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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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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其以议亲之典议之。”有司固执。诏削县二,户七百五十。【魏书载玺书曰:

“制诏中山王:有司奏,王乃者来朝,犯交通京师之禁。朕惟亲亲之恩,用寝吏

议。然法者,所与天下共也,不可得废。今削王县二,户七百五十。夫克己复礼,

圣人称仁,朝过夕改,君子与之。王其戒诸,无贰咎悔也。”】衮忧惧,戒敕官

属愈谨。帝嘉其意,二年,复所削县。三年秋,衮得疾病,诏遣太医视疾,殿中、

虎贲赍手诏、赐珍膳相属,又遣太妃、沛王林并就省疾。衮疾困,敕令官属曰:

“吾寡德忝宠,大命将尽。吾既好俭,而圣朝著终诰之制,为天下法。吾气绝之

日,自殡及葬,务奉诏书。昔卫大夫蘧瑗葬濮阳,吾望其墓,常想其遗风,愿讬

贤灵以弊发齿,营吾兆域,必往从之。礼:男子不卒妇人之手。亟以时成东堂。”

堂成,名之曰遂志之堂,舆疾往居之。又令世子曰:“汝幼少,未闻义方,早为

人君,但知乐,不知苦;不知苦,必将以骄奢为失也。接大臣,务以礼。虽非大

臣,老者犹宜答拜。事兄以敬,恤弟以慈;兄弟有不良之行,当造膝谏之。谏之

不从,流涕喻之;喻之不改,乃白其母。若犹不改,当以奏闻,并辞国土。与其

守宠罹祸,不若贫贱全身也。此亦谓大罪恶耳,其微过细故,当掩覆之。嗟尔小

子,慎脩乃身,奉圣朝以忠贞,事太妃以孝敬。闺闱之内,奉令於太妃;阃阈之

外,受教於沛王。无怠乃心,以慰予灵。”其年薨。诏沛王林留讫葬,使大鸿胪

持节典护丧事,宗正吊祭,赠赗甚厚。凡所著文章二万馀言,才不及陈思王而好

与之侔。子孚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四百户。

济阳怀王玹,建安十六年封西乡侯。早薨,无子。二十年,以沛王林子赞

袭玹爵邑,早薨,无子。文帝复以赞弟壹绍玹后。黄初二年,改封济阳侯。

四年,进爵为公。太和四年,追进玹爵,谥曰怀公。六年,又进号曰怀王,追

谥赞曰西乡哀侯。壹薨,谥曰悼公。子恒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

前千九百户。

陈留恭王峻字子安,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二十二年,徙封襄邑。黄初二年,

进爵为公。三年,为陈留王。五年,改封襄邑县。太和六年,又封陈留。甘露四

年薨。子澳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户。

范阳闵王矩,早薨,无子。建安二十二年,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后,封临晋

侯。黄初三年追封谥矩为范阳闵公。五年,改封敏范阳王。七年,徙封句阳,太

和六年,追进矩号曰范阳闵王,改封敏琅邪王。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

并前三千四百户。敏薨,谥曰原王。子焜嗣。

赵王幹,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二十二年,徙封赖亭侯。其年改封弘农侯。

黄初二年,进爵,徙封燕公。【魏略曰:幹一名良。良本陈妾子,良生而陈氏死,

太祖令王夫人养之。良年五岁而太祖疾困,遗令语太子曰:“此儿三岁亡母,五

岁失父,以累汝也。”太子由是亲待,隆於诸弟。良年小,常呼文帝为阿翁,帝

谓良曰:“我,汝兄耳。”文帝又愍其如是,每为流涕。臣松之案:如传以母贵

贱为次,不计兄弟之年,故楚王彪年虽大,传在幹后。寻朱建平传,知彪大幹二

十岁。】三年,为河间王。五年,改封乐城县。七年,徙封钜鹿。太和六年,改

封赵王。幹母有宠於太祖。及文帝为嗣,幹母有力。文帝临崩,有遗诏,是以明

