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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盛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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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偏见和情感上的偏见,以及一种对周遭事物的个人见解。所以,当一种哲学脱离了大自然的观念,忽略了这种代表女人的主要特质和生存中心意义的母性本能,而想使女人快活的时候,这种哲学是走上迷路了。一切女人,无论是未受教育者,或受过健全教育者,其母性的本能是永远不会受压制的,这种本能在儿童时代就表现出来,由青春到成熟的时期更是越来越强烈的;在另一方面,男人对于父性的本能,大抵总要到三十岁以后,或到他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或女儿时,才意识到。我想二十五岁的男人是不会想到他做父亲这么一回事的。他只是爱上一个女人,偶然生了一个孩子,把这些事情忘得干净,而同时他的妻子的思虑却完全给这个孩子占据了去;后来到三十多岁的时候,他有一天突然感到他有一个儿子或女儿可以带到市场去给朋友们看,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开始觉得自己是个父亲了,二十岁至二十五岁的男人想到他们做父亲这件事时,很少不觉得可笑的,除了这可笑的感觉之外,他们是不大去想这种事情的;在另一方面,生产或怀孕在女人的生活上也许是最严重的事情,结果将改变她的整个生命,改变她的性格和习惯。当一个女人怀了孕的时候,世界在她看来是变了样子了。从此以后,她对于自己的人生使命或生存意义是绝对没有疑问的了。人生需要她。于是她实行她的功能了。我看见过一个娇生惯养的中国富家独生女,在她的孩子生病的时候,为了看护孩子,弄得废寝忘餐,其英勇的样子真是罕见。在大自然的计划中,这一类的父性本能是不需要的,而且是不存在的,因为男人和雄鸭或雄鹅一样,除了供给了雄性的遗传因子之外,对他的后嗣是不大关心的。所以,当这种生存的中心动力没有表现出来,不能发生作用时,女人在心理上受苦最深。只看美国文化让那么多优秀的女人不结婚(不是女人自己有什么缺点),美国文化对女人的爱护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相信美国婚姻上的不协调,大抵是由于女人的母性本能和男人的父性本能不能融合所致。所谓美国青年的“情感不成熟”(emotionalimmaturity),除了这个生物学上的事实外,真找不到其他的解释;因为那些男人都是在一种养尊处优的社会制度中生长起来,缺乏那种女人更强烈的母性本能所产生的负责任的思想。如果大自然在女人生理上预备做母亲时,不赋给她们充分稳健持重的性格,那可就糟糕了;所以大自然把这种性格赋给女人了。穷人的子弟受了困苦的环境所锻炼,产生了负责任的思想,这么一来,在一个崇拜青年、纵容青年的国度里,只留下那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在一种理想的环境之下,变成情感上和社会上毫无能力的人。归根结底说来,我们只关心一个问题:“怎样才可以度着快乐的生活呢?”一个人如果在外表生活的肤浅造诣之外,其性格的较深的泉源没有接触到,没有找到一个正常的出路,那么,他或她的生活是不能得到快乐的。独身生活大都被视为“个人事业”的理想;这种理想不但有个人主义的色彩,而且也有一种愚蠢的唯智主义的色彩;以后者这种色彩而言,独身生活是应该排斥的。对于那些决意做独身者的男女,那些自愿做无用的唯智主义者的独身男女,我始终认为他们太专注于他们自己的外表事业,相信他们能够拿一样相当的东西去替代家庭生活,而获得人生的快乐,或能够发现一种智能上、美术上或专门职业上的趣味,而获得深刻的满足。
我否认这一点。这么一个抱个人主义的人,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企图在“事业”和个人造诣上面以及反对虐待动物方面找到一个代替物,以实现丰富而满足的生活,在我看来,始终有点愚蠢,有点滑稽。老处女因为看见老虎的背后有鞭痕,便要控告马戏班的经理虐待动物: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心理上的征候。她们的抗议似乎是发源于一种误用了的母性本能,把这种本能用错了地方,以别类的动物为对象,好象猛虎真把人家几下鞭击当做一回事似的。这些女人是在糊里糊涂地暗中摸索着,想在世界上找到一个地位,竭力要找出一些使自己和别人都觉得动听的理由。
