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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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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隆起,多角度提供前进、制动力,就好多了。
打仗的时候注意,每打一会就要收紧马肚带——因为马这大家伙一肚子都是草,它跑一会儿,肚子就瘪下去一号,所以要及时勒紧肚带,不然你就掉下去了。尽管如此,你也容易掉下去,因为战国时代的马鞍只有肚带,马鞍前边尚无盘绕马胸的胸带与鞍连结,鞍子易于向后滑动。骑快了,人就坐到马腚上去了。
能在奔驰的战马上坐稳以后,接下来是练习射击。马上射击难度大,马乱颠乱晃,从上边射击命中率差,不如从战车上发射得准,所以你得认真苦练。而且请记住,当敌人在你的射程中时,你也在敌人射程中,所以你最好侧着身子“偏坐”。好在你的马乱颠乱晃,敌人也不容易射中你。如果换在移动沉缓的战车上立着,那被射中的机会就大了。不过,战车兵的甲胄精致,牛皮质地(楚国人甚至是犀牛皮、鳄鱼皮的),挡箭效果好,挨上几箭也可以接着打斗。骑兵却是轻甲,只覆盖上身,甚至没有甲——像关公老爷那样只有战袍,吃上一枚,入肉三寸,拔下来,带肉二两。
现在说说赵武灵王的马。
中国土产的马匹,一向比较差。
马大约从尧帝起,就开始给中国人民拉车,一拉就是两千年。它们爬在地上,作出使劲的样子,吃苦耐劳但是速度缓慢——这是农业社会用马的特点。长期套车,牵引重物,使马的品格退化,DNA有向牛变异的趋势,终于不会奔跑了。它们个子矮,骨架细,没有爆发力,瘦单单的,更像驴。
因此,当时的马儿非要打仗的话,也是四匹捆在一起拉战车,而不适合骑乘作战,否则就成骑驴打仗了。
不过,赵国北部的代郡却有良马,叫做“代马”。代地原是狄人盘踞的地盘,后来被赵国开国之君赵无恤夺去了。代马是闻名诸侯的优质战马。“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是唐人的诗句,就是歌颂代马的。
赵武灵王在代郡设计骑邑,花了前后十年时间,彻底打垮了三胡(楼烦、林胡、东胡),夺得北方逾千里的土地。
这就奇怪了,赵武灵王刚刚学会骑马,学生就能打败老师?
史书上对此没有解释。
我们只能根据古代兵书的描述,推论赵武灵王的车骑与胡人对垒时的情形。
当策马狂奔的胡人冒出地平线,奔腾杀来时,赵武灵王立刻布阵迎敌:以骑兵在前,阻挡敌人,给自己战车创造充裕的时间构成战斗队形,一般做成圆阵固守。当胡马蜂拥逼近,赵氏骑兵就退入战车阵内,用战车车体及车上竖起的盾牌为掩护,联结成原野上的临时城墙,从“城墙”后面,用远程武器(也就是箭)成丛发射,大量杀伤胡人。中原人所擅长的弩,射程远,穿透力超强,从盾牌后弹出,给胡人大吃苦头。
当胡人无法攻穿赵国车阵,马噎人伤,士气顿挫之际,赵武灵王的骑兵与战车立刻展成攻击队列,实行反击,猛冲敌群,直至敌方溃散,并且由骑兵完成深度追击。步、骑、战车三种兵种的密切配合,使赵武灵王的军队展现出所向无敌的战斗力。胡人射技虽佳,但兵种单一,并且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组织配合,败率多于胜算。
于是赵武灵王刮擦三胡,拓疆千里,在原三胡之地设置了云中、雁门、代郡三个郡,从而整体上囊括了山西中部北部、河北北部南部、陕西北角。赵武灵王壮志得酬,在北方边境大筑长城,长城最北一线已经修到了内蒙古境内,大青山以南。至今内蒙古地区仍有赵长城遗迹存在,长约1300余里。
战国时期的中华大地上,也有一个“以色列”,那就是赵国东边的中山国,河北平原上。
