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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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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如此的熟悉,在撒哈拉沙漠时,是每天见人都用的阿拉伯文问候语。我初次听见在美国有人说出这样的句子来,心里产生了一丝说不出的柔情,笑望着他,也答了一句“沙拉麻里古”。在双方的惊异之下,我们自然而然成了朋友。我常常去他的店里坐着,有时,也帮忙女客人给试衣服。哈敏的生意清淡,他专卖阿富汗和印度来的衣服和饰物,可是我却看不上眼呢。我的去,纯粹为着享受那份安静的友谊。

他的话不多,问着,就答,不问,两个人就坐着。“哈敏,你的妻子呢?”“在阿富汗呀!”“有没有小孩?”“都嫁啦!”“那你一个人在西雅图做什么呢?”“开店呀!”“那你太太呢?”“她不肯来。”“那你也不回去吗?”“那边打仗呢。”

哈敏不回国办货色,他向一个美国人去批,批自己国家的东西。

“哈敏你不积极吔!”“够了!”“首饰不好看。”“那是你挑剔呀!”“这样不能赚钱。”“可以吃饱就好了啦!”

永远是这种扯谈似的对话,我觉得哈敏活得有禅味。

后来,我要走了,我去看他,跟他说再见。做朋友的半年里,没有买过他任何一样东西。

“嗳,要走了。”哈敏叹了一口气,根本没有惋惜的意思,好似人的来去对他都是一种自然。

“要走了。我要走了。”我大声些又讲了一遍。

这个哈敏,才在最后的一刻,站了起来——他一向是坐在炕上的。他慢吞吞的打开被许多衣服塞满的一个大铁箱,用手到角落里去掏,掏出了照片上那条项链来。

“你——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早不给我看?”我瞪了他一眼,心里想,无论什么价格,都买下了。因为它太美了。“你以前又不走,何必看呢?”

“多少钱?”

“我太太的啦!”

“我问你多少嘛?”

“啧,是我太太的啦!”

“那你要多少钱嘛?”

“你说多少?是我太太的。”

“一百美金。”

“好啦!不要忘了它是我太太的。”

我们付钱、交货,这才来了可能不属于阿富汗式的告别拥抱。就这样,哈敏太太的项链跟我结上了缘。



亚当和夏娃

“如果他是亚当,那时候上帝并没有给他胡子刀,他的胡子不会那么短。”我说。

“这个时候亚当才造好了不久嘛!还没有去吃禁果呢。”荷西说:“你看,他们还不知道用树叶去做衣服,以此证明——。”“吃了禁果还不是要刮胡子。”我说。

那时候,我们站在一个小摊子面前,就对着照片中这一男一女讲来讲去的。

因为价钱不贵,而且好玩,我们就把这一对男女买回家去了。艺术性不高的小玩意儿罢了,谈不上什么美感。这一对男女被放在书架上,我从来没有特别去重视他们。有一天跟荷西吵架,没有理由的追着他瞎吵。吵好了,我去睡觉,就忘了这回事。我的生气是很短的,绝对不会超过五小时以上。如果超过了,自己先就觉得太闷,忍不住闷,就会去找荷西讲话,如果他不理,我就假哭,我一哭,他就急了,一急就会喊:“你有完没有?有完没有?”我也就顺水推舟啦,说:“完了,不吵了。对不起。”

有一次也是吵完了,说声对不起,然后去厨房弄水果给荷西吃。厨房跟客厅中间有一个美丽的半圆形的拱门。道了歉,发觉荷西正往那一对裸体人形走过去,好像动了他们一下,才走开。

我跑过去看看人形,发觉他们变成面对面的了,贴着。我笑着笑着把他们并排放好。

以后我发觉了一个秘密,只要荷西跟我有些小争吵——或说我吵他,那对裸体人形的姿势就会改变。是荷西动的手脚。

吵架的时候,荷西把他们背靠着背;和好的时候,就贴着,面对面,平日我擦灰时,把他们摆成照片上的站姿。等到我不知觉的当儿,他们又变成面对面的了。

这个游戏成了我们夫妻不讲话时的一种谜语。有一天,我发觉荷西把那个“我的代表”,头朝上向天仰着,我一气,把他也仰天给躺着,变成脚对脚。没过几天再去看时,两个人都趴在那里。

本来没有什么道理的两个小人,因为先生的深具幽默感,成了家中最有趣的玩具。

这一回卖掉了那幢海边的家回到台湾来,当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把这对人形用心包好,夹在软的衣服里给带回来。关箱子的时候,我轻轻的说:“好丈夫,我们一起回台湾去罗!”



