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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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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我这就找几个工匠试试。”又看到了生财之道,林之静兴奋的不得了,立马就往外走,走到门口又折回来:“要是成了,五五分成啊。”
话音未落,人已不见了。
咦?不愧是经商世家的当家人啊,一句玩笑话也能挖出金子来,服了她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依风刚起来,林之静就象一阵风一样刮了进来,进了门就捶桌痛哭。
“我昨晚先去找了老大,老大一本正经的说:‘娘子,咱们家大业大的,你应该把精力放在生意上,不要总想这些不现实的事。’整整教训了我一个时辰,没把我气蒙了。
气呼呼的去了小二那,小二还是有点意思的,带我到了水池边,指着水面和我说:‘娘子,你看,星星就在水中。’说完自己就弯腰去捞星星了,我当时真想从后面给他一脚,让他进去捞。
我又去找小三了,小三二话不说,拿出他的琴,叮叮咚咚的弹了半天,弹完了告诉我这曲子叫《星辰》,问我有没有在意境中看到星星。
小四比较实在,听我说完,愣愣的想了好大一会儿,才说了一句话:‘娘子,撞墙来的最快了,想要多少有多少。’气得我使劲踹了他一脚。
我又去找小五了,小五惊奇的看了看我,摸了摸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没发烧啊,怎么说起胡话来了。’
最后去了小六那,小六最利索了,把我拉上床,替我盖好被子,乖巧的说:‘娘子,睡觉吧,做梦咱们去摘。’
唉,白娶了这么多,没有一个能跟得上我弟弟,我这命啊,真苦啊……”林之静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那个伤心啊。
这个爽啊,这个开心啊,这个高兴啊,这个欢喜啊,我拉起我家依风的手,和他相视一笑。
天理国历史记载:天庆帝三十一年,林之静、林之风姐弟发明活字印刷术,从此,天理国告别抄书时代,印书业迅猛发展。
一缕琴音
婚后的日子没有太大变化,生意照做,日子照过。
我和依风本都是平凡而现实的人,婚后更是夫妻同心,只想怎么把日子过好。
由于我的依风的结婚礼服着实与众不同,在京城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从那以后,来弱水三千订做结婚礼服的人就多起来了,依风和我商量,专门开一家店,经营结婚礼服。
辛辛苦苦的跑了半月,终于买下了一家店铺,店面不太大,离弱水三千也不太远。
我亲自盯着装修,这里结婚全是用红色,所以我把店面装修成了白色,白色的壁纸,白色的石头地面,白色浅粉碎花吊顶,一进门正对的墙壁上写着“弱水三千”四个黑色的大字,前面摆了一张桌子做收银台,屋里子还放了几张小圆桌,上面摆放了一些茶水和喜糖。
我设计了好多礼服,男式的,女式的,中式的,西式的,薄纱的,锦缎的,含蕴的,典雅的,应有尽有。我用图钉将这些样品钉在白色的墙上,供人挑选,还将这些礼服的样式画了下来,染上色彩,装订成册,放在小圆桌了,便于人们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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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结婚礼服的成本比较高,一般人家买不起,我特地作了一批礼服对外出租,费用随礼服的质量而有所不同。
足足准备了两个多月,“弱水三千”结婚礼服店终于开张了。
和我预想的一样,生意很好,京城独一份专门经营结婚礼服,而且样式多,件件都很漂亮,想不赚钱都难。
店里生意都很红火,我和依风整天都忙忙碌碌的,我设计服装,制作样衣,对外出面应酬,依风忙着管理店铺,有一些熟悉的公子们专门要依风陪他们选衣服,说是相信依风的眼光。
晚上的时候,依风还要查看账册,我们两个真正粘在一起的时间倒不是很多了,但这并未影响我们的感情,我们都已认定了对方就是陪自己过一生的人,两颗心之间没有一点距离,也没有一丝障碍,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家,为了让我们的未来。
依风的性格高傲,从未说过爱我喜欢我之类的话,他总是用行动来表达他的爱,从细微处来体现他的关心,他也不象一般人家男人那样,在家等妻子来养,他努力的跟着我的脚步,站在我身边,和我一起打拼。
日子流水似的逝去,转眼间,已进入了八月,金风四起,天气逐渐凉爽起来。
衣服正到了要换季的时候了,店里生意很好,我和依风更是忙的团团转。
这天我窝在家里画图,没有和依风一起去店里,天已黑透了,他却还没回来。
我在房间里坐不住了,明知道他不可能出了什么事,大概只是客人绊住了脚,却仍是担心不已。
焦燥了好久,终还是放心不下,随便抓了件衣服,匆匆出了家门。
秋天的夜空,格外的清澈,窄窄的弯月挂在天边,满天的星斗闪着清辉,偶尔有细细的云彩飘过,为夜空留下一丝风情。
我不禁放慢了脚步,在寂静的街道上缓缓而行。
忙于生意,忙于过活,我已经好久没有放下心情来欣赏这星空了。
上一次正正经经的看这景致还是上大学的时候吧,一晃已是好几年了。
那时候青春年少不知愁,每每看到繁星满天,都会去操场的草坪上,找一个人少的地方躺下来,舒展四肢,悠闲的看着天空。
