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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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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日月,五方皆祭之。上
帝、地祇、神农、伊耆、人帝于坛上,南郊则以神农,既蜡,无其祀。三辰七宿
则为小坛于其侧,岳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则各为坎,余则于平地。
皇帝初献上帝、地祗、神农、伊耆及人帝,冢宰亚献,宗伯终献。上大夫献三辰、
五官、后稷、田畯、岳镇海渎,中大夫献七宿、山林川泽已下。自天帝、人帝、
田畯、羽毛之类,牲币玉帛皆从燎;地祇、邮、表、畷之类,皆从埋。祭毕,
皇帝如南郊便殿致斋,明日乃蜡祭于南郊,如东郊仪。祭讫,又如黄郊便殿致斋,
明日乃祭。祭讫,又如西郊便殿,明日乃祭。祭讫,又如北郊便殿,明日蜡祭讫,
还宫。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腊宗庙,祭社稷。其方不熟,则
阙其方之蜡焉。
又以仲冬祭名源川泽于北郊,用一太牢。祭井于社宫,用一少牢。季冬藏冰,
仲春开冰,并用黑牡秬黍,于冰室祭司寒神。开冰,加以桃弧棘矢。
开皇四年十一月,诏曰:“古称腊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前周岁首,今之
仲冬,建冬之月,称蜡可也。后周用夏后之时,行姬氏之蜡。考诸先代,于义有
违。其十月行蜡者停,可以十二月为腊。”于是始革前制。
后齐,正月晦日,中书舍人奏祓除。年暮上台,东宫奏择吉日诣殿堂,贵臣
与师行事所须,皆移尚书省备设云。后主末年,祭非其鬼,至于躬自鼓儛,以
事胡天。邺中遂多淫祀,兹风至今不绝。后周欲招来西域,又有拜胡天制,皇帝
亲焉。其仪并从夷俗,淫僻不可纪也。
卷八 志第三
◎礼仪三
陈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书左丞庾持称:“晋、宋以来,皇帝大行
仪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庙,奏策奉谥。梓宫将登辒辌,侍中版奏,已称某
谥皇帝。遣奠,出于陛阶下,方以此时,乃读哀策。而前代策文,犹云大行皇帝,
请明加详正。”国子博士、领步兵校尉、知仪礼沈文阿等谓:“应劭《风俗通》,
前帝谥未定,臣子称大行,以别嗣主。近检梁仪,自梓宫将登辒辌,版奏皆称
某谥皇帝登辒辌。伏寻今祖祭已奉策谥,哀策既在庭,遣祭不应犹称大行。且
哀策篆书,藏于玄宫。”谓“依梁仪称谥,以传无穷”。诏可之。
天嘉元年八月癸亥,尚书仪曹请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禫除仪注。沈洙议:
“谓至亲期断,加降故再期,而再周之丧,断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顿除,故变
之以纤缟,创巨不可便愈,故称之以祥禫。禫者,淡也,所以渐祛其情。至
如父在为母出适后之子,则屈降之以期。期而除服,无复衰麻。缘情有本同之义,
许以心制。心制既无杖绖可除,不容复改玄綅,既是心忧,则无所更淡其心也。
且禫杖期者,十五月已有禫制。今申其免怀之感,故断以再周,止二十五月
而已。所以宋元嘉立义,心丧以二十五月为限。大明中,王皇后父丧,又申明其
制。齐建元中,太子穆妃丧,亦同用此礼。唯王俭《古今集记》云心制终二十七
