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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3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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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擢,而言官考绩,宜以章疏多寡及当否为殿最。二,复面劾。旧制,御史上殿,
被劾者趋出待罪,即唐人对仗读弹文遗意。近率封章奏闻,批答未行,弥缝先入。
乞遵旧典面奏,立取睿裁。三,明淑慝。尚书刘大夏、王轼以病乞休;侍郎张元
祯、陈清屡劾不去。贤不肖倒置,实治乱消长之关。宜勉留二人,放元祯等还田
里。四,核命令。近者言妨左右,频见留中。事涉所私,辄收成命。乞令诸曹章
奏俱具数送阁,已行者得考稽,未行者易奏请。五,养锐气。御史与都御史,例
得互相纠绳,行事不宜牵制。六,均差遣。御史以南北为限,显分重轻。自今除
巡按面命外,其他差遣及迁转资格,宜均拟上请,以示一体。七,专委任。河南
道有考核之责,请择人专任。八,励庶官。郎中田岩、姚汀、张宪,员外郎李承
勋、胡世宁、张嵿、顾璘等二十人,皆宜显擢。章下所司。又劾中官高凤、
苗逵、保国公朱晖,因请汰南京增设守备内臣,广开言路,屏绝宴游骑射。帝不
能从。
时“八党”窃柄,朝政日非。昆偕十三道御史薄彦徽、葛浩、贡安甫、王蕃、
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
上疏极谏曰:“自古奸臣欲擅主权,必先蛊其心志。如赵高劝二世严刑肆志,以
极耳目之娱;和士开说武成毋自勤约,宜及少壮为乐;仇士良教其党以奢靡导君,
勿使亲近儒生,知前代兴亡之故。其君惑之,卒皆受祸。陛下嗣位以来,天下颙
然望治。乃未几,宠幸奄寺,颠覆典刑。太监马永成、魏彬、刘瑾、傅兴、罗祥、
谷大用辈共为蒙蔽,日事宴游。上干天和,灾寝叠告,廷臣屡谏,未蒙省纳。若
辈必谓‘宫中行乐,何关治乱’,此正奸人欺君之故术也。陛下广殿细旃,岂知
小民穷檐蔀屋风雨之不庇;锦衣玉食,岂知小民祁寒暑雨冻馁之弗堪;驰骋宴乐,
岂知小民疾首蹙頞赴诉之无路。昨日雷震郊坛,彗出紫微,夏秋亢旱,江南米价
腾贵,京城盗贼横行。可恣情纵欲,不一顾念乎?阁部大臣受顾命之寄,宜随事
匡救,弘济艰难,言之不听,必伏阙死谏,以悟圣意。顾乃怠缓悦从,巽顺退托。
自为谋则善矣,如先帝付委、天下属望何?伏望侧身修行,亟屏永成辈以绝祸端,
委任大臣,务学亲政,以还至治。”疏至,朝事已变,刘健、谢迁皆被逐。于是
彦徽为首,复上公疏,请留健、迁,而罪永成、瑾等。瑾怒,悉逮下诏狱,各杖
三十,除名。昭道、弘、乾元逮捕未至,命即南京阙下杖之。江西清军御史王良
臣闻昆等被逮,驰疏救,并逮下诏狱,杖三十,斥为民。后列奸党五十三人,昆、
彦徽等并与焉。瑾诛,复昆官致仕。世宗初,起用,未行而卒。薄彦徽,阳曲人。
弘治九年进士。授四川道御史。尝劾崔志端以羽士玷春卿,有直声。至是,被杖
归,未及起官卒。
葛浩,字天宏,上虞人。弘治九年进士。由五河知县擢御史,数陈时政阙失,
孝宗多采纳。
正德元年,帝允司礼中官高凤请,令其从子得林掌锦衣卫事。浩等争之,言:
“先帝诏锦衣官悉由兵部推举,陛下亦悉罢传奉乞官。今得林由传奉,不关兵部,
废先帝命,坏铨举法,虚陛下诏,一举三失,由凤致之。乞治凤罪,而罢得林。”