青草的香味,小虫的鸣叫,吹过的微风,更是衬的天清如水,让人忘了世俗的一切,觉得自己就象宇宙中的一粒小小尘埃,虽不起眼,却能和这夜空融为一体。
曾无数次的幻想等以后有机会了,弄一艘小船,在朗朗星空下随意漂流,独坐船头,一枝残花,一坛浊酒,一船水气,一夜轻风,一天星子,一河星影,吟着“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感叹年华逝去人独在。
那是何等的诗情,何等的画意,何等的清心,何等的雅意。
正沉浸在这美好中,忽听传来一阵飘渺的琴声,声音离的很远,琴声忽断忽续。
我的心狂跳如雷,只这短短的几个片段,我已分辨出这个曲子绝对不是这个世界应该有的,它绝对是一首流行歌曲,而且这歌我很熟。
来不及想是什么歌,我象疯了一样,顺着这时有时无的琴声追寻而去。
莫非这里还有其他象我一样穿越而来的人么?既然我能来,说不定也会有别的人出现在这里呢。
不管他是谁,我一定要找到他。
我拼命的跑着,呼呼的喘气声在这寂静的街上越发的粗重。
在这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寂寞,如此的想念家乡。
依风给了我爱情,但我的亲情,我的乡情,却始终空白着。
绿叶对根还有着情意呢,何况我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呢?
我想爸爸,想妈妈,想那些亲戚,想那些朋友,想那朗朗校园,想那商店街道,想那高楼大厦,想那繁华都市,想那喧闹人群,想那……
我追逐着那些音符,跑过大街,穿过小巷,就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接近它时,琴声突然消失了。
()
我茫然的停住脚步,靠在一堵矮墙上,象断了线的木偶,沿着墙壁软软的滑下去,瘫坐在地上,泪雨纷飞。
我渴望在这个世界认识一个和我同样的人,哪怕我们从未谋面,哪怕我们不同国家,哪怕我们言语不通,但只要让我看到那同样渴望的眼神,只要让我看到那有着相同意义的手势,只要让我在他身上找到一点点的乡情就好,这就可以给我极大的慰藉,极大的满足,让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我并不孤单,我并不是异类。
可这声音,它断了,我无助的闭上眼睛,无声的咒骂着老天爷对我的戏弄。
就在这绝望的当口,那琴声竟然又清清朗朗的出现了。
我攸的弹跳而起,心喜若狂,就是这琴音,没有错,就是它。
用尽全身的力气,我奋力奔跑,继续追赶这失而复得的天簌之音。
两边的房屋飞速倒退而去,一条条街道被我甩在身后,脚下高低不平的路面也无法阻止我的前行,所有的感官都消失了,只剩了耳边这琴声。
恍惚中,好象进了一个屋子,好象闯过了一片光明,好象听到了有人在呼喊,我已是不在乎这一切了,寻着那琴声直直的闯入一个房间,等不及敲门,用仅剩的力气,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琴声戛然而止。
丢人了。。。。。。
一阵晕眩,眼前一黑,我栽倒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顾不得其它了,先挣命吧。
门口传来一阵骚动,有好多人在说什么,屋里的人走到门口,也说了几句话,屋外的人都退下去了。
那人坐回椅子上,也没说话。
我喘息好久,心跳终于平静下来了一点,费劲的睁开眼睛看向那人,却大吃了一惊。
白衣习习,温文尔雅,那人,不是云烁么?
云烁,怎么可能,莫非是有人教他弹的那曲子吗?那人是谁,云烁认识吗?
一连串的问题在脑中浮现。
“那曲子,你弹的?”我急切的问。
云烁被我问愣了,却仍是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弹这样的曲子?”
“上次去你家听你唱过,就记下来了。”他轻声回答。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首曲子就是《遇见》啊,我给他和依风唱过的唯一的一首歌。
难怪我觉得这曲子很熟呢,原来,始作俑者的是我自己。
这事隔了半年多了,我已是忘了。
我就知道,老天爷不可能这么厚待我。
“他乡遇故知”这种美事,怎么会让我摊上呢,痴人说梦罢了。
委屈,失望,思乡,想家,种种情绪铺天盖地而来,我脆弱的神经再也受不了这打击,泪水汹涌而下,这次,却真的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擦把脸吧。”一条手巾出现在眼前,我的意识这才清醒过来,在别人的地盘上,怎么可以这么失态啊。
抬起手,去接手巾,却发现胳膊重逾千金,抬不起来了。
许久未运动的身体,哪受得了这么激烈的长跑,我已是脱了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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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胳膊用不上劲,不会动了。”我略带喘息的告诉他。
云烁微微一笑,温热的手巾就到了我的脸上。
他的动作很轻,很仔细,就象在擦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一样,擦过处,就如羽毛拂过一般,我屏住呼吸,动也不敢动,本来就红的脸更红了。
等他帮我擦完,我小声说:“谢谢。”
云烁将手巾搭在盆架上,这才问我:“跑什么呢,累成这样。”
“听到这曲子,以为是从我家乡来的人弹的呢,就一路追了过来。”
“想家了?”
