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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系统,求别再死-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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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闪电是雷雨云体内各部分之间或云体与地面之间,因带电性质不同形成很强的电场的放电现象。
    所以,雷电可怕吗?对陈宫笙这种从小被教导这些知识的现代人来说,一点都不可怕,但是,对于愚昧迷信的古人来说,雷电,是老天爷发怒的象征,为了平息老天爷的怒火,古人甚至会以神之名举行祭祀。
    咳咳,打住,写这么多,只是为了说明,雷电,真的不可怕,但是,陈宫笙能说么?不能,不说古人能不能听懂,就算听懂,大概也是当陈宫笙发疯了吧,所以,陈宫笙只能无奈无奈再无奈的看着某非人生物卷曲在自己身边,QAQ这是要我当禽兽呢?还是禽兽不如呢?
    没错,某名为李暄的非人生物花妖同志,虽然只有小小的法力,但也能来个瞬移开花什么的能力,但,却,害怕,打雷。
    因为竹屋不大,陈宫笙本想找村里的乡亲帮忙再搭建一间竹屋的,但刚化形没多久的李暄却不愿意离开陈宫笙身边太远,只好退而求次的在屋子里又搭了一张竹床,而作为硬塞东西的后果,是陈宫笙超级喜爱的摇椅只好可怜的被挪到了屋外享受风吹日晒。
    古时候毕竟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和娱乐活动,一般人们都睡得比较早,可怜的爱睡懒觉的陈宫笙,自从来到了这里,每天早睡早起,不是一般的悲惨。
    话说,这天,陈宫笙与李暄也早早的入睡,突然大作的雷声,让熟睡的陈宫笙略难受的动了动,怀里,突然出现了毛茸茸的东东。
    睁开眼睛,瞥向自己的怀里,入目,是银白色的毛发,胸膛,是一阵一阵微热的鼻息,QAQ,李暄啊李暄,你的能力用在这里,你祖宗造吗?
    感觉到怀里微微的颤抖,陈宫笙沙哑着还未醒来的嗓子,“暄儿?你怎么了?”
    抬起头,李暄总是空白无波的金色眼眸,难得的泛起了水光,不染而丹的唇委屈的下扬,就好像求主人抚摸的大型犬科动物,就差屁股后面来条摇动的尾巴了,“怕,雷,很怕,和然一起睡。”
    被诱惑到了,咽咽口水,陈宫笙眼神晦暗不明的看着似乎毫无自觉诱惑着别人的李暄,抬手摸了摸他绸缎似的长发,“乖,不怕,我会陪着你的。”
    湿漉漉的眼睛单纯而专注的看着陈宫笙,“然和暄永远在一起。”
    永远?在一起?垂眸,陈宫笙不再看着那天上地下唯有你的眼睛,轻轻的轻得连自己都无法听到,“恩。”
    '杯杯,我要知道好感度和攻略值。'
    '主角好感度80%,攻略值80%。笙笙宿主,乃果然素奴家心底滴神啊,乃实在素太厉害鸟,奴家崇拜乃。还有还有哦,宿主,乃可以去诸城晃哒晃哒,会有惊喜哟,大大滴惊喜。'
    '惊喜?'
    自从上一次雷天的同床共眠以后,李暄彻底霸占了陈宫笙的床,抛弃了自己的,一旦陈宫笙让他自己去睡,他就用那天学会的湿漉漉,蠢萌蠢萌的眼睛看着陈宫笙,直看得陈宫笙无奈同意。
    QAQ这是学坏的节奏啊,(╯‵□′)╯︵┻━┻这样子还能不能愉快的攻略了啊。
    这天,刚刚结束私塾的课程,陈宫笙招呼着一直隐身跟在自己身边的李暄往回家的路上走去,路上,不时有劳作的村民热情的招呼着陈宫笙。
    走到半路上,偏僻的小路已经看不到村民,隐身着的李暄终于光明正大的出现。
    依然是那一身纯白带绛红色蔓藤花纹的宽袖长袍,腰间别着的翠绿盘龙玉佩。
    就这一身略显骚包的衣服,陈宫笙曾询问过李暄一些很是蠢笨的让陈宫笙想找个缝钻进去的问题。
    问题如下,
    笙笙:暄儿,你只有这一件衣服吗?
    李暄:然不喜欢么?我可以变让喜欢的。
    笙笙:_(:з」∠)_妖怪的衣服是用来变的,不是用来换的。
    笙笙:暄儿,你的衣服不会脏吗?
