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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4-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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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冰封之夏(1)

光头男子三十岁左右,肥头大耳,右边耳朵戴着耳钉,时值夏季,居然穿着一件羽绒服。

警方做笔录的时候,他热得大汗淋漓,极力要求警方写下他的英文艺名,然后讲述了自己是怎样购买死婴又怎样制作成琥珀的过程,埋在土里,是想给人一个惊喜,等过几天艺术节开幕的时候,他会邀请记者,一起去把琥珀童尸挖掘出来。

苏眉说:你为什么要穿羽绒服啊?

光头男子说:无论绘画,文学,还是影视,对中国艺术来说,现在是冬季,是冰封期。这也是我的作品最想表达的主题。

画龙说:哥们儿,我们想听的是,你怎么杀的人。

光头男子说:我是一名行为艺术家,谢谢。

梁教授说:夏天穿棉袄,就是行为艺术?

光头男子说:林黛玉葬花,姜子牙钓鱼,李太白邀月,都是行为艺术。行为艺术是一种动态的综合艺术,集合了表演、视觉、造型、语言等形式。

包斩问道:你从谁那里买的死婴,制作琥珀的模具现在哪里,你留下的那句话什么意思?

光头男子煞有介事的编织了一套谎言,自称从医院买来的死婴,在家制作成琥珀,他无法说出更多的细节,对琥珀童尸身上的不干胶贴纸一事毫不知情。特案组看出此人只是想借助警方达到出名的目的,在他的住处也没有找到相关物证,将其批评教育一顿就释放了。

光头男子不情愿的打开手铐,他央求道:拘留我半个月行不,求你们了,然后和外界说那是我干的。你们怎么能这样,我要告你们,那是我的作品,你们侵犯了我的权利,把我的作品还给我。

画龙没收了手铐,粗暴的将他推出警务室,光头男子居然要求把手铐还给他。

画龙乐了,说道:你要不就去抢点东西啥的,我们会再把你铐上的。

光头男子说:手铐是我的道具,我想找个女人,和我用手铐拴在一起一年且互不接触。

苏眉也笑了,问道:那你找到了吗?

光头男子说:没有,你愿意和我铐在一起吗,我保证不碰你,美女,为了艺术,咱们商量一下怎么样,这作品叫做《阴阳两隔》,或者叫《同床异梦》,哎幺,天真热,我先把这羽绒服脱了……

特案组走访时发现,送庄的很多农家院子就是画家的工作室,众多主流画家对行为艺术持不屑的态度。行为艺术处于一种半地下的状态,表演的地方一般在私人场所,或者荒郊野外,以拍照或者摄像的方式流传。因为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即将开幕,行为艺术家也云集于此,他们对自己的作品缄口不言,事先保密,期待着在国内外众多记者面前一鸣惊人。

特案组在送庄没有发现可疑人员,但是他们坚信,制造琥珀童尸案的凶手就是一名行为艺术家,大家隐隐约约觉得这名凶手会在艺术节出现。

行为艺术家常把警察当作动态事件要素设计在内,他们并不惧怕警察,只是把警察当做特殊的观众。

琥珀童尸贴着的不干胶贴纸上有一句话:我腐烂成大便的时候,我的文字还栩栩如生呢!

苏眉用电脑搜索这句话,网络上没有找到结果,说明这句话是凶手原创,而不是引用自别人。她灵机一动,登陆公安内网,再次搜索,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

去年十月份的时候,王府井大街的一家新华书店发生了一起治安案件。

每年十月份,瑞典文学院会评选出本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很多书店都会顺势销售历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图书。这家书店也是如此,他们专门弄了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获奖作品。

有一天,一个邋遢青年走进书店,工作人员注意到,此人很瘦,留着山羊胡子,眼窝深陷,上身穿着一身破旧的牛仔夹克,下身是同样破旧的牛仔裤。他的衣服上写着几句标语“大诗人刘明”、“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觉醒吧,文学!”。