中山国的文明并不落后,它是一支有志气的狄人——白狄,在春秋时代从陕北老家举着白旗(所以号称白狄),一路游牧过来的。这些白狄越过太行山,入居河北平原,在石家庄保定一代,圈了一块地,建国,是为中山。然后,就忘了本,“汉化”得很厉害。他们大量使用铁质农具,农牧兼行,还善于酿酒,《搜神记》里说中山国的酒好,喝了就死,死了埋地里三年,挖出来一看,人还在呼呼大睡,这酒号称“千日醉”。
中山人喝完了酒以后,热血狂躁,就向东北去打燕国人,侵占燕地“数百里,列城数十”;向南则殴打老赵,即赵武灵王耿耿于怀的“中山负齐之强兵(中山的背后还有大齐国在撑腰),侵暴吾地,系累吾民(抓了我们的小老百姓),引水围鄗(夺了我们的鄗邑,河北高邑)”。中山兵锋南距赵国邯郸仅一百公里,“如果不是祖宗保佑,社稷几于不守”。中山国像一匹猛烈的山猫,咄咄逼人,令赵人忧惧。
中山的地理位置更让赵人难受,它“控太行之险,绝河北之腰”。所谓“控太行之险”就是太行山呈南北走向,像一个隆起的屋脊,把山西、河北两省左右分开。赵国要从山西进入河北,必须跃过太行山,怎么跃呢?太行山麓只有一些东西走向的谷道可以穿越,而中山国正控制了谷道口险要处。所谓“绝河北之腰”,中山割断了赵国在河北北端的代郡与南端的邯郸,上下分离,把代郡这个重要军事基地,阻断在北,不与南部邯郸相接,自然让赵国不爽。赵国必须打通邯郸与代郡之间的大道。
赵国像袋鼠一样,抱着腹部的中山国。中山国割断了赵国南北,使它很不爽。
胡服骑射后第三年,公元前305年,赵军分两路大举进攻中山。南路军由赵武灵王总领,十六岁的大儿子公子章随军实习为副,从邯郸一路北上。北路军以新训练的骑兵和战车为主,牛翦、赵希为统帅,从北部代郡南下。两路军形成南北夹击中山之势。
中山人不敢怠慢,前去迎敌。
中山人都驾驶着华丽考究的战车,看见敌人们却穿着古怪的裤子,脑袋上插着野鸡尾巴,好像远道跑来演杂耍的,心说这帮人比我们狄人还狄人呐!
两军对垒,旗鼓相当,该怎么打呢?常规的打法是:利用马拉战车的巨大冲击力,组成密集车队,对敌人军阵发动迅猛攻击,使敌军前沿波动,然后用步兵跟进,对陷于混乱状态的敌阵进行冲杀,直至其溃败。但是,这种打法越来越不奏效了。战国时期广泛使用的弩,往往压制了战车的冲击。
当敌人战车蜂拥而至,我方以两、三排弩手站立阵前迎击,他们轮番上弦,擎弩,以单腿跪姿瞄准,扣扳机。每只弩箭射程达到300米,有效杀伤距离150米(跟手枪差不多)。而且第一排射击的时候,后两排可以拉弦搭箭,前后轮番射击。如此密集的弩箭,而且只只疾劲有力,对战车构成极大威胁。战车被箭雨攒射,一旦有一匹马倒下,整个车体就跑偏,甚至倾覆,造成交通堵塞,后边的车就更乱套了。本来想冲乱对方,结果自己却先乱了,战车像一堆垃圾,全在弩箭的劝说下,卸载在敌阵前的空地了——当然这是极端情形。但是,锋利疾劲、密集的弩箭,必然使战车的破袭力大打折扣,却是真的。
弩,黯淡了战车的前途,却仍然给骑兵留出了机会。
我们知道,战马速度快,它进入敌人射程以后,假定弩箭射程150米,它穿越这一射程的时间,是战车的一半甚至更少,从而减少了伤亡损失,有余绪力量继续冲陷敌阵(将敌阵冲乱,从而为后面的步兵打开缺口)。换句话讲,由于骑兵速度快,在单位时间内涌入敌人弩箭射程内的骑兵数量比同样情况下的战车多,使得弓弩手穷于应付,手忙脚乱,不遑阻截。我们知道,当时最流行的“蹶张弩”,必须用两脚蹬住弓体,弯腰,双手握弦,借助腰膝力量像提举杠铃那样,把弓弦提至胸前,才能把箭搭在弩臂上,然后走至前排单腿跪下瞄准,发射,整个过程耗时费力。一旦骑兵蜂拥而至,破阵必矣。
骑兵的速度优势,可以克制弩的疾劲力道。
不管怎么样,公元前305年,中山人与赵军的激战的过程与细节,史书上没有记载。但我们可以推知,中山人遭遇了向所未有的奇异攻击。
