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河图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故宫尘梦录-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于是在场意见,几乎全体一致,决议:照旧点查,并推吴稚晖同国务院所派的助理员杨千里一同起草,答复内务部。原文是:     
    敬复者:准贵部函开:(同前函文略)从缓办理。等因;查本会于本月二十日议决于二十三日点查清宫物件,系会内应有手续。又本会点查规则,系会同军警各机关及各项专门学术人员分组办理,亦系由本会合议决定,似非单纯行政机关可比,万难中止。除由京畿警卫总司令部另行函复外,相应函复,希即查照为荷。此致     
    内务部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一部分:迁移的初步调停双方执行点查(2)

    会散,有当地警察照例应该列席驻听的,报告当时的情形到了内务部,王次长吃了一惊,他平常对我说他个人最崇敬的人是庄思缄同汪伯唐(大燮,当时的平政院院长),不管他这话是真是假,可以知道庄思缄(蕴宽)在他心里上有相当的重量。     
    庄蕴宽(生于1866年卒于1932年)是家母庄还女史三弟,我的嫡亲娘舅,清末名臣,嫉恶如仇,鲠直敢言,并以诗文书法享誉当时。曾继郑孝胥之后任广西边防督办;救过孙中山和黄兴。孙中山在南京就任大总统时,请庄蕴宽(思缄)同列火车赴南京,并委任为江苏都督佐理军政。     
    庄在广西离任时提拔了手下爱将蔡锷,接任他的职务。南北议和,袁世凯称帝。当时全国60位议员59位表态支持。惟庄蕴宽一人反对。并让徐世昌代递公开信,痛陈帝制不可为;民意不可欺,公然提出取消洪宪年号,撤销大典筹备处。引起袁世凯勃然震怒,从而庄蕴宽以犯颜直谏,名动天下,享誉士林,乃当时京城和全国广受世人敬仰的大人物。连段祺瑞等对他也是颇为尊重。现在这位老先生参加了委员会,并且发言相当严重,王次长揣量了这种情况,知道不是用执政府名义这一道符可以退得了的。     
    那时内务总长龚仙洲(心湛)正病在医院,他自然流水地赶到医院去商量。恰好龚仙洲同庄蕴宽是多年的同官朋友,龚是纯粹的旧官僚,又是安福系,思想虽然不同,可是他也知道此事不比寻常,于是吩咐王次长去问一问庄,或可以知道一些应付的法门。于是王次长深夜到了大院胡同庄公馆访问庄蕴宽,一直谈到1点钟才走。     
    他得到一个妥协的原则,庄又给他带了一封非常重要的信给龚,那信上写着:     
    仙翁先生总长大签:     
    闻公偶抱采薪,昨经电询,夜间复与王次长晤谈,敬悉政躬即占勿药,略以为慰。清室善后委员一事,弟本不与闻,乃因公推为监察 员用函聘请,询其何故,谓弟夙有公正虚誉,一再相邀,故勉从其约。及到会后,知诸公皆清白乃心,刻苦从事,乃大异于所闻。昨忽见贵部传谕之函,窃疑当局有所误听而发。点查之举,乃会中因鹿总司令负责过重(亦鹿司令所自请)亟行此,期昭信于国人,且各部院均派助理员,事属公开,绝不违法。尽可由政府派员查察,何止之有?会中如李、易、吴诸君,皆民党清白之人(稚晖亦阁下素识,不待弟言),其发言或有激昂,但理则甚当。弟之所说,较近官僚,意在融和,不生窒碍。闻警察中有人报告执事,目弟发言激烈之至,此等名字,弟所肯承。惟办事必须辨明正当与否,且亦必有各种手续,不可不于各方面着想。段公性质,弟所略知,左右宜匡救而弥缝之,若以回护而生枝节,影响所关匪细。(满人之胡涂,皆一偏之见耳,其言可听耶?)高明以为然乎?专上,敬颂愈安。诸维详察。次长同此。弟宽顿首。[内字原文皆旁注]     
    ?     
    到了第二天清早,因为昨日会议决定要开始点查,我预备到神武门去,却接到舅氏庄思老的电话要我先去一谈,我只得先到大院胡同,思老就将昨晚同王次长的一番谈话对我说了。并且告诉我说:“我向王耕木提过,有什么要向委员会干旋的事,同你商量好了,你同他们有相当的交谊,可以有办法的。”     
    舅氏的话我记下了,看见时候已到,赶急地到了神武门。进门先到昨天会议的地方,集合了陆续到来的人士,大家兴高采烈地组织第一次出组,预备点查。此时次正是三九天气,寒风凛冽,神武门内墙高风峻,刺骨如利刃,大家似乎都不觉得,自然是种种的鼓励激刺出来的。这第一次的组单上,有我同易寅村,还有一位北大教授化学家俞同奎,他也是委员会的委员,德清俞曲园的孙辈,此外,大都是北大方面的朋友,我都记不清了。     
    但是,军警都没有到,我们也就为章程所限,这组出不成了,纷纷地散了回家。下午,我照例两点钟到部。王次长找我去,他见了我打躬作揖,非常客气。他说:“我昨晚上见到庄思老,方才明白这中间的委曲。昨天的事,幸而你的办法很好,这样才不致弄僵。思老当时写了一封信给龚总长,总长阅后是叫我们全权和平处理。本部可以处在协调人地位,现在就要去对段祺瑞执政陈说一切。结果如何?再同您接洽,并且请先向易先生致候。”     
    我答应了:“是。”他就将庄思老的原信交给了我。


