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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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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分焉上生,乃复迟内上生盛变,盛变仍复上生分居,此二不例也。房妙尽阴阳,
其当有以,若非深理难求,便是传者不习。
比敕详求,莫能辨正。聊以余日,试推其旨,参校旧器,及古夹钟玉律,更
制新尺,以证分毫,制为四器,名之为通。四器弦间九尺,临岳高一寸二分。黄
钟之弦二百七十丝,长九尺,以次三分损益其一,以生十二律之弦丝数及弦长。
各以律本所建之月,五行生王,终始之音,相次之理,为其名义,名之为通。通
施三弦,传推月气,悉无差舛。即以夹钟玉律命之,则还相中。
又制为十二笛,以写通声。其夹钟笛十二调,以饮玉律,又不差异。山谦之
《记》云:“殿前三钟,悉是周景王所铸无射也。”遣乐官以今无射新笛饮,不
相中。以夷则笛饮,则声韵合和。端门外钟,亦案其铭题,定皆夷则。其西厢一
钟,天监中移度东。以今笛饮,乃中南吕。验其镌刻,乃是太簇,则下今笛二调。
重敕太乐丞斯宣达,令更推校,钟定有凿处,表里皆然。借访旧识,乃是宋泰始
中,使张永凿之,去铜既多,故其调啴下。以推求钟律,便可得而见也。宋武
平中原,使将军陈倾致三钟,小大中各一。则今之太极殿前二钟,端门外一钟是
也。案西钟铭则云“清庙撞钟”,秦无清庙,此周制明矣。又一铭云“太簇钟徵”,
则林钟宫所施也。京房推用,似有由也。检题既无秦、汉年代,直云夷则、太簇,
则非秦、汉明矣。古人性质,故作僮仆字,则题而言,弥验非近。且夫验声改政,
则五音六律,非可差舛。工守其音,儒执其文,历年永久,隔而不通。无论乐奏,
求之多缺,假使具存,亦不可用。周颂汉歌,各叙功德,岂容复施后王,以滥名
实?今率详论,以言所见,并诏百司,以求厥中。
未及改制,遇侯景乱。陈氏制度,亦无改作。
西魏废帝元年,周文摄政。又诏尚书苏绰详正音律。绰时得宋尺,以定诸管,
草创未就会闵帝受禅,政由冢宰,方有齐寇,事竟不行。后掘太仓,得古玉斗,
按以造律及衡,其事又多湮没。
至开皇初,诏太常牛弘议定律吕。于是博征学者,序论其法,又未能决。遇
平江右,得陈氏律管十有二枚,并以付弘。遣晓音律者陈山阳太守毛爽及太乐令
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节气,作《律谱》。时爽年老,以白衣见高祖,授淮州
刺史,辞不赴官。因遣协律郎祖孝孙就其受法。弘又取此管,吹而定声。既天下
一统,异代器物,皆集乐府,晓音律者,颇议考核,以定钟律。更造乐器,以被
《皇夏》十四曲,高祖与朝贤听之,曰:“此声滔滔和雅,令人舒缓。”
然万物人事,非五行不生,非五行不成,非五行不灭。故五音用火尺,其事
火重。用金尺则兵,用木尺则丧,用土尺则乱,用水尺则律吕合调,天下和平。
魏及周、齐,贪布帛长度,故用土尺。今此乐声,是用水尺。江东尺短于土,长
于水。俗间不知者,见玉作,名为玉尺,见铁作,名为铁尺。诏施用水尺律乐,
其前代金石,并铸毁之,以息物议。
至仁寿四年,刘焯上启于东宫,论张胄玄历,兼论律吕。其大旨曰:“乐主
于音,音定于律,音不以律,不可克谐,度律均钟,于是乎在。但律终小吕,数
复黄钟,旧计未精,终不复始。故汉代京房,妄为六十,而宋代钱乐之更为三百
六十。考礼诠次,岂有得然,化未移风,将恐由此。匪直长短失于其差,亦自管
围乖于其数。又尺寸意定,莫能详考,既乱管弦,亦舛度量。焯皆校定,庶有明
发。”其黄钟管六十三为实,以次每律减三分,以七为寸法。约之,得黄钟长九
