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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曹操-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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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简直就把曹当成了无所不知的先哲附体。曹没办法,只好假借鲜卑犯边赶紧离开,都来不及跟两位夫人道别。

现在曹铄新扩编的军队,有一半的装备就是由曹操免费提供的。如今袁绍提出两军联合结盟,这不是笑话吗?曹铄想要大笑,却又憋了回去,事实上,袁曹两军目前的主要敌人就是那轲比能的鲜卑大军。如果说早先曹铄还只能咬牙切齿地发狠,可是现在他却有了行动的机会。随着袁绍书信前来的不单单是他的信使陈琳,还有一百辆粮草车,以及颜良率大军从灵丘撤到广昌的消息。

灵丘地处中山国北端,从那里去并州边境只需要行军百里,而广昌在灵丘之东,从那里去并州却要一百八十里。颜良这是用撤兵的行动来表示自己对并州并无敌意,况且从那里出发到幽州只要走二十三里路,他的五万大军带给刘和以极大的压力,刘和已经下令鲜于辅率领两万名鲜卑部队前去边境警戒。

这样一来,曹铄甚至可以抽出神威营参加对轲比能的讨伐活动。他现在手上有三个野战营的兵力,都是精锐力量,完全可以进行一场决定性的战役。无论是与袁绍联合在幽州与鲜卑部队决战,或是单独出击,兵力方面完全可以支持。

而且攻击盛乐和平城捕获了大批的战马,完全可以做到一人一匹马,部队的机动性大为提高。最近曹铄下令所有人开始学习骑马,每个战士都分发一匹战马,纵使是不会骑马的战士,也要把自己绑到马背上天天跑上两三个时辰,以习惯于奔袭作战。经过这半个月的紧张联系,士兵们已经逐渐习惯了马背上的生活,纵使是现在轻兵突袭弹汗山,也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突袭弹汗山,这是一个多么诱人的想法啊,一想到这,曹铄就热血沸腾。陈汤说过:“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当时大汉有百万精兵,有说这个话的底气。只要持节出使,任何一个使者都可以在西域国主面前扬眉吐气地发出号令,无人敢于违逆!但是自恒灵二帝以来,天灾**不断,党锢、黄巾之乱更是耗尽了大汉的力量,再也没有说这个话的底气。汉军更是多年没有出塞,烧杀抢掠更成了塞外胡族每年的必修课。

盟约就是一张纸,必须有让人来遵守的实力。因为要留下大部队防守颜良和刘和、阎柔所部,曹铄最多只能派出一个野战营的兵力。

曹铄相信:只要他提出出兵弹汗山。会有无数地热血沸腾之士踊跃报名。甚至于为了一个名额而挣破了头。一个营听起来太少。但是曹铄也知道。其实一个营足矣!

汉军已经太久没有出塞攻击了。久得让人

记当年强大无比地匈奴是被汉军打得狼狈西顾。再也)+久得让鲜卑人觉得塞外就是最最安全地地方。只要是出了塞。就算是从中原掠夺了再多地东西。也没有人再来追究了。久而久之。这已经成为了鲜卑人地思维定式。总觉得塞外就是绝对安全地地方。

所以上次神威营出兵塞外。步度根根本就没有任何防备。

自上次盛乐一战后。马超赢得了一个“神威天将军”地绰号。让他天天傻笑。没个正形。随军来地马云禄把他腰里都掐紫了。马超还是得意地天天傻笑。而且随着部队开始集结。马超也知道可能要打打仗了。天天赖在曹铄地旁边。

曹铄瞪了马超一眼。“孟起。去把孔璋先生请来。我有要事相托。”

马超瞪着个大眼睛看了曹铄一样,又彪呼呼地四处看了一下,然后低下了头。

“恩?消极怠工啊,小心我扣你俸禄!”曹铄看着懒洋洋的马超,威胁了一句,顺手端起几案上的水杯,喝了一大口。

马超撇了下嘴,“那点俸禄打一仗就出来了,将军,不是我不想去啊,我只是不知道咱们军中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姓孔的先生?”

曹铄一下子喷了出来,他咳嗽了半天,才勉强压住这口气,恨铁不成钢地说道:“陈琳字孔璋,不要说你刚刚没听到他的自我介绍!”