御史潘镗亦言:“凤、得林操中外大柄,中人效尤,弊将安底。”帝皆不听。浩
既削籍,瑾憾未释,复坐先所劾武昌知府陈晦不实,与安甫、蕃、熙、学礼、昆
六人,逮杖阙下。瑾诛,起浩知邵武府。入觐,陈利弊五事,悉施行。嘉靖中,
历官两京大理卿。帝郊祀,有犯跸者,法司欲置重典,浩执奏,得不死。十年夏,
雷震午门,自劾致仕归,年九十二卒。
贡安甫,字克仁,江阴人。弘治九年进士。授长垣知县。孝宗时,擢御史,
尝疏劾寿宁侯张鹤龄。正德初,考功郎杨子器以山陵事下诏狱,安甫疏力救。兵
部尚书刘大夏为中官所扼,谢病去,户部侍郎陈清迁南京工部尚书,安甫率御史
请还大夏而罢清。报闻。彦徽等公疏,安甫笔也,瑾知之,故列奸党以安甫首南
御史。家居十年,终岁不入城市。后起山东佥事,甫三月,引疾归。
史良佐,字禹臣,亦江阴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行人擢御史。后起云南副
使。平十八寨苗,赐白金文绮。浚海田,溉田千顷,滇人颂之。
李熙,上元人。弘治九年进士。由将乐知县擢御史。十八年,奸人徐俊等造
谣言:帝遣官赍驾帖至南京,有所捕治。已而知其妄。熙公疏言:“陛下于此事
威与明少损矣。倘奸人效尤,妄以蜚语中善类,害何可胜言!”事下法司,亦力
言驾帖之害,帝纳之。正德元年九月,以灾异,复偕御史陈十事。瑾诛,得祸者
皆起,熙独废。世宗嗣位,始起饶州知府,迁浙江副使,以清操闻。
姚学礼,巴人,家京师。弘治六年进士。正德元年,公疏谏佚游,不纳。后
起云南佥事,终参议。
张鸣凤,清平人。弘治九年进士,为永康知县。有政绩,擢御史。后起湖广
佥事,进副使,母忧归,卒。蒋钦杖死,别有传。
曹闵,上海人。弘治九年进士,为沙县知县。被征,民号泣攀留,累日不得
去。既与昆等同得罪。后当起官,以养母不出。母终,枕块,得寒疾卒。
黄昭道,平江人,弘治十二年进士。后起广西佥事,再迁云南参政。抚木邦、
孟密有功。终左布政使。
王弘,六合人,弘治六年进士。
萧乾元,万安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王蕃、任诺鞫狱时,抵不与知,不足载。
王良臣,陈州人。弘治六年进士。官南京御史。瑾诛,起山东副使,终按察
使。
蒋钦,字子修,常熟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卫辉推官。征擢南京御史,数有
论奏。
正德元年,刘瑾逐大学士刘健、谢迁,钦偕同官薄彦徽等切谏。瑾大怒,逮
下诏狱,廷杖为民。居三日,钦独具疏曰:“刘瑾,小竖耳。陛下亲以腹心,倚
以耳目,待以股肱,殊不知瑾悖逆之徒,蠹国之贼也。忿臣等奏留二辅,抑诸权
奸,矫旨逮问,予杖削职。然臣思畎亩犹不忘君,况待命衽席,目击时弊,乌忍
不言。昨瑾要索天下三司官贿,人千金,甚有至五千金者。不与则贬斥,与之则
迁擢。通国皆寒心,而陛下独用之于左右,是不知左右有贼,而以贼为腹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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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得妄生议论。不言则失于坐视,言之则虐以非法。通国皆寒心,而陛下独用之
于前后,是不知前后有贼,而以贼为耳目股肱也。一贼弄权,万民失望,愁叹之
声动彻天地。陛下顾懵然不闻,纵之使坏天下事,乱祖宗法。陛下尚何以自立乎?