帝常加恩意。青龙二年,私通宾客,为有司所奏,赐幹玺书诫诲之,曰:“易称

‘开国承家,小人勿用’,诗著‘大车惟尘’之诫。自太祖受命创业,深睹治乱

之源,鉴存亡之机,初封诸侯,训以恭慎之至言,辅以天下之端士,常称马援之

遗诫,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乃使与犯妖恶同。夫岂以此薄骨肉哉?徒欲使子弟

无过失之愆,士民无伤害之悔耳。高祖践阼,祗慎万机,申著诸侯不朝之令。朕

感诗人常棣之作,嘉采菽之义,亦缘诏文曰‘若有诏得诣京都’,故命诸王以朝

聘之礼。而楚、中山并犯交通之禁,赵宗、戴捷咸伏其辜。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

寿张吏,有司举奏,朕裁削县。【令】今有司以曹纂、王乔等因九族时节,集会

王家,或非其时,皆违禁防。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加受先帝顾命,欲崇恩礼,

延乎后嗣,况近在王之身乎?且自非圣人,孰能无过?已诏有司宥王之失。古人

有言:‘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弗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

独焉。’叔父兹率先圣之典,以纂乃先帝之遗命,战战兢兢,靖恭厥位,称朕意

焉。”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户。

临邑殇公子上,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楚王彪字朱虎。建安二十一年,封寿春侯。黄初二年,进爵,徙封汝阳公。

三年,封弋阳王。其年徙封吴王。五年,改封寿春县。七年,徙封白马。太和五

年冬,朝京都。六年,改封楚。初,彪来朝,犯禁,青龙元年,为有司所奏,诏

削县三,户千五百。二年,大赦,复所削县。景初三年,增户五百,并前三千户。

嘉平元年,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谋迎彪都许昌。语在凌传。乃遣傅及侍御

史就国案验,收治诸相连及者。廷尉请徵彪治罪。於是依汉燕王旦故事,使兼廷

尉大鸿胪持节赐彪玺书切责之,使自图焉。【孔衍汉魏春秋载玺书曰:“夫先王

行赏不遗仇雠,用戮不违亲戚,至公之义也。故周公流涕而决二叔之罪,孝武伤

怀而断昭平之狱,古今常典也。惟王,国之至亲,作藩于外,不能祗奉王度,表

率宗室,而谋於奸邪,乃与太尉王凌、兖州刺史令狐愚构通逆谋,图危社稷,有

悖忒之心,无忠孝之意。宗庙有灵,王其何面目以见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

既得王情,深用怃然。有司奏王当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师之义,不忍肆王市朝,

故遣使者赐书。王自作孽,匪由於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观。王其自图之!”】

彪乃自杀。妃及诸子皆免为庶人,徙平原。彪之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坐知情无

辅导之义,皆伏诛。国除为淮南郡。正元元年诏曰:“故楚王彪,背国附奸,身

死嗣替,虽自取之,犹哀矜焉。夫含垢藏疾,亲亲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为常山

真定王。”景元元年,增邑,并前二千五百户。【臣松之案:嘉入晋,封高邑公。

元康中,与石崇俱为国子博士。嘉后为东莞太守,崇为征虏将军,监青、徐军事,

屯於下邳,嘉以诗遗崇曰:“文武应时用,兼才在明哲。嗟嗟我石生,为国之俊

杰。入侍於皇闼,出则登九列。威检肃青、徐,风发宜吴裔。畴昔谬同位,情至

过鲁、卫。分离逾十载,思远心增结。愿子鉴斯诚,寒暑不逾契。”崇答曰:

“昔常接羽仪,俱游青云中,敦道训胄子,儒化涣以融,同声无异响,故使恩爱

隆。岂惟敦初好,款分在令终。孔不陋九夷,老氏適西戎。逍遥沧海隅,可以保

王躬。世事非所务,周公不足梦。玄寂令神王,是以守至冲。”王隐晋书载吏部

郎李重启云:“魏氏宗室屈滞,每圣恩所存。东莞太守曹嘉,才幹学义,不及志、

翕,而良素脩洁,性业逾之;又已历二郡。臣以为优先代之后,可以嘉为员外散

骑侍郎。”】

刚殇公子勤,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谷城殇公子乘,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郿戴公子整,奉从叔父郎中绍后。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薨。无

子。黄初二年追进爵,谥曰戴公。以彭城王据子范奉整后。三年,封平氏侯。四

年,徙封成武。太和三年,进爵为公。青龙三年薨。谥曰悼公。无后。四年,诏

以范弟东安乡公阐为郿公,奉整后。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八百户。

灵殇公子京,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樊安公均,奉叔父蓟恭公彬后。建安二十二年,封樊侯。二十四年薨。子抗

嗣。黄初二年,追进公爵,谥曰安公。三年,徙封抗蓟公。四年,徙封屯留公。

景初元年薨,谥曰定公。子谌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户。

广宗殇公子棘,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东平灵王徽,奉叔公朗陵哀侯玉后。建安二十二年,封历城侯。黄初二年,