    李暄:脏?不会啊,除尘术是所有妖灵的必备法术。
    笙笙:(ω<)☆求除尘术,求学求教。
    笙笙:为什么你喜欢这么骚包的衣服式样呢?
    李暄:这是本体变成的,是默认的。
    笙笙:_(:з」∠)_你的本体也不骚包啊,咋变人形就骚包了捏?

☆、第18章 妖怪去逛街了

依然是那一身纯白带绛红色蔓藤花纹的宽袖长袍,腰间别着的翠绿盘龙玉佩。
    陈宫笙看着一身冰冷气质的李暄,如果不是好感度和攻略值在那,如果不是李暄看着自己的眼神总是那么黏黏糊糊,陈宫笙根本不敢相信身边的这个人能爱上别人。
    “暄儿,要不要去城里玩?”
    陈宫笙所在的落水村是诸城附属的一个小村落,离诸城很远,村里唯一的交通工具是一辆牛车,专门用来承载去往周边县城和诸城的村民,村民一般都只前往周边的小县城,只有每年一次的赶集才会去往诸城兜售货物。
    牛车很便宜,周边县城基本来回一人两文钱,而诸城是来回一人三文钱,但在这种一文钱可以买一个烧饼,两文钱可以买一个肉包子,三文钱可以一小包孩童最爱的麦芽糖的消费水平低微的小村子,如果不是为了去集市上卖特产,很少有人会为了玩而去做牛车去诸城的,毕竟,入城也是需要入场费的啊,一文钱的入场费其实也不算很多,但,对于一文钱都恨不得掰开来用的村民,实在是舍不得的存在啊。
    “城里?”歪歪头,空白的金眸里染上疑惑,让李暄显得尤为呆萌可爱。
    “是啊,”点点头,陈宫笙清亮的嗓音总是那么温柔,“暄儿从来没有出门过吧,诸城是边塞线上最繁华的城市,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啊。”
    “好,暄和然一起去。”喜悦,洒遍金眸,李暄在面对陈宫笙时总是让自己所有的情绪写满眼眸。
    虽然是牛拉板车,但一身青色长衫温润如玉的陈宫笙和一身宽袖长袍冷漠如九天仙人下凡的李暄,硬是让简陋的牛车坐出了华丽马车的格调,┑( ̄Д  ̄)┍,只能说这是长相和气质的问题啊。
    下了牛车,陈宫笙和李暄在守卫士兵惊艳的目光中利索的交钱走人,两人慢慢悠悠的晃悠在街上,陈宫笙时不时的指着某些奇特的东西告诉李暄。
    在一家名为“天籁”的客栈二楼,一名全身黑衣头戴斗笠的男子依靠在栏杆上,一手拿着酒壶,一手始终摸着腰间挂着的佩剑,那是一把从剑柄到剑套都是纯黑色的剑,剑锋完全被剑套遮盖,看不到一丝,如果拔出佩剑,就会发现剑身筒体雪白,光下隐隐会看见有血槽,说实话,这其实是一把很朴实无奇的剑,但,在剑身与剑柄的接口处,有用锋利物刻出的“杀”字,如果那些已经死了却还活着的人看到的话,一定会惊恐万分,因为,剑的主人。
    他是一名剑客,同时也是一名杀手,“暗杀”,是他的代号,也是他的名字,更是他剑的名号,他杀人很随心,他会杀作恶多端的恶人,他也会杀劫富济贫的侠盗,他杀手无寸铁的士兵,他也杀凶残无道的倭寇,他杀为恶一方的贪官,却也杀清廉贫苦的好官,他杀朝廷悬赏的人物,也杀过无辜的百姓。
    没有人知道他到底为什么杀那些人,没有人知道。
    知道的人已然进入地府,等待再次轮回转世。
    暗杀依靠在栏杆上,看着街上来往的人群,无趣的转着酒壶,突然,他藏在斗笠下的脸勾起一道深深的笑意,好像看到了什么十分有趣好玩的事情一样。
    “哎呀呀,看到了哦,状元。”
    一家首饰店内,陈宫笙正专注的看着柜台上一排排的男式发簪,一支简洁大方的白玉簪映入他的眼帘。
    洁白剔透的白玉呈偏平型,双面纹饰相同的镂雕出两朵形态各异的莲花,一朵完全盛放,一朵是含羞待放的花骨朵,莲叶处于并蒂莲的下方,折合呈扇形,扇形荷叶的边缘有如波浪绵延。
    小心的拿起那支白玉莲花簪,陈宫笙比划着举在李暄变化为黑色的长发上,“暄儿,这支发簪与你好适合。”
    “好看,然选的都好看。”
    “哎,公子好眼光,这是店内最好的师傅雕刻的,整个诸城绝对没有第二支。”
    “恩,店家,这支白玉簪多少钱两?”
