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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另类史-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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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国。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始,东北满州努尔哈赤崛起,辽东陷落,明廷的注意力转向。大臣徐光启本人是天主教徒,主张铸造大炮,并派人来澳门向葡萄牙“教门兄弟”购买大炮。
  天启初年,明朝人又想“以夷攻虏”,在澳门招募二十四名葡萄牙人雇佣军,准备派他们携大炮往东北帮助打满州人。可笑的是,这些“老爷兵”每人还配备两名中国仆人伺侯。
  他们行至半路,刚刚走到南昌,因朝廷内部多有官员反对用这些“夷人”打仗,这些家伙又被原道遣回,但他们凭空骗取了三万四千两白银的“工资”。明朝广州地方政府也好玩,责令澳门的葡萄牙商人分摊这些开支。彼时的葡人还慑于大明之威,只得吃下哑巴亏。毕竟听从明廷使唤,又派人遣物,中国官员至此就不大防备这些葡人,使得他们加紧了在澳门的“经营”。
  从1580年起,葡萄牙本国国内已经衰落不堪,沦为西班牙附庸,被人牵着加入与荷兰、英国等国的恶斗,民疲财耗,许多海外殖民地被他国所夺。所以,母国疲弱,澳门的葡人也无底气。他们占据澳门,也就低调许多,对于当地只是窃据而已,没敢再挑出大事端来。
  时光流逝,一去就是几百年。葡国蛋挞,不知是否在那个时候为国人的口味所接受。


  倭刀狂徒们的覆灭——明朝沿海“倭乱”始末

  明朝沿海“倭乱”始末

  2006年初,各媒体均从不同角度报道了这样一个算不上热点的非娱乐消息:安徽歙县,有日本人出资,为明朝倭寇头子王直修建墓园。坟墓建好后,浙江丽水学院和南京师大两名青年教师愤然砸碑。据当地政府称,他们本来要以“历史”搭台,“经济”唱戏,想把王直墓园搞成个旅游点,故而与“日本友人”协商,邀请身在日本的明朝大汉奸王直后裔来歙县立碑修墓。
  消息付出,舆论为之小“哗然”了一把。支持砸墓的人自然从民族大义出发,他们忿忿不平认为:如果王直这样的卖国贼都都允许修墓的话,汪精卫等人更有理由重建坟莹(按他的“级别”,都可以建“陵”了);反对砸碑者自然是不少自诩为“爱仇人”的假世界主义者,认定砸碑义举是“愤青”的“作秀”。
  无论如何,日本人为中国明朝的一个民族败类修碑,并得到当地干部的大力“支持”,这在我们不少人历史观本来就混淆争执的时候,尤显刺激国人的神经。
  但是,包括南京的一个律师和所谓民间历史协会的会长,皆从“法律”和“历史”角度指责二位中国义士砸碑的行为。律师口辨犀利,认为砸碑二人的举动“行动不理智,程序不合法”,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历史协会“会长”认为,“倭寇”为中国带来了“早期资本主义萌芽”,应该肯定。由此推之,八国联军侵华和日本侵华,大概也会被这种“历史学家”肯定为“打破中国封建社会和独裁政治的积极力量”吧。
  其实,对今人来讲,王直这个名字很陌生,“倭寇”一词又太宽泛。而且,称王直是“倭寇”头子,更会有不少人茫然。在一般人头脑中,日本人应该叫“犬养裕仁”、“尻后直养”、“山本五十六”之类的,怎么会出来一个“王直”?这名字如此中国化!再者,如果王直是中国人,依据今天的惯性思维,他最多也就是个伪军头目或维持会长,怎么会成为倭寇头子呢?
