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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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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早期脂本流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姐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姐儿。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忽,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旧本,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续书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书写巧姐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我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一百十八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

外藩买妾,两个宫人相看巧姐,“浑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姐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写二尤小脚的两节,至程甲本已删,当是后四十回旧本作者删的,因为原续书者注重满人这一点,认为他们来往的圈子里不会有小脚。第七十回晴雯的红睡鞋也删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无法断定后四十回初出现时,有关小脚的三句已删。

为什么不能是程甲本删的呢?因为甲本不主张强调书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儿”误。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书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应作“大姐儿”。甲本道学气特浓,巧姐是闺名,堂叔也不能乱叫。第一百十八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也就是探姐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

当然,妞妞改姐姐,可能仅是字形相像,手民排错了,不能引为甲本汉化的证据。第一○一回凤姐也说“妞妞”,甲本也没有改。但是参看宝玉结婚,第九十六回已经说“照南边规矩,拜了堂一样坐床撒帐……”第九十七回凤姐又说:“虽然有服,外头不用鼓乐,咱们南边规矩要拜堂的,冷清清的使不得。我传了家内学过音乐管过戏子的那些女人来吹打,热闹些。”以上三个本子相同。旧本写“送入洞房,还有坐帐等事,但是按本府旧例,不必细说。”这是因为避免重复。甲本却改为“还有坐床撒帐等事,俱是按金陵旧例”,又点一句原籍南京,表示不是满人。



《红楼梦》未完 第4页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乙本的原刻本——这两句也相同。现在通行的乙本却又改回来,作“坐帐等事,俱是按本府旧例……”前面凤姐的话,也改为“咱们家的规矩,要拜堂的”,可发一笑,谁家不拜堂呢?

这里需要加解释,壬子木活字本是胡天猎藏书,民国三十七年携来台湾,由胡适先生鉴定为程乙本,影印百部。胡适先生序上说:“民国十六年,上海亚东图书馆用我的一部‘程乙本’做底本,出了一部红楼梦的重排印本……可是……‘程乙本’的原排本,现在差不多已成了世间的孤本,事实上我们已不可能见到。’……胡天猎先生……居然有这一部原用木活字排印的‘程乙本红楼梦’!”

壬子木活字本我看了影印本,与今乙本——即胡适先生藏本——不尽相同。即如今乙本汪原放序中举出的,甲乙本不同的十个单句,第十句木活字本未改,同甲本;大段改的,前八十回七个例子,第二项未改,同甲本,其余都改了,同今乙本;后四十回的三个例子则都未改,同甲本。

余如第九十五回“金玉的旧话”,第九十八回“金玉姻缘”,木活字本都作“金石”;今乙本作“金玉”;光绪年间的甲本(“金玉缘”)则改了一半,第九十五回作“金玉”,第九十八回作“金石”。——“金玉姻缘”、“木石姻缘”是“梦兆绛芸轩”一回宝玉梦中喊的。此处用“金石”二字原不妥,所以后来的本子改去。

此外尚有异文,详下。我也是完全无意中发现的。胡适先生晚年当然不会又去把红楼梦从头至尾看一遍,只去找乙本的特征,如序中所说。

萃文书屋印的这部壬子木活字本不仅是原刻本,在内容上也是高鹗重订的唯一真乙本。现在流行的乙本简称今乙本,其实年份也早,大概距乙本不远,说见下。

这几个本子对满汉问题的态度,在史湘云结婚的时候表现得最清楚。旧本贾母仅云:“你们姑娘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甲本在这两句之间加上一大段对白,问知姑爷家境才貌性情,“贾母听了喜欢道:‘咱们都是南边人,虽则这里住久了,那些大规矩,还是从南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乙本同。

今乙本作:“贾母听了喜欢道:‘这么着才好,这是你们姑娘的造化。只是咱们家的规矩还是南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

旧本根本没提南方。甲本提醒读者,贾史两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礼节。乙本因之。今乙本删去原籍南方,只说贾家仍照南方礼节,冲淡南人气息。

甲乙本态度一致,强调汉化,但是“妞妞”改“姐儿”,到了乙本,高鹗又给改回来,仍作“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个人修改的,那就是因为“姐儿”讹作“姐姐”,宝玉决没有称巧姐为“姐姐”之理。“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许仅因“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后一致,例如王佩璋举出的第十九回与茗谈卍儿,乙本添出一句“等我明儿说了给你做媳妇好不好?”违反个性,只图轻松一下。宝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连说笑话也决不会做媒。

到了今乙本,南边人、原籍金陵都不提了,显然是又要满化了。为什么?