寸,太簇长八寸一分四厘,林钟长六寸,应钟长四寸二分八厘七分之四。其年,
高祖崩,炀帝初登,未遑改作,事遂寝废。其书亦亡。大业二年,乃诏改用梁表
律调钟磬八音之器,比之前代,最为合古。其制度文议,并毛爽旧律,并在江都
沦丧。
○律管围容黍
《汉志》云:“黄钟围九分,林钟围六分,太簇围八分。”《续志》及郑玄
并云:“十二律空,皆径三分,围九分。”后魏安丰王依班固《志》,林钟空围
六分,及太簇空围八分,作律吹之,不合黄钟商徵之声。皆空围九分,乃与均钟
器合。开皇九年平陈后,牛弘、辛彦之、郑译、何妥等,参考古律度,各依时代,
制其黄钟之管,俱径三分,长九寸。度有损益,故声有高下;圆径长短,与度而
差,故容黍不同。今列其数云。
晋前尺黄钟容黍八百八粒。
梁法尺黄钟容八百二十八。
梁表尺黄钟三:其一容九百二十五,其一容九百一十,其一容一千一百二十。
汉官尺黄钟容九百三十九。
古银错题黄钟籥容一千二百。
宋氏尺,即铁尺,黄钟凡二:其一容一千二百,其一容一千四十七。
后魏前尺黄钟容一千一百一十五。
后周玉尺黄钟容一千二百六十七。
后魏中尺黄钟容一千五百五十五。
后魏后尺黄钟容一千八百一十九。
东魏尺黄钟容二千八百六十九。
万宝常水尺律母黄钟容黍一千三百二十。
梁表、铁尺律黄钟副别者,其长短及口空之围径并同,而容黍或多或少,皆
是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虚。
○侯气
后齐神武霸府田曹参军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气,仰观云色。尝与人
对语,即指天曰:“孟春之气至矣。”人往验管,而飞灰已应。每月所候,言皆
无爽。又为轮扇二十四,埋地中,以测二十四气。每一气感,则一扇自动,他扇
并住,与管灰相应,若符契焉。
开皇九年平陈后,高祖遣毛爽及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节气。依古,于三
重密屋之内,以木为案,十有二具。每取律吕之管,随十二辰位,置于案上,而
以土埋之,上平于地,中实葭莩之灰,以轻缇素覆律口。每其月气至,与律冥符,
则灰飞冲素,散出于外。而气应有早晚,灰飞有多少,或初入月其气即应;或至
中下旬间,气始应者;或灰飞出,三五夜而尽;或终一月,才飞少许者。高祖异
之,以问牛弘。弘对曰:“灰飞半出为和气,吹灰全出为猛气,吹灰不能出为衰
气。和气应者其政平,猛气应者其臣纵,衰气应者其君暴。”高祖驳之曰:“臣
纵君暴,其政不平,非月别而有异也。今十二月律,于一岁内应并不同。安得暴
君纵臣,若斯之甚也?”弘不能对。令爽等草定其法。爽因稽诸故实,以著于篇,
名曰《律谱》。其略云:
臣爽按,黄帝遣伶伦氏取竹于嶰谷,听凤阿阁之下,始造十二律焉。乃致天
地气应,是则数之始也。阳管为律,阴管为吕,其气以候四时,其数以纪万物。
云隶首作数,盖律之本也。夫一、十、百、千、万、亿、兆者,引而申焉,历度
量衡,出其中矣。故有虞氏用律和声,邹衍改之,以定五始。正朔服色,亦由斯
而别也。夏正则人,殷正则地,周正则天。孔子曰:“吾得夏时焉。”谓得气数
之要矣。
汉初兴也,而张苍定律,乃推五胜之法,以为水德。实因战国官失其守,后
秦灭学,其道浸微,苍补缀之,未获详究。及孝武创制,乃置协律之官,用李延
年以为都尉,颇解新声变曲,未达音律之源,故其服色不得而定也。至于元帝,
自晓音律,郎官京房,亦达其妙,因使韦玄成等杂试问房。房自叙云:“学焦延
寿,用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
阴上生阳,乃还相为宫之正法也。”于后刘歆典领条奏,著其始末,理渐研精。
班氏《汉志》,尽歆所出也,司马彪《志》,并房所出也。
至于后汉,尺度稍长。魏代杜夔,亦制律吕,以之候气,灰悉不飞。晋光禄
