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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白浪共联翩-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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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镜惊呼:“四弟,手下留情!”伸手想要接住孩子,却已来不及了。
  
  小小的繈褓直直坠落,楚芳群怒极,摔掷的力道极大,婴儿如此脆弱,一旦落地,只怕连啼哭都来不及便夭亡了。
  
  千均一发之际,原本想在山顶再做一番搜查的孩子似乎吃了一惊,飞身而下,半空中右腕轻抖,一条宛若蛛丝的细线迅速卷住了白色小繈褓,离地三寸时,将婴儿拉了起来。
  
  适才,正是这条细线击落了袭向楚芳群的石子,免除了毁容破相的恶果。
  
  可此时,秀美绝伦的小脸却隐隐蒙上了一层青气,细线向後一扯,抱住繈褓,孩子看看受到惊吓後已然开始啼哭的婴儿,蓦地抬起头来,目光狠厉,瞪向其父:“你想食言?”
  
  楚芳群淡淡道:“说不定,这个是沈簟。”
  
  孩子冷哼一声:“沈朝云已亡,沈朝风的尸体却未见著。有人亲眼目睹沈朝风冲进府来,想必已与沈朝云会合,适才夺子之人必为沈朝风无疑。”
  
  楚芳群眼睫微动:“那又怎样?”
  
  孩子露出鄙夷的神色:“亏你们还是结拜弟兄,这林中有何机关竟全然弄不清楚,沈家兄弟的性子也未摸透。”
  
  贺镜抖了抖,很快垂下头去。楚芳群似乎也被戳中了痛处,勃然大怒,可看看儿子的脸,却偏偏没有发作:“你……”
  
  那孩子仰著脸,嘲弄之意更为明显:“沈家兄弟义薄云天,对你们两个并非亲生的兄弟犹能殷殷关爱,更何况那二人本为骨肉同胞。沈朝云一个人夺不了两个孩子,只能选择其一,他是什麽样的人,怎会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兄长唯一的根苗。”抱紧手中繈褓:“此子绝对不是沈簟。”
  
  楚芳群冷冷道:“那岂不是遂了你的心愿!”
  
  孩子摇摇头:“即使是我猜错了,你也绝对不能动他一根汗毛,如此相似的脸,我是舍不得的。”他不待楚芳群插言:“爹爹,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沈朝云身中剧毒,便是能跑,又能跑得了多远,你不去追赶人犯,却在此处与我纠缠不休,徒然误事……”
  
  楚芳群不等他说完,已拔身而起。贺镜瞧了瞧立在原地一动未动的孩子,又看了看那个小小的繈褓,嘴唇轻轻蠕动,却终是未发一言,转头便要追赶楚芳群。
  
  那孩子偏偏不放过他:“三伯伯!”
  
  又甜又亮,带著几分稚气的声音却令贺镜後背猛地一僵,慢慢转回头:“小……小源……”
  
  孩子脸上重又露出令月辉失色的笑容,说出来的话却让贺镜如坠冰窟:“三日後,我会带著这个孩子过府拜望,还请伯伯好好记著,莫要失约。”他说得平平淡淡:“伯伯也知我的性子,若让人晓得沈朝风的孩子尚在人世,呵呵,那就休怪侄子不念旧情。”
  
  最後一句话轻言细语,似乎只是平常聊天一般,却使贺镜脸色大变,不寒而栗,低低应了一声,仿若见了鬼一般,飞纵而去,连头都没敢回。
  
  孩子望著烟雾中的背影,慢慢收起笑容,冷哼道:“真是一群笨蛋!”仰首瞧瞧假山顶:“人明明是从这儿逃走的,却查也不查,爹爹怕是真地糊涂了。”他顿了顿:“沈朝风啊沈朝风,看在你儿子的份上,我且放你一马。”说完,低头细看怀中婴儿,目光瞬间柔和,连声调似乎都起了变化,带著几分甜腻哄劝道:“小乖乖不哭,可把你熏坏了吧?哥哥马上带你出去哦!”
  