月,又为王逡所难。何佟之仪注用二十五月而除。案古循今,宜以再周二十五月
为断。今皇太后于安吉君心丧之期,宜除于再周,无复心禫之礼。”诏可之。
隋制,诸岳崩渎竭,天子素服,避正寝,撤膳三日。遣使祭崩竭之山川,牲
用太牢。
皇帝本服大功已上亲及外祖父母、皇后父母、诸官正一品丧,皇帝不视事三
日。皇帝本服五服内亲及嫔、百官正二品已上丧,并一举哀。太阳亏、国忌日,
皇帝本服小功緦麻亲、百官三品已上丧,皇帝皆不视事一日。
皇太后、皇后为本服五服内诸亲及嫔,一举哀。皇太子为本服五服之内亲及
东宫三师、三少、宫臣三品已上,一举哀。
梁天监元年,齐临川献王所生妾谢墓被发,不至埏门。萧子晋传重,谘礼官
何佟之。佟之议,以为:“改葬服緦,见柩不可无服故也。此止侵坟土,不及于
椁,可依新宫火处三日哭假而已。”帝以为得礼。二年,何佟之议:“追服三年
无禫。”尚书议,并以佟之言为得。
又二年,始兴王嗣子丧。博士管晅议,使国长从服緦麻。
四年,掌凶礼严植之定《仪注》,以亡月遇闰,后年中祥,疑所附月。帝曰:
“闰盖余分,月节则各有所隶。若节属前月,则宜以前月为忌,节属后月,则宜
以后月为忌。祥逢闰则宜取远日。”
又四年,安成国刺称:“庙新建,欲克今日迁立所生吴太妃神主。国王既有
妃丧,欲使臣下代祭。”明山宾议,以为:“不可。宜待王妃服竟,亲奉盛礼。”
五年,贵嫔母车丧,议者疑其仪。明山宾以为:“贵嫔既居母忧,皇太子出
贵嫔别第,一举哀,以申圣情,庶不乖礼。”帝从之。
又五年,祠部郎司马褧牒:“贵嫔母车亡,应有服制”,谓“宜准公子为母
麻衣之制,既葬而除”。帝从之。
六年,申明葬制,凡墓不得造石人兽碑,唯听作石柱,记名位而已。
七年,安成王慈太妃丧,周舍牒:“使安成、始兴诸王以成服日一日为位受
吊。”帝曰:“丧无二主。二王既在远,嗣子宜祭摄事。”周舍牒:“嗣子著细
布衣、绢领带。单衣用十五升葛。凡有事及岁时节朔望,并于灵所朝夕哭。三年
不听乐。”
十四年,舍人朱异议:“《礼》,年虽未及成人,已有爵命者,则不为殇。
封阳侯年虽中殇,已有拜封,不应殇服。”帝可之。于是诸王服封阳侯依成人之
服。
大同六年,皇太子启:“谨案下殇之小功,不行婚冠嫁三嘉之礼,则降服之
大功,理不得有三嘉。今行三嘉之礼,窃有小疑。”帝曰:“《礼》云:‘大功
之末,可以冠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娶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
以冠、娶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晋代蔡谟、谢沈、丁纂、冯怀等遂云:‘降
服大功,可以嫁女。’宋代裴松之、何承天又云:‘女有大功之服,亦得出嫁。’
范坚、荀伯子等,虽复率意致难,亦未能折。太始六年,虞和立议:‘大功之末,
乃可娶妇。’于时博询,咸同和议。齐永明十一年,有大司马长子之丧,武帝子
女同服大功。左丞顾杲之议云:‘大功之末,非直皇女嫔降无疑,皇子娉纳,亦
在非硋。’凡此诸议,皆是公背正文,务为通耳。徐爰、王文宪并云:‘期服
降为大功,皆不可以婚嫁。’于义乃为不乖,而又不释其意。天监十年,信安公
主当出适,而有临川长子大功之惨,具论此义,粗已详悉。太子今又启审大功之
末乃下殇之小功行婚冠嫁三吉之事。案《礼》所言下殇小功,本是期服,故不得
有三吉之礼。况本服是期,降为大功,理当不可。人间行者,是用郑玄逆降之义。
《杂记》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谓本服大功,子则小功,逾月以
后,于情差轻,所以许有冠嫁。此则小功之末,通得取妇。前所云‘大功之末,