急骤的蹄声,蔽日的尘雾,萧萧的马嘶,响彻在河北原野上。在平旷的原野上,赵国骑兵像一团乌黑的云,移动过来,云团中抛出了阵阵箭雨。大地在马蹄敲击下颤抖、旋转,两旁景物飞快地向马蹄后泻去。这样的阵势把中山弩手惊得脑中空白,赶紧端起弩机仓惶发射,但是并不能阻滞死神黑色的翅膀。骑兵们玩了命地迎着箭雨扑来。由于骑兵的速度比传统的两轮战车快了数倍,中山阵前站立的三排弩手根本不能适应,当他们还在脚蹬手拉、上弦射击,不过才射两三次,忙的不可开交时,奔腾纵跃的战马,在付出部分牺牲之后,已经扑到近前,冲倒中山弩手,踏入阵来。
赵骑兵闯入敌阵后,纵马挥剑,白刃拼杀,一路直插中央。有的则坐在马上,凭高视下,瞄准中山将官射击。并且这些骑兵是在移动中,快速地改换着射角,兜着圈子连续射。那敌将抱头乱躲,好像绯闻被曝光的艳星,招架着来自各个方向记者们咔嚓咔嚓的闪光灯。敌将要么中箭,要么顾命不暇,对自己统领的小队没空指挥。阵内各小队你推我挤,无从配合,阵形大乱。一旦阵形混乱,就像百货商场着了火一样,人相纷扰,等着挨收拾了。当此良机,赵国后续战车和大队步兵有秩序地接踵杀至,把中山兵杀的七零八乱。赵国骑兵成功地实现了突破敌阵前沿弩手以及乱其阵列的作用(所谓“乱大众”)。
“追击逃跑的敌人不要超过一百步距离”,这是大周朝从前“为战以礼”时的规定(战车确实也追不远),现在是根本没人听了。久经沙场的战马,对溃逃的中山兵像苜蓿草一样恋恋不舍,瞬息之间追至,由后而前,一矛搠死。
但是中山人也不是白被叫做“以色列”的,他们血统生猛(白狄)而又掌握高科技。其中吾丘鸩就是个高科技武装起来的大力士,这家伙“衣铁甲,操铁杖”,他挥舞着他沉重的铁杖,“所击无不碎,所冲无不陷”。吾丘鸩斗到畅快的时候,干脆“以车投车,以人投人”——星宿老怪的打法啊!
“吾丘鸩”的铁武器和铁衣甲,给赵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甚至专门把他纪录在史书里。这也是史书上最早的关于铁武器的记述。铁的衣甲才能叫“铠甲”,以往最厉害不过是牛皮甲,或者是吴越楚国的兕甲——母犀牛皮做成的。当时有钱的贵族特奢侈,使用犀牛皮和鲨鱼皮制作衣甲。当时中国温度比现在高一两度,森林密布,犀牛大象这些亚热带动物,在我国中原司空见惯。
在战国中期的时候,铁制的农具不算稀罕,但铁武器却很少。这是因为生铁虽然坚硬,但性脆,做农具最合适,做武器却不好,使劲一敲就碎,拿着它上战场,跟拿着砂锅上去差不多。生铁不好,那么熟铁呢,熟铁的韧性倒是好了,但太软,拿它上沙场上打仗,还不如抡一把扫帚。
所以必须把铁变成钢。办法有两个,一个是把生铁的含碳量降下去,采取“炒钢法”(但汉朝人才会这个,战国人还不会);另一个办法是把熟铁的含碳量加上去,办法是煅打(可以理解成敲打),一边敲打一边回炉加热,把炉子里的炭粉敲进去,提高碳度,称做“渗碳法”——同样也是可惜,这个技术到了战国后期才成熟。
所以,目前的中国,武器还是青铜的好。青铜武器的鸣响仍然是战国大地上最动听的打击乐。
然而,中山国却有了铁杖、铁锤、金银泡饰的铁甲(铁制铠甲,上边有金银质地的泡状装饰),很了不起。但这些铁武器无不是钝器,锐器是不好制作的。
楚国的宛城(河南南阳)也是可以制造铁兵器的,那是冶铁名都,做成的铁矛,据说刺人“惨如蜂蜇”;韩国是战国时代的武器制造专业国,有铁剑、铁戟,大约也不错。但是,这都是零星特例,未见推广,也未见带来多大好处:楚国自怀王以来还是堕落了,韩国则一直堕落着。看来,“唯武器论”是不行的。中山人的铁棒子,也没有挽救它的国运。
吾丘鸩凭着自己的勇猛,挥着新技术武器,几乎冲到了赵军指挥官大将所站立乘御的战车旁,像一把铁匕首插近赵军勃勃跳动的心脏,直接威胁赵全军的中枢指挥系统。赵主将一看自己危在旦夕,立刻命保镖们一拥而上,拼死猛斗,硬是把落了单的吾丘鸩打死了。
我们不禁要问,赵武灵王为什么要孜孜不倦地进攻三胡和中山呢,是不是有侵掠病啊?
