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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美文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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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女做了把小扫帚耶!我的手放上他的肚皮,他的手搭上我的肩。小魔女的小黑猫很老成耶!我的手往下挪了一寸,他的手摸到了我的腰。小魔女骑上扫帚送快递耶!小黑猫掉进了大鸟丛耶!小魔女??当小黑猫被扁成方块猫时,我和他已经乱成了一团。
我就像那小黑猫骑在扫帚上,飞起来,落下去,最后,双双进入睡眠。极其难睡的一个长夜,睁开眼闭上眼左转身右转身,终于天亮了。
他说,他整夜做梦都梦见那只小黑猫,我说,早知道回家单人睡。
3。
既没有该死的摇篮,也没有该死的猫。
——冯尼格《猫的摇篮》
类似于爱情
我和她沿着老Take Five的长坡走下来,她将和他去一个地方,我将和不是我的他去另一个地方。0:12左右。
她说:“原来没有城市的差别,我们是同一类人。”她带着她的上海,我带着不是我的广州。
同一类人,是不是有点儿像革命年代,一个同志碰到另一个同志。
但我们不能使用“同志”,那会让人觉得我们是同性恋者,我们不是。
同一类人,已经是很温暖的关系。
在见面之前,就开始求证关于“同类”,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脆脆的,细细的,语速不慢的,我直接就说:”你的声音跟我一样甜美。”
我们写信,她给我看她的小说——《月之暗面》,我说大学时我也听Pink Floyd,她的小说写到想把一个酒吧买下,因为怕它死,我说我也曾热爱一个叫“蓝调共和”的酒吧,在它将死的时候,跟某男友说,我们把它买下来吧;她的小说写到葬礼,我说2000年的万圣节前,我也参加了“蓝调共和”的葬礼,所有熟人在一起,喝光了它的酒。
我也给她看我的小说——《容器》,她花了整整一天才把它看完,这是我所知道的花了最长时间看它的女孩,她记住了很多细节,刚到广州就说:“我想买那张《村上春树爵士印象》,我想去看看你小说里写到的酒吧。”嗯,提到的那些酒吧,只有Take Five还活着。她还说:“看你的小说,我觉得是我写的。”
在见面之前三天,我就很紧张了。我是一个缺乏跟同性交往经验的人,从小到大,只有三个女朋友,我在不同时期爱着她们,都哭过,分别时都伤心过。在我的感情部分,亲情和友情都很微弱,大多数是爱情和类似于爱情,这使我与别人的关系,要么很糟糕,要么很死去活来。
是的,我很紧张——她,见了我,要么很喜欢,要么很讨厌,我猜想。当我这样猜想时,很害怕。
终于见面了。去见她的下午,天气很坏,她给我打第一个电话时,我在吃下午餐,外面下着暴雨,然后雨忽然停了,我换车时,又下起了暴雨,只是冲过马路的那几秒,就把头发淋湿了,车上,雨又忽然停了,我下车去交电话费时,雨又下了。我们终于见面了,雨终于不反复地下了。
没有说你好,没有说,哦,就是你呀。她第一个动作是,把厚厚一沓CD交给我,说:“这都是我很喜欢的,你拿回去听,喜欢的就留下。”我很放松地笑了。记得我现在的女朋友第一次见我就说:“你今晚住我家吧。”这种不由分说让我很感动。这种感动到后来会成为负担,因为我会有不够爱她们的时候,一旦觉察,会很内疚,反正就没法普普通通了,反正就像施了魔咒。
我带她去了阿高的“四眼猫”,她果然很高兴,说了很傻的一句话:“谁说广州是文化沙漠,有这么多好东西。”接下来的几小时,她一淘到好碟,就禁不住重复一遍“广州不是文化沙漠”,真是可爱,傻透了。