这三句标语用黄色油漆写在衣服上,非常醒目,书店工作人员看着这个怪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他站在书架前,翻看着诺贝尔文学奖作品,一边看,一边摇头苦笑。

有位工作人员,怀疑他会偷书,悄悄地观察,结果发现,这个怪人趁人不注意,把一张贴纸贴到了书页上面,然后把书放回书架。

就在他往书里贴第三张不干胶贴纸的时候,工作人员上前阻止了他,翻开书,那些不干胶贴纸上都有一首手写的小诗。

此人自称诗人,名叫刘明,他指着衣服上的“大诗人刘明”字样给工作人员看。

刘明边走边说:三年后,我会获得诺奖,我的诗集会摆在这个书架上。

工作人员说:对不起,先生,请您等一下。

刘明继续往门口走,说:怎么,要找我签名,改天吧。

工作人员说:先生,这几本书,我们怎么卖?

刘明说:即使我获得诺奖,我也拒绝领奖,我谢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

工作人员在门口拦住刘明,说:这几本书被你损毁了,你贴的胶纸,都撕不下来,按照规定,你得买下。

刘明说:我没钱。

书店领导走过来询问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说这个人——乱丢垃圾。

“乱丢垃圾”四个字使得刘明火冒三丈,他无法接受这个说法,那些贴在文学名著上的小诗都是他的作品,居然被人当成垃圾。大诗人刘明愤怒了,争吵过后,大打出手,最终被扭送进公安机关。

两名店员拧着他的胳膊,他脖子里青筋毕露,对街上的围观群众喊道:我是大诗人刘明,我腐烂成大便的时候,我的文字还栩栩如生呢!

当时,处理这起治安案件的警察把这件事当做奇闻发布到了公安内网上面,详细记录了整个过程。

第十二章冰封之夏(2)

特案组没想到,犯罪嫌疑人就这么不经意间进入警方视线,然而找到他却不是那么容易。当时处理此事的警察回忆,刘明交了罚款,写了份保证书后就释放了。案卷存档中的地址是个出租屋,刘明没钱交房租,被赶走后,现在早已换了好几个住户。

梁教授说:刘明曾经说过童尸身上的字,这不是一种巧合。

苏眉说:他到底是诗人还是行为艺术家,还真有创意,把自己写的烂诗贴到书里,那样买书的人就会读到他的诗。

包斩说:刘明有嫌疑,但这还不能证明他就是杀死男童制造琥珀的人。

画龙说:这个人确实很怪异,性格偏执,还有点暴戾,肯定被公安机关打击过不止一次。

黄副书记说:梁教授,请您下达指示吧!

梁教授部署工作,首先要扩大排查范围,对全市树脂工艺品生产厂家和小作坊进行摸底走访,寻找与此案相关的人员;同州警方再次向各公安机关单位发布协查通报,一是要核实尸源,二是获取刘明的各种信息,此人很可能有犯罪前科,尽快找到嫌疑人刘明是刑侦工作的重点。刘明当年被警方处理时,写下过一份保证书,应尽快与童尸身上的字做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童尸身上的字是刘明所写,此人有重大杀人嫌疑。

地铁公安分局接到协查通报后,汇报了一条线索,两名执勤民警曾经抓到过刘明。

几个月前的一天夜里,三元桥地铁站D出口附近地下通道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女孩是一名大学生,乘坐最后一班地铁回学校,走到地下通道的时候,一个邋遢青年与她擦肩而过,随即转身跟随着她。女孩有些慌乱,加快脚步,地下通道只有他们两个人,她不时的回头看,那人跟在后面,自言自语,嘴里念叨着什么。