幸听臣言,急诛瑾以谢天下,然后杀臣以谢瑾。使朝廷一正,万邪不能入;君心
一正,万欲不能侵,臣之愿也。今日之国家,乃祖宗之国家也。陛下苟重祖宗之
国家,则听臣所奏。如其轻之,则任瑾所欺。”疏入,再杖三十,系狱。
越三日,复具疏曰:“臣与贼瑾势不两立。贼瑾蓄恶已非一朝,乘间起衅,
乃其本志。陛下日与嬉游,茫不知悟。内外臣庶,凛如冰渊。臣昨再疏受杖,血
肉淋漓,伏枕狱中,终难自默,愿借上方剑斩之。朱云何人,臣肯少让?陛下试
将臣较瑾,瑾忠乎,臣忠乎?忠与不忠,天下皆知之,陛下亦洞然知之,何仇于
臣,而信任此逆贼耶?臣骨肉都销,涕泗交作,七十二岁老父,不顾养矣。臣死
何足惜,但陛下覆国丧家之祸起于旦夕,是大可惜也!陛下诚杀瑾枭之午门,使
天下知臣钦有敢谏之直,陛下有诛贼之明。陛下不杀此贼,当先杀臣,使臣得与
龙逢、比干同游地下,臣诚不愿与此贼并生。”疏入,复杖三十。
方钦属草时,灯下微闻鬼声。钦:“念疏上且掇奇祸,此殆先人之灵欲吾寝
此奏耳。”因整衣冠立曰:“果先人,盍厉声以告。”言未已,声出壁间,益凄
怆。钦叹曰:“业已委身,义不得顾私,使缄默负国为先人羞,不孝孰甚!”复
坐,奋笔曰:“死即死,此稿不可易也!”声遂止。杖后三日,卒于狱,年四十
九。瑾诛,赠光禄少卿。嘉靖中,赐祭葬,录一子入监。
周玺,字天章,庐州卫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三迁礼科都给事
中。慷慨好言事。
武宗初即位,请毁新立寺观,屏逐法王、真人,停止醮事,并论前中官齐玄
炼丹糜金罪。顷之,以久雨,偕同官劾侍郎李温、太监苗逵。九月,以星变,复
劾温及尚书崔志端、熊翀、贾斌,都御史金泽、徐源等,翀、温、泽因是罢。帝
遣中官韦兴守郧阳,玺力言不可。寻复偕同官言:“迩者聪明日蔽,膏泽未施。
讲学一暴而十寒,诏令朝更而夕改。冗员方革复留,镇监撤还更遣。解户困于交
收,盐政坏于陈乞。厚戚畹而驾帖频颁,私近习而帑藏不核。不可不亟为厘正。”
不听。
正德元年复应诏陈八事,中劾大寮贾斌等十一人,中官李兴等三人,勋戚张
懋等七人,边将朱廷、解端、李稽等三人。未几,言:“陛下即位以来,鹰犬之
好,糜费日甚。如是不已,则酒色游观,便佞邪僻,凡可以悦耳目荡心志者,将
无所不至。光禄上供,视旧十增七八,新政已尔,何以克终?”御史何天衢等亦
以为言。章下礼部,尚书张昇请从之。帝虽不加谴,不能用也。
明年擢顺天府丞。玺论谏深切,率与中官牴牾,刘瑾等积不能堪。至是,命
玺与监丞张淮、侍郎张缙、都御史张鸾、锦衣都指挥杨玉勘近县皇庄。玉,瑾党,
三人皆下之。玺辞色无假,且公移与玉止牒文。玉奏玺侮慢敕使,瑾即矫旨逮下
诏狱,搒掠死。瑾诛,诏复官赐祭,恤其家。嘉靖初,录一子。
又御史涂祯,新淦人也。弘治十二年进士。初为江阴知县。正德初,巡盐长
芦。瑾纵私人中盐,又命其党毕真托取海物,侵夺商利,祯皆据法裁之。比还朝,
遇瑾止长揖。瑾怒,矫旨下诏狱。江阴人在都下者,谋敛钱赂瑾解之,祯不可,
喟然曰:“死耳,岂以污父老哉!”遂杖三十,论戍肃州,创重竟死狱中。瑾怒
未已,取其子朴补伍。瑾诛,朴乃还,祯复官赐祭。
汤礼敬,字仁甫,丹徒人。弘治九年进士。授行人,擢刑科给事中。
正德初,上言:“陛下践阼以来,上天屡示灾谴。不谨天戒,惟走马射猎,
游乐无度。顷四月中旬,雷电雨雹,当六阳用事时,阴气乃与之抗,此幸臣窃权,
忠鲠疏远之应也。”已,又论两广镇监韦经,又偕九卿伏阙请诛“八党”。刘瑾
衔之,寻以其请当审奏囚决之日,有诉冤者屏勿奏,指为变祖制,谪蓟州判官。
后列奸党给事中十六人,礼敬居首,罢归。未几卒。
瑾恶言官讥切时政多刺己,辄假他事坐之。礼敬得罪后,有王涣、何绍正。
王涣,字时霖,象山人。弘治九年进士。由长乐知县征授御史。正德元年,
