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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骂你心里想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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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钟头后,他们找到了那位司机,但是司机不记得有在车上捡到过什么遗失物品。
“那么,你记得在他下车后的下一位客人是在哪里下车的吗?”
“前天曾经在哪些地方下过客人我是记得,可是不记得先后次序了。”
“这样啊好吧,那谢谢你啦!”于培勋伸右手和对方相握,再用左手拍拍对方。“耽误你的时间,真抱歉。”
司机一出去,副总经理就开始发出绝望的呻吟。
“完了、完了,这下子肯定找不到了!”
“现在哭还太早,”于培勋迳自走出办公室。“我们到奥摩尼亚广场去逛一逛吧!”
“嗄?”
“在你之后的下一位客人就是在那儿下车的。”
在奥摩尼亚广场起码逛了一个钟头以上,几乎那儿的每家商店都逛遍了,还免费得到许多卫生眼因为他们什么也没买,再跑到旧城区去绕了好几圈,好不容易终于把合约书给找了回来。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那张价值上亿美元的合约书,竟然是被某个顽皮小鬼捡去折纸鹤,幸运的是纸鹤还在,没有飞到西伯利亚去流浪,也没有在垃圾场里被烧成一堆灰烬,只是多了许多折痕。
“谢谢、谢谢!真是太谢谢你了!”副总经理小心翼翼地捧着合约书,眼泪在眸眶里滚来滚去,随时都可能会掉下来。“请于副理务必要多留两天,我一定要好好招待你在这儿玩一玩。”
“不了!”于培勋苦笑着举举手机。“刚刚我大哥又通知我立刻赶到伦敦去,下回吧!”语毕,匆匆忙忙的,他又赶到机场去了。
唉!难怪老爸不喜欢环游世界,不但没得玩,还得吃千篇一律的飞机餐,呜呜呜他好想念台湾的泡面喔!
第二章
伦敦原就不热,到了十月,天气有点冷又不是很冷——对英国人而言,但对台湾人来讲,已经是进入初冬的序曲了。
没料到会突然跑来伦敦的于培勋一下飞机立刻找到跳蚤市场去买了一件厚外套,还跟人家杀价杀得不亦乐乎——这是他购物最大的乐趣,虽然不是什么高档货,但衣物这种东西实用保暖即可,门面他是不太讲究的。
对于大学与研究所时代是在牛津大学度过的于培勋而言,伦敦并不陌生,他轻车熟路地来到西提区的威迪生分公司大楼,这时已是下午四点多,幸好某人没有溜出去喝下午茶闲聊八卦或者是已经喝完、聊完回来了?
“嗨!泰德,好久不见。”伦敦分公司业务经理泰德大不了大哥几岁,于培勋和他可熟了,每次来伦敦总不忘去敲他一顿竹杠,甚至借住他家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有时候还穿他的,着实占了他不少便宜。
这是他和老爸最大的不同点,他老爸从不占人便宜,只会让人占便宜,他却是不占人家便宜就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对不起自己的事他从来不做,就算占不到便宜,起码也要舔点油水来润润喉也好。
“培迪,你终于来了,太好了!”
“咦?原来是你找我啊!”一向冷静有礼的泰德难得出现如此激动的口吻,于培勋觉得有点惊讶。“怎么,你出了什么麻烦吗?”
“这咳咳,老实说”泰德吞吞吐吐的似乎有点难以启口。“我是私人想请你帮个忙,可以吗?”
“既然是你开口,那还有甚么话说,不过”于培勋笑吟吟。“你家的客房没有人住吧?”
“没有、没有!欢迎你来住,可是在这之前,”泰德忙道。“我们现在先到维多利亚街去一趟,可以吧?”
“可以啊!但是我们到维多利亚街去干嘛?”
“去见我的大学学长麦尼,有麻烦的不是我,是他!”
* * *
麦尼是个高大魁梧的大胡子,就像轮椅神探里的男主角那样,脸上毛茸茸的只瞧得见上半张脸,下半张脸全被一团红褐色的鬈毛给藏起来了,要是再换上中古世纪服装,包准人家一见到他就叫海盗红胡子。
于培勋一见到麦尼并没有失礼的脱口叫他红胡子,倒是差一点点就像个脆弱的女人一样尖叫一声昏倒。
他宁愿昏倒!