知音

在这小小的台湾,一千八百万人口挤着过日子。看起来吓人——那么多。可是在这一千八百万人中,只找到两个人,能够跟我长谈《红楼梦》这本书——又那么少。那种谈法,是没日没夜痴谈下去的。

其中的一个知音,住在台中。这一个,一年可能见面两、三次。另一个是位方才二十多岁的好小子——空军,驻防在花莲。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只靠电话和通信。

其实对于“知音”两字,定义上给它下得太严格了。谈得来,而不谈《红楼梦》的,就不算。

总认为,社会上民间团体那么多,集合在一起的人,总有一个宗旨,而为什么我们这些爱红楼的人,却彼此碰也碰不到,也没有什么会呢?我的理想是:把“皇冠艺文中心”给租借下来,每星期五,只要有空,就去晃一下。而那批红楼迷,也知道每星期五晚上,只要有空,在“艺文中心”就可以碰到其他的红楼迷,大家见面,开讲、争论、分析、研究,甚而打架,那会有多么好玩。

这只是个想法而已,不会实现的。

话说住在台中的那个朋友,他的人缘好极了,看书也多,做人非常平实,处事自有一套,而且是个中文系毕业的人。

以上几点,并不构成知音的条件——如果没有发现他是个红迷的话。

我们这场友谊,开始在一个饭局上,直到数年之后,发觉只要单独面对他,那十数小时的谈话可以就钉住《红楼梦》讲下去,这才恍然大悟,来者是个这方好汉,不能错过。本来,对于《红楼梦》这一场缠了我终生的梦,在心灵上是相当寂寞的,因为无人可谈。后来,得了个知音,我的红楼,讲着讲着,理出了很多新发现,越讲越扎实,越说越明白,好似等待了多年的曹氚之灵,化做己身,长江大河也似的涌现出来。我那可怜的朋友——知音,有时候饭都不给他吃,茶水也是凉的,他也不抱怨,总算很仁慈,给我昏天黑地的讲个够,还笑着点头。

对于《红楼梦》有关的书籍,我的不够,知音的收藏就多了很多。我个人的看法还是盯住原本《红楼梦》,不敢翻阅太多其他人写的心得,怕自己受影响。不过有时候忍不住,还是拿来看。

许多次,我去外地旅行,看见有关红楼的书籍,总会买回来,交给知音收藏。

有一次,得了一副扑克牌,那个图画,居然是“金陵十二金钗”。这一喜,非同小可,细细观看画片上面小姐们的衣服、头饰、恣态、面容、背景,还有取的是书中哪一场景……。等到朋友从台中到台北来时,我拿出那副纸牌,一定要送给他。同时,还找到两套《红楼梦》的漫画本,那是在新加坡。为了那些漫画本,我将具象的《红楼梦》“室内设计”看了个饱。那副纸牌,只有一副,朋友不肯收,要我存着。我想:他的收藏比我整齐,应该成全他。

两个人推来让去,结果朋友把牌一摊,分做两叠,说:一人一半。

这我不答应,要就完整的,不然不要。

最后,这副纸牌——金陵十二金钗,去了台中。我的心中,大喜。

后来,朋友去了金门一趟。金门没有关于《红楼梦》的东西,不比香港、日本、新加坡。

在我的红楼知己由金门返回台湾来时,他送了我照片中这两副“粿模”,算是民俗艺品的部份吧。将这两副模子,放在客厅方几上,它们跟我的家,那么相称,不愧是知音的礼物。请看这两个模子,一面雕着龟甲纹样,象征吉祥。反面没能拍出来,雕着桃形,也象征吉瑞。中间写个“寿”字,取龟长寿之意。