女孩想跑,那人追上来,用手拍了一下女孩的肩膀。

女孩吓得大声尖叫,问道:你这个人想干嘛,抢劫啦。

邋遢青年拿出一把美工刀,把女孩推到墙边,说:别误会,我不抢钱。

女孩双手抱胸,求饶道:不要非礼我,好不好。

邋遢青年说:我不是流氓,我是诗人,我刚写了一首诗,念给你听一下。

三元桥地铁站D出口附近的地下通道曾经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那人在深夜尾随女孩,既不抢劫,也不非礼,而是胁迫女孩听他念自己写的一首诗:

我要对你说,春风对小草说过的话。

我要对你写,夏雨对百花写过的诗。

我要对你唱,秋月对红叶唱过的歌。

我要对你做,冬雪对大地做过的事。

邋遢青年要女孩点评一下自己的诗作,女孩吓得瑟瑟发抖,两名执勤民警正好路过地下通道,将其抓获,带到治安站审问。这名青年就是大诗人刘明,他声称自己并没恶意,但警方还是以“寻衅肇事”为由把他拘留了几天。

根据地铁分局提供的案卷资料,画龙、包斩、苏眉带着一队武警赶到刘明租住的屋子。

那是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房间被清理过,空空荡荡,只有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床上铺着木板,没有被褥,地面有血迹。

第十三章分尸现场(1)

尽管没有尸体,但是经过仔细的勘察,确认这里是一个分尸现场。

事后证明,地面的血液来自于犯罪嫌疑人刘明。

铁架床上铺长期没人住,落了灰尘,上铺的铁栏杆上提取到了三个指纹,铁栏杆上还有悬吊痕迹。包斩指着吊痕让苏眉拍照,他说:是一根帆布腰带,悬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铺的床栏被鲜血染红了,还有清晰的刀痕,包斩说:这是利器切割东西造成的痕迹,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已经凝固成胶冻状的血液中有骨头渣,包斩用镊子分别夹起来,拿放大镜观察,他说道:切下来的是人头,这是人体喉结处的甲状软骨……还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来了。

屋内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这是鞋底边缘摩擦地面时形成的。

房间里空空荡荡,角落里有变质的饭菜,还有三个空的二锅头酒瓶。

包斩认为,死者当时应该喝醉了,被人勒死后分尸。

一个刑警问道:两瓶二锅头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么觉得是死后分尸,为什么不是活着时被砍下了头?

包斩说:如果活着时切割人头,血液会形成喷溅,而这个房间里没有喷溅型血迹。

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加上走访周围住户得到的线索,包斩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个老式的砖楼,地下室就是住户用来出租的储藏室,在燕京有很多这样简陋的住所,刘明在这里住了三个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变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老头。当天晚上,刘明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房间里喝酒,还有一个小孩子。

刘明隔壁住着一个女孩,自称是特约演员,在几部电视剧中扮演过小角色,她说刘明是个疯子,特别喜欢自言自语,精神有问题。

画龙问道:你见到那小孩子了吗,那小孩是谁家的?

女孩说:隔着墙,我听到小孩哭闹来着,不知道是谁家的,那个男人我以前没见过。

隔壁女孩反映,刘明平时没有朋友,独来独往,周围住户都对他敬而远之。刘明说话时语速很快,思维混乱,一塌糊涂。无论任何人和他打个招呼,他都会推销自己手工制作的诗集,别人不感兴趣,他大言不惭的表示:有一天你会知道,大诗人刘明是你有生以来见过的全世界最伟大的人。

刘明很珍惜与人交谈的机会,这种机会对他来说很难得,他根本不管别人是否愿意倾听。隔壁女孩有次和他闲聊了几句,觉得他精神有问题,以后就再也没有搭理过他。刘明在地下室过道见到女孩就会用哀求的语气说:

再给我一分钟,我上次还没把话说完呢,好不容易有人跟我讲话,你就让我说完吧。

女孩把他当成空气,视而不见。

几天前,刘明把出租屋里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当天晚上,隔壁女孩听到刘明房间里有三个人在喝酒说话,除了刘明之外,还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子。刘明穷困潦倒,平时就喝白菜疙瘩汤,他把这称为“英雄白菜汤”。那天,刘明却买了几样菜,其中有油闷小麻虾,酱骨头,麻辣兔头,红烧猪蹄。

女孩感到很诧异,心想,这个神经病是不是发财了啊。

苏眉问道: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连买的什么菜都知道。

女孩说:房间隔音不好,他打鼾我都能听到,他们说话声音好吵哦,互相劝酒,劝吃菜。

苏眉又问:你当时还听到什么了,你觉得,他们是什么关系?

