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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静思-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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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驾莅此路,过街时千万小心,不但要前看、左看、右看,还要往屁股后看。

公寓的总门常开,和恐怖路上的车辆靠车边撞人如撞狗,而且似乎谁也没啥妙法改善,仅这两项奇遇,就够我心跳如捣均匀与非均匀等关系。3.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4.天文学,想起来向韩韩女士吹牛的那句话,真想找把小刀把舌头割掉算啦。

反撞大同盟

柏杨先生对于如何平安地通过马路,一向有高深的研究,铁路平交道旁的“停”“听”“看”招牌,就是我奋斗的目标。每逢带着家人,或陪着朋友,要冒险犯难时,一定要再三再四地昭示小心小心,盖据我的印象,如果一旦活活地被撞驾崩,仿效外交家的口吻:“借尸还魂的可能性,似乎不大。”所以戒慎恐惧,夙夜匪懈。想不到自己却首先以身试撞,而且是被一辆靠左逆行的车辆干了一下,实在不能瞑目。

自从六月三日被撞,转眼已一月有余,北新路上靠左逆行的节目,依然如昔。这节目完全是特技镜头,马路上正尘土四扬,眼花缭乱,只见一辆(有时候甚至二辆三辆)车英勇杀人重围,刹科行人鸡飞狗跳,正常行驶的车辆,则急刹车的急刹车,干他老母的干他老母,真是惊心动魄。所以如此的原因,北新路一段和北新路二段,快车道跟慢车道之间,有一条高堤线在焉,而快车道中央,也有一条高堤线在焉,车辆要想从右边到左边,往往前进大大一段,才能找到左转弯的缺口,而慢车跟快车道之间的缺口和中央堤线的缺口,又往往前后参差,如果一定依照交通规则,就非要更前进大大的一段不可。与其浪费时间和浪费精力,胆大包天分子不知不觉就发挥了抄小路、走捷径的传统文化,逆流而上。

其实北新路不是唯一的恐怖路,台北另外还有一条恐怖路,专栏作家森森先生在《中国时报》上曾指出辛亥路充满了杀机,森森先生曰:“辛亥路的杀机,在于一般驾驶人,对行车道的白实线视若无睹,天天时时,都有驾驶人违规越过自实线,冒犯不得在右侧超车的规定,硬是超车。私家车如此,计程车如此,大卡车大客车如此,水泥搅拌车也如此。驾驶机车的人更是左右突进,成了蛇行抢路的敢死队。”

森森先生说,他每逢乘公共汽车经过辛亥路时,都情不自禁地捏一把汗。嗟夫,森森先生所见未免不广,如果他有暇在北新路旁站上一站主义者却丢弃了原有的关于人的学说,出现了一块具体的人,恐怕用不着捏,汗就能流出一缸。森森先生是在辛亥路上压死了一位大学生之后振臂呼吁的,柏老则是在北新路上挨了那么一撞,才拉开嗓门嚷嚷,人地和事件的结局虽然不同,但悲从中来固一样的也。而北新路上的那种“迎头干上”的表演,却是辛亥路上所没有的,看起来北新路的杀机更重。观世音菩萨从灵山雷音寺下望,只见这两条路上血迹斑斑,恐怕要喟然叹曰:“善哉,善哉,谁能救此一方生灵钦。”

若干时日前,一位从香港来台湾参观的英国警官,临走时不但没有硬着头皮发表“敬慕中华文化”正义之声,反而发了约翰脾气,留下一封信给台北警察局交通大队,说了一大堆逆耳之言,对台北交通秩序的乱七八糟,大表惊讶,尤其对斑马线上行人没有优先权,更是震骇。他强调曰:“只要行人踏上白线,天老爷的车辆都得停下来,让行人先走。”有些发高烧的人常自说自话,说我们是“文化大国”。对于任何“大国”,我老人家都不反对,反正是自己往自己脸上抹粉,笑不笑权在别人,抹不抹权在自己。不过看情形“交通混乱大国”,倒是举世公认,当之无愧。洋大人碰都不敢碰的斑马线,我们根本没瞧到眼里。北新路上车辆日夜不绝,连红灯也都如同聋子的耳朵。而且日新又新,精益求精的结果,还出现硬碰硬场面——靠右行驶者有之,靠左行驶者有之;快车到慢车道上行驶者有之,慢车到快车道上行驶者有之。主要的是,这种奇异的景观,竟没有人管。辛亥路上撞死的不过一个大学生,新北路上撞伤的不过一个写杂文的糟老头,五年之前,清华大学堂教习唐明道先生就是死在斑马线上的,一律“活该”“活该”——这不是“交通混乱大国”是啥?