  说来,还真是话长。

  倭寇:源远流长的祸患(1)

  明朝倭寇,一般人都以为是中后期的事情,其实,由来已久。早在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倭寇就已经数次攻掠苏州、崇明等地,杀人劫物,猖狂一时。
  明代倭寇之祸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阶段是洪武至正德年间;第二个阶段是嘉靖年间,也是最猖獗期;第三个阶段是万历年间。
  至于对明朝倭寇之患性质的定义,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学者们言之凿凿,定性为“日本武装侵略集团对中国沿海的破坏性掠夺战争”。随着改革开放后意识形成层面的宽松,八十年代后至今,不少中国学者忽然增长了“国际视野”,以日本学者的研究者作为准绳,语不惊人死不休,大讲明朝倭寇的性质是“明朝东南沿海各阶层人民反封建、反海禁的正义斗争”,是“明朝中国社会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
  其实,上述二类观点均矫枉过正,前者把“倭寇”完全说成是“日本人”的侵略,后者耸人听闻地美化海盗侵掠。
  明朝倭患,是以葡萄牙殖民者(佛朗机)为诱因的,以中国沿海商业海盗为首的,以日本浪人集团为辅的盗贼集团,对明朝中国人民烧杀劫掠的非正义战争。
  早在元朝时期(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已经有日本商盗禁掠庆元(今宁波)的记载。但那时的“倭寇”应该基本上都是“真倭”,中国人很少。元朝末年,恰恰是日本的“南北朝”时期,特别是日本南朝的“征西府”及各地分裂割据的地方大名势力,谁都不服谁,你杀我伐,使得战乱中大批日本武士、浪人、海盗商人、流民等等,潮涌至中国沿海。同时,他们又与被朱元璋击败的张长诚、方周珍等部相勾结,在大明朝沿海地区不时杀烧劫掠。
  虽然海寇猖獗,但当时朱元璋认为心腹之患是北方的残元势力,对沿海的外寇入侵只是防御而已。他下诏加强海防力量,禁止军民人等“私通海外”,还未完全实施海禁,允许贡舶贸易。
  朱元璋初建明朝时,他对日本的情况不甚了了。洪武二年,倭寇犯山东,朱元璋仍旧“天朝”思维,遣使至日本,诏谕其奉表来朝,语气充满恫赫。日本南朝的怀良亲王乃后醍醐天皇的儿子,见明朝来诏语气强硬,不吃这套,竟敢杀掉几个明使并拘押了正使杨载等人。转年,明使又来,怀良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厚待来使,上贡马匹及衣物,并向明朝放还倭寇在明州和台州等地抢掠的平民男女七十多人。朱元璋大喜,自以为明朝天威所至,终于使小倭臣服。其实,怀良当时的“服软”,恰恰是因为日本北朝咄咄逼人,日本南朝疆土日蹙,不想也不敢又树一大敌,再招惹明朝的进攻。
  过了好久,朱元璋才知道所谓的“日本国王”怀良不过是个亲王,日本还有一大半地方归于“北朝”统治,于是他派使臣前往日本想与日本北朝联系。在怀良阻挠下,明使一直不能北行。过了近两年,明使才与实际主持北朝政事的幕府将军足利义满(源道义)联系上,进入日本王京商议两国“友好”之事。足利义满为人还很有长远思虑,他派使臣携贡物而来,但老朱皇帝认定日本来使没有正式称臣称藩的官方表疏,拒绝接受贡品。他厚赏日本使者,诏遣归国。
  日本方面,南北朝大致是这样形成的:1318年,即日本文保二年,后醍醐天皇即位,他属于大觉寺皇帝系统。借将军幕府内部发生内讧之机,他想推动“倒幕”来使自己的虚位变实。结果,幕府将军一派先下手,把后醍醐天皇流放到隐歧(今岛根县)转而拥立持明院一系的皇室后代光严天皇即位。后醍醐天皇的儿子怀良亲王与大阪武士楠木正成等一些人立刻起兵相抗,发起倒幕战争。开始时,怀良亲王一派非常顺利,甚至把他天皇爸爸也从隐岐救出。幕府一派大将足利尊本来是奉命镇压,但他中途倒戈,支持后醍醐天皇,回军灭掉了镰仓幕府的北条氏。如此一来,光严天皇退位,后醍醐天皇复辟,实行天皇亲政。
