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福气神捕-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是爹也不用这么快就找个榜样来激励我飞速拔高成这样吧?
真是合了他的名字,高到非凡。
除了傲人的身高外,他还有一副英俊的皮相。
一身的劲装看起来非常精明强干的样子,高挑挺拔的身材随便往哪一站就是鹤立鸡群。英气的嘴角微抿着,细长的眼精光熠熠,只是不知怎么地他给人有点孤高冷漠的感觉就是了。
他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
我在他的目光下瑟缩。
那双眼睛的主人冷淡地上下打量了我一圈。然后,那双眼睛上方同样好看的浓眉皱了皱,吐出他见到我后的第一句话:“余总捕头,我不当托儿保姆的。”
“福儿已经十六岁了,不小了,呵呵,呵呵,该长的地方都长了。”
爹傻笑,不过我知道他是在装傻。
为了把我推销出去,爹偶尔也会扮猪吃老虎。
“而且跟我搭档很危险,我在办案中无法顾及别人的安危。上一次就已经损失了一个同伴了,我认为大可不必再多浪费一个。”
原来别的老捕快都有搭档,唯独他没有,还真的是因为跟他搭档的人在办案中险难身亡啊?
我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随便就能碰到的好事不是这么轻松容易就能享受的。
“没关系,福儿就是太少阅历,能跟着高捕头游历游历,也是好事。而且我们官差办案最讲究团结协作精神,你独来独去的习性也该是时候改一改了,这次你务必要携带伙伴共同进退,这是我这总捕头的命令,你想不遵从吗?”
可惜我那一心为公的爹已经决定了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万丈深渊,他都将让我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总之目前的第一步计划就是得让我巴上眼前这位高捕头再说!
看样子爹为了破案,是不惜牺牲小我了!连“总捕头的命令”这么大的帽子都盖下来了,叫人敢不遵从吗?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错觉,爹像是有点话里有话的样子。
然而,这次高非凡却没再违抗成命,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在我还没完全接受这个事实而站着发愣的时候他就已经转身走开,一刻也不浪费时间地向整理案件记录的师爷、还有解剖屁体的仵作了解案情去了。
“福儿,你还不快跟上去!记得一定要听高捕头的话,绝对不可有任何违抗!”hksar
爹叮嘱我要珍惜每一个学习的机会,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听话不惹他生气抛弃我。
我略带哭意地点点头,表示我听懂了爹的话,然后拚命地跟在他身后追赶他的脚步。
行至无人处,高非凡突然停下步子,害我差点没一头撞上他的背。
“不想死的话就离我远点!我才没空带小孩子瞎闹!滚开!”
这这这……这人怎么这样啊?
好恶劣,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
因为这些许的愤慨之心盖过了爹叫我一定要听话的命令,我决定就偏不滚开,跟着他看看谁比较倒霉。
事实也证明当一个傻瓜下定了决心拿出傻劲儿干一件事的时候,没有不成功的——就算失败也是为了涎生成功而做的前期准备。
在我创造了第三百六十七个成功的母亲后,第三天,高非凡莫可奈何地带着我上路,查案去了。
*****************************************************************************
第三章
“我们此行要去沧州。因为你发现的这起杀人案并不是一般的杀人案。根据仵作剖尸检查的结果,虽然凶手刻意用剑把伤口砍得血肉模糊以混淆视听,但直接致命的凶器是十字镐。十字镐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武器,江湖上能练到一击必杀的高手并不多,而这种杀人手法我恰巧在三年前见过一次,那人便是被我亲手送进沧州大牢,今年秋后就该问斩的死囚‘飞天狐狸’李段。仵作经过解剖还发现……”
风清气爽的清晨,对面的帅哥看起来心情很好,也有打算要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的样子,自我认识他之后头一回说了这么多话,简直可以说是侃侃而谈。
可是,面对着丰盛的早餐而大谈肢解、命案、血淋淋的杀人现场,我的胃似乎有点因为这样的就餐话题而闹罢工。
“来,吃一块冷牛肝,味道不错。”
对面的帅哥自然是不为所动,亲切地挟了一块牛肝给我,看着我受宠若惊地吃进嘴里后,接着陈述案情。
“死者肝部也出现了十字镐的痕迹,足可见这一掷之力势不可挡,在穿透胸腔之后还伤及内脏,因肝脏破裂致死。”
“呕——”
我可怜的、饱受折磨的胃终于因为实物在前般的残酷叙述而造反,对面那位帅哥连眉毛也不动地看着我冲到窗边上抱着柱子去吐。
“早说过叫你不要跟着来,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冷冷地,他绝情的话语从背后追来。
原来,这几天来他甩我不掉,人前也不好做得太过。现在已经远离爹的视线了,打的主意是让我自动离开啊!