可以冠子嫁子’,此是简出大功之身,不得取妇。后言‘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
子’,非直子得冠嫁,亦得取妇。故有出没。婚礼国之大典,宜有画一。今宗室
及外戚,不得复辄有干启,礼官不得辄为曲议。可依此以为法。”
后齐定令,亲王、公主、太妃、妃及从三品已上丧者,借白鼓一面,丧毕进
输。王、郡公主、太妃、仪同三司已上及令仆,皆听立凶门柏历。三品已上及五
等开国,通用方相。四品已下,达于庶人,以魌头。旌则一品九旒,二品、三品
七旒,四品、五品五旒,六品、七品三旒,八品已下,达于庶人,唯旐而已。其
建旐,三品已上及开国子、男,其长至轸,四品、五品至轮,六品至于九品至较。
勋品达于庶人,不过七尺。
王元轨子欲改葬祖及祖母,列上未知所服。邢子才议曰:“《礼》‘改葬緦
麻’。郑玄注:‘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唯三人而已。然嫡曾孙、孙承重
者,曾祖父母、祖父母改葬,既并三年之服,皆应服緦。而止言三人,若非遗漏,
便是举其略耳。”
开皇初,高祖思定典礼。太常卿牛弘奏曰:“圣教陵替,国章残缺,汉、晋
为法,随俗因时,未足经国庇人,弘风施化。且制礼作乐,事归元首,江南王俭,
偏隅一臣,私撰仪注,多违古法。就庐非东阶之位,凶门岂设重之礼?两萧累代,
举国遵行。后魏及齐,风牛本隔,殊不寻究,遥相师祖,故山东之人,浸以成俗。
西魏已降,师旅弗遑,宾嘉之礼,尽未详定。今休明启运,宪章伊始,请据前经,
革兹俗弊。”诏曰:“可。”弘因奏征学者,撰仪礼百卷。悉用东齐《仪注》以
为准,亦微采王俭礼。修毕,上之,诏遂班天下,咸使遵用焉。
其丧纪,上自王公,下逮庶人,著令皆为定制,无相差越。正一品薨,则鸿
胪卿监护丧事,司仪令示礼制。二品已上,则鸿胪丞监护,司仪丞示礼制。五品
已上薨、卒,及三品已上有期亲已上丧,并掌仪一人示礼制。官人在职丧,听敛
以朝服,有封者,敛以冕服,未有官者,白帢单衣。妇人有官品者,亦以其服
敛。棺内不得置金银珠宝。诸重,一品悬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轜
车,三品已上油幰,朱丝络网,施襈,两箱画龙,幰竿诸末垂六旒苏。七品已
上油幰,施襈,两箱画云气,垂四旒苏。八品已下,达于庶人,鳖甲车,无幰
襈旒苏画饰。执绋,一品五十人,三品已上四十人,四品三十人,并布帻深衣。
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铎、六翣。五品已上二引、二披、四铎、四翣。九品已
上二铎、二翣。四品已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头。在京师葬者,去城七里外。
三品已上立碑,螭首龟趺。趺上高不得过九尺。七品已上立碣,高四尺。圭首方
趺。若隐沦道素,孝义著闻者,虽无爵,奏,听立碣。
三年及期丧,不数闰。大功已下数之。以闰月亡者,祥及忌日,皆以闰所附
之月为正。
凶服不入公门。期丧已下不解官者,在外曹礻聂缘纱帽。若重丧被起者,皂
绢下裙帽。若入宫殿及须朝见者,冠服依百官例。
齐衰心丧已上,虽有夺情,并终丧不吊不贺不预宴。期丧未练,大功未葬,
不吊不贺,并终丧不预宴。小功已下,假满依例。居五服之丧,受册及之职,仪
卫依常式,唯鼓乐从而不作。若以戎事,不用此制。
自秦兼天下,朝觐之礼遂废。及周封萧詧为梁王,讫于隋,恒称藩国,始有
朝见之仪。梁王之朝周,入畿,大冢宰命有司致积。其饩五牢,米九十筥,皞醢
各三十五瓮,酒十八壶,米禾各五十车,薪刍各百车。既至,大司空设九傧以致
馆。梁王束帛乘马,设九介以待之。礼成而出。明日,王朝,受享于庙。既致享,