  他将繈褓抱得更紧,最後瞧了眼假山顶,脚下轻轻一点,只一晃眼间,便已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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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an情啊jian情~
  本书的主角总算出现了两个,大家都知道,俺是慢热型的,哈哈,干笑,不妨猜一猜主角是谁?有三个哦,估计有两个能猜出来,还有一个难了~~下一章揭晓,三名主角在下一章会第一次碰头~~




第四章

  第四章:湖畔偶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却,忽然而已。斗转星移,日月穿梭,十五年光阴宛如划过指尖的流水,疏忽不见。
  
  昔日那场几乎毁去半个京城的大火在人们的脑海中早已不留任何印迹,便是惨遭祝融吞噬、曾经让世人为之折腰、粉墙黛瓦的巍峨将军府也被栉比鳞次的各色店铺所代替,有些上了年岁的老人偶而尝试回忆过往,枯涩的记忆中再也无法完整地拼揍出当时的景况。
  
  可是,总有那麽极少的一部分人,也许穷尽一生都会记得曾经有两位叱吒风云的年轻将军,为武朝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
  
  方陌此时站立的地方,正是昔年定国将军府正大门所在,如今却成了一家香烛店铺。不知是否是托了两位将军在天之灵的福佑,看样子,生意十分兴隆。
  
  今朝,又是一年中秋佳节,民间传说,祝融便是於万家团圆的良宵夜将两位将军带去了西天极乐世界。反正他寻父未果,孤身一人,自在清闲,表一表对前辈的缅怀之思,也算合情合理。
  
  虽说故国已亡,可当年若非沈氏兄弟力阻屠城,依武家先後两位暴君的习性,只怕他根本没有机会长大成人。
  
  念及此,方陌施施然跨进店内。
  
  中秋节素有焚香拜月的风俗,这家小店的香烛卖到几乎脱货,价格更是平日的双倍,方陌心里痛骂著奸商无良,面上却堆了一脸的笑容,掏出小荷包,里外翻遍,终於找到一枚银角,付了香钱,便只剩下几块铜板了。
  
  他掂了掂所剩无几的孔方兄,心道:钱财乃身外之物啊身外之物!索性在老板惊讶的目光下又买了一叠纸钱。
  
  虽然同样是做生意,但这笔生意却做得老板满面晦色,铁青著脸将捆扎好的纸钱塞进方陌手中,送瘟神般将他赶出了店铺。
  
  谁会在中秋节祭奠亡灵?也不知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晦气人!老板心里的寒气直往上窜,看看天色已然不早,索性打烊收摊,省得再来个买纸钱的主顾。
  
  方陌将纸钱和檀香贴身收好,瞧瞧西天斜阳落霞,决定先去找家酒楼祭祭自己已有些饥饿感的五脏庙。
  
  走到半道,年轻人蓦然停下了脚步,面露苦笑,顺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最後一枚银角适才已经花光了,除非吃霸王餐,否则今晚恐怕只能饿一顿了。
  
  方陌好歹也算书香门第出生,虽然如今家道中落,生活拮据,可要他去抢霸王餐来满足口腹之欲,不如一刀宰了他比较爽快,免得给祖宗丢脸。
  
  死要面子活受罪!方陌哀声叹气,在一家洒楼门前“深情”地凝望半晌,待店小二以为来了客人,忙不迭出来迎侯时,方才拔腿开溜。
  
  越是吃不上饭越是饥饿难耐,饿到头晕眼花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方陌决定奋力自救,闷头瞅瞅身上半旧不新、洗得还算干净的衣服,叹口气,摸摸鼻子,似乎尝到了那麽一点儿山穷水尽的滋味儿。
  
  所以说,孔方兄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孔方兄却是万万不能的。
  
  当方陌晃悠悠地从一家当铺走出来的时候,原本穿在身上的学子襴衫已然不见,仅剩一袭白色的长中衣。
  
  这样子走在大街上确实比较奇怪,但比之更糟糕的境况方陌也曾经历过,虽然沿路不可避免地接收到无数诧异甚至嘲笑的目光,他却仍旧感到非常开心:至少还有一袭中衣蔽体,免去了打赤膊的落魄与尴尬。
  
  他用当衣服换来的钱在一家小饭庄内买了三十个馒头,欣喜地发现居然还剩下五枚小铜板。赶紧收进荷包内,背起除了馒头什麽也没有的随身包袱,高高兴兴地准备找个风景绝佳之地好好享用他“丰盛”的晚膳。
  