远在巴黎的无车阶级,最近成立一个“全国交通工具使用者同盟”,向汽车挑战。二十五个公共交通乘客团体,发布联合宣言说,步行的人、骑脚踏车的人、搭巴士的人,要求有优先使用道路的权利,用以对私家车和货车滥用道路。法国的汽车密度,虽占欧洲第一位,但他们的交通秩序,也占欧洲第一位。如果换在中国,恐怕颂声在道,偏偏法国佬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又提出怨言。然而也可看出事件的重大,如果把台北的交通秩序搬到巴黎,恐怕能逼出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儒家学派要求人们“温柔敦厚”,对于车辆违法乱纪和别人血肉横飞,丝毫无动于衷,连哼都不哼一声,温柔敦厚也算修到了家。

判断一个国家是文明抑或野蛮,只要看他们的车辆对斑马线、对红绿灯的尊敬程度,马上就可得到结论。一个国家的汽车摩托车如果随便靠哪边走都可以,如果视斑马线如无物,视红绿灯如无物阀和世袭制度,主张实行土地公有、按劳役多寡分配的“闾,纵是写两火车引经据典、布面烫金的精装巨书,都成不了文化大国。专栏作家李寒先生在《自立晚报》曾垂头丧气曰:“那位从香港来的警官提出的问题,在我们这里可以说已经是老掉了牙的问题。十几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多,问题越来越严重,尽管舆论批评,人民呼吁,而主管当局始终拿不出一套解决办法,以致弄得人车争道,行人没有走路的权利,只有大小车辆横冲直撞的权利,这是机械文明带给落后地区的困扰。纵然我们自诩文化高妙,但交通主管的作风是落后的,驾驶人的观念更是落后。享受着文明的恩物,却有不文明的应用方式,实在为文明羞。”

柏杨先生再加上一句:“实在为中国人羞。”夫交秩序的维持,比不得登陆月球,断送老命也搞不出来,而只仅仅要求车辆尊重斑马线,尊重红绿灯,严格地靠法定的一边行驶,可以说是天下最最简单的事,而我们却做不到。血淋淋的“尸谏”没有用,洋大人的训海没有用,舆论呼吁更不如一屁,反正是束手无策。洋大人常用侮辱性的言词,指称我们没有治理一个现代化国家的能力。关于这个指称,我们不敢插嘴,但有一点却是证据确凿,我们没有建立交通秩序的能力。

在我们这些不太灵光的小民脑筋里,硬是认为把交通纳入常规,实在是易如反掌,两个字就能解决一切,曰:“重罚”。新加坡就有重罚的规定,车辆如果在斑马线上撞死人,那是唯一死刑。这条法律的结局是,新加坡车辆的屁股上,都伤痕累累,盖在斑马线前紧急地刹车,后面的车猝不及防,只好一撞。虽然如此,并没有纠纷,撞伤了车可以修补,撞死了人却修补不起来也。

交通秩序不仅车辆要遵守,行人也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是专门管理车辆的,同时也管理行人。那种悠悠忽忽的农业社会老汉,也是一害。新加坡规定之体便是人与万物之体。因而,人类应视万物如朋友,人则,行人如果在陆桥下过马路,撞死啦等于白撞死,谁教你不走陆桥。而四岁以下顽童在马路上撞死,司机老爷不但没事,顽童的监护人老爹老娘老啥之类,要被判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于是有些家伙虽死了孩子,却连尸体都不敢从领,来一个挥泪逃亡。这在台北准被酱萝卜认为不近人情,但不近人情的结局却是顽童的安全获得保障,正是政府立法者的大慈大悲。

