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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同人]这不是重点-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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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早早解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爹,儿子能为您做到的只有这个了。”
  说罢,复又在秦王左手手腕内侧拍了一下。这回却是以自己的内劲,震伤了秦王的心脉。他两指戳去旋即收回,外表上绝无迹可寻,以秦王如今年岁体力,至多撑不过一个月寿命。
  荆天明静静坐在依旧熟睡的秦王身边。这么做,是他自己的主意,完全没有跟任何人商量,即便是珂月也不知道。韩陵可能猜到了什么,才会请他告诉秦王卫庄的“死讯”。
  荆天明握住了秦王尚且冰冷的手,心中尽是惋惜。如此英雄,最终仍旧输给了他自己。“爹。”
  荆天明站起身来,在心底轻轻对两位父亲说道,“是的,我有两位父亲。一个如正午的烈日,光耀大地,甚至残酷苛刻;一个如夜中的圆月,在黑暗中为人指引出道路。不管是如日般光辉的父亲也好,如月华般的父亲也罢,你们都将成为百年千年后的世人唱诵不已的绝世人物。但是我……在日光月华照耀下的我,只愿意做一股清风,秋毫无犯地拂过大地。请原谅你们的儿子,如果我这样将使你们失望的话……”
  夜愈来愈深了,荆天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秦王。风是这么冰凉。珂月立在圣域西甬道外,看见荆天明自黑暗中缓缓现身,走到她面前。
  “阿月。”荆天明的神色苍凉且疲惫,“你怎么来了?你怎知我在这儿?”
  珂月没有言声,只是微笑:“我知道,我自然知道的。”
  他上前张开双臂,轻轻地抱住了荆天明,珂月一手摸着荆天明的头,一手拍抚着荆天明的强壮背脊,柔声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都结束了。”
  时光飞过……
  在丹阳郡与九江郡的交界,靠近乌江的一个摆渡渡口旁,开着一家小小的包子店。店东姓金。
  这一日也没什么不同。天才蒙蒙亮,一个客人都还没有,金大叔便已在灶下生火。他手上虽拿着吹管,却根本没在使用,只拿手掌轻轻一摆,随便一招九魄降真掌拍下,掌风便将炉火生得兴旺。
  另一头,也有人也在筛面,珂月右手在竹筛边上轻敲几下,杂粮里头的小石子、稗壳就一个接一个地自个儿跳了起来。他看也不看,左手在空中这么一绕一抓,便将这些杂物统统拢在手中。
  火既生好,金大叔挽起袖子准备包子馅料,只见他手上两把菜刀飞快,将菜馅、肉馅剁得精碎,但底下的砧板却没发出半点声响,更遑论在砧板上留下些许刀痕。
  面既磨好,珂月也转头打扫店内,一手一块抹布,脚踏着杳冥掌法的奇异步伐,别说桌子、窗牖,就连房梁上也没有一丝灰尘。
  随着天渐渐亮起,蒸笼里的包子也发出阵阵香气。远远传来脚步声,有客人上门了,金大叔放下菜刀。
  只见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少年郎,兴兴头头地往包子店走来,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师叔,韩大叔,毛裘大哥,坐、坐。吃包子、吃包子。”化名姓金的荆天明也坐在了来这里的三人身边,毛裘相貌完全没变,跟一年前相见、十年前相见、二十年前相见时一模一样。韩陵和卫庄倒是比以前老了不少。
  珂月笑着问道:“大哥,近来可好?法术可进步了吗?”
  “哈哈!”毛裘嘴里还塞着包子,就又说又笑,“灵的很,也不过就迟一时片刻、三天五日的。哈哈哈!”
  随着时间年年过去,几人都明白,原来风朴子当年所炼制的仙药,定是给毛裘吃了。或许,这就是风朴子为何会收毛裘为徒的原因了吧?令人奇怪的是,毛裘仿佛并不知道自己已服下长生不老药。他的心智似乎随着身体,一块儿停在了少年时代。明明年年来访,眼见其他人愈来愈老,但毛裘从不曾想过,“咦!怎么只有我一个人还这么年轻?”
  他的能力,似乎也无法再往前进步,不管是呼风,还是唤雨,十次里有两次成功便很不赖了。幸好,毛裘对成功、失败,似乎也没什么感觉。他还是日日不成,日日练。不知有多少次,
  无论是荆天明还是珂月,卫庄还是韩陵,都深深觉得,幸好是毛裘吃了那长生不老药。若是换了一个人,发现自己将永恒地停在少年时期,不会变老的同时,也难有任何变化,是否就等于住进了一座永恒懊悔的监狱中呢?