首先,扩张领土可以直接增加诸侯王族征收赋税劳役的地面,增加了王族的财富,也就是强化了国家的物力,从而支持进一步的扩张或者国家防御。
一个诸侯王国总是要尽可能扩张,直到它达到统治能力的极限,古今都是如此。
其次,进攻也是为了国家防御,不论是迫使别国当自己的小弟还是直接占领,都可以扩大自己的战略缓冲区域,以保证不受国际上其他大国或霸主的威胁。
不管怎么样,公元前305年,赵武灵王对中山国发起第一波进攻,但是战果却比预期的要小,北路军夺得了两个城邑,南路军获得了四个城邑,仅此而已。这种城邑,边长不过一公里左右。当时的中国,应该有千余多这样的城邑。
两年后,赵国又攻中山,这次则连战果记录都没有,大约很不得手。这是因为中山本身力量不弱,并且有东邻的齐国支持。齐国是背负东海的泱泱大国,它和中山结为同盟,准确的说,中山是他的小弟,它不能允许别的国际势力卷走这片地盘。
于是接下来的四年间,赵武灵王迫于齐国威慑,停攻中山。但是,狼如果把头伸进了羊圈,就决不会再把身子留在圈外。赵武灵王等待着发起最后攻击的良机。
有能力的人自己创造机会。赵武灵武想,如果我向西结好秦国,再促成秦国和东方的齐国互斗,被秦国人牵制着,齐国人就没有力量保护他的中山小弟了,我就可以趁机把这个小羊叼来了!
于是,公元前298年,对中山发起总攻之前,赵主父打算做一次冒险旅行:亲自到秦国去,洽谈结秦的事宜。亲自到秦国去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可以勘察地形,为未来攻击秦国,收集第一手准备材料。
于是赵武灵王化名赵招,乔装以使臣身份入秦,身边只带几名保镖,轻装入秦。沿途他观察了解秦国风土民情,对山川形势,尤其留心。中原大地西部,沿豫西走廊,两侧渐渐是黄土高原与低缓丘陵,可以急行军穿插西去。但是到了逼近关中地区的时候,却陡然耸起连绵高山。秦人在这里依险峻而设要塞,国防坚固,正是赫赫有名的函谷关,很难打通。
赵武灵王经函谷关进入关中平原后,看见渭水两岸土地肥沃,林川优美,气候合宜。进了咸阳以后,只见咸阳道宽阔笔直,两侧高墙大瓦,飞檐斗拱。赵武灵王转了一圈,对商鞅变法以来秦国政治、生活的变化,有了一些感性认识,颇有耳目一新之感。
他看见秦国老百姓神色淳朴,着装稳重,走在路上熙熙攘攘,甚是规矩。军人受到了普遍的尊重,而做买卖的则抬不起头来。路上有乘车的,有坐轿的,人人脸上喜气洋洋,甚至连抬轿子的也颇显轻松,嘻嘻地笑。大家都很高兴,人生都已被政府安排得井井有条。——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来,贵族子弟被断了活路,该扫大街扫大街,自谋出路,愿意当官得先去立功,于是为职业官僚的聘用扫清了道路。法家先贤随后建立起了一个通过法令约束来运行的高效的职业官僚政府体系。而在山东六国,分封制的余绪根深难撼。那些贵族子弟,都进了政府,全凭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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