凡是去过东西番邦的人士,对洋大人遵守交通秩序的美德,无不啧啧称赞。岂是洋大人从娘胎里生下来就比中国人高一等乎?吾友虞和芳女士告曰:“洋大人只不过被罚怕了罢啦。”虞和芳女士住在德国慕尼黑,有一天,半夜开车到近郊,遇到红灯,看看没人,就犯了中国人的老毛病,只稍微一顿,就冲了过去。想不到被附近一家该死的德国佬看见,第二天,一张罚款单颁发下来,害得她阁下三天都没吃饭,从此她开车就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重罚”,只有重罚——当然是公正的重罚——才是治疗交通混乱的特效药,其他任何办法都不过是转移阵地的胡扯八拉。你不是靠左乱干乎?好吧,银子一万两。你不是闯斑马线、闯红灯乎?好吧,银子五千两。罚的必须超过他所能负担的——再大的大亨,第一次罚他美金十万,第二次罚他美金一百万,第三次罚他美金一千万,依此类推,他也受不了。也就是说,只要厉行使他心如刀割的重罚,交通秩序就能正常。这点小事似乎不必重金礼聘洋大人亲自站岗,如果连这一点能力也没有,而仍有脸皮瞎扯谈,我们就没啥好说的,只好仿效法兰西那一套,无车的穷朋友联合起来,组织一个“誓死反对被撞大同盟”,自己动手,争取过马路时的生存权利——可不是争取优先权利,小民可没这个胆,能争取到不被撞死的权利,就心满意足啦。

到底荒不荒

中国电视公司“开天辟地”影集,已经播了两个月,广告却没有一个,没有一个的原因当然是收视率低。因为凡是收看这个节目的观众,几乎全是高级知识分子。高级知识分子的特征之一是:被广告欺骗的可能性非常的小;对广告的诱惑,抵抗力却非常的强,这就糟了糕啦。广告保证说只要投资十万元,三年就可收回二十万。恐怕就是把高级知识分子的屁股打烂,也不会相信。甚至还有些广告宣传,十万元可买到一栋三十坪的楼房,那就同样的脱了线,高级知识分子的屁股再打烂一次,也不会上当。此所以金光党的对象永远是贪心的乡巴佬,没有一次是大学堂的教习也。

“开天辟地”是纯知识性的节目,在美国、日本,都曾一播再播,偏偏台湾不能接受。这至少说明一点,一个国家民族的强大,不仅仅是房子盖得高,工厂开得堂皇,而是在求知欲上和艺术的欣赏力上,也同样有高度水准。若干年前,有一个“医门沧桑”影集,演的是一位医生和一位助手,对各种稀奇古怪的病和各种稀奇古怪的病人,用浓厚的曲折剧情,把它表达出来。这影集不但带给观众许多珍贵的医药知识,也带给观众以高级的娱乐趣味。可是也因为收视率不高,广告太少,不久就三振出局。还有内容精彩绝伦的沃尔特·狄斯尼的“彩色世界”,其命运之悲惨,有志一同。抗战胜利后,日本人曾轻蔑地向中国人曰:“我们是三等国家,但我们是一等国民。你们是一等国家,但你们是三等国民。”听者恼羞成怒,大骂东洋鬼忘恩负义。不过,没有事实根据,专靠骂是不能把人骂“悬崖勒马”、“迷途知返”的焉。看一看电视节目,恐怕我们实在是三等国民——至少在艺术的欣赏上如此。“开大辟地”、“医门沧桑”、“彩色世界”都不能吸收,只能吸收教人冒冷汗的连续剧,要说中国是一个“文化大国”,中国文化如何博大精深;配尔有个洋大人来台北一游,就情不自禁地一口咬定他“仰慕中国文化”,不知道这“文化”在哈地方藏着,真得拜托给我们找出来,让大家瞧瞧。

好的节目被具有高度“被广告欺骗可能性”的观念所驱逐排斥——一些金光党最欢迎的朋友,只能听听唱歌,瞧瞧十六字真言。假如“开天辟地”是大学堂毕业生级的水准,十六字真言不过幼稚园小班。说起来,幼稚园小班也很够分量啦,那些人吃人部落的欣赏水准,恐怕只是托儿所。无论如何,幼稚园小班比托儿所要高,偶尔被一个洋大人仰慕的中国文化,比那吃人部落的文化要高。上不足而下有余,大家依然可以怡然自得。