所有龟粿俗称“红粿”,这种将糯米磨成粿浆,染成红色的民间食物,可以用于各种喜事,如结婚、谢神、上寿。在台湾民俗中,也用红粿供拜。如果媳妇生了男孩,到祖先坟上扫墓时,也以红粿祭拜,那就叫做“印墓粿”了。

照片中另一条长长的“粿模”,刻的是动物和花草,据说这是早年做喜饼的模子,是女家分赠给亲友的一种“订婚通知”。这两方礼物,来自一场《红楼梦》的结缘。我倒是又在想,这种食品——糯米做的,黛玉妹妹绝对不能吃,吃了万一哭泣,是要胃痛的。倒是史湘云大妹子,吃它一个无妨。





这是一句西方的谚语,说得真好——闪烁的并不一定是金子。它是铜的。

看这个用手敲出来的铜锅造型有多美,盖子那么饱满浑圆,摸上去还有细微的凹凸。找到它的时候,它被丢在香港古董街的墙角边,乱丢的,锅底锅盖一团黑,里面不知炖了几十年的好菜,等到铝锅上市了,主人家才弃了它,将它当破烂给卖了。

也是擦出来的光辉,细细擦,将岁月擦回去,只一瓶擦铜油,时光倒流在我手上,告诉了我许多只有灶神娘娘才知道的秘密。

用它来煮了一次霉干菜扣肉,毕竟舍不得,就给搁在架子上了。真铜与镀铜的光泽是绝对不相同的,这只锅——沉潜。



幸福的盘子

我的婆婆马利亚,是个喜欢收集盘子的人,她的西班牙盘子并不是吃饭时用的,而是挂在墙上当装饰的。婆婆的餐厅挂了四十几个陶土盘,美丽极了。

在我婚后,也喜欢上了盘子。那几年经济情形一直不算好,可是在荷西和我的克勤克俭之下,第四年的婚后,就买下了一小幢有花园的平房。对于我们来说,那已算是奇迹了。我们不贷款,一次付掉的。

有了房子,还是家徒四壁,墙上没有什么东西,因为所有的存款都付了房子,我们不做分期付款的事情。

买完新家之后,回了一次荷西出生的小城,西班牙南部安达露西亚行政区内的“哈恩”,我们买下了照片左方彩绘的陶盘,那是婚后第四年。墙上挂了孤单单的一个彩盘。又过了一年,再买下了照片中右手的那一个青花陶盘。我们的家,有了一双盘子。

再过了一年,第六年了,我单身飞去马德里远接父母,在街上看见一个有字的盘子,上面写着:“这儿,是幸福的领地。”词句有些俗气,可是想到自己的家的确是片幸福的领地,为什么不买下它呢?就因此有了第三个挂盘。当三个盘子一同挂着的时候,我幻想:我们的家一年一个盘,到了墙上挂满了四、五十个的时候,荷西和我当然已经老了,那时候,还是牵着手去散步,只不过走得缓慢些罢了。

我的盘子没能等到第四个,就没有再继续下去,成了一个半残的故事。



我要心形的

每次圣诞节或者情人节什么的,我从不寄望得到先生什么礼物。先生说,这种节日本意是好的,只是给商人利用了。又说,何必为了节日才买东西送来送去呢?凡事但凭一心,心中想着谁,管它什么节日,随时都可送呀!

我也深以先生的看法为是,所以每天都在等礼物。

有一天先生独自进城去找朋友,我不耐那批人,就在家里缝衣服。先生走时,我检查了他的口袋,觉得带的钱太少。一个男人,要进城去看朋友,免不得吃吃喝喝,先生又是极慷慨的人,不叫他付帐他会不舒服的。就因为怕他要去一整天,所以又塞了几张大钞给他,同时喊着:“不要太早回家,尽量去玩到深夜才开开心心的回来。不要忘了,可以很晚才回来哦!”