在“四眼猫”,她把架上的《村上春树爵士印象》、《迷失@挪威的森林》扫了下来,她还看见小资的《克莱茵蓝》,奇怪,在上海出卖的《克莱茵蓝》只有书,没附着那张很好听的碟,所以又买了一次《克莱茵蓝》。我们都买了新出的那套摇摆爵士、蓝调爵士、放克爵士,其实,爵士都不是我们的最爱,她那套是送给他的,我那套是留着,到小资那般年纪的时候再认真听的。然后就是七块钱一张的DVD了,我们坐在小椅子上,把一张张封套扒下来,交给店员,她发现其中有蔡明亮的《爱情万岁》,还有史努比系列时,简直惊喜。她对我小说里写到的在蓝调看《梦旅人》印象深刻,对,那种正常人看着病人,自己也迅速染上了病,觉得有病才正常的感觉,她也很想要,所以,没有DVD,能找到《梦旅人》的VCD也好。
从“四眼猫”出来,我又领了她去了隔壁的一家书碟店。她跟我有个同样的毛病,用很多形容词向老板询问有没有自己想要的碟,我们用的形容词如下:“颓废的,迷离的,糜烂的,不抒情的,不流畅的,有点儿障碍的,刺激神经的,不太重的,不太轻的,像德国战车的,声音不明亮的??”每说一个形容词,老板就找一张碟让我们试听,我们凭第一感觉去肯定或否定,然后相对而笑,有点儿像一起做了坏事。我们要的碟都很像,我们也不想要不像的碟,如果她感觉喜欢一张碟,看到我迟疑的表情,她会跟着迟疑起来,我也一样。碰到柯恩的“more best of”时,都很激动,再找一张柯恩早期的民谣,又都不喜欢,对,民谣是我们小时候才听的东西,过去式了。
整个下午,都很幸福,都表达着幸福。
傍晚,过天桥,乘车,去淘金路,找吃的。她又提到了《梦旅人》,我伸出我的左手,腕口的那个伤疤,就是两年前看《梦旅人》时自己烫的,她很懊恼地说,走得太匆忙,没去上海那家店买走私烟给我,那里有德国烟、法国烟、越南烟??下次,她一定要让人捎给我。
一路上,说着各自的爱情,也很像,爱过摇滚青年,都没有结果,被不摇滚的青年爱过,也没有结果。很容易陷入爱情,曾经。为爱情做过很多傻事,曾经。惟一不像的是,她现在很专注于一份爱情,我不。
我想起了我的三段论,我说:“第一阶段是恋爱狂,第二阶段是唯性论,第三阶段是美食专家,最后阶段是很多老女人喜欢的,我现在还没去做,我什么菜都不会做,正因为这样,下阶段可以从中找到无穷乐趣,可以实现长胖的梦想。”她笑,说减肥是上海女人的生活方式呢,不管胖不胖的女人都每天吃减肥药,爬楼梯。哈哈。
吃饭进行中,女朋友给我发来短信,问我:“在岗顶吗?”我告诉她,我在淘金路。不知道谁告诉她我去了那一带,我忽然有点儿忧伤,是的,本来我是要带着女朋友来见面的,就跟以前我每认识一个新的女孩,都会一起去见面那样。这次,故意的。我跟她说起我的女朋友,我说跟女朋友最近有些小矛盾,说不清楚的矛盾,我们有类似于爱情的感情,但谁也还拒绝不了别人,我对女朋友说过她在我心目中很重要,我有时又觉得有点儿欺骗她,我怕自己会像男人那样伤害了她??用现在这样的方式,把类似的东西蔓延在别的她身上。
复杂的情绪持续了一段,直到Take Five,她的他过来了。
还好,我们最后的结论仅仅是,同一类人。
随笔 酱子和她的关系情人
他二十五岁以前穿三种鞋:拖鞋(首先)、布鞋(其次)、运动鞋(再次)。在他穿拖鞋的时候看见了酱子,十九岁的酱子穿着一件袖子上镶着两条白边的难看的绿色校服,在路的一侧走得很慢,用手夹着烟的时间比抽烟的时间略多一些。他肯定阳光下空虚移动的这个影子就叫酱子,从此他写文章,凡是碰到需要用“她”的地方,一律用“酱子”。
我碰上他是在他穿了四年皮鞋之后,皮鞋的好处据他说是不用洗不怕雨天可以出入各种场合,当然也跟他不再穿运动服有关。我在酒吧中央,沿着45度角向他走去,第一句话是:“酱子那年不是十九岁,十九岁的女生不穿校服。”他问酱子是谁,我说是他喜欢的一个女孩。他笑:“没有这个女孩,实际上我喜欢树熊。”实际上,他也没有亲见过那种澳大利亚特产,只是他认为他喜欢。