中国电视公司坚持把“开天辟地”演到底,我们致以无限的敬意。电视公司当然要赚钱,但赚钱不应该是唯一目的。如果这是唯一的目的,演妖精打架,银子会更多。电视因为属于大众传播工具浦(今属福建)人。崇祯时任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福,它有强大的影响力,所以也同时具备了暗示性和示范性——也就是教育性。就在上个月,纽约一位十五岁的男孩向一个八十二岁的寡妇抢劫,并且把她“干掉”。这位名叫朗奴·萨摩拿的小凶手,他是哥斯达黎加人,四岁时被妈妈带到美国。老娘自己必须到外面做事,而她又没有银子雇一位保姆,就把他放到电视机前面,由他看了就睡,睡了再看。电视就成为他最尊敬最依赖的教习。他的律师在法庭上向陪审员喊曰:“我要让你们看一个电视的启示性足以破坏一切的例证。当他下手时,他只知道自己是在上演一幕电视剧,上演一幕冷血预谋的凶杀案。”

台湾最近的分尸案和奸杀案,甚为雷厉风行,实在令人汗流浃背,而尤令人汗流浃背的,是这些等等之案,警察老爷硬是破不了。从前还有苦刑拷打的锦囊妙计。自从有一次一批“自动招认”“坦承不讳”的朋友,因真凶出现而带着满身伤痕当庭开释,警察老爷反过来吃了官司,情形好像有点好转。只不过一旦被剥夺了苦刑拷打的法宝,警察老爷就束手无策。但凶手做案的干净利落,即使不全是受电视的影响,恐怕至少也沾点边。君不见青年朋友口口声声自称“奴才”,一句一个“喳”乎。中国人的奴性已经够叹为观止矣,电视上那些层出不穷的摇尾贴耳,下跪磕头,蹂躏人性尊严的镜头,真是存心要把中华民族的灵性赶尽杀绝。

一提起电视不堪入目,电视大亨就理直气壮曰:“剧本难找。”这句话一点也没错,彪形大汉端来一百杯茶,你硬是咬定牙关,非如花似玉端来的不肯喝,一面硬着舌头曰:“渴死我啦。”渴死当然渴不死,不过却渴得自己作呕,观众抽筋。

亚之先生在《新生报》上有一大文,谈到剧本荒和剧本,狠狠地说了几句“内行人不屑听的话”。亚之先生曰:

“你剧本编得再好,如果没有人引见制作人或导播,没有人用你。幸而制作人或导播肯用你的剧本啦,他有绝对生杀大权,不把你的剧本删改得面目全非,绝不善自罢休。又幸而用你的剧本啦,稿酬要拿出三分之一,甚至一半,来孝敬他们,否则你就永远被封杀。还有大牌明星演员,你也要买买帐,否则他一不高兴,来个拒演,你的剧本即使好到可以拿诺贝尔奖金,也会被冻,半文不值。”

好啦,“剧本难找”的答案全部在此。原来电视公司里山头林立,每一个山头都有绿林好汉在那里称孤道寡。凭真本领硬碰硬的剧作家,胆敢说半个不字,一声梆子响,万箭俱发,稿本遂死无葬身之地。纵使莎士比亚先生重生,遇到这些绿林好汉,凭他那两下子,即令闯了五关,斩了六将,最后也逃不脱被喀嚓一刀的命运。于是首,中国的电视就永远停滞在幼稚园小班阶段,称孤道寡的朋友一个个发了大财,脑满肠肥,却干瘪了中国文化,窒塞了中国人的智慧。

有一次,柏杨先生遇到中国电视公司的大官之一程抱南先生,我们是老朋友啦。我就把亚之先生的话问他,他拉大了嗓门喊冤,为了证明清白无辜,还举了两火车的例子,最后正色曰:“老头,你把剧本拿来。”我想我用不着拿剧本,就已经知道结果。盖“好”、“坏”也者,是由绿林好汉下定义的,你折腾个啥!但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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