  当然,方陌年纪轻,饭量也确实不小,但一顿还是吃不下三十个馒头的,之所以一口气买这麽多,纯粹抱著防患於未然之心态,便是再有几天少银缺钱的日子,靠这些馒头应该也不至於挨饿了。
  
  此时,天边霞光越发绮丽,夕阳正用最後的余温为其增色添辉,方陌精神抖擞,背著一包袱馒头,来到京都城南、挽诗湖畔。
  
  挽诗湖乃是京城出了名的胜景佳地,相传古时有一位容貌出尘、善良坚强的美丽女子,名唤挽诗,因在朝为官的夫婿遭奸臣污陷,为救亲人,她不惜抛头露面,与一众显贵周旋应对,搜罗证据,将丈夫救出,却在夫妻团圆之际,求全名节,投湖自尽,第二年,湖中莫名开出千朵白莲,世所罕见,後人为了纪念这位勇敢而聪慧的女子,将此湖改名为挽诗湖。
  
  方陌此刻就坐在挽诗湖畔,头拂和烟柔柳,身下碧草环绕,不远处水声琮琮,虽然满湖残荷,但间或的点点浑圆新绿却也让人轻易便能感觉到勃勃的生气,想必明年夏至,又将有千杆芙蕖亭亭出水,傲临碧波之上。
  
  满心欢喜地啃著馒头,整个人几乎缩进绵密而细长的柳枝内,若有人就此路过,不经意间,确实不易发现这里居然坐著一个人。
  
  方陌一口气啃完五个馒头,觉得嘴巴干得厉害,心想不如就著湖水喝个饱,天黑後给两位将军点个香,将纸钱烧了,表完晚辈崇慕之情,再找个可容身之处胡乱歇一宿也罢。
  他拨开扬柳,正要站起身,忽然……
  
  一道轻盈跳跃的身影将他的目光死死牵住。
  
  挽诗湖湖面极窄,数千莲枝挤满一湖碧水,虽说眼下这个季节里,翠叶半残,泛舟穿行於藕杆之间的小小画舫不在少数,可踩踏著圆叶过河毕竟有些哗众取宠,已有眼睛亮的游客发出了赞美而钦佩的惊叹之声。
  
  但对於方陌来说,那个人过湖过得如此出类拔萃引人注目是另一回事,最重要的一点,也是让方陌神色突变的一点:那人使出来的轻功身法,分明便是他家世传之技──穿花步。
  
  蓥阳方氏,独步穿花,飞剑奔月,都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绝技。
  
  莫说奔月剑法,穿花步的练习秘籍如今还在他的中衣内里贴身收藏著,湖上那人却又是从何处学来的?
  
  方陌眉梢上扬,难道……
  
  湖中人涉水而至,姿势极为优美,身形飘逸不凡,待纵上岸,方陌终於看清了他的相貌。
  
  不过是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眉清目秀,鼻直唇殷,微微翘起的嘴角彰显出几分顽皮与不羁,乌黑亮丽的长发轻轻巧巧地用一根玉簪簪起,随著跳跃的动作在脑後一摇一摆,颇有些稚气未消的意味儿。
  
  方陌确定有生之年从未见过这名少年,况其身上衣物一望便知乃是上等织品,与他这种国破家败、江湖落魄、为裹腹连最後一件体面的襴衫都当掉的失意人简直是云泥之别。
  
  还未赶得及在心底默默地自惭形秽一番,前方又走来一人,步履沈稳,神态怡然,双眼带著一抹十分露骨的宠溺与怜爱之色温和地望著刚刚跃上湖堤的少年,嘴角含笑。
  
  方陌微微愣了愣,饶是他大江南北跑了个遍,但这样的容貌却也是头一次见到。
  
  那是一名约摸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男子,眉似远山含黛,肤比凝脂腻琪,鼻如琼瑶玉柱,唇似丹朱微点,襛纤得衷,修短合度,相貌之精丽,增一份过豔,减一份嫌清,芝兰玉树,不过如此,尤其是那一双眼睛,仿佛两汪望不见底的幽谷深潭,将人深深吸引住,从此沈溺,便再也回转不了目光。
  