悲哀的是他不但没有昏倒,而且很快就回过神来,却又慢一步没来得及落荒而逃,泰德已为双方介绍完毕,对方也伸出手来等待与他相握了,基于礼貌,他不得不伸出手去,准备握手的同时就可以顺便道歉、道别,然后立刻溜回台湾去躲起来,躲不掉就到深山里去出家,永世不复出!
没想到两手一握,他即刻愣住,忘了要放开手。
咦?怎么会
一时的错愕后,他下意识又马上伸出左手去碰触对方。
耶?真的!
怎么会这样?
“培迪,麦尼已经被一件大案子搞得快跳楼了,你能帮帮他吗?”
麦尼是苏格兰警场重罪组高级督察,此刻于培勋和泰德就在他的办公室里,虽然麦尼很有礼貌的与他握手寒喧,但那仅仅是基于英国人的良好教养使然,事实上,英国人虽然表面上彬彬有礼、一派绅士,其实心眼小又自大,这点于培勋早就了解到不行了。
譬如适才那一瞬间,于培勋可以很清楚的自麦尼那双琥珀色瞳眸中瞧见一丝轻蔑与不耐烦飞快地掠过,于是,他的脸色也即刻冷了下来。
“我又不是福尔摩斯,这种事找我有什么用?”语气更是森寒。
所谓的表里不一指的大概就是他这种人,明明有一副温和亲切的外表,如同他老爸一样斯文尔雅,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却与他老爸迥然不同的情绪化,别扭得要死,难搞得要命。
有时开朗活泼,有时又多愁善感,有时正直严谨,有时又奸诈狡猾,有时温柔体贴,有时又冷漠森然,有时善良仁慈,有时又严苛得不近人情,阴晴不定得比端午节前的气候更难以捉摸。
而这全得“归功”于他太过敏感又率直的个性,不但情绪非常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保护自己的本能又过分强烈,随时随地都背着一副蚌壳和一双钳子到处晃,一有什么不对马上就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些微小小的刺激就足以令他瞬间变成一只大螃蟹用钳子乱咬人,或者化为一只蛤蚌紧紧地躲在蚌壳里,打死都不肯再出来——端看惹火他的物件是什么人而定。
就像个别扭的小鬼、任性的女人。
所以,初识的人总是一眼就擅自判定他是个没脾气的好好先生,好捏好揉的软体动物,一段时间过后才颇为意外于他其实是个相当善变的男人——情绪善变,而且还是个暴走族——脾气容易暴走。
“别这样,培迪,起码试试看嘛!”自然,泰德早就摸清楚于培勋的别扭脾气了,见他变脸,赶紧婉言低劝。“只要是威迪生的人,谁不知道你的厉害,每每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的问题,只要有你出马,一切就搞定了,而且快得令人不可思议,天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那种事是那种事,这种事是这种事,两者性质也未免相差太多了吧?”于培勋不耐烦地想撇开这桩麻烦。“拜讬,都已经死五个人了耶!又是模仿开膛手杰克的残忍手法,不仅死人死得一模一样,弃尸地点一模一样,日期也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一百多年前的杰克大爷是寄信给新闻社,一百多年后的杰克大爷是寄信给警方,明摆着就是在挑战警方的权威嘛!这样”
“你怎么知道?”麦尼猛然惊跳起来,两眼铜铃似的瞪住他。
天啊!现在是狮子在怒吼吗?
于培勋枢枢耳朵再耸耸肩。“这么大的案子,报纸上都有登嘛!”
“没有!”麦尼的眼神更形锐利凶狠,如果眼神可以伤人,于培勋早就被五马分尸了,死状保证比开膛手杰克的牺牲者更凄惨。“杰克寄信给警方的消息完全被封锁住了,除了有关人员以外,没有其他任何人知道这件事,你究竟是从何得知的?难不成你就是”
“喂喂喂,你有没有搞错啊!”不必听完整,于培勋就知道麦尼即将要说出口的是什么鬼话,神情骤变,一个虎跳便蹦过去怒气冲冲地掏出护照往办公桌上啪的一扔。“你自己瞧瞧,我是今天才刚到伦敦的喔!”