大夫荀勖,得古铜管,校夔所制,长古四分,方知不调,事由其误。乃依《周礼》,
更造古尺,用之定管,声韵始调。
左晋之后,渐又讹谬。至梁武帝时,犹有汲冢玉律,宋苍梧时,钻为横吹,
然其长短厚薄,大体具存。臣先入栖诚,学算于祖恒,问律于何承天,沈研三
纪,颇达其妙。后为太常丞,典司乐职,乃取玉管及宋太史尺,并以闻奏。诏付
大匠,依样制管。自斯以后,律又飞灰。侯景之乱,臣兄喜于太乐得之。后陈宣
帝诣荆州为质,俄遇梁元帝败,喜没于周。适欲上闻,陈武帝立,遂又以十二管
衍为六十律,私侯气序,并有徵应。至太建时,喜为吏部尚书,欲以闻奏。会宣
帝崩,后主嗣立,出喜为永嘉内史,遂留家内,贻诸子孙。陈亡之际,竟并遗失。
今正十二管在太乐者,阳下生阴,始于黄钟,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一岁
之气,毕于此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终于南事。六十律候,毕于此
矣。仲冬之月,律中黄钟。黄钟者,首于冬至,阳之始也。应天之数而长九寸,
十一月气至,则黄钟之律应,所以宣养六气,缉和九德也。自此之后,并用京房
律准,长短宫徵,次日而用。凡十二律,各有所摄,引而申之,至于六十。亦由
八卦衍而重之,以为六十四也。相生者相变。始黄钟之管,下生林钟,以阳生阴,
故变也。相摄者相通。如中吕之管,摄于物应,以母权子。故相变者,异时而各
应,相通者,同月而继应。应有早晚者,非正律气,乃子律相感,寄母中应也。
其律,大业末于江都沦丧。
○律直日
宋钱乐之因京房南事之余,更生三百律。至梁博士沈重钟《律议》曰:“
《易》以三百六十策当期之日,此律历之数也。《淮南子》云:‘一律而生五音,
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律历之数,天地
之道也。’此则自古而然矣。”重乃依《淮南》本数,用京房之术求之,得三百
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为一部。以一部律数为母,以一中气所有日为子,以
母命子,随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数也。以之分配七音,则建日冬至之声,
黄钟为宫,太簇为商,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
徵。五音七声,于斯和备。其次日建律,皆依次类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
徵亦以次从。以考声徵气,辨识时序,万类所宜,各顺其节。自黄钟终于壮进,
一百五十律,皆三分损一以下生。自依行终于亿兆,二百九律,皆三分益一以上
生。唯安运一律为终,不生。其数皆取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本,以
九三为法,各除其实,得寸分及小分,余皆委之。即各其律之长也。修其律部,
则上生下生宫徵之次也。今略其名次云。
黄钟:
包育含微帝德广运下济克终执始握鉴持枢黄中通圣潜
升
殷普景盛滋萌光被咸亨乃文乃圣微阳分动生气云繁郁
湮
升引屯结开元质未亻爱昧逋建玄中玉烛调风
右黄钟一部,三十四律。(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
大吕:
荄动始赞大有坤元辅时匡弼分否又繁唯微弃望庶几执
义秉强陵阴侣阳识沈缉熙知道适时权变少出阿衡同云承
明善述休光
右大吕一部,二十七律。(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
太簇:
未知其己义建亭毒条风凑始时息达生匏奏初角少阳柔