一个人在政治上、文学上或艺术上完成了伟业,其报酬只不过是智能上几声轻微的欢笑而已,可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孩子长成起来,其报酬是极真实的,不是言语所可以表达的。有几个作家和艺术家在年老的时候,对自己的成就感到满意?又有几个把这些成就当做消遣的产物以外的东西。当做生计之工具以外的东西?据说斯宾塞在逝世的前几天,把他所作的十八卷《综合哲学》(“TheSyntheticPhilosophy”)置在膝上,感觉到这些著作的冰冷的重量,在这时候,他的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觉得如果他有一个孙儿,岂不更好。聪明的伊里亚(Elia即CharlesLamb之笔名)不愿把他的全部小品文去换取他的一个“梦中孩子”(dreamchildren)吗?人类有了白糖代替物,牛油代替物,和棉花代替物,已经够糟糕了,现在还得要有孩子代替物,真是倒霉!我相信洛克斐勒(JohnD.Rockefeller)使世界上那么多的人类获得幸福,心里一定感觉到一种道德上和美感上的满足。同时,我也相信这么一种道德上或美感上的满足是极其轻微,极其薄弱的;很容易因击错了一记高尔夫球而消失了去,而使他得到真正的、永久的满足的倒是小洛克斐勒。
由另一方面看起来,快乐大抵是找到一个人的终身事业的问题,是找到一个人所喜爱的工作的问题。我怀疑从事一种专门职业的男女,是否有百分之九十确已找到了他们心爱的工作。对于“我爱我的工作”这句夸耀的话,我想我们一定不可完全相信。一个人永远不说“我爱我的家庭”,因为这是视为当然的事情。一般的商人上他们的办公处去的时候,其心情是和生孩子的中国女人颇为相同的:大家都这样做,我还能做什么别的事情呢?“我爱我的工作”,大家都这样说,在管升降机的工人,电话女接线生,和牙医生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骗人的;在编辑,地产经纪人,和股票掮客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言过其实的。我想除了从事发现工作的南北极的探险家,或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之外,一个人如能喜欢自己的工作,觉得是性情所近的工作,那已是最大的奢望了,可是纵使我们承认“爱”之一词在这里也可以应用的话,一个人爱他的工作,还是不能跟母亲爱其子女相比拟的。许多人对于自己的真正职业发生怀疑,常常在改换职业,可是一个母亲对自己的终身事业是毫无疑虑的,她的终身事业就是孩子的培养和教育。成功的政治家脱离了政治生活,成功的编辑放弃了杂志工作,成功的飞行家放弃了飞行生活,成功的拳斗家放弃了拳斗生活,成功的男女伶人摆脱了舞台生活,可是成功或不成功的母亲可有放弃过母性的生活的!那是闻所未闻的事情。母亲有一种人家需要她的感觉;她已经找到了一个人生的地位,深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代表她的地位,其信念是比希特勒必须拯救德国人的信念更深刻的。一个男人或女人知道他或她在世界上有确定的地位,是会感到满足的;除了这种满足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使他或她得到更深更大的快乐呢?世间有运气找到所爱的工作,从事所爱的工作的人,还不到百分之五,可是觉得养育子女是最深刻最有兴趣的人生动力的父母,却有百分之百:这岂不是入情入理的话吗?所以一个女人如果做母亲而不做建筑师,其找到真快乐的机会是更稳而且更大的,因为大自然是永远不会弄错的: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结婚是女人的最好的职业: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
我对于家庭,越讲越起劲,读这本书的女人一定早已料到这一着,开始有点气愤愤了,因为她们知道家庭的十字架终究是要女人去负担的了。这正是我的原意和理论。谁对女人比较怀着善意,尚有待事实的证明,因为我们所关心的仅是女人的快乐,这种快乐不是用社会的成就去衡量的,而是用个人生存的深度去衡量的。甚至由合适或胜任愉快的观点上说起来,我也相信对于工作真正能够胜任愉快的银行行长,是比对于做母亲的职务胜任愉快的女人更少的。我们有不合格的股长,不合格的商务经理,不合格的银行家,和不合格的主席,可是我们难得有不合格的母亲。所以女人是适合于做母亲的任务的,她们是有这种需要的,她们是知道这个事实的。我知道今日的美国女大学生已经放弃了女权主义的理想,而朝着合理的方向走去,我知道她们多数具有健全的人生观念,敢公然声称她们要结婚。我心目中的理想女人是爱数学也爱化妆品的,是比女权主义者更有女人的性格的。让她们用她们的化妆品吧,如果她们还有馀力(孔子一定会这样说),让她们也弄弄数学吧。
我们要晓得我们所讲的是一般男女的一般理想。世界有杰出而能干的男人,也有杰出而能干的女人,他们的创造能力是世界真正进步的原因。我要求一般的女人把结婚当做理想的职业,要求她们去生孩子,或者也去洗碟子,同时,我也要求一般的男人把艺术忘掉,只要去做剪头发,擦皮鞋,捉窃贼,修补铁锅,或堂倌的工作,挣到家人所需要的面包好了。世间既然须有人生产孩子,养育孩子,在出麻疹时候看护他们,把他们造成良好而有智慧的公民,男人在生孩子方面既然是无能为力,对抱孩子及替孩子洗澡的工作又是那么笨手笨脚的,那么,我自然是希望女人去担任这种工作了。一般地比较起来,我不知道哪一样的工作是更高尚的——养孩子呢?做理发师呢?做擦皮鞋匠呢?抑是做百货公司的看门者呢?如果女人们的丈夫须在百货商店替陌生人开门,我真不知道她们对于洗碟子的工作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过去是男人站在柜台后,现在女人争先恐后地跑去代替男人在柜台后的地位,而男人的工作倒是去开门了;如果女人们以为这是更高尚的工作,那么,社会是欢迎她们去做这种工作的。