“将军,其实说实话我真没听到。”看见曹铄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他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将军,俺还小呢!”

“呸!”曹铄啐了他一口,“还小?都二十三了。我十八岁的时候就打过百万黄巾,眼前就是张角做法,黄巾力士也被我砍过不知多少个了!等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孤身行刺董卓了!神威天将军这个名头是好,但是你还太年轻,还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以后你父亲的基业还要你来继承呢!光会打仗,你比得上吕布?天下无敌,照样身死妻亡”

马超无奈地忍受着好为人师的曹铄教育,没办法,谁让他想领兵出征呢?没有曹铄的命令,他连五个人也调动不了!基层军官全是黑衣卫出身,万分忠诚于曹铄,何况还有那盯紧你的监察厅军法官和无所不在的锦衣卫呢。

曹铄滔滔不绝讲了半个时辰,好不容易等他停下来喘口气,马超立即插话:“将军,俺可不想从政,这种累活还是交给您或者军政委员会吧,俺就只管打仗就行。俺都在这站了好多天了,天天充当您的传令兵,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您就可怜可怜俺,给句实话吧!到底这次打鲜卑人咱们怎么打法,派谁出击?”

曹铄笑了笑,喝了口水,润润干渴的嗓子,说话说了半天,他也累了。看见马超期盼的眼神,曹慢慢说道:“这次我留两个营待在这里,防止阎柔、宇文烈、颜良趁机偷袭;同时,派出一个营的兵力,奇袭弹汗山!逮住轲比能最好,逮不住他,烧了弹汗山也不错!”

马超兴奋地两眼放光,“将军,这奇袭的任务就交给我吧!我们神威营是唯一一支出过塞的队伍,草原上的事我们很熟悉,保证完成任务,别忘了,我可是神威天将军,打鲜卑根本就不在话下!”

曹铄又笑了,在马超希冀的眼神中摇了摇头,他乐呵呵地说道:“你可是神威天将军,你所在的地方一定是我军的主要突击方向,更别说你那个神威营了,人家探子就盯着神威营的旗帜呢!这次可是突袭,不能让轲比能有所准备!”

马超噘了下嘴,“那两个营从来没有去过塞外,万一迷路了怎么办?还是让我们去吧,最多,我把旗帜都留下来!”

曹铄还是摇了摇头,他摸了下鼻子,认认真真地说道,“我不能冒这个风险,锦衣卫报告,在你们军营旁边有鲜卑人的探子,他们还没摸透敌人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抓捕。所以你们必须留在原地,至于向导问题,陈琳会帮我们解决的,快去请他。”

马超惊讶地看着曹铄,最后他也认认真真摇了摇头,冲曹铄说了一句:“骗子!”气鼓鼓地转身离开。曹铄摸了下自己的鼻子,为什么我每次说谎话都被人看出来呢?唉,都怪我平时太诚实了,都不会说谎话了。算了,还是我亲自去请陈琳吧,还指望他给我做回信使呢,这说服步度根的艰巨任务可是需要这样的能人来完成。

偏帐外的陈琳突然打了个喷嚏,天冷了,该加衣服了!

第四卷 官渡!官渡! 第二十五章 脱手斩得轲比能(二)

琳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疑惑地问道:“你要我帮你')根,难道你想借刀杀人?”

曹铄摇了摇头,“怎么会呢?孔璋先生能言善辩,更写得一手好文章,我怎么会舍得杀你呢?再说了,我就算是想杀你,也不会送到步度根那里啊,他可是一个见风使舵的家伙!看见袁绍势大,他巴结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你?”

陈琳这就纳闷了,疑惑地问道:“那你让我去步度根那里干什么?总不会是想让我给这个蛮子谈经说道吧?”

曹铄向他走近了一步,站在他的身侧,小声说道:“我要突袭弹汗山!”

“什么,突袭弹汗山?”陈琳惊讶地重复了一句,然后曹铄就发现他的脸色都变了。兴奋的陈琳一把捉住曹铄的袖子,热切地看着曹铄,恳切地毛遂自荐道:“子烈,不瞒你说,我最擅长的不是写信,更不是说辞,而是剑法!学剑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这突袭弹汗山的时候能不能也带上我?千古留名的事情,总得也给我留个位置吧!”

