说不上几句,他们就打开《圣经》念上一段,接着就唱起颂歌。最后还闭上眼睛,祷告仁慈的上帝拯救我这个“迷途羔羊”。
一连来过几次后,安娜问我领不领洗。我依然坚定地摇头。当他们唱歌祈祷时,我却在惦念曾同我一起关在报房胡同的那些难友。其中竟有个比我还小几岁的孩子。为什么我被放出来了,而他却还关在里面?左不过是因为我有安娜和她去恳托的洋校长!上帝也只救那些有门路的人。
那些年,军阀正在混战。北京城动辄就戒严。她经历了北伐后的艰苦岁月,抗日战争期间,她们一家人又都困在沦陷的北平。她像旧式的中国媳妇那样孝敬老的,服侍同辈的,照顾小的(她生有一男二女)。除了操持家务,她还先后在好几所大学和中学教授英语,挣钱支撑那个家。
1946年,我由英国回沪,曾偕有一半英国血统的妻子格温去看安娜。一进大门,只见当时已鬓发灰白的安娜,正弯腰在院中一只木盆里洗着衣服。看到我们,她马上直起腰身,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迎了过来。转年格温决定同我分手时对我说,她原以为中国都是荷花垂柳,亭台楼阁,自从看到安娜那副情状,尽管这是生养自己的中国父亲的土地,她却不想再在这里呆下去了。
格温看到的其实还不是安娜的生活中最落魄的阶段。五十年代初,四堂兄一度失业,就去南斯拉夫驻京大使馆当上一名秘书。及至铁托成为共产主义世界的公敌,那位秘书也势所必然地进了劳改农场。他在茶淀结束了自己的一生。那以后,整个一家的担子就都落到这位美国媳妇身上了。
早在1949年,我就向当时的领导乔冠华坦白了自己有安娜这么个社会关系。我得到的指示是:不要跟她往来。于是,我一直没敢再去见她——其间,有六年我们和安娜一家人住得只相隔一条胡同。我就是凭这股子不越雷池一步的自我约束,几十年来没碰上更大的风暴,没被送入劳改营。1979年我才在事先得到组织上谅解的情况下,从衣阿华赶到洛杉矶旁的小镇惠提尔去看望这位老嫂嫂。1983年,她同女儿和孙女外孙女一起,往还乘四小时汽车,专程到加州大学圣迭哥分校来看我和洁若。拥抱之后,年过九旬的她侧着头,泪汪汪地望着我,颤音问道:“仍然不信教吗?”我把她抱得更紧些,却坚定地回答:“仍然不信。”她叹了口气说:“我很失望,我曾劝了那么多人归主,但我没能劝成你。可我还是要感激你,因为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有时想:宗教信仰给了安娜以毅力。她未能把我劝入教,因而对我感到失望,却从未有过怨恨。
三、超自然的存在
在宗教问题上,我的焦点始终不曾纠缠在有没有神上,在小说《蚕》中,写到桑叶罄尽、众蚕奄奄一息时,我只是说:“啊,孩子们,你们想我是全能的主宰,是拥有一切的主人,便将命运交给我摆布。其实,我只不过是一个大于你们的一个生物,忙得自己都顾不过来。”这就是说,即便有位上帝,他对世界上的饥荒也是束手无策的。这里,我并没从根本上否定超自然的存在,仅仅是说,即便有,它也帮不上什么忙。
西方有个笑话,说一次航海中,船遇到风暴,眼看就要沉没。这时,船上所有的人统统跪下来向上帝祷告,拯救灵魂。惟独有个自称是无神论者的,不肯下跪。然而其他人害怕一马构害一锅,由于他的异端累了大家,就坚持非要他跪下来祈祷不可。那人只好勉强屈了膝。他的祷辞是:“啊,上帝——倘若有位上帝的话;拯救我的灵魂——倘若我有个灵魂。”要是遇到那样的场合,我的祷文不会比那位怀疑论者更为肯定。
不。我所厌恶并反抗的,是强迫宗教以及为这种方式的宗教铺平道路的不平待条约。从个人来说,更直接,更切肤的,乃是学校里一些教内实权派对我的迫害。
还没接触基督教之前,我就对超自然的存在有过深切的反感。在一篇回忆性的短文中,我曾提到自己的一位远房姑母。她比我们还穷,简直揭不开锅,就来投奔我的堂兄。最初她当然很不受待见。显而易见,她一住进来,又添了一张嘴,而且没个头。
忽然,一天半夜里她在炕上折腾了一番,便硬说是大狐仙附了体。于是,她摇身一变,成了家中一位特殊人物,既能治病,又能保平安,行市一下子就涨了。她浑身好像镀了一层金。触犯她就得罪了大仙爷,那可担待不起!