  君臣相处日久,天皇想下手把他的“恩人”足利尊也干掉,可这位足利尊不是吃素的,他先下手,再次逮捕了后醍醐天皇,扶立持明院系统的光明天皇继位。后醍醐天皇跑到吉野,与光明天皇并立,所以,日本出了“南北朝”局面。后醍醐天皇一派转为“南朝”,光明天皇一系称为“北朝”。这种对峙,一直延续五十多年。当然,大明不知道日本还有什么“天皇”,暮尔小邦,不过是募仿大唐高宗皇帝的“天皇”称谓,自娱自乐而已。
  明初倭寇,真倭居大多数,多数来自日本列岛的萨摩、长门、博多、鹿八岛等地,入侵道路和以往入贡道路一样,由高丽趋山东,在四、五月间趁东南风沿海扬帆而至。所以,山东、辽东半岛的倭患在明初最严重,其次是浙江。当时受倭患困扰最大的,还有明朝的藩属国高丽(朝鲜)。但李氏王朝建立后,朝鲜国内政治局势好转,倭寇连连受挫,就把入侵重点转向中国沿海。
  胡惟庸案发生后,朱元璋因为此案涉及日本人参而面龙颜大怒,对日本深恶痛绝,遣使痛责。不料,南朝的怀良亲王觉得山高皇帝远,派人送来表文,语意傲诞无礼:
  臣闻臣闻三皇立极,五帝禅宗,惟中华之有主,岂夷狄而无君。乾坤浩荡,非一主之独权,宇宙宽洪,作诸邦以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臣居远弱之倭,褊小之国,城池不满六十,封疆不足三千,尚存知足之心。陛下作中华之主,为万乘之君,城池数千余,封疆百万里,犹有不足之心,常起灭绝之意。夫天发杀机,移星换宿。地发杀机,龙蛇走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昔尧、舜有德,四海来宾。汤、武施仁,八方奉贡。
  臣闻臣闻天朝有兴战之策,小邦亦有御敌之图。论文有孔、孟道德之文章,论武有孙、吴韬略之兵法。又闻陛下选股肱之将,起精锐之师,来侵臣境。水泽之地,山海之洲,自有其备,岂肯跪途而奉之乎?顺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相逢贺兰山前,聊以博戏,臣何惧哉。倘君胜臣负,且满上国之意。设臣胜君负,反作小邦之差。自古讲和为上,罢战为强,免生灵之涂炭,拯黎庶之艰辛。特遣使臣,敬叩丹陛,惟上国图之。
  老朱皇帝阅毕,气得哇哇大叫。但最终还是以元朝征倭失败为前鉴,没有发兵征讨这个海外狂妄小国。朱元璋本身就是个偏狭之人,由些对倭人满心痛恨。洪武二十七年之后,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已经统一了日本;并以太政大臣的身份当上了日本实际的主人。他派人主动来向明朝示好,皆被老朱拒绝。当然,朱元璋不敢轻视海防,他下诏“筑山东、江南北、浙东西海上五十九城,咸置行都司,以备倭(为)名。”
  陆陆续续下来,几十年间,洪武一朝共在辽东、山东、南直肃、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设立了五十八卫及八十九所,置兵数十万,有兵舰千余艘,严防倭寇。
  明太祖朱元璋死后,其孙朱允炆即位,也就是建文帝。日本的足利义满忙趁机遣使表示友好,在正式表文中有“日本国王臣源(道义)”的自称,也就是以藩国身份向大明称臣。建文帝厚报使者,热情接待。
  但是,日本使节再来明朝时,大明皇帝已经变成了朱棣。明成祖朱棣虽然篡了侄子的江山,对日本的态度却没有变化。他非常热情,特别是足利义满的“称臣纳贡”,让这位野心家十分舒坦。为此,明、倭两国友好关系建立,约定日本十年一入贡,人数每次不超过二百人,并给予日本人“永乐勘合”。