  这张脸若生为女子,必定倾国倾城,可方陌却清楚,不远处的这个人绝对不是女扮男装,且不提他的穿著打扮,单单那一份不同流俗的高华风度,便已带出几分女子绝对不可能具备的、冰魄雪魂般的慑人之气。
  
  先前的少年已算颇为出众,可此时与这青年一比,原本灿烂的笑颜霎时失去了颜色,方陌暗想,怕是花王牡丹见到如此超凡脱俗之人,也要含羞带愧地谢落一地了。
  
  那青年已走到少年面前,伸手将其散落两腮的鬓发拨向耳後,淡淡的笑容令路边的行人皆为之心旷神怡、目眩意迷。
  
  少年看上去对他十分依赖,笑嘻嘻地牵住他的手,一摇一晃,嘴里叽叽喳喳,声音清脆,宛如断了线的珠子砸落玉盘:“楚大哥,你怎麽现在才来,我都等了半个时辰了。”
  
  方陌觉得少年此时的神态像极了与主人离散後乍又相逢的小狗,令人莞尔。
  
  青年轻笑出声:“所以,你等得不耐烦了,就在这儿练轻功?”摇摇头,这孩子,被他惯得几欲无法无天。
  
  少年眯著眼睛笑道:“是呀,你看,我的功夫练得怎麽样?是不是有长进?”
  
  青年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道:“最近偷懒了麽?”
  
  一颗头颅顿时摇成了拨浪鼓,少年瞪圆双眼,坚决予以否认:“没有!”旋即开始大声指控:“你都好长时间没来看我了,哼!一见面就说我偷懒,不公平!”
  
  青年并未在他“偷懒”的问题上纠缠下去,只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笑道:“是是是,是我不对。今日团圆佳节,我特地约你出来赏月,算是陪礼可好?”
  
  少年仍旧不解气,不依不饶地噘起嘴:“不好!”
  
  两人站在一起,青年明显高出了一个头,见他一脸孩子气,无奈地叹息道:“小祖宗,你还有什麽要求?”
  
  少年眼珠子一转,笑靥重现,显得尤为可爱:“先别问,随我来便是。”
  
  青年从小看著他长大,深知这孩子一脑子鬼主意,今晚自己必定是在“劫”难逃了,又无法对他说出一个“不”字,只得认命地点著头:“好好好,一切都依你。”他瞧了瞧四周,目光掠过不远处傻乎乎坐在树底下的方陌:“我们是走还是就在此处等候?”
  
  少年咧嘴一笑:“在这儿等什麽?走啦!”拉著青年大步流星向湖东走去。
  
  方陌本在揣度著上前搭讪的办法,想来想去都觉得过於唐突,正愁不知如何是好,此时见两人离开,心下一急,暗道可不能再犹豫了!纵身跃起,大叫一声:“两位请留步!”
  
  前方二人刚走不远,听得叫喊,回过头来。少年一脸惊讶 ,身边的青年男子却微一蹙眉,淡淡道:“这位公子,呼唤的可是在下兄弟?”
  
  方陌情急之下大喊大叫,此时颇有些不好意思,呵呵傻笑一阵,总算还记得抱拳作揖:“兄台有礼了!”
  
  少年脸上的惊讶之色已转为好奇,从未见过有人穿著一件中衣满大街乱跑的。
  
  青年倒是不以为意,行揖回礼:“不知仁兄有何见教?”
  
  方陌心里闪过无数种询问的方式,瞅瞅少年,再瞧瞧那出尘如仙的青年男子:“这个……这个……”颇有些忸怩:“在下唐突了,其实在下是想问问这位小公子,从何处学得蓥阳方氏的穿花步?”
  
  此话一出,少年的脸色突然变了,连那青年眼中似也闪过一抹微微的惊讶,却又很快恢复了正常,迅速得让人根本捕捉不到任何蛛丝马迹,语气仍旧是一贯的平淡与温和,却又带著明显的疏离,甚至隐隐含有几分嘲讽:“穿花步又不是什麽旷古绝技,有能者学之何来稀罕?在下兄弟与兄台素不相识,似乎没有必要亮明师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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