她头上有了光晕。从此,什么可口的都尽着她吃——说是孝敬了大仙爷。她的残羹剩饭也成了可以除灾祛病的灵丹妙药。
在炕上,我挨着她睡。我没感到什么灵气,她的妖气却吓得我在被窝里直打哆嗦。大仙爷确实巩固并提高了老姑姑的身份地位,可却在我的幼小心坎上平添了一道黑影,它影响着我的一生。
对我来说,强迫性宗教绝不始于基督教。这一点,我也曾披露过。我那位三堂兄毕业于蒙藏学校后,一直失业,生活潦倒不堪。于是,他就成了对各方神抵一概匍匐在地的人,而我也只好奉陪。一个无疑是个痞棍的乞丐,忽然躺到东直门外一座小土地庙的炕上,胡说是什么佛爷附了体。善男信女就为他烧香挂匾,很快浑身就有了灵光。三堂兄一听说,就带着我给这自封的佛爷去上供。我至今仍记得那坐落在土丘上的小庙多么拥挤。烟火缭绕,罄声震耳。我们在庙后身一间小土屋里谒见了那位“佛爷”。他歪在土炕上,接受崇拜者的供奉。三堂兄递上带来的供物后,连忙跪下叩头。“佛爷”像个白痴,眼睛是半阖着的,嘴边还淌着涎水。他赏给三堂兄一牙咬过的苹果。三堂兄希罕得不得了,赶紧接过来,揣在怀里。我暗自庆幸他没要我同他分享。
我始终也瞧不出那些神祗有什么灵验。然而我可跟着喝过不少“香灰水”——就是从香炉里捏一撮香灰,放在一碗水里。每次我都是捏着鼻子喝下去的。
去妙峰山那次,我瞅见了宗教残酷的一面。幸而我不曾碰见许愿跳山涧的。然而一路都是从山东或河南等省爬来的朝香者,膝盖磨破,骨头都露出来了。目睹他们那血肉模糊的惨状,幼小的我不禁纳闷:信佛不是为了保平安吗?怎么却先把自己糟踏成这个样子!这岂不像赌博:钱没赚到手,倒先赔一上笔吗?
那些年,逢初一十五,我都得跟在堂兄身后,在院子里朝东南西北四方三叩九拜。当时我出于无奈,敢怒而不敢言。三十年代忆起那情景,我曾发泄过怨气。如今再回顾此事,我才认识到那是当时一个失业青年在走投无路之际的一种绝望的挣扎。管它是耶是佛,以至任何神祗,只要能赏他一碗饭吃,谁他都肯拜。
最后给了饭碗的是基督教。凭他写的一笔好字,口齿又伶俐,他在米市大街青年会谋到一个干事的职务。以前我怪他白天搞基督教,晚上拜佛,是两面派。现在我认识到,其实他拜的既不是耶稣,也不是如来佛,而是饭碗。
当时这又是个无法躲闪的问题。
我想,倘若二十年代我接触的不是原教旨主义的基督教徒,而传教也不用强迫形式,说不定我还会信了教。因为那时作为一个孤儿,我很需要精神上的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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