曹铄暴汗,文文静静的陈琳居然还是剑术爱好者?他怀疑地看着陈琳,一脸的不信。

陈琳看出了曹铄的意思,后退两步,噌地一声拔出了宝剑,极其漂亮地耍了个剑花,然后就听“唰唰唰唰哎呀!”

陈琳捂着手大叫:“疼疼,子烈,有没有金疮药啊?”

曹铄无语了,大声叫道:“医护兵!这里有个割破手的!”

不一会,就见马云禄穿着医护女兵的衣服跑了进来,一边跑一边急切地问道:“是谁割腕了?快,快,快让我包扎下。”

曹铄暴汗!他无奈地说道:“云禄啊,你从哪里听说有割腕的,是孔璋先生舞剑不小心划破手了,你帮他涂点药就行,不用包扎!”

马云禄撅着个嘴。跟马超地表情一模一样。曹铄暗地里猜想。难道说这是老马家地遗传。怎么马休、马铁都这样。对了。还有马铜。全都是这个表情。等等。马铜、马铁他们不会是兄弟俩吧。怎么名字这么想啊?值得研究下。

陈琳看见美艳地马云禄。三魂六魄丢了一半。另一半也全跑到了这美女身上。手中宝剑当啷一声。掉到了地上。剑柄重重地砸在陈琳地脚上。但是文文静静地陈琳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他所有地精气神都为了这个美女而存在。什么叫做一见钟情。这就叫做一见钟情!

陈琳紧紧盯着为他手指涂药地马云禄。看着她笨拙地拿着绷带左三圈右三圈。前一转后一转。马云禄那个认真劲啊。为了把陈琳受伤地左手中指保护好。愣是把他地左手缠成了一个大粽子。

曹铄想笑。又没好意思。他使劲憋了好半天。终于把自己地笑意憋了回去。慢慢地问道:“云禄。你是不是包扎这门课还没及格啊。这医护兵地服装你穿着也肥了些。是不是穿得人家地啊?”

马云禄惊讶地看着曹铄。疑惑地问道:“将军。你是怎么知道地?”

这还用问吗?看你地水平能及格才怪!不过看着陈琳地表情。曹铄笑嘻嘻地问道:“孔璋先生。怎么样。这出使步度根之事?”

陈琳用劲一拍自己的胸膛,发出一声巨响,“交在我身上就是了,这点小事,不足挂齿!能够为了大汉天威而奔走,正是我陈琳陈孔璋一直以来的梦想!放心好了,我一定施展三寸不烂之舌,将他说服,让他派出几十个向导来,绝对不会耽误事的!”

曹铄担心地看着陈琳的胸膛,刚刚这一下好狠啊,陈琳这个文弱的家伙能受得了吗?不过他潜意识里突然想到在后世看见的电视,一个大猩猩敲打着胸肌向别的示爱,真是太像了。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就见陈琳突然向马云禄一躬身,“先自我介绍下,我叫陈琳,字孔璋,广陵射阳人,至今未婚。我新近做了首诗,小姐帮忙点评下。”

陈琳也不顾马云禄为难的表情,自顾自地清了清嗓子,大声吟道:“节运时气舒,秋风凉且清。闲居心不娱,驾言从友生。翱翔戏长流,逍遥登高城。

东望看畴野,回顾览园庭。嘉木凋绿叶,芳草纤红荣。骋哉日月逝,年命将西倾。建功不及时,钟鼎何所铭。收念还寝房,慷慨咏坟经。庶几及君在,立德垂功名。”

他得意洋洋地大声吟唱,可是曹铄非常同情的看着他,内心里替他叹了一口气:唉,我说陈琳,你诗吟的倒是不错,不过很可惜,这

她根本就不是一个文静的女孩,这诗词女红估计她是T你吟地再好,她听不懂,这不是白费嘛!

果然,马云禄慢慢抬头看着陈琳,两个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的小星星。她轻轻拍了拍手:“好诗,好诗!立德垂功名,好!不过”

陈琳满怀希望地看着她,真是我的知己啊,居然一下子就知道了我想说什么,我又想要什么,知音难求啊!他欣喜地问道:“不过什么啊?”