进爵为公。三年,为庐江王。四年,徙封寿张王。五年,改封寿张县。太和六年,

改封东平。青龙二年,徽使官属挝寿张县吏,为有司所奏。诏削县一,户五百。

其年复所削县。正始三年薨。子翕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

四百户。【臣松之案:翕入晋,封廪丘公。魏宗室之中,名次鄄城公。至泰始二

年,翕遣世子琨奉表来朝。诏曰:“翕秉德履道,魏宗之良。今琨远至,其假世

子印绶,加骑都尉,赐服一具,钱十万,随才叙用。”翕撰解寒食散方,与皇甫

谧所撰并行於世。】

乐陵王茂,建安二十二年封万岁亭侯。二十三年,改封平舆侯。黄初三年,

进爵,徙封乘氏公。七年,徙封中丘。茂性傲佷,少无宠於太祖。及文帝世,

又独不王。太和元年,徙封聊城公,其年为王。诏曰:“昔象之为虐至甚,而大

舜犹侯之有庳。近汉氏淮南、阜陵,皆为乱臣逆子,而犹或及身而复国,或至子

而锡土。有虞建之於上古,汉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叙亲亲之厚义也。

聊城公茂少不闲礼教,长不务善道。先帝以为古之立诸侯也,皆命贤者,故姬姓

有未必侯者,是以独不王茂。太皇太后数以为言。如闻茂顷来少知悔昔之非,欲

脩善将来。君子与其进,不保其往也。今封茂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

六年,改封曲阳王。正始三年,东平灵王薨,茂称嗌痛,不肯发哀,居处出入自

若。有司奏除国土,诏削县一,户五百。五年,徙封乐陵,诏以茂租奉少,诸子

多,复所削户,又增户七百。嘉平、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户。

文皇帝九男:甄氏皇后生明帝,李贵人生赞哀王协,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

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鉴,仇昭仪生东海定王霖,徐姬生元城哀王礼,苏姬生邯郸

怀王邕,张姬生清河悼王贡,宋姬生广平哀王俨。

赞哀王协,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经殇公。青龙二年,更追改号谥。三年,

子殇王寻嗣。景初三年,增户五百,并前三千户。正始九年薨。无子。国除。

北海悼王蕤,黄初七年,明帝即位,立为阳平县王。太和六年,改封北海。

青龙元年薨。二年,以琅邪王子赞奉蕤后,封昌乡公。景初二年,立为饶安王。

正始七年,徙封文安。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五百户。

东武阳怀王鉴,黄初六年立。其年薨。青龙三年赐谥。无子。国除。

东海定王霖,黄初三年立为河东王。六年,改封馆陶县。明帝即位,以先帝

遗意,爱宠霖异於诸国。而霖性粗暴,闺门之内,婢妾之间,多所残害。太和六

年,改封东海。嘉平元年薨。子启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六千

二百户。高贵乡公髦,霖之子也,入继大宗。

元城哀王礼,黄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为国。三年,改为京兆王。六年,

改封元城王。太和三年薨。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礼后。六年,改封梁王。景

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五百户。

邯郸怀王邕,黄初二年封淮南公,以九江郡为国。三年,进为淮南王。四年,

改封陈。六年,改封邯郸。太和三年薨。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温嗣邕后。六年,

改封鲁阳。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四百户。

清河悼王贡,黄初三年封。四年薨。无子。国除。

广平哀王俨,黄初三年封。四年薨。无子。国除。

评曰: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

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袁

子曰:魏兴,承大乱之后,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始。於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

空名,而无其实。王国使有老兵百馀人,以卫其国。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为匹

夫。县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邻国无会同之制。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又

为设防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既违宗国藩屏之义,又

亏亲戚骨肉之恩。魏氏春秋载宗室曹冏上书曰:“臣闻古之王者,必建同姓以明

亲亲,必树异姓以明贤贤。故传曰‘庸勋亲亲,昵近尊贤’;书曰‘克明俊德,

以亲九族’;诗云‘怀德维宁,宗子维城’。由是观之,非贤无与兴功,非亲无

与辅治。夫亲亲之道,专用则其渐也微弱;贤贤之道,偏任则其弊也劫夺。先圣

知其然也,故博求亲疏而并用之;近则有宗盟藩卫之固,远则有仁贤辅弼之助,

盛则有与共其治,衰则有与守其土,安则有与享其福,危则有与同其祸。夫然,

故能有其国家,保其社稷,历纪长久,本枝百世也。今魏尊尊之法虽明,亲亲之

道未备。诗不云乎,‘鹡鸰在原,兄弟急难’。以斯言之,明兄弟相救於丧乱之

际,同心於忧祸之间,虽有阋墙之忿,不忘御侮之事。何则?忧患同也。今则不

然,或任而不重,或释而不任,一旦疆埸称警,关门反拒,股肱不扶,胸心无卫。

臣窃惟此,寝不安席,思献丹诚,贡策朱阙。谨撰合所闻,叙论成败。论曰:昔

夏、殷、周历世数十,而秦二世而亡。何则?三代之君,与天下共其民,故天下

同其忧。秦王独制其民,故倾危而莫救。夫与民共其乐者,人必忧其忧;与民同

其安者,人必拯其危。先王知独治之不能久也,故与人共治之;知独守之不能固

也,故与人共守之。兼亲疏而两用,参同异而并建。是以轻重足以相镇,亲疏足

以相卫,并兼路塞,逆节不生。及其衰也,桓、文帅礼;苞茅不贡,齐师伐楚;

宋不城周,晋戮其宰。王纲弛而复张,诸侯傲而复肃。二霸之后,浸以陵迟。吴、

楚凭江,负固方城,虽心希九鼎,而畏迫宗姬,奸情散於胸怀,逆谋消於唇吻;

斯岂非信重亲戚,任用贤能,枝叶硕茂,本根赖之与?自此之后,转相攻伐;吴

并於越,晋分为三,鲁灭於楚,郑兼於韩。暨于战国,诸姬微矣,惟燕、卫独存,

然皆弱小,西迫强秦,南畏齐、楚,忧惧灭亡,匪遑相恤。至於王赧,降为庶人,

犹枝幹相持,得居虚位,海内无主,四十馀年。秦据势胜之地,骋谲诈之术,征

伐关东,蚕食九国,至於始皇,乃定天位。旷日若彼,用力若此,岂非深固根蒂

不拔之道乎?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周德其可谓当之矣。秦观周之弊,

以为小弱见夺,於是废五等之爵,立郡县之官,弃礼乐之教,任苛刻之政;子弟

无尺寸之封,功臣无立锥之地,内无宗子以自毗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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