因为他的突然翻脸,麦尼不禁微感讶异,但随即拿起护照来仔细察看,继而皱眉。
“昨天你在雅典,在这之前八月二十四日到澳洲雪梨,在那儿”
“停留了三个星期,因为那儿的分公司总经理好意请人教我冲浪,如果你需要的话,我还可以找出一百个活证人为我做证,现在”于培勋冷冷地接着说下去,同时把护照抢回来。“你该满意了吧?”
麦尼却更是大惑不解。“那你怎么会知道你不应该会知道的事?”
这大概是警察的天性,怀疑、怀疑、怀疑,再怀疑,就算明知道对方是无辜者,也要把人家怀疑到自己都开始认为自己是不是有罪了。
“我哪知道,”于培勋若无其事地一撇三千里,这种“戏”他演来最精湛,闲来无事就在镜子前面排“戏”,保证任何人都抓不到漏洞。“也许是你们之中有人不小心泄漏了消息,被登上了某某报或哪本八卦杂志上被我瞄见了,那怎能怪我?总之”收起护照,背好旅行袋,他转身便待跷头。
“这种事我实在帮不上忙,真是抱歉得很!”
“培迪!”泰德及时抓住他。“你答应我要帮忙的。”
“我不知道是这种事嘛!”于培勋叹着气反驳。
“可是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泰德低声下气。“他们已经想尽办法,测写、推理、暗号甚至连灵媒、占星师都找来试过了,又约谈了至少上千人以上,但是什么线索也没有,可笑现今监识科学如此进步,竟然与当时同样束手无策”
“那也不关我们的事呀!”于培勋咕哝。
“什么不关我们的事!”泰德大叫。“倘若不阻止凶手的话,至少还有一个女人会死耶!”
于培勋唇角一撇,不语。如果真是那样也是注定的,若是他硬要插手的话,不但救不了人,还会让那个女人死得更痛苦,那又何必?
“而且”泰德瞥了一下麦尼。“如果过了十一月九日还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前后相隔一百多年,苏格兰警方依然不得不让杰克逍遥法外,媒体必定会大加挞伐,苏格兰警场无疑会成为众矢之的,而麦尼将首当其冲承受一切责”
“那也是他家的事,你干嘛要这么帮他?”于培勋嘟囔。
“因为他也帮过我,”泰德看向麦尼。“记得我告诉过你,大学时代曾经有个人帮我脱离被诬告开车撞人后逃逸的危机,那就是他,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可能还在坐牢,因为被撞伤的那家伙送医不久就死了。”
“原来如此,”于培勋恍然,继而蹙眉瞄着麦尼犹豫。“那就”
麦尼同样眯眼盯住于培勋,但始终看不出于培勋有何可疑之处,除了于培勋知道一些他不应该会知道的事之外。不过就如泰德所说的,他已无计可施快跳楼了,如果再没有任何进展的话,不要说这个高级督察位置坐不住,他也没有脸继续留下来当警察了。
“那个培迪,对吧?很抱歉刚刚那样怀疑你,不过我确实是急疯了,上头天天给我排头吃,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消逝,我却连一点线索都没有,如果可以的话”麦尼恳切地央求。“请你稍微帮点忙好吗?”
于培勋的双眉攒得更深。“你又怎能肯定我一定帮得上忙?”
“泰德告诉过我,你很厉害,任何麻烦到你手中都能迎刃而解,我想”麦尼思索了下。“你必定是有过人的推理能力,或者能注意到一般人所忽略的蛛丝马迹,倘若真是这样的话,我认为你多少是能帮上点忙的。”
“可是”
“培迪,你答应过我了!”泰德赶紧再推上一把。
于培勋欲言又止片刻,终于叹了口气,点头。
“不过我有条件。”
“你说。”
“第一,我只帮今天这一回,往后不管你们有没有抓到凶手都不能再来找我了;第二,你们任何人都不能问我是如何知道的,这是我的呃,姑且说是职业秘密吧!”