  几人聊着,关于神都山最近的变化……刘毕还在孜孜不倦地提倡儒家思想,但文帝崇尚的是黄老之术,害他最近好像很难收到学生……乌江的江水潺潺流动,风吹起的时候,已经没多少人会想起楚霸王项羽的悲歌……夕阳西沉,五人继续聊着,只有一人将会永恒地活下去。
  韩陵和卫庄相视而笑,他们随便找了个地方隐居,偶尔出来看看荆天明和珂月……
  一生一世,其实也很快,大半生就这么过去,这不是重点啊。
  重点是还能彼此牵着对方的手,好像没什么遗憾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不如一梦》
  月色几重太温柔
  那眷恋只为求君得无忧
  烽烟望山河静等候
  一世平安 便是我此生梦
  乱世中不由己身似飞蓬
  多少事 恩怨里交织爱恨
  相思斩不断随清风
  吹散过往 独留一片情深
  看你执剑天涯走
  莫忘有我可相守
  天下纷争何必苦思要去看透
  诺言已足够
  金戈起不如一梦
  战鼓喧嚣问功成
  云淡风轻我自笑对红尘
  花开千年寻渡口
  听长歌诉衷情道尽对错
  韶华为君留谁走过
  六国沙场 由血染任纵横
  酒一壶挑灯醉为谁心疼
  流年舞奏响那笛歌声声
  飞剑越百步这孤城
  独立春秋合该逍遥此生
  一袭黑衣天涯走
  随我生死共携手
  天下纷争何必苦思要去看透
  诺言已足够
  金戈起不如一梦
  战鼓喧嚣问功成
  斜阳幽草再回首叹前尘
  天下纷争何必苦思要去看透
  诺言已足够
  金戈起不如一梦
  战鼓喧嚣问功成
  云淡风轻我自笑对红尘
  不如一梦……
  小番外1:
  洛河时代,联邦
  韩陵懒洋洋地抱着枕头睡在沙发上。
  顾念风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翻着一本书看。他明明只穿了件简单的休闲衬衫,拿着本书。却给人一种他穿着最华丽的礼服,端坐在贵族舞会上的感觉。
  这种高贵的气质没有人能模仿,像是与生俱来。
  门被推开,沈陌一进来就是往沙发上靠,翘起二郎腿,双手大张,背靠着沙发,姿势随意慵懒。
  “又在看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呢?”沈陌嘲笑般说道,他的笑容虽然与韩陵带着相似的慵懒,可却多出了一丝嘲讽,一丝傲气,仿佛不屑于这个世界。像是一匹孤狼,凛冽孤傲。
  顾念风充耳未闻,继续看自己的。
  韩陵抱着枕头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看那两人,不耐道:“又来了……”
  萧衍坐在桌前电脑前,眼睛是看着前投影出来的屏幕,可还不忘做和事老:“小陌,不要没事找事。”
  “呵呵……”沈陌笑了笑,依旧是带着讽刺的意味,却没说什么。
  萧衍转过身看向顾念风,端起手边的水杯,喝了一口,才说道:“念风在看什么,说出来分享一下呗。”
  顾念风抬眸看了眼萧衍,倒是没有拒绝:“是一个小故事而已。”
  韩陵靠着枕头,打了个呵欠:“说吧……我都醒了,不听听太吃亏了。”
  顾念风翻书的姿势优雅得简直像是礼仪标准教科书上的示范。他随手把书翻回两页,照着书读了起来:“ 从前,有一个喜欢穿紫色衣服的美少年。他每天真诚地向天上的月老祈求,希望自己遇到一个能够珍惜自己的人。终于有一天,月老被少年的虔诚感动了,在他的梦中对他说:‘当春天到来时,在后山的槐树林里,你会遇到一个白衣男子,那就是你期待很久的的情缘。’少年默默记住了,目盼心思等了好久。
  等到春暖花开的日子,痴心的少年满心欢喜地如约独自来到了槐树林,紧张而又激动地等待着属于他的美丽情缘——白衣男子的到来。可一直等到天快黑了,那个白衣男子还是没有出现,少年在紧张失望之时,一不小心反而被草丛里的蛇咬伤了脚踝。少年不能走路了,家也不能回了,夜色下,少年心里开始害怕恐慌。
  就在少年感到绝望无助的时刻,白衣男子出现了,少年惊喜地呼喊着救命,白衣男子上前用嘴帮他吸出了脚踝上被蛇咬过的毒血,少年从此深深地爱上了他。他们的相爱遭到了村里人的强烈反对。可少年心意已决,愿为白衣男子终身不娶。最终两个相爱的人双双跳崖殉情。
  后来,在他们殉情的悬崖边上长出了一棵槐树,那树上居然缠着一棵藤,并开出朵朵花坠,紫中带蓝,灿若云霞,美丽至极。后人称那藤上开出的花为紫藤花,紫藤花需缠树而生,独自不能存活,便有人说那少年就是紫藤的化身,槐树就是白衣男子的化身,紫藤为情而生,为爱而亡。”
  “无聊……”沈陌撇了撇嘴,不屑道。
  韩陵若有所思,问道:“有那么夸张吗?”
  “爱上一个人,便可生死无惧,至死方休。”顾念风说起这些依然不带半点烟火气,却又叫人信服,“你以后遇上了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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