第一部分:迁移的初步调停双方执行点查(3)

    到第二天一早,我再到神武门。大家都来了,庄思老也在,我看见一人面白微须,这须,正所谓“草色遥看近却无”,只是蓬蓬松松的一些较重的汗毛而已。他是李石曾的侄儿,后来做了易寅村的女婿,这时尚未结婚,其实也已经将近30岁了,因为他跳得厉害,特别兴奋,又看来非常少貌,所以我只当他是一个学生,望着他非常有趣。他名宗侗,号玄伯。     
    我们今天一定要出组了,警察仍旧未到,但是鹿部的军队驻在宫内的却派了人来,所谓规则内所称军警,即以军来代表了。出组的地点是乾清宫,组长是陈去病先生(号佩忍),他是一个积学之士,是南菁书院与庄思老的同学,南社有名的诗人,矮矮的个子,衣履非常朴素、尚雅有风趣的人物。我同吴稚老、庄思老、李玄伯、蒋梦麟、徐旭生、高曙青(名朔,是个天文学者)等都是监视,还有执行人员,有查报品名的、记录的、写票的、贴票的、事务记载的等等一行人数不少,军警在外,一齐到了乾清宫,大家觉得这样的任务非常新鲜。     
    乾清宫是内廷的一个大殿,在皇帝时代,此地经常是皇帝高坐着受朝观的地点,规模相当宏大,与外面的保和殿相连,所以在内廷要算第一宫,廷下照例排列着什么铜水缸、铜鹤、铜鹿、铜马、铜龟、铜炉、鼎彝之类,地面都是大青石砌成,中间大道的青石是直排着,两旁都是横排,直到要上台阶的地方正中,铺着斜上的一块青石,上面雕凿着龙文或日月文章之类,这就是电做陛。两旁是石阶,石阶上去,就是正殿的檐下了,那一条条的阶石,都是二三尺宽、丈余长,非常整齐光滑。陛的尽头就是阶上,也就是陛上,下面是陛下。     
    大朝仪时,一班臣下都是在陛下直排出去,所以称皇上为陛下,就是由此而来。这陛上的阶石宽度终了之地,就到了殿门门槛,门槛都有尺许来高,不同平常的门槛那样容易跨。那门也是相当宽大,大约是十二扇吧?窗棂都是胡椒眼孔,两傍还有窗格,下面是砌着墙牖的。殿的宽大,可想而知。     
    到了里面,有非常粗大的庭柱,柱上都盘着金龙,大约每一部落若干柱,若干柱谓之一楹。每殿总有若干楹。乾清宫为九楹,最后的中心有一个高台,台的后面,有一座雕刻非常壮丽的屏风,中间摆了一座相称的宝座,就是御座了。两旁又是一套钢制的龙柱香亭、猊炉、宝鼎之类。每楹的柱子上,大都有金漆雕龙的楹联,乾隆御书为多。?     
    我们预备了许多一色的箱箧,有的放着应用的物品,纸张、笔墨、浆糊、封条、锁钥之类,或者也有预备装置物品的,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到了门口,规定的手续,同人先要照一个相(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废止了,大约是因为太不经济),然后验过上次的封条,封条上面的签证,无误,方才能拆封开锁。     
    这封条是第一次查封的时候,应该是四个机关:一、国务院;二、警卫司令部;三、清室内务府;四、善后委员会,会同封锁。但是最后一个机关还没有印信,所以只有前三者,而最后一个,可能是在封锁的小纸上签字。照例封条与锁,也须每一次都照相,但是后来也废了。