马云禄脸一下子红了,小声说道:“不过我就听清楚这一句,前面的你口音太重,我没听清。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这是金疮药,记得换啊!”她放下一个小小的药瓶,连忙转身离开。

曹铄特同情地看着陈琳,正想说一句安慰的话呢,陈琳猛地转身,大声吼道:“子烈,我发誓,这辈子非她不娶!她叫什么,云禄?好名字,好兆头,平步青云,高官厚禄,怎么就这么符合我的心意呢!不用这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你们有你们的追求,我也有我的目标。

‘立德垂功名’!你看我们两个!怎么说来着,对了,就是那佛教中所说的有缘人啊!为什么别的她都听不清,就听清楚这句呢?我听说你在大婚宴上说过一句话,风传天下,好像就是我们俩的写照,对,就是你说的那个‘心有灵犀一点通’!”

看着兴奋的陈琳,曹铄有些无语,他憋了半天,提醒那陈琳一句:“孔璋先生,刚刚你答应我出使的事情?”

陈琳疑惑地问道:“我什么时候答应你了?答应了什么事?”他突然痛彻心扉地惨叫一声:“子烈,刚刚谁打了我一掌,好痛啊!啊!!!我的脚,刚刚谁砸了我的脚?”

靠,这个被迷昏的可怜虫!

一日后,胸口缠着厚绷带、脚上涂着消淤膏的陈琳挺胸抬头走出了大营,他的身后是马云禄崇拜的眼神。为了表现自己的好男儿气概,陈琳没有坐车,而是用自己随身所带的百金买了曹铄军中的一匹白马。长袖飘飘,白马萧萧,这形象简直就是帅呆了,酷毙了。可是陈琳有苦自己知,脚好痛、胸好闷、钱包好瘪啊!

行了一日以后,看着满天的飞沙,陈琳可怜兮兮地看着护送的千牛备身韩龙那瘦弱的身躯,小心翼翼地问道:“韩将军,大家都是文人,能不能再回去给我雇辆车啊?”

韩龙摇了摇头,硬生生地顶到:“主公有令,五日内必须赶到步度根那里,否则就要治我的延误军机之罪!要想在这五日里找到惊慌失措的步度根,只有骑马才行!先生不必担心,最多就是磨脱皮而已,主公已经下令马云禄小姐将负责先生归来后的医治工作!等你回去的时候,她会在你的帐篷里等你的!”

陈琳眼睛一亮,大声说道:“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出发吧!韩将军,麻烦你把我绑在马上,咱们快马加鞭,赶紧找到这步度根,然后带着向导立即回来!放心好了,我最擅长的不是写信,更不是说辞,而是剑法!学剑多年,铸就我一身铜筋铁骨!”

韩龙看着这文弱的书生,真看不出来啊,没想到他居然还有这么好的内功底子,自己怎么看不出来,难道他已经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地步?真是厉害啊!韩龙也不客气,立即跳下马来,从马鞍后的背囊旁边取下绳索,将陈琳捆得结结实实的,又打了个死结。然后狠狠一拍马腚,大声吼道:“驾!”

那马一声长嘶,飞速奔出,就听见陈琳略带哭音的喊声:“我是谋士,不用这么快吧!”最后一个字还没落下,韩龙的视野里已经没了陈琳的踪影,他暗暗冲陈琳树了下大拇指,啥话也不说了,就一个字:牛!

徘徊过多少沙丘,淌过多少小溪,才会觉得寻找也并不容易。名字是用来呼喊,还是用来悬赏,好让寻找天天都充满希望。熬过了多久患难,湿了多长眼眶,才能知道追寻是苦的谐音。流浪几块河沙地,换过几回方向,才让目标确切无疑的出现。

四天之后,当步度根看到满脸龟裂、嘴唇上起满燎泡的陈琳时,他还以为卫兵是在骗他。这哪里是一个大名鼎鼎、风度翩翩的儒生啊,简直就是一个戍边多年的老兵!他怎么变成了这个模样呢?难道中原出了什么变故,袁绍战败了?步度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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