  现代人听见中国古代四周的小国纷纷入贡,觉得倍儿自豪,泱泱大国自尊心一下子得到满足。其实,这些蛮夷小国的所谓“入贡”,变相打秋风捞便宜而已,真正的称谓应该是“贡舶贸易”或者“勘合贸易”。以倭国为例,其使臣所携“贡品”,中国肯定要依其价值“回赐”金银,往往是一根萝卜换回人参钱。只要你小国承认我大明为天朝,我们就厚赏金钱买脸面;使臣们除“贡品”外,又搭载不少官方货物在当地贩卖,为体现“天朝”宽仁,明朝基本是予以“免关税”对待,即不对货物“抽分”,以此来达到“怀柔远人”的目的;最后,来使们个个夹带私货,上至正使,下至船夫役佣,都揣私货来贩,天朝当然对此不闻不问,任其货殖取利。所以,各个蛮夷小国特别喜欢和中原王朝打交道,叫声爷爷能换那么多好处,傻瓜才不干。所以,虽然规定“十年一贡”,每次二百人为限,但日本贡舶船一年就来几次“入贡”。
  为了向大明示忠心,足利义满也在国内搜捕倭寇,并派兵到对马诸岛,全歼了数百劫掠中国沿海的贼人,获贼头二十人。而后,趁永乐三年入贡时,把这些“倭寇”全部交予大明朝处置。明成祖朱棣自然高兴,对足利义满予以重赐,但他拒绝收倭虏,让日本使节自己处置。
  日本使节很“懂事”,回行至宁波时,他指挥手下,把二十个倭寇头子全部入放立于海边的大铁锅内,统统小火蒸熟,然后抛入海中喂鱼。自然,此举又获明廷赏赐大笔金银。
  永乐六年,足利义满病死。他的儿子新任幕府将军。这位足利义持是反明派,断绝了两国的正常关系,倭寇来犯加频。但后来随着足利义教的继任,日本恢复了与明朝的友好关系。所以,自永乐至正德的近一个世纪内,中日官方关系大局上是友好的。即便如此,明朝沿海倭患时有发生,日本各地大名诸侯或武士、浪人集团常常冒充贡使贡船,在中国沿海一带骚扰抢掠。
  永乐十七年(1419年),明朝辽东总兵刘江在望海埚一战大败倭寇,斩首千余,活抓数百,一时间倭寇的活动大有收敛。
  明英宗正统四年(1439年),四十多艘持有明朝勘合的倭船趁明军不备,忽然发动袭击,在浙东杀掠官兵平民数万人,登陆后焚屋掘坟,无恶不作。最令人发指的是,这一伙真倭把婴儿挑挂于竿头,用滚水浇烫,以听小儿惨嚎为笑乐。每当他们抓到孕妇,鬼子们就三五成群,互相打赌孕妇腹中是男是女,然后用刀剖开视看以为戏耍。当是时也,浙江许多地区“流血成川,积尸如陵”。种种恶行,在二十世纪的中日战争中,这些倭寇的后代们变本加厉,又在中国重新上演。对此,明朝政府极其重视,派重分守要地,增置堡垒,添置大船,在沿海严备,使得“寇盗稍息”。
  明朝与日本政府官方之间,仍旧保持贸易往来,但也都是薄来厚往的不平等贸易,日本人从中赚取了高额利润。以日本刀一项为便,这种刀器,品质好的在日本国内可能最多值1500文,而到了明朝,至少也要一万文卖出。由于刀剑这种东西不占地方好携带,日本的“贡使”们纷纷爱带这种货物进入中国。事实上,刀剑等武器本来是严禁作为商品入口的。明政府还是委曲求全,就怕小不忍则乱大谋。有时候,明朝官员偶尔因日本使臣携带刀剑太多表示拒绝购买,日本人就会威胁说:“如果大明嫌弃我们的货物,我们国王肯定大大的不高兴,到时候海寇闻风而至,不知谁能担此罪责?”由此,明廷在与日本的贸易中,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加上对这些罗圈腿矮子每次成百上千人的“接待费”,明廷确实有苦难言。日本人是那种欺软怕硬的典型,这些持有勘合的商队在中国各驿站被好吃好喝伺侯着,仍旧不知足,时常凌侮驿官驿夫,甚至多次趁酒醉殴死中国人。过分到这种地步,明政府总是息事宁人,谕令日本使臣把“人犯”带回自己国家审讯,以示“朝廷宽宥怀柔之意”。中国人一向有此传统,即对外国人无比“宽大”、“宽容”、“博爱”。二十世纪中期日本战败后,我们仍旧把双手沾满国人鲜血的战犯锦衣玉食地供养,而我们的看守中不乏父被日本杀母被日本人奸的人,他们都对日本人表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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