从此,我以酱子的身份与他交往。他问我是什么酱子,我说是关系酱子,即与世界上所有人有着再自然不过的关系。一个女孩路过楼下士多店时,老板必定递过一包Salem烟;站在超市卤品档前,伙计必定送上一盒白云猪手;现在她开始习惯给一个喜欢树熊的男人打电话,听到的第一个声音必定是:“你怎么了。”约定俗成的东西这样产生。
他说一切从村上春树开始,我便买下《村上春树爵士印象》和《挪威的森林》;他穿Paul Simon四角内裤,我便收集Paul Simon专辑;他深爱Tom Waits,我便反复地听那又老又沙自言自语的歌。不仅如此,他在四年前喝三杯以内的芝华士,我现在绝不喝超过三杯芝华士;他的酱子在喝酒后呕吐,他在厌恶及其他后爱上酱子,我便相信每次醉酒后吐露的爱情是千真万确的;他说他只能记住卡夫卡《变形记》最经典的一句小说开头,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之后的内容就绝对不看;还有他曾经每天给酱子做蒸鱼,我就只学做蒸鱼这道菜。
一系列日子后,我的阅听仅限于他提供的范畴,我的学识仅限于他谈到的类似“乔治阿玛尼”等名牌。潜意识中,我把自己当做了他最亲密的情人;有时也会把行为艺术式的生活向他汇报,让他下次写酱子的时候就这样写吧,这世上我惟一温暖的联系是他了。
美学的摹仿论不再时兴,可天生懒惰的我没有表现的天才,尤其他仿佛为我度身订做了一个酱子后,以熟知酱子和复制酱子为乐。可他有时会介意我没有发现他文章中某个病句或标点符号,我是酱子啊。
很偶然和很顺便的机会,我会去看望上班的他。当然,他实际上是个以聪明谋生,缺乏学养,没有音乐天赋,英文也很差劲的家伙,最重要的是,他毫无情调和幽默感,对自己之外的人漠不关心,是个闷蛋甚至无聊透顶的男人。但这并不阻止我继续以酱子的名义对他发生兴趣。
爱情嘛,最好就是概念地爱着一个概念情人,没有痛痒无需负责。又一个电话从“你怎么了”开始,他说:“人可怜自己总是比可怜别人多。”我说:“这个世纪最稀缺的就是爱情了。”他说他说的是一句广告语,我说我说的是一个别人的宣言。呵,都与我们无关。
某天,他郑重其事地揭示酱子是谁,可写了半天还是含糊其辞,就是她了,就是个代名词。一切女性都有充当酱子的权利,在他的文字中来来去去。概念情人就比如:我凡是写到“他”的时候,我可以不用“他”,一律用“树熊”。
随笔 不再见了,好吗
傍晚,我在煲汤,一道特殊的汤。在广州怀念起三亚旅行时吃的干煸牛肉丝,去餐馆要了这道菜,牛肉丝却干硬得无法下咽,所以拯救的办法是把它煮化。红色干辣椒浮在水面。汤煲了近两个小时。我仿佛习惯于在生活中增添自己的麻烦,不断制造。
这时候,总有些电话打进来,这部电话功能好,很勤快,正常得不得了。
第一个电话是位三十多岁的小说工作者打来的。他说不知道该建议我继续写小说,还是放弃。他说他担心我的生活。我说生活就是生活,小说就是小说,就像你的小说里出现大篇幅的性幻想,实际上你却是个肾功能衰竭者,而且实质上你没跟我做过爱。他说他尤其不能忍受我写性幻想小说,却实质上是个性冷淡者。我挂了电话。
第二个电话还是那位小说工作者打来的。他用非常谦和的口吻说:“你应该是很认真对待你的小说的,我应该把你的小说当做小说看待。”然后他给我的那个叫《他慰》的、有《疾走罗拉》式电影结构的处女作小说提了大堆宝贵意见。我说:“噢,你心地善良。”并挂了电话。
干煸牛肉丝还是干煸牛肉丝,它顽固不化。我只能喝上辣椒水。
正如小说工作者指出的,我是个性冷淡者。从初夜到某种意义上的性滥交,到真正意义上的性冷淡,这条生活轨迹,我用一年时间就很干脆漂亮地完成了。就是说,我无爱欲,也无性欲,只剩煲些乱七八糟的汤和写小说的欲望。
把爱情厌倦掉,那是多简单的事。有时还会莫名其妙有种幸福感,没有那么多缠绵缱绻悲从中来了,不是吗?