站在小院的门口送他,他开车走的时候挥了一下手,等到转弯时,又刹了车,再度停车挥手,才走了。邻居太太看了好笑,隔着墙问我:“你们结婚几年了?”我笑说:“快五年了。”那个太太一直笑,又问:“去哪里?”我说:“去城里找朋友。”邻居大笑起来,说我怎么还站在门口送——生离死别似的。我也讲不出什么道理,哗一下红了脸。

没想到才去了两个多钟头吧,才下午一点多钟呢,先生回来了。我抬起缝衣服的眼睛,看见他站在客厅外面,伸一个头进来问:“天还没有黑,我,可不可以回家?”“当然可以回家罗!神经病!”我骂了他一句,放下待缝的东西,走到厨房把火啪一点,立即做午饭给他吃。做饭的时候,问先生:“怎么了,朋友不在吗?”先生也不作声。上来从后面抱住我,我打他一下手臂,说:“当心油烫了你,快放手!”

他说:“想你,不好玩,我就丢了朋友回来了。”

等我把饭菜都放在桌上,去浴室洗干净手才上桌时,发现桌上多了一个印度小盒子,那个先生,做错了事似的望着我。

我一把抓起盒子来,看他一眼,问:“你怎么晓得我就想要这么一个盒子?”先生得意的笑一笑。我放下盒子,亲了他一下,才说:“可是你还是弄错了,我想要的是个鸡心形的,傻瓜!”

先生也不响,笑笑的朝我举一举饭碗,开始大吃起来。等我去厨房拿出汤来的时候,要给先生的空碗添汤,他很大男人主义的把手向我一伸——天晓得,那个空碗里,被他变出来的,就是我要的鸡心小盒子。

这一回,轮到我,拿了汤杓满屋子追他,叫着:“骗子!

骗子!你到底买了几个小盒子,快给我招出来——。”

八年就这么过去了。说起当年事,依旧泪如倾。



银器一大把

他们就把这么好看的银器,堆在地上卖。我说的是——玻利维亚的印地安人。

说到旅行,其实最不喜欢看的就是风景——那种连一个小房子都不存在的风景。总觉得那就等于在看月份牌。说起月份牌,早年那种印着美女的,反而比纯风景更耐看。总而言之,我旅行,最喜欢在里面混来混去的地方,就是乱七八糟的赶集。

玻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海拔四千公尺,比起台湾的玉山顶来,还高过好多。而人群,总也不怕那个“高山症”,满街挤来挤去,一半全是游客。对于肯来这种地方的游客——包括我自己,都是欣赏的。这叫做选地方,测品味。

好,这些银器大把大把的堆在地上卖。我抵不过这份引诱,人就蹲下去了。

也因为这批东西慢慢没人做了,取代的正是台湾出口的塑料品。翻来翻去,不容易找到照片中餐具柄上同样花纹的,也就是说,成不了一套。

当时,背包已经满得溢出来了,而自己也知道,今生不可能用一副银的刀叉去吃饭,可是看到这些耐人寻味的好手工,还是舍不得就此掉头而去。光看那一支支叉子,它们的尖齿切面那么粗犷,就喜欢。

在拉巴斯好多天,每天东张西望,手里捉着的,不是一把小匙,就是一把刀;然后,每个小摊子前又蹲下了我,翻呀!要翻出那把柄一样的花纹来。

那次的中南美之旅,到了玻利维亚,算是投降,把那颗飘泊的心,交给了这些小摊子。

照片中的那一堆银器,不知反复走了多少回旧街,方才成了一大把。回想到,在那寒冷又舒适的高原上,老是捉了一把刀叉走路,唯恐买来的配不成一套,那份痴心,真是莫名其妙。也因为这份看不透,觉得人生很好玩。

万一看得透透的,这也不要,那也不喜,生活中不能产生花样,做人的无悲无喜境界虽然很高,却并不在我的俗人生涯里,起码,在当时——一九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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