    老道的店主看着陈宫笙和李暄的穿着,就知道,这是不能坑太狠的存在,“看公子一身书生气,是秀才先生吧,十两,您也别还价,绝对不会占您便宜。”
    敛袖将白玉簪放在软垫上,“十两,也好,店家麻烦装一下,我要了。”掏出散碎的银两。
    讨价还价的戏码,实在不适合一身浩然气质的李竹然啊,不过,十两银子还是好心疼啊。(钻钱眼里的陈宫笙桑不起啊。)
    继续漫步在街道上,陈宫笙看着开心的抱着装有白玉簪的锦盒不撒手的李暄很无奈的问到,“暄儿,要去客栈休息一下吗?可以品尝一下客栈里的竹笋炖肉哦,看看有没有我烧的好吃。”
    君子远庖厨什么的,对能双手杀鸡单手提大汉的女汉子牌伪李竹然真陈宫笙来说,完全是不存在的,不忍杀生什么的,对节操开始掉下限,三观开始不正的吃货陈宫笙来说,能给我杀给我吃,才是你们的福气啊,所以,┑( ̄Д  ̄)┍,吃货的世界你绝壁不了解啊。
    “恩,听然的,不过然做的好吃。”这是一切以陈宫笙为宗旨的李暄。
    孩纸啊,陈宫笙说太阳是方的你也信么?(认真脸的李暄:恩,太阳是方的。)
    该说不做死就不会死么,逛了一圈又一圈的陈宫笙李暄二人居然进入的客栈,就是那个很奇怪的暗杀所在的天籁客栈。
    又满满都是人的大厅不想挤的二人,步入二楼,看着唯一只有一个人坐着的桌子,陈宫笙很是淡定的上前行礼。
    “这位少侠,不介意可否拼个桌?”
    暗杀伸手抬抬遮挡住眼睛的斗笠,眼睛始终看着陈宫笙,点点头,一手随意的招呼陈宫笙和李暄入座。
    “多谢。”靠着栏杆入座,陈宫笙抱拳道谢,“少侠,相逢即是缘,如若不介意的话,这顿在下请了。”
    “好。”暗杀的声音很低沉浑厚,如同巨大的佛钟敲击的回响,是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的声音。
    一直跟在陈宫笙身边抱着锦盒的李暄在看到暗杀瞬间,金眸变的空洞而暗含凌厉。
    杀气,他,想杀然。
    有各种作弊BUG存在的李暄一眼就发现对陈宫笙包含恶意的暗杀,但因为习惯以陈宫笙为中心,也对自己能力比较有把握的李暄放任了陈宫笙对暗杀的搭话,也没有提醒陈宫笙。
    侠客呀,我还以为这世界时文人世界捏,居然有侠客这种神奇的东西啊。这是一本温柔正经的陈宫笙。(花妖神马的,才是不合理的存在吧。)

☆、第19章 妖怪闷骚的男人桑不起

点了几样客栈里的招牌菜,陈宫笙抱拳道,“这位少侠。。。。。。”
    “暗杀。”还未说完,就被暗杀打断。
    被人打断也不气恼,陈宫笙温柔一笑,李竹然清俊的面皮更是为他添加了一份让人瞩目的好感,“原来是暗杀兄,在下李竹然,有礼了,他是,额,是我的侄儿,李暄。”
    “恩,李兄,李暄。”暗杀少话,态度却也温和不显冷漠。
    “暗杀兄的剑,似乎很是惊奇啊。”直愣愣的盯着纯黑的剑鞘,陈宫笙漆黑如墨的眸子绽放出求看求摸的放射光线。剑什么的好神奇好神奇,求瞻仰。(_(:з」∠)_似乎,乃用了,很了不起的词啊。)
    完全无视某人如同激光的视线,暗杀冷峻的面上荡起一丝红晕,如抚摸情人脸颊一般温柔的磨蹭着腰间的剑柄,“他,是我,最重要的,伙伴啊。”(木有用错他哦,对暗杀来说暗杀剑就是他的□□,所以用的是他,而非它。)