第一部分:迁移的初步段祺瑞批准了我拟的手折报告

    我们开始点查了一上午,政府并没有积极干预,居然风平浪静,就是清室的委员没有来,认为自己放弃,不去理他。我有事先走了,下午到部,又见王次长。他对我说:“已经见过段祺瑞执政,说了很多的话,就是秘书长梁鸿志,因是溥仪老师陈宝琛的学生和同乡,坚持原议,同他抬了好久的杠,幸而我们理由正,终究打消了他的主张,准由部再行酌定办法请示,并在国务会议决定大致办法五条。请你根据此五条以龚总长名义拟一个手折请示好了。”     
    我当时就执笔拟稿,现在连同国务会议议决办法录在下面:     
    敬呈者:窃查奉谕查止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件一案,当经本部分别转行警卫司令暨该委员会查照。惟本部详查该委员会所订点查规则,如第一条,点查人员之组织,定有监察员及军警机关人员参列其内;第七条,登录办法以严密方法预防抵换;第八条,物品原设地位不得挪移;第九至第十三条,限制查点人员进退、往来、监视各项办法;第十六条,封锁房屋会同军警签字;第十七条,公布点查情形等各节;以及其他各条规定,均尚慎密周妥。并经该委员会函约心湛等随时莅场察视。据此,似不妨仍照该会原议办理。如蒙钧允,拟即由部转行知照。是否有当?伏乞签核批示只遵。心湛谨呈执政。附呈点查规则一份。(规则见前)     
    国务会议议决办法五条:    
    一、原有之委员仍旧。     
    二、各部长官每日须有一二人前往察看。     
    三、各部遴派重要员司四人会同点查;但每日非有二人到会不可。     
    四、清查应需之经费由财政部指拨。     
    五、清查章程有应酌改者,会商委员会酌改。     
    我同王次长商定了这一手折的稿子,由他签署了,立刻交去“清缮”,然后仍旧由他亲自带到执政府当面呈与段执政。段祺瑞亲笔批了“可,如拟办”四字,他拿回来再交给我。我看了那个“拟”字写的草书,却将那左边的“扌”写掉了,像个“疑”字。令我想到张怀芝“派在司法处”将“派”字写成“抓”字,将谋差使的人变成吃官司的故事。这都是武人执政的悲喜剧。     
    然而,这个由我拟的手折,竟是“故宫”日后能够名正言顺在历史上存在的,最关键的一个文件,也注定了我与故宫这一生的恩怨和不解之缘。     
    于是,我们就将这一个手折批回,由部里分行知照。这件文由我办发,文如下:     
    敬启者:点查清宫物件一案,前准临时执政府秘书厅函知到部,当经转行贵司令会部查照在案。兹经本部折呈请仍照委员会贵会原议办理。奉执政批“可,如拟办”等因,相应函达查照。此致     
    京畿警卫司令部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     
    一面由部依照决议办法第二项,制一各部院长官轮流察看表,通行各机关。并且商得委员会同意,也是我向李、易两位说明,他们自然知道这都是朝四暮三的道理。第三项各部加派重要员司,又由部转达委员会发给徽章。第一次点查费并由王次长亲自向财政部交涉要到二千元。这都是不打不成相识,政府是前倨而后恭了。只告了清室的遗老、太监、旗下的“公子哥儿”“高跟”“两把头”们,还有准遗少的民国执政府秘书长们,却暗暗只叫得苦(注:高跟、两把头、旗下妇女装束,指宫妃们。准遗少,忠于满清而不够遗老的资格者)。     
    