大冢宰又命公一人,玄冕乘车,陈九傧,以束帛乘马,致食于宾及宾之从各有差。
致食讫,又命公一人,弁服乘车,执贽,设九傧以劳宾。王设九介,迎于门外。
明日,朝服乘车,还贽于公。公皮弁迎于大门,授贽受贽,并于堂之中楹。又明
日,王朝服,设九介,乘车,备仪卫,以见于公。事毕,公致享。明日,三孤一
人,又执贽劳于梁王。明日,王还贽。又明日,王见三孤,如见三公。明日,卿
一人,又执贽劳王。王见卿,又如三孤。于是三公、三孤、六卿,又各饩宾,并
属官之长为使。牢米束帛同三公。
开皇四年正月,梁主萧岿朝于京师,次于郊外。诏广平王杨雄、吏部尚书韦
世康持节以迎。卫尉设次于驿馆。雄等降就便幕。岿服通天冠、绛纱袍、端珽,
立于东阶下,西面。文武陪侍,如其国。雄等立于门右,东面。岿摄内史令柳顾
言出门请事。世康曰:“奉诏劳于梁帝。”顾言入告。岿出,迎于馆门之外,西
面再拜。持节者导雄与岿俱入,至于庭下。岿北面再拜受诏讫。雄等乃出,立于
馆门外道右东向。岿送于门外,西面再拜。及奉见,高祖冠通天冠,服绛纱袍,
御大兴殿,如朝仪。岿服远游冠,朝服以入,君臣并拜,礼毕而出。
古者天子征伐,则宜于社,造于祖,类于上帝。还亦以牲遍告。梁天监初,
陆琏议定军礼,遵其制。帝曰:“宜者请征讨之宜,造者禀谋于庙,类者奉天时
以明伐,并明不敢自专。陈币承命可也。”琏不能对。严植之又争之,于是告用
牲币,反亦如之。
后齐天子亲征纂严,则服通天冠,文物充庭。有司奏更衣,乃入,冠武弁,
弁左貂附蝉以出。誓讫,择日备法驾,乘木辂,以选于庙。载迁庙主于斋车,以
俟行。次宜于社,有司以毛血衅军鼓,载帝社石主于车,以俟行。次择日陈六军,
备大驾,类于上帝。次择日祈后土、神州、岳镇、海渎、源川等。乃为坎盟,督
将列牲于坎南,北首。有司坎前读盟文,割牲耳,承血。皇帝受牲耳,遍授大将,
乃置于坎。又歃血,歃遍,又以置坎。礼毕,埋牲及盟书。又卜日,建牙旗于
墠,祭以太牢,及所过名山大川,使有司致祭。将届战所,卜刚日,备玄牲,
列军容,设柴于辰地,为墠而祃祭。大司马奠矢,有司奠毛血,乐奏《大护》
之音。礼毕,彻牲,柴燎。战前一日,皇帝祷祖,司空祷社。战胜则各报以太牢。
又以太牢赏用命战士于祖,引功臣入旌门,即神庭而授版焉。又罚不用命于社,
即神庭行戮讫,振旅而还。格庙诣社讫,择日行饮至礼,文物充庭。有司执简,
纪年号月朔,陈六师凯入格庙之事,饮至策勋之美,因述其功,不替赏典焉。
隋制,行幸所过名山大川,则有司致祭。岳渎以太牢,山川以少牢。亲征及
巡狩,则类上帝、宜社、造庙,还礼亦如之,将发轫,则軷祭。其礼,有司于
国门外委土为山象,设埋坎。有司刳羊,陈俎豆。驾将至,委奠币,荐脯醢,加
羊于軷,西首。又奠酒解羊,并馔埋于坎。驾至,太仆祭两轵及轨前,乃饮,
授爵,遂轹軷上而行。
大业七年,征辽东,炀帝遣诸将于蓟城南桑乾河上筑社稷二坛,设方壝,行
宜社礼。帝斋于临朔宫怀荒殿,预告官及侍从各斋于其所。十二卫士并斋。帝衮
冕玉辂,备法驾。礼毕,御金辂,服通天冠,还宫。又于宫南类上帝,积柴于燎
坛,设高祖位于东方。帝服大裘以冕,乘玉辂,祭奠玉帛,并如宜社。诸军受胙
毕,帝就位,观燎,乃出。又于蓟城北设坛,祭马祖于其上,亦有燎。又于其日,
使有司并祭先牧及马步,无钟鼓之乐。众军将发,帝御临朔宫,亲授节度。每军
大将、亚将各一人。骑兵四十队。队百人置一纛。十队为团,团有偏将一人。第
一团,皆青丝连明光甲、铁具装、青缨拂,建狻猊旗。第二团,绛丝连朱犀甲、
兽文具装、赤缨拂,建貔貅旗。第三团,白丝连明光甲、铁具装、素缨拂,建辟
邪旗。第四团,乌丝连玄犀甲、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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