我我我,我当然也不想跟在他身边受这样语言、精神上的虐待。虽然跟着他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可是我知道如果我回去,爹就一定会把我捆到马背上再送回他身边。
与其去选择一个已知的悲剧,不如跟着未发生的悲剧前行比较好。
娘常说,旦夕祸福!将来要发生的事,还不一定是灾祸呢!那我为什么一定得先选了知道十足倒霉的那个?
“呕——”
大概是被我哇啦哇啦毫无形象的狂吐影响了胃口,边吃东西边讲解剖经过的人也吃不下了,脸色臭臭地叫来小二把东西打包。
而原本坐在我们旁边几桌的客人,早就散出了五尺开外,一脸惊骇莫名的表情正襟危坐,斜眼也不敢看这边。
“还不快走?被人看笑话很好玩啊!?”
他大约是觉得作为我的同伴很没面子,可是会吐成这样也不是我愿意的,如果不是他这么具体到细节部位地讲述案情,我怎么会产生这般深刻的联想?
当然他没耐心听我解释,一转眼早就去了七八丈远了。
“我说,你这么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就只是因为怕回去被你爹责罚?那容易!你到邻县去随便找个地方藏起来玩上那么一两个月,我把案办完了就回来找你,再带你回去,这样你爹也骂不着你了,破案的功劳我依然分你一半,如何?”
因为此次办案的经费充足,高非凡向驿馆租借了两匹马代步,一路上还不忘做我的思想动员工作。
“可是爹说要我跟着你听你的话呀!”
他不让我跟着,我怎么听他的话?
我摇摇头,表示出门前爹不是这样交待,如果我不跟着他还是会被爹责罚的。
“傻子,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他脸上浮现出“是聪明人你就该知道怎么做”的笑容,可是不幸他已经一口道破我的真我本相。
“我会说的。”
既然已经被他看穿,我也就不再隐瞒了。于是我诚实地开口,说出他认为的万全之策的唯一缺陷。
只要爹一盘问,我多半还是会说出真相,到时候就不止是被责罚的问题了。当爹发现我由一个虽然很笨,但起码还诚实听话的好孩子,变成了依然很笨,可是却学会了撒谎欺瞒的坏孩子,极有可能把我赶出家门。
我喜欢吃娘做的荷叶粉蒸肉,不想被爹赶出家门。
“你有毛病啊!?真是的,谁要跟一个臭男人一起办案啊?”
他拿我软硬不吃没办法,大大地发了一通脾气,纵马先行而去。
“臭男人?”
我终于发现了他百般不愿与我一同上路的原因。
嗅了嗅自己的衣服,手和头发,不臭啊?也许他不喜欢跟我在一起,是因为我是个男人?既然这样那也就没办法了。
以前娘发现妹妹喜欢把我打扮成女生后发了一通脾气,勒令我要记得我是个男孩子,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穿花裙子,戴花冠。
可是现在为了能够与我的同伴相处和谐,适当的让步是应该做的。
好不容易追着他到了打尖的客栈,歇息的时候我到街上买来了一套女装,还有胭脂水粉。
不过有点我不太明白:当那个卖胭脂水粉的大娘说不知哪家姑娘这么幸运,能得到像我这样俊俏体贴的郎君,我说这些是我自己要用的,她干嘛变了脸?
同样脸色变得怪怪的还有高非凡。
当第二天我穿着好不容易才绑好的裙子,并涂好昨天买来的胭脂水粉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他震惊得连挟在筷子上的花卷都掉了。
我想可能是我化的妆太难看了。
不过那也没办法,我从来没做过这种事,以前都是妹妹帮我化的,我只记得刷上了粉之后,脸上要抹一陀胭脂,唇上也该涂一圈。
程序我是记得的,可是份量就不是我能够掌握的事了。
全部弄完看到镜子的时候我自己也蛮害怕的,可是转念一样,反正我自己又看不到,那就没关系了。
唉,高非凡也许是真的精明能干,可是他的品味我不敢苟同。
“早!”
我小心翼翼地在他身边坐下,不敢太大声说话,怕脸上的粉层龟裂开来。
他英俊的面目抽搐了一下,几乎是立刻食不下咽。
也罢,昨天他才让我吃不下早饭,今天风水轮流转一下,到他吃不下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习惯性地见怪不怪,举起筷子吃饭。
“你这是什么打扮?”