第二部分:成立故宫博物院文书往还(1)

    29日下午,内务部为此事而召集会议了。王次长主席,召集的是各部所派定的员司们。忽然,有人提议说:“助理员的名义不好听。”有些人觉得这是官名不大,丧失了他们的尊严,哄哄地附和的不少。王次长无言以答了。     
    我说:“这恐怕不是我们这个会议所能讨论的。”于是王次长说明了我们这几天的经过,也就一轰而散。     
    我再到故宫,将这些情形,告诉了李、易两位,他们对王次长的努力,非常满意,也送了一个顾问的聘书,托我转致拳拳,请他随时赞助。我们又订了一个《各部院长官轮流察看查点清宫物件日期表》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附 记     
    星期一 外交总长 内务总长     
    星期二 财政部长 陆军总长     
    星期三 海军总长 司法总长     
    星期四 教育总长 农商总长     
    星期五 交通总长 平政审计院长     
    星期六 大理院长 临时法制院长     
    查委员会点查时间,上午系在九时,下午系在一时。每层点查,照章系由全组人员同时在神武门内隆宗门办公处集合入场;迟到者只能至办公处。并希注意!     
    内务部既然处在调解人的地位,委员会就将延聘清室所谓五大臣做委员的公函五封,请部代转,执政府也去催促他们到会,部中就用龚总长的名义去了一封信劝驾。五大臣却不来了,书面来来去去,不知道多少次,始终在一面向政府撒娇,一面怕妥协了以后更没有机会反击。自1月到4月往返不断,这个皮条始终拉不成,却忙杀了红娘。尤其中间中山先生在本年除夕到京,卧病在北京饭店,他们也发了一封书去请求与诘难。我将这些信依次记在下面:     
    清室内务府致内务部函其一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敬启者:昨接清室善后委员会函称:本日上午九时开会讨论一切,自执政府成立后,主持公道,群疑顿释,赴想有归,曾经敝处函述情由,并声明修改条件,不能认为有效,则此项委员会碍难承认。以后委员会,如有议决事件,亦不能认为有效。理合声明,倘执政府另筹办法或改组委员会,公平决定,敝处自无不从命。并祈查照转致,至纫公谊。即颂台绥。清室内务府启。


第二部分:成立故宫博物院文书往还(2)

    又其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敬启者:本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接准清室善后委员会函开:决定于明日起实行点查清宫物件,等因;前来,查此事业于本月二十一日经执政谕交贵部暨警卫司令查止在案,执政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共经国际承认,一切法令当然有效,敝处自应遵守,未便派员到会,致涉两歧。又据报称:二十四日上午,该会业经入宫点查乾清宫、坤宁宫二处物件,是日敝处人员,未经与会,贵部暨军警亦未到场,纯属片面行为。以后宫中物品,有无损失,敝处不能负责。相应专函声明,请烦贵部查照存案。实纫公谊。此致     
    内务部     
    清室内务府谨启     
    内务部龚总长致宝熙等函:十四年一月六日     
    瑞臣、越千、德轩、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