应诏条上应天要道五事,语多斥宦官。明年出视山海诸关,以病谢事未行。盗发
其部内,都御史刘宇承瑾指劾涣失报。逮下诏狱,杖之,斥为民。瑾败,复官致
仕。
何绍正,淳安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正德三年擢吏科给事中。中官
廖堂镇河南,奏保方面数人,且擅拟迁调。吏部尚书许进等不能难,绍正劾之。
瑾不得已责堂自陈,而心甚衔绍正。及冬,坐颁历导驾失仪,杖之阙下,谪海州
判官。屡迁池州知府,筑铜陵五十余圩以备旱潦。宸濠反,攻安庆,池人震恐,
绍正登陴固守。事平,增俸一级,迁江西参政致仕。池人为立祠,与宋包拯并祀。
许天锡,字启衷,闽县人。弘治六年进士。改庶吉士。思亲成疾,陈情乞假。
孝宗赐传以行。还朝,授吏科给事中。时言官何天衢、倪天明与天锡并负时望,
都人有“台省三天”之目。
十二年,建安书林火。天锡言:“去岁阙里孔庙灾,今兹建安又火,古今书
版荡为灰烬。阙里,道所从出;书林,文章所萃聚也。《春秋》书宣榭火,说者
曰:‘榭所以藏乐器也。天意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礼乐不行,天故火
其藏以戒也。’顷师儒失职,正教不修。上之所尚者浮华,下之所习者枝叶。此
番灾变,似欲为儒林一扫积垢。宜因此遣官临视,刊定经史有益之书。其余晚宋
陈言,如论范、论草、策略、策海、文衡、文髓、主意、讲章之类,悉行禁刻。
其于培养人才,实非浅鲜。”所司议从其言,就令提学官校勘。
大同失事,天锡往核,具得其状,巡抚洪汉、中官刘云、总兵官王玺以下咸
获罪。内使刘雄怒仪真知县徐淮厨传不饬,诉之南京守备中官以闻,逮淮系诏狱。
天锡及御史冯允中论救,卒调淮边县。御史文森、张津、曾大有言事下吏,崔志
端由道士擢尚书,天锡皆力争。
十七年五月,天变求言。上疏曰:“外官三年考察,又有抚按监临,科道纠
劾,其法已无可加。惟两京堂上官例不考核。而五品以下虽有十年考察之条,居
官率限九载,或年劳转迁,或服除改补,不能及期。今请以六年为期,通行考察。
其大寮曾经弹劾者,悉令自陈而简去之,用儆有位。古者,灾异策免三公,阴霖
辄避位。今大臣不引咎,陛下又不行策免,宜且革公孤衔,俟天心既回,徐还厥
职。祖宗御内官,恩不泛施,法不轻贷。内府二十四监局及在外管事者,并有常
员。近年诸监局掌印、佥事多至三四十人,他管事无数,留都亦然。凭陵奢暴,
蠹蚀民膏,第宅连云,田园遍野,膏粱厌于舆台,文绣被乎狗马。凡若此类,皆
足召变。乞敕司礼监会内阁严行考察,以定去留。此后,或三年、五年一行,永
为定制。”帝善之。于是令两京四品以上并自陈听命,五品下六年考察,遂著为
令。惟大臣削公孤及内官考察,事格不行。寻与御史何深核牛马房,条上便利十
四事,岁省刍豆费五十余万。
武宗即位之七月,因灾异上疏,请痛加修省,广求直言,迁工科左给事中。
正德改元,奉使封安南,在道进都给事中。三年春,竣事还朝。见朝事大变,敢
言者皆贬斥,而刘瑾肆虐加甚,天锡大愤。六月朔,清核内库,得瑾侵匿数十事。
知奏上必罹祸,乃夜具登闻鼓状。将以尸谏,令家人于身后上之,遂自经。时妻
子无从者,一童侍侧,匿其状而遁。或曰瑾惧天锡发其罪,夜令人缢杀之。莫能
明也。时有旨,令锦衣卫点阅六科给事中,不至者劾之。锦衣帅劾天锡三日不至。
讯之,死矣。闻者哀之。
方瑾用事,横甚,尤恶谏官,惧祸者往往自尽。
海阳周钥,弘治十五年进士。为兵科给事中,勘事淮安,与知府赵俊善。俊
许贷千金,既而不与。时奉使还者,瑾皆索重贿。钥计无所出,舟行至桃源,自
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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