“没问题!”麦尼应允得毫不犹豫,只要能得到线索,什么条件他都敢答应,就算叫他穿新娘礼服进教堂都可以。
“好吧!那”于培勋放下旅行袋在办公桌前坐下。“你们真的什么线索都没有?”
“没有,什么都没有,”麦尼苦笑。“指纹、脚印、毛发、皮屑,或者任何可疑物品,统统都没有,就算有,查到最后也都是无关紧要的垃圾,甚至连瞧见可疑状况的人都没有。”
“那还真是麻烦。”于培勋喃喃道。“这样的话嗯!可以给我看看他寄来的信吗?”
一声不吭,麦尼立刻从上锁的抽屉里拿出一封塑胶袋交给他。
“我可以拿出来仔细看吗?”
麦尼迟疑了下,点头。“可以。”
于培勋很自然地用左手拿出明信片,若有所思地沈凝片刻。
“他戴着面具,那种会贴在皮肤上的软皮面具”
“咦?你怎么知道?”
于培勋瞥麦尼一眼,没有回答,盯回手上的明信片,他又说:“不过他的瞳孔是绿色的,头发则是嗯,黑色的,然后”眨了眨眼,他突然把明信片放回塑胶袋里。“你去过George Inn酒吧吗?”
麦尼愣了一下。“Georger Inn?有啊!如何?”
“请你去那儿附近找找看有没有许久没人住的空屋,起码是两层楼以上,屋里有一幅非常奇怪的壁饰,好像是非洲土人的图腾之类的,还缺了一个角。”于培勋摇了摇手中的塑胶袋,“这张明信片就是在那里写的。”说完,随即将塑胶袋还给麦尼。“0K!就这样,你自己去那边找找看有没有线索,其他我没办法了。”
泰德对满眼怀疑的麦尼点点头,“不要问我他怎么会知道,总之,他说的从来没错过,所以,去试试看吧!反正你也不会有任何损失,对吧?”话落,他忙追上自行开门离去的于培勋。
“等等,培迪,你要上哪儿?”
“我饿了!”
“没问题,我请客,你想上哪儿吃?”
“Oak Room。”
“好吧!你要敲我竹杠是没问题,可是你不会是想穿这样去吧?”
“不行吗?”
“你少给我装蒜,你明知道穿这样连餐厅大门都进不去。”
“Quo Vadis?”
“你是故意的吗?”
“Room at the Halcyon?”
“我煮给你吃吧!”
“我可以点菜吗?”
“”“老爸,是我啦!”
“小弟?你在哪里?”
“伦敦。”
“哦,原来跑到伦敦去啦!嗯,有事吗?”
“这个”于培勋撩开窗帘,一眼望去是雅致的街道和整排乔治时期的屋宅,还可以瞅见摄政公园一角,这是他喜欢住在泰德这儿的原因之一——景观养眼。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啦!只是想问一下老爸,你还记不记得二十年前我呃,我曾经看过那个那个”
“记得,也记得那是你自己要看的。”于司谶说起话来比之当年更为温和沈稳,可见他的“百忍造诣”经过妻子的“严格训练”之后更精进了。
“那老爸你也看到了?”
“看到了。”
“是我的”于培勋抓紧电话筒,喉咙好像被谁掐住了。“结婚典礼?”
“没错,当时我并没有特意要看什么,所以我看到的是你所想看的画面。那时候你还小,不懂事,想要先看看老婆的模样,结婚典礼大概是你唯一能想到的机会吧!”
“废话,那年我才六岁耶!我只懂得想要看看究竟是谁和我结婚,除了结婚典礼,还能想到什么?”
“的确。”
“那”放下窗帘,于培勋不安地走回床边,坐下,“那个跟我一起站在神父前面的是是个”顿住,艰辛地吞咽下口水,发出异常响亮的咕哝声后,才不甚情愿地吐出最后两个字。“男人?”
“也没错,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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