良久,看起来高非凡是很辛苦地平息了体内造反的器官,确定不会重蹈我昨天的覆辙后,问了我一个问题。
他的脸色很奇怪,像是想笑又笑不出来,要生气可是在那之前就想先哭出来的样子,并且面颊一直持续抽搐着,我想也许是表情太过泛滥而导致的短暂性面部神经失控。
“你说你不要跟一个‘臭男人’一同办案。”
我慎重地重复他昨天的提议。
为了达成他的愿望,我还用了不少香粉,现在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阵粉香扑鼻,他不可能没体察到我的细心。
“如果你是为了报复我昨天早晨的捉弄而耍我,我承认你更高明。”
他冷冷地跟我谈条件,可惜直到现在他的脸还恢复不过来,所以让他话里的严峻意味大大降低。
“我现在可以跟你一起办案了吧?没有人认为我是一个臭男人了。”
就连昨天才给我送过洗脸水的店小二都认不出我来,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那大概是我忘了补充,跟一个丑到叫人会吐出三天前的馊饭的‘丑女人’在一起,会叫我更加办不下去。”
他咬牙切齿地说完,终于无法再忍受盖过了一桌子菜的浓厚粉香味,嗖一下窜起来,动作比上次他甩掉我的时候逃得还快,据说是去找地方吐去了。
回头看看除了他外也没有人敢靠近我十步之遥,这香粉的效用真大。
诺大一间客栈只有我一个人用餐,非常清静。
餐后,我被店家强行打包让企图逃避责任的高非凡带走,一路上人见人避,所向披靡。
高非凡再也没勇气在这个小镇上呆下去了,牵来他的马就把我也抱上去,两个人一块共骑倒是比我自己另外骑一匹马要快得多。
对了,我想起来了,爹说过畜生也是有灵性的。被我骑在胯下的那一匹马一定凭着动物的直觉知道我傻,所以总是刨蹄子、闹性子,反而害高非凡得时不时在前方等我慢慢跟上。
一路扬鞭疾驰,不出半天就可以看到一座巍峨的城关,“通州”二字写得苍劲古臞。
我正对出了家门后遇到的第一座城关而心向神往之的时候,高非凡突然勒住了马,在官道上停了下来。
“好了,前面有一个大集市,你随便都可以找到人给你带路、陪你玩,我们就在这里分道扬镳。总之,不管你是真傻也好,装傻也罢,你不要再来找我,我也不再陪你瞎闹。我还要办正事,就此别过。”
他把我放下马背,又从包裹里掏出几锭银两放在我身边,一直挂着刚刚那个彷佛抽搐般的隐忍笑容,冲站在路边的我这样说道。
而我,被他刚刚相当轻柔地把我从马背上放下,对他这么多天来头一回出现的温柔举动有那么一阵的不适应,所以,等我正式反应过他话里的意思时,他已经连人带马化做远道上一个小小的黑点。
“高……”
我不敢置信地望着他离去时产生的烟尘。
他居然在发现了真相的第一天,就这样弃我而去了?
不,重要的是,爹在我们出来的时候吩咐过我要听他的话的。
现在他不在了,我该听谁的话去?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路边,越想越彷徨、越想越害怕,终于一屁股坐在官道上放声大哭起来。
由于我哭得太投入,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我是坐在马路的中间,并且,后方来了一辆四人抬的官轿。
“大人,前方有人拦轿哭述冤情!”
当头的一个官差看到我不让路也不起身,哭得正伤心,一挥手停了轿,向坐在轿里的官员这样禀报道。
“你有何冤情?速速报来。本县令为你做主!”
轿子里的老爷下了轿,胖胖的很和蔼的样子对还蹲在地上的我说道。
“做主?”
我正愁着没有主心骨,这里来了个肯为我做主的人。
我像是抓住了黄河泛滥前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呜呜咽咽地哭得更伤心了,一边哭还一边申报案情。
“他……他不要我了!就这样丢下我一个人走了!还……还拿走了包袱!哇——!”
好伤心,好委屈。
我知道我是笨,可是我有努力地听爹的话,也听他的话,做个好孩子。
就连他说不喜欢和一个“臭男人”在一起,我都违了娘一再的叮嘱,勉强变装配合他了,他怎么可以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呢?
我捉着县太爷的手嚎啕大哭,根本就说不下去了。
而当时正是秋老虎肆虐的季节,好脾气的县太爷陪我站在毒日头底下,渐渐也快要站不住了。
看看我,哭得抽抽咽咽的语焉不详,可是身边分明有几锭像是在抢夺中散落在地的碎银子。
光天化日下,在众人面前,这案子也是不能不立的。
“咳!”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一头的汗的县太爷这样对我说:“既然这样,你就先随本官回衙门,不管是贼人拦路抢劫,还是负心汉狠心薄幸、无情弃妻,只要你把那汉子的样貌跟画师说。本官上天入地也会把他给你找出来!”
弃妻?
哦!对了,我到现在还穿着不得不将就凑合的女装。另外哭到脸都肿了,妆也花了,可能县太爷一时没认出我的性别来。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一条可行之计。
“画像?”
听他这么一提我想到了。
以往官府要找人的时候,不是都会大街小巷地贴满带着画像的布告,发动全天下人去查找此人。
这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好方法。
画像还难不倒我。
更何况全天下也没几个能长得像高非凡这样的。
我于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找到了一丝曙光,于是收了哭,含着泪点了点头。
一到县衙,我就刷刷刷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