杨继振在道光年间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题字:“第七十二回末页墨痕沁漫,向明覆看,有满文某字影,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红楼梦盛行后,传说很多,都认为是满族豪门秘辛。满人气息越浓,越显得真实、艳异。所以又有满化的趋向。

如果相信高鹗续书说,后四十回旧本是他多年前写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订,三个本子代表一个人的三个时期,观点兴趣可能不同。

高鹗是汉军旗人。他有一首“菩萨蛮”,“梅花刻底”句是写小脚的鞋底,可见他的美感绝对汉化。即使初续书的时候主张强调满人角度,似乎不会那样彻底,把书中小脚痕一并删去。其实满人家庭里也可以有缠足的婢妾。原续书者大概有种族的优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纯洁。

第二十四回写鸳鸯服装,“脖子上带着扎花领子”。甲本未改,同脂本。满人男装另戴上个硬领圈。晚清还有汉人在马褂上戴个领圈,略如牧师衣领。清初想必女装也有。甲本主汉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

乙本改为“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又添上两句:“下面露着玉色绸袜,大红鞋。”既然改掉旗装衣领,当然是小脚无疑。只提袄儿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里不动,小脚至多露着鞋尖,决看不见袜子。所以原著写袜子,只限宝玉的。其实不止他一个人大脚,不过不写女子天足。高鹗当然不会顾到这许多。

问题是:如果高氏即续书者,为什么删去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却又添写鸳鸯的小脚?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鹗没有看见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在他接收前已删。他是有金莲癖的人,看通部书写女子都没提这一项,未免寂寞,略微点缀一下。



《红楼梦》未完 第5页



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个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已有珍珠。贾母故后,鹦哥——紫鹃原名——守灵,旧本缺那一回,所以无法知道旧本有没有鹦哥。甲本仍作珍珠、鹦哥。乙本将袭人原名改为蕊珠。

甲本既未发现珍珠有两个,自然不会效尤,也去再添个鹦哥。乙本既将第一个珍珠改名蕊珠,当然不会又添出个鹦哥。鹦哥未改,是因为重订乙本时没注意。所以第二个鹦哥也是原续书已有。

近人推测续书者知道实生活中的贾母确有珍珠鹦哥两个丫头,情不自禁的写了进去。那他为什么不给前八十回的珍珠鹦哥换个名字?显然是没看仔细,只仿佛记得鸳鸯琥珀外还有这么两个丫头。他马虎的例子多了,如凤姐不称王夫人为太太,薛姨妈为姨妈——跟着贾琏叫——而两位都称姑妈,又不分大姑妈二姑妈;贾兰称李婶娘——李纨之婶——为“我老娘”——外婆;“史大妹妹”、“史大姑娘”、“云丫头”作“史妹妹”、“史姑娘”、“史丫头”——程高本未代改,但是第八十二回添补的部份有“云丫头”;第九十六回贾政愁宝玉死了,自己“年老无嗣,虽说有孙子,到底隔了一层”,忘了有贾环;第九十二回宝玉说十一月初一,“年年老太太那里必是个老规矩,要办消寒会……”何尝有过?根本没这名词。

续书者红楼梦不熟,却似乎熟悉曹雪芹家里的历史。吴世昌与赵冈的著作里分别指出,写元妃用“王家制度”字样,显指王妃而非皇妃,元妃卒年又似纪实,又知道秦氏自缢,元宵节前抄家。

赵冈推出书中抄家在元宵节前。第一回和尚向英莲念的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消火灭时。”当然不仅指英莲被拐。甄士隐是真事隐去,暗指曹家的遭遇。“元宵后”句下,甲戌本有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消火灭”句下批:“伏后文。”

曹雪芹父曹俯十二月罢官,第二年接着就抄家,必在元宵前。续书者不见得看到甲戌本脂批,而

“在第一百零六回,贾府抄家的第二天,史侯家派了两个女人问候道:‘我们家的老爷太太姑娘打发我来说……我们姑娘本要自己来的,因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所以不能来了。’……

贾母……说:‘……月里头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

‘……等回了九少不得同着姑爷过来请老太太的安……’

到了第一○八回写湘云出嫁回门,来贾母这边……

‘宝姐姐不是后日的生日吗?我多住一天给他拜个寿……’

……宝钗的生日是正月廿一日。由此向上推,抄家的时间不正是在元宵节前几天吗。”