以生活的方法而言,没有什么工作是高尚的,也没有什么工作是卑鄙的。有些女人在公共场所保管男人的帽子,我不敢说这种工作一定比缝补丈夫的袜子更罗曼蒂的。保管帽子的女人和在家补袜子的女人,其间的异点是后者有一个男人可以同甘苦,而前者没有。当然,我们希望那个穿袜子的男人配享受那女人的劳力的结晶,可是如果我们定下一条原则,说他的袜子不值得她的缝补,那可就太过悲观了。男人并不是全部那么没有价值的。家庭生活包括着养育孩子这种重要而神圣的工作;而一般人觉得家庭生活太卑下了,不值得占据女人的时间,这种观念不能说是一种健全的社会态度;这种观念只有在女人,家庭,和母性不受充分敬重的文化中,才有存在的可能。这倒是值得注意的要点
五 家庭的享受 论性的吸引力
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据我(一个抱着旧世界的观念的旧世界公民)看来,有些东西是重要的,有些东西是不重要的;美国女人在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那方面,是比旧世界的女人更前进的,可是在一切重要的东西这方面,所占的地位是差不多一样的。无论如何,我们看不见什么现象可以证明美国人尊重闺秀之侠义比欧洲人更大。美国女人所拥有的真权力还是在她的传统的旧皇座——家庭的炉边——上产生出来的;她在这个皇座上是一位以服役为任务的快乐天使。我曾经看见过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家庭中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只是因为女人穿起薄纱的衣服比穿起办公外套妩媚可爱吗?抑只是我的幻想?女人在家如鱼得水,问题的要点便在这个事实上。如果我们让女人穿起办公外套来,男人便会当她们做同事,有批评她们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让她们在每天七小时的办公时间中,有一小时可以穿起乔治绉纱或薄纱的衣服,飘飘然走动着,那么,男人一定会打消和她们竞争的念头,只坐在椅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女人做起刻板的公务时,是很容易循规蹈矩的,是比男人更优良的日常工作人员,可是一旦办公室的空气改变了,例如当办公室人员在婚礼的茶会席上见面时,你便会看见女人马上独立起来,她们或劝男同事或老板去剪一次头发,或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买一种去掉头垢的最佳药水。女人在办公室里说话很有礼貌,在办公室外说话却很有权威呢。
由男人的观点上坦白地说来——装模作样用另一种态度说来是毫无用处的——我想在公共场所中,女人的出现是很能增加生活的吸引力和乐趣的,无论是在办公室里或在街上,男人的生活是比较有生气的;在办公室里,声音是更柔和的,色泽是更华丽的,书台是整洁的。同时,我想天赋的两性吸引力或两性吸引力的欲望一点也不曾改变过,而且在美国,男人是更幸福的,因为以注意性的诱惑一方面而言,美国女人是比(举例来说)中国女人更努力在取悦男人的。我的结论是:西洋的人太注意性的问题,而太不注意女人。
西洋女人在修饰头发方面,所花的功夫是和过去的中国女人差不多一样多的;她们对于打扮是比较公开的,是随时随地这样做的;她们对于食物的规定,运动,按摩,和读广告,是比较用心的,因为她们要保持身体的轮廓;她们躺在床上做腿部的运动是比较虔诚的,因为她们要使腰部变细;她们到年纪很大的时候还在打扮脸孔,还在染发,在年纪那么大的中国女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她们用在洗涤药水和香水上的金钱是越来越多的;美容的用品,日间用的美容霜,夜间用的美用霜,洗面用的霜,涂粉前擦在皮肤上的霜,用在脸上的霜,用在手上的霜,用在皮肤毛孔上的霜,柠檬霜,皮肤晒黑时所用的油,消灭皱纹的油,龟类制成的油,以及各式各样的香油的生意,是越做越大的。也许这只是因为美国女人的时间和金钱较多。也许她们穿起衣服来取悦男人,脱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脱起衣服来取悦男人,穿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同时在取悦男人和自己。也许其原因仅是由于中国女人的现代美容用品较少,因为讲到女人吸引男人的欲望时,我很不愿意在各种族间加以区别。中国女人在五十年前缠足以图取悦男人,现在却欢欢喜喜脱下“弓鞋”,穿起高跟鞋来。我平常不是先知者,可是我敢用先知般的坚信说: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女人每天早晨一定会费十分钟的工夫,将两腿作一高一低的运动,以取悦她们的丈夫或她们自己。然而有一个事实是很明显的:美国女人现在似乎想在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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