    “最重要的存在么?真是幸福呢,能一直陪伴着自己的最重要的存在。”默默低头,最重要的?对李竹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阿萱,如果不是坚守着对阿萱好好活着的承诺,也许,在阿萱死去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走了吧?因为阿萱要他好好的活着,所以,他就好好的活着,但,也只是活着,灵魂什么的,其实一直跟随着阿萱了吧,而,对陈宫笙来说,活的其实比李竹然还行尸走肉吧,连自己都不是最重要的存在。
    看着低头沉默却显得越发气质超群的陈宫笙,暗杀突然发现相较于有趣,却更不舍得让他死去,这无关爱情,只是感觉他活着,才是更有趣。
    是了,那些被他杀死的人,只是因为有趣,因为有趣,所以让他们在还有趣的时候定格,因为有趣,所以送他们永恒,因为有趣,所以他杀的人才会那样的毫无关联,无关仇恨无关利益,只是因为有趣而已。
    “咚,啪”的两声,惊醒了聊的愉快的两人。
    话说两头,坐在陈宫笙身边的李暄看着聊得热火朝天的陈宫笙和暗杀,在一阵关于剑的倾听后,李暄终于无趣无聊的将视线放在了桌上唯一存在被暗杀放下的酒壶。
    轻轻的拿起,小口径胖圆身的酒壶里,是有着很淡很淡青色的透明液体,李暄有趣的摇了一摇,清爽的竹叶香气扑鼻而来。
    就着壶口,李暄将那醇香的竹叶酒一饮而尽,一股热气窜上他的脑袋,眼前一阵徐晃,然后,李暄很是悲剧的一脑袋磕在了桌子上,没错,非人的李暄,喝醉了。
    被身边巨大响声惊起的陈宫笙和暗杀,略无语的看着倒桌不省人事的李暄。
    暗杀拿过侧倒在李暄手边的酒壶晃了晃,一边无语一边可惜,“哎呀呀,居然给我全部喝完了,真是暴殄天物啊。”
    而陈宫笙既庆幸也纠结,庆幸在上次在阿萱的墓哪里没有给他喝成酒,不然那就是悲剧的节奏了,纠结在身为妖怪的李暄,居然会被低酒精度的竹叶青给灌醉,原来妖怪是不能喝酒的啊,不对,花草似乎本来就不能喝酒,也不对,酒本来就不是给花草喝的,更不对,应该说花草本来就不能用酒浇灌啊。
    QAQ,请原谅语无伦次的陈宫笙,被西游记洗脑的陈宫笙一直以为妖怪,是很能喝酒的存在。(笙笙:难道不是吗?孙悟空什么的不就炒鸡能喝。杯杯:人孙悟空是天生石猴,猴儿酒神马的本来就素猴子创造的。笙笙:那别的妖怪不是也很能喝么,类似牛魔王什么的。杯杯:你看过花花草草喝酒的么?笙笙:QAQ我错了,封建思想害人害己啊。)
    无奈的摇头,向暗杀歉意一笑,“抱歉啊,暗杀兄,看来与你喝不成酒了,只能有缘下次再聊了。”
    说着半扶起李暄准备将他拖去牛车所在的城外,就见一旁的暗杀站起在另一边扶住了李暄。
    “天字一号房,我的房间,先送他去休息。”
    看看体型与自己相差无几的李暄,再看看有别于自己能单手提大汉的纤瘦无负重力的李竹然的身体,陈宫笙很明智的选择了暗杀的提议,“那,就多谢暗杀兄了。”
    说是两人扶着李暄,但大部分的重量都被暗杀默默的移到了自己那边,陈宫笙想,这样看似沉默寡言却意外温柔体贴的男人真是世间少有啊,如果是在自己的世界里遇到的话,大概,她都免不了的想追求一番吧,毕竟,这样子的男人绝壁是国宝级的绝世好男人啊。
    天字一号房,是天籁客栈最豪华的房间,巨大的雕花床每天都会更换最好的丝绸用品,贵妃椅,桌子,梳妆台,每一个细节都尽善尽美,环境与服务绝对对得起它每日十两的住宿费用。
    暗杀将李暄放置在自己的床上,然后站在一旁看着陈宫笙忙前忙后的为李暄喂水擦脸,他,果然是有趣的人啊。
    小心翼翼的为李暄盖好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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