电话又响了,这次不知会是谁,要跟我探讨什么问题。夜幕已降临。
“我离开原来那家公司了,最近很闷。”天啊,我的初夜情人,整整一年,他打来第一个电话,还没有开始叙述,就听出了他的疲倦。他还是老样子,没完没了地加班,停下来时就像一枚松脱的螺丝钉,就想向女孩子撒娇。这一天,他不得不想起了我。
真有点儿不可思议,分手时,我说要告他****,至少是诱奸,我们差点儿打起了官司,一时间鸡飞狗跳,最后不欢而散。他从通讯录上删除了我的名字,我让传呼台删除了他的姓氏。以此绝交。
“是你,哈哈,你一年没有见我了。我们,我们还做爱?”那端传来无所适从的叹息。我好像在调侃,好像不怀一丝羞涩,天真得语无伦次。
我建议去看他,他犹豫了一下,说他在东圃。
“东圃在哪?我打的去。”显得那么热情如火,义无返顾,还有些人来疯。一年的怨恨、伤感、顾影自怜顷刻都不起作用。
我没有打算再爱他一次,只是我们居然要见面了。
随笔 One…night Stand
当他说自己没有感情时,我闻到他衣领上植物的清香。天亮时,发现梳妆台上有个精巧的玻璃瓶,写着“檀香”。
香水是性的暗示,没有感情是爱的开脱。他使用着暧昧的气味和绝望的情绪,配制成特殊的“燃素”,把夜晚一点点烧尽。每一次都是黑暗和干涸。
我并不习惯One…night Stand的说法。可通常又会害怕寂寞,尤其在感情的间歇期,没有一个想靠就靠的肩膀。找一个可以逗留的夜晚,和一个来不及了解的男人,仿佛太适合仅仅是瞬间强烈的心理及生理反应。
夏天第一场雨。夏天流行橙色。水很快就漫过路面了。橙色的鞋灌满了水,变成橘红,先是右脚,索性把左脚也踏进水坑。
雨夜应该是待在室内的,听任何一类音乐,读任何一本书,然后等待睡意降临。不要乱跑,雨夜你看不见自己的影子,容易丢了。
我还是坐上211路车。上车的一刻把自己淋个半湿,车上的人们没有一个是干爽的。一位女郎,因为外套湿透,几乎把它褪到腰间,剩下的风景便是耐人寻味的白色露背装。
有的诱惑是越抗拒越具杀伤力,比如雨,想到禁忌就越发怂恿出走的念头。
玻璃房子里只有几个男人,不知道几个。我坐在外面的排椅上看书,正对玻璃门,门开了,飘出一缕Blues音乐,出来一个男人,在眼前晃过,又一个男人,把背影丢给我,还有穿着深蓝色衬衫的,理着平头的,穿着球裤的。很偶然一次对视,我不知自己的眼睛里写着什么,但对方仿佛在说:我们的聚会是原色的,太单调。
还是没有走的念头。来时,整个愿望就落空了——他不在,本该在的。整个周末都不见人影。昨晚为他找了一个理由:看零点乐队的演出了;而今晚,雨该是最好的解释吧。
他看不到我湿透的,由橙色变成橘红的鞋,晾在门外的伞,看不到装在很肥很长很薄的白衬衫里的我。
夜空了,是一个恶兆。自然想有些东西把它填满,虽然那不是可以取代的。
“小姐,我们有个朋友想见你,进去喝杯酒,好吗?”
进出的男人当中终于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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