女孩说:我怀疑他们是同性恋,那小娃子是领养的,是他们的儿子。

苏眉说:小妹妹,你想象力好丰富呀。

女孩说:我是重庆人,我们重庆那边,两个人啃兔脑壳,就是代表着两个人想接吻的意思。

第十三章分尸现场(2)

隔壁的喧哗使得女孩不胜其烦,用棉花塞住耳朵,躺在床上睡着了。

夜里十一点多的时候,女孩迷迷糊糊听到隔壁传来切东西的声音,她摘下耳朵眼里的棉花仔细倾听,很像是刀刃切到铁栏发出的声响。包斩推测,女孩听到的应该就是凶手分尸时发出的声音。凶手掐死那名男童,用腰带将醉的不省人事的刘明吊死在铁架床上,然后把尸体移至下铺,头部枕着铁栏杆,为了避免吵醒邻居,凶手没有用刀砍剁,而是采取切割的方式进行分尸,先割下了人头,又将四肢切割下来。

地下室里闷热,隔壁女孩的房门虚掩着,并没有反锁,还有的住户甚至开着门睡觉。

切东西的声音停止了,女孩翻了个身接着睡,她背对着房门,隐隐约约听到有脚步声在她门前停下,一会儿,门缓缓地开了,黑暗之中,女孩感觉到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女孩吓得用床单蒙住头,极力克制不让自己发抖。

那个人站在床前看着她,手里提着什么东西。

女孩继续装睡,内心恐惧极了,那人一动不动盯着她看,过了一会儿,她感觉那个人转过身走出了房间,还顺手把门关上了。

第二天早晨,女孩发现床前地面有滴落的血迹,她自我安慰,心想可能是自己的经血。

然而,女孩心里隐隐约约产生一个可怕的想法,那个人在夜里悄悄走进她的房间,站在床前看着她,手里提着的可能是一颗人头!

画龙问道:那你怎么没有报案?

女孩说:我房间又没有丢东西,万一是我的幻觉呢。

特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刘明被人杀害分尸,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应该找到与刘明喝酒的那个陌生男人,此人具有重大嫌疑,必须尽快搞清楚他的身份。那名男童身份不明,也是排查的主要方向。在地下室的过道里,邻居曾经看到过那个陌生男人和小孩子,根据描述,小孩子的年龄以及身上的衣着都和琥珀童尸相一致。对于陌生男人的相貌,目击者已经记不清楚了,警方对嫌疑人进行画像的条件不太成熟。

苏眉说:那个陌生男人也许是个行为艺术家,杀人,制作成琥珀,想出名想疯了。

黄副书记说:通过排查,我们知道了刘明使用的手机号,应该从中能发现点线索。

梁教授说:刘明变卖了自己的东西,那个收废品老头也必须要找到,那些东西可能有用。

画龙说:我在想,小男孩究竟是被刘明掐死的,还是被那个人掐死的?

包斩说:犯罪动机不明,我和小眉的观点一样,倾向于认为,凶手杀死的刘明和小男孩。

黄副书记说:也可能是刘明掐死了男孩,凶手又杀死了他。

梁教授说:如果凶手是行为艺术家,几天后,一年一届的艺术节开幕,凶手肯定会出现。

包斩说:他应该还有新的作品。

黄副书记说:那我们就守株待兔,等着他。

特案组再次对刘明租住的地下室周边住户进行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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