“嗯。”
云烁坐到桌子旁边,伸手拨弦,熟悉的音乐倾泄而出,正是那首《遇见》。
我躺在地上,静静的听着。
不得不佩服云烁在音乐上的天赋,这首歌他只听我唱过一遍,竟然记住了百分之九十的曲调,当然,那百分之十也有可能是我唱跑调了。
这样的人品,这样的容貌,这样的才华,怎么看,都不象是个凡夫俗子,云烁,该不会是神仙下凡吧,只是来这红尘风流地历劫一番,劫过,仍回归九重天。
云烁一遍遍的弹着这曲子,我一遍遍的在心中重复着这首歌的歌词。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在这浩渺时空中,在这茫茫人海中,我何其幸运,遇见了依风,何其幸福,能与依风成为夫妻。
记得《红楼梦》里薛姨妈曾说过:“管姻缘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预先注定……凭你两家隔了海,隔了国,有世仇的,也终久有机会作了夫妻。”
我和依风,何止隔了海,隔了国,还隔了千年的岁月,我们能成为夫妻,不一定是绝无仅有,却也是天下罕见吧。
所谓“千里姻缘一线牵”,我和依风的那根红线,该有多长啊。
啊,糟了,依风,我跑出来的时候没告诉任何人,依风肯定着急了。
想到这,我一跃而起,还好,体力已恢复不少,没至于摔跟头。
云烁被我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琴声住了。
“坏事了,我出来没告诉家里人,依风找不着我,要着急了,我得回去了。”急慌慌就往外冲,忽然又觉得这样走不太礼貌,又转回身对云烁说:“谢谢你。”
云烁在我身上看来看去,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你就这样出去啊。”
我忙低头打量自己,衣服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沾满了土,有的地方还有泥浆。
云烁屋里铺的洁白的地毯,被我染得黑乎乎的。
“对不起啊,还把你的地毯弄脏了。”我满怀歉意。
“没事。”云烁站起身,打开他的衣橱,拿出一件衣服:“我这没女装,你先凑合换上吧。”
“哦。”身上的衣服着实不能再穿了,我接过衣服。
云烁出去了,从外面把门带上了。
我七手八脚的脱下脏衣服,套上了云烁给的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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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的儒士服,有点大,衣摆直拖到脚面,不过勉强可穿。
整理好,打开房门,却发现门不太对劲,大概是被我踢坏了。
云烁正站在门口。
“我走了啊。”我低头望着鞋子开口。
“头发。”略带磁性的声音含着笑意。
“嗯?”我摸了摸头,发钗早就跑丢了,头发松垮垮的,有几绺已是散开来了。
天啊,我刚才是什么形象啊,一身污泥,头发乱的象鸡窝,脸上估计也不干净,活脱脱的一个丐帮弟子,这下丢人可丢大了。
更佩服云烁了,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把我认出来,而且还那么镇定,那么临危不乱。
高人啊……
“进来吧。”云烁迈步进了屋,我也讪讪着跟着进来了。
他递给我一把梳子。
我接过来,把剩下的头饰摘了下来,慢慢梳理着长发。
梳了半天,却始终没成型。
以前为了练武方便,都是短发,我就会扎马尾辫,还得是在有辫绳的情况下,这里只有簪花,我哪会用啊。
在家的时候,都是依风或小丫环给我梳,我也图省事,没自己动手弄过,现在好了,又丢人了。
“那个,那个,我不会梳……能不能找个人……”我红着脸低声说,头都快垂到地底下去了。
也不敢看云烁的表情,只知道他走了过来,接过我手中的梳子,把我的头发攥在手中,轻轻梳理。
精致的象牙梳子滑过长发,发出微仅可闻的“咝咝”声,越发的显得屋子里静幽幽的,气氛也越发的暧昧起来。
我知道我实在不应该让云烁帮我梳头,这既不合情又不合理,但我又不能就这样出去,披头散发,再加上一身过大的白衣服,夜游于街市上,活象个孤魂,还不得吓死几口子啊。
极力忽视头上传来的感觉,我故作镇静,心中暗暗念叨: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云烁灵巧的手指在我头上左缠一下,右绕一下,末了伸手从抽屉里摸出一根簪子插在发髻上:“好了。这身打扮倒象个小书生。”
我拿过镜子照了照,果然,一个明眸皓齿的清秀书生出现在镜子里。
我一揖到底,仿着酸书生的语气向云烁道谢:“多谢兄台,如此大恩,小弟铭感五内,他日必当再来道谢。”
云烁“噗哧”一声,被我逗乐了:“快回家吧,依风要等急了。”
“啊,是啊,这次可真的要走了。”又板起脸来,酸酸的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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