——赵冈著“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七十二页

旧本没有“月里头出阁”,只作“你们姑娘出阁”。假定抄家在元宵节前,“月里头出阁”是正月底,婚后九天回门,已经是二月,正月二十一早已过了。既然不是“月里头出阁”,就还有可能。

抄家那天,贾母惊吓气逆,病危。随写“贾母因近日身子好些,”拿出些体己财物给凤姐,又接尤氏婆媳过来,分派照料邢夫人尤氏等。“一日傍晚”,在院内焚香祷告。距抄家总已经有好几天了。至少三四天。算它三天。

焚香后,同日史侯家遣人来,说湘云“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最低限度,算它还有三天。

三天后结婚,婚后九天回门,再加两天是宝钗生日,正月廿一。合计抄家距正月廿一至少十七天,是年初四,算元宵节前似太早。如果中间隔的日子稍微多算两天,抄家就是上年年底的事。

宝钗过生日那天,宝玉逃席,由袭人陪到大观园去凭吊。看园子的婆子说:“预备老太太要用园里的子,才开着门等着。”正月里不会有子。

写园内:“只见满目凄凉,那些花木枯萎,更有几处亭馆,彩色久经剥落,远远望见一丛翠竹,倒还茂盛。宝玉一想,说:‘我自病时出园,住在后边,一连几个月,不准我到这里,瞬息荒凉,你看独有那几杆翠竹菁……’”荒凉显是因为无人照管,不是隆冬风景。续书者不见得知道宝钗生日在正月。那就不是暗示抄家在元宵节前。

元妃亡年四十三岁,我记得最初读到的时候非常感到突兀。一般读者看元妃省亲,总以为是个年轻的美人,因为刚册立为妃。元春宝玉姊弟相差的年龄,第二回与第十八回矛盾。光看第十八回,元春进宫时宝玉三四岁。康熙雍正选秀女都是十三岁以上,假定十三岁入宫,比宝玉大九岁。省亲那年他十三岁,她二十二岁,册立为妃正差不多。



《红楼梦》未完 第6页



写她四十三岁死,已经有人指出她三十八岁才立为妃。册立后“圣眷隆重,身体发福”,中风而死,是续书一贯的“杀风景”,却是任何续红楼梦的人再也编造不出来的,确是像知道曹家这位福晋的岁数。他是否太熟悉曹家的事,写到这里就像冲口而出,照实写下四十三岁?

第一百十四回写甄宝玉“比这里的哥儿略小一岁”。前八十回内,甄家四个女仆说甄宝玉“今年十三岁”(第五十五回)。那时候刚过年,上年叔嫂逢五鬼,和尚持玉在手,曾说:“青埂下别来十三载矣。”不难推出贾宝玉今年十四岁,所以比甄宝玉大一岁。但是晚清以来诸评家大都把宝玉的年龄估计得太大,这位潦草的续书者倒居然算得这样清楚。

自“青埂下”一语后,不再提宝玉的岁数,而第四十五回黛玉已经十五岁,反而比他大,分明矛盾,所以续作者也始终不提岁数,是他的聪明处。只在第九十回贾母说:“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那是他没细看原著,漏掉了第三回黛玉的一句话:“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所以根据第二回黛玉六岁,宝玉“七八岁”,多算了一岁。

宝玉出家后遥拜贾政,旋即失踪,甲本添出贾政向家人们发了段议论,大意是衔玉而生本来不是凡人,“哄了老太太十九年”。这句名句,旧本没有,没提几岁出家。

在年龄方面,原续书相当留神。元妃的岁数大概是他存心要露一手,也就跟他处处强调满人气氛一样,表示他熟悉书中背景。

鸳鸯自缢一场,补出秦氏当初也是上吊死的。直到发现甲戌本脂批,云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大家只晓得死得蹊跷,独有续作者知道是自缢。当然,他如果知道曹家出过王妃,王妃享年若干,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家丑。但是我们先把每件事单独看,免得下结论过早。

十二钗册子上画着高楼上一美人悬梁自缢,题诗指宁府罪恶。曲文“好事终”说得更明,首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又点悬梁。再三重复“情”字,而我们知道秦钟是“情种”,书中“情”“秦”谐音。

护花主人评:“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这许多年来,直到顾颉刚俞平伯才研究出来秦氏是自缢死的。续作者除非知道当时事实,怎么猜得出来?但是他看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鸳鸯自缢一事。一看“词是秦氏,”画是自缢,不难推出秦氏自缢。

他写秦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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