桡商音屈齐扶弱承齐动植咸擢兼山止速随期龙跃勾芒
调序青要结萼延敷刑晋辨秩东作赞扬显滞俶落
右太簇一部,三十四律。
○夹钟
明庶协侣阴赞风从布政万化开时震德乘条芬芳散朗淑
气风驰佚喜幹党四隙种生恣性逍遥仁威争南旭旦晨朝
生遂群分洁新
右夹钟一部,二十七律。
姑洗:
南授怀来考神方显携角洗陈变虞擢颖嘉气始升卿云
媚岭疏道路时日旅实沈炎风首节柔条方结刑始方齐物华
革荑茂实登明壮进(下生安运)依行(上生包育)少选道从朱黻
扬庭含贞
右姑洗一部,三十四律。
中吕:
朱明启运景风初缓羽物斯奋南中离春率农有程南讹敬
致相趣内贞朱草含辉屈轶曜畴巳气清和物应戒麰荒落
贞轸天庭祚周
右中吕一部,二十七律。
蕤宾:
南事(京房终律)谧静则选布萼满羸潜动盛变宾安怀远声
暨轨同海水息沴离躬安壮崇明远眺升中凤翥朝阳制时
瑞通鹑火乂次高焰其煌。
右蕤宾一部,二十七律。
林钟:
谦侍崇德循道方壮阴升靡慝去灭华销朋庆云布均任仰
成宽中安度德均无蹇礼溢智深任肃纯恪归嘉美音温风
候节蓂华绣岭物无否与景口曜井日焕重轮财华
右林钟一部,三十四律。
夷则:
升商清爽气精阴德白藏御叙鲜刑贞克金天刘狝会道归
仁阴侣去南阳消柔辛延乙和庚靡卉荑晋分积孔修九德咸
荩佥惟俾乂
右夷则一部,二十七律。
南吕:
白吕捐秀敦实素风劲物酋稔结躬肥遁羸中晟阴抗节威
远有截归期中德王猷允塞蓐收撙辔摇落未印质随分满道
心贞坚蓄止归藏夷汗均义悦使亡劳九有光贲
右南吕一部,三十四律。
无射:
思冲怀谦恭俭休老恤农销祥闭奄降娄藏邃日在旋春阉
藏明奎邻齐轨众大蓄啬敛下济息肩无边期保延年秋深野
色玄月澄天
右无射一部,二十七律。
应钟:
分焉祖微据始功成乂定静谧迟内无为而乂姑射凝晦动
寂应徵未育万机万寿无疆地久天长修复迟时方制无休九
野八荒亿兆安运
右应钟一部,二十八律。
○审度
《史记》曰:“夏禹以身为度,以声为律。”《礼记》曰:“丈夫布手为尺。”
《周官》云:“璧羡起度。”郑司农云:“羡,长也。此璧径尺,以起度量。”
《易纬通卦验》:“十马尾为一分。”《淮南子》云:“秋分而禾緌定,緌定而
禾熟。律数十二而当一粟,十二粟而当一寸。”緌者,禾穗芒也。《说苑》云:
“度量权衡以粟生,一粟为一分。”《孙子算术》云:“蚕所生吐丝为忽,十忽
为秒,十秒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分。”此皆起度之源,其文舛互。唯《汉志》:
“度者,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
黍为黄钟之长。一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
引,而五度审矣。”后之作者,又凭此说,以律度量衡,并因秬黍散为诸法,其
率可通故也。黍有大小之差,年有丰耗之异,前代量校,每有不同,又俗传讹替,
渐致增损。今略诸代尺度一十五等,并异同之说如左。
一、周尺
《汉志》王莽时刘歆铜斛尺。
后汉建武铜尺。
晋泰始十年荀勖律尺,为晋前尺。
祖冲之所传铜尺。
徐广、徐爰、王隐等《晋书》云:“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勖校太乐八音,
不和,始知为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勖乃部著作郎刘恭,依《周礼》制
尺,所谓古尺也。依古尺更铸铜律吕,以调声韵。以尺量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
又汲郡盗发魏襄王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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