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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作品集-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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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个钟头。他们还坐在那儿,低着头,一动不动,一声不响。客人早就走了,他们也没发觉。
后来他们摇晃了一下,精疲力尽地抬起头来,若有所思地相互盯着,如梦如痴,心神恍惚,接着又像小孩子似的颠三倒四说胡话。他们常常只说半句话,就不出声了,看来不是没意识到,就是想不起该说什么。有时候他们从沉默中苏醒过来,闪过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他们的脑袋里想过什么事;然后,他们带着无言的关怀,轻轻拉住彼此的手,表达相互的同情和支持,好像是说:“我就在你身旁,我不会撤下你,咱们一起承受;总会解脱出来,忘了这些,总有一块墓地可以安息;忍着吧,用不了多久了。”
他们又活了两年,夜间受尽心灵的折磨,总是冥思苦想,沉浸在悔恨与悲伤的含混梦境里,一言不发。后来,他们俩人在同一天得到了解脱。
临终之际,萨利万念俱灰的心头笼罩着的黑暗消散了一会儿,这时他说:
“飞来的不义之财是圈套,对咱们没好处。火爆的日子没个长远的,为了这个,咱们把甜甜蜜蜜、和和美美的小日子都丢了——别人可别再跟我们学了。”
他闭着眼静静地躺了一会儿;临终的寒意慢慢爬上了他的心头,意识渐渐从他的脑海里消失,他喃喃地说:
“金钱带给他痛苦,他却拿我们来报复,我们跟他无冤无仇啊。他遂了心愿:他老奸巨猾,说给我们只留三万块钱,他知道我们会想办法多赚点儿,这样一来就毁了我们的日子,伤了我们的心。他本来可以再多留点儿,多得让我们不打赚钱的主意,他这样做也不用多破费。心眼儿好一点儿的就会这么做;可他小肚鸡肠,不懂得发善心,不懂——”
案中案
1
这故事是从弗吉尼亚乡下开的头,时间是1880年。一个家境贫寒的英俊小生和一位富家妙龄女子正在举行婚礼——这是一桩一见钟情、马上结合的婚姻,可姑娘的鳏夫爸爸说什么也不答应这桩婚事。
新郎傧雅各布·福勒年方二十六岁,他们这个老家族默默无闻,当初是为了给詹姆士国王①创收,被逼着从塞奇莫尔迁到美国来的;大家都是这么说的——有的人是随口说说,其他人是因为真的相信。新娘十九岁,长得漂亮。她热情洋溢,好冲动,爱幻想,对自己保王党人的血统无比自豪,对年轻的丈夫倾心相爱。有这种禀性,她才敢触犯父颜,任凭父亲雷霆震怒和谆谆告诫,她只是洗耳恭听,却不为所动,没有得到父亲的祝福就离家出走;如此说来,爱情到底在她心中占据何等位置,也就不言自明了;她为此深感幸福和自豪。
①英国历史上的詹姆士国王有詹姆士一世(1603—1625作为英格兰王在位)和詹姆士二世(1685—1688作为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王在位)。
万万没想到,结婚后的第二天早上,新娘就伤了心。丈夫挣脱了她一往情深的爱抚,说:
“坐下。我有话跟你说。我爱你。那是我求你父亲把你嫁给我以前的事。他不答应,我并不抱怨——这我能忍。不过,。他对你说起我的那些话,可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听着——你不用说,他说的那些话,我全都一清二楚;这我都有真凭实据。其中他说到,从面相就能看到我骨头里去;说我靠不住,是个伪君子、胆小鬼,一个不懂怜悯和同情的蠢货,是“塞奇莫尔土产”、“白套袖胚子”,他就是这么叫的。无论换了谁,都会闯到他家,把他像条狗一样杀了。我想这样干,也考虑过,可是我又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丢他的人,碎他的心;一点一点慢慢地收拾他。怎么做这件事呢?通过整治你,他的心肝!我得和你结婚,然后——别着急。你日后就明白了。”
从这时起,一连三个月,这位年轻的妻子尝够了丈夫发挥聪明才智、绞尽脑汁设计出来的羞辱、欺侮和痛苦,只差没受肉体折磨了。靠强烈的自尊心支撑着,她把所有的苦难深藏不露。丈夫还时不时问她:“你干吗不去你父亲那儿告诉他?”随后又发明出新招数来折磨她,折磨完了再问。她总是回答:“他永远别想从我嘴里知道。”并且拿他的出身来嘲弄他,说自己是一个奴才小子的合法奴隶,只能服从——不过也只到此为止,并不得寸进尺;只要高兴,他可以杀了她,可就是打不垮她,塞奇莫尔出身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到了三个月结束的时候,他说了一句:“我什么都试过了,只剩下一样东西还没试”——然后等着她答话。“那就试试吧,”她撇了撇嘴唇嘲弄他。
那天晚上,他半夜里起来穿好衣服,对她说:
“起来,穿上衣服!”
像往常一样,她一句话不说,照办了。他带着她离家走了半里路,然后把她绑在大路旁的一棵树上;尽管她大喊大叫,极力挣扎,却无济干事。他塞住她的嘴,拿牛皮鞭子抽她的脸,放那些嗜血成性的大狗扑到她身上,把她的衣服撕得一丝不挂。他喝住那些狗,说:
“会有人发现你——那些过路的行人。从现在起,约摸再过三个钟头,他们就能路过这儿,把这条新闻传出去——你听见了?别了。咱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他走了。她悲悲切切地自言自语:
“我怀着孩子哪——是他的呀!上帝保佑我生个男孩!”
不久,农夫们救了她,自然而然也把这个消息传开了。居然有人动私刑的消息震动了乡间,可动刑的家伙却远走高飞了。年轻的妻子把自己反锁在父亲的家里,父亲也和她一起把自己反锁起来,从此不见外人。他的自尊心垮了,肝肠才断;他一天天耗干了,耗到最后,连女儿都为死神解救了他而感到欣慰。
后来,她卖掉家产,不知去向。
2
1886年,一位年轻女子住在新英格兰偏僻村庄一所不惹眼的房子里;她孤零零地,身边只有一个约摸五岁的男孩。她万事不求人,离群索居,无亲无故。就算卖肉的、面包房师傅以及其他和她打过交道的人也只知道她姓斯蒂尔曼,她管那个男孩叫阿其。他们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只是说她好像有南方口音。那孩子没有伴儿,没人跟他玩,除了他妈妈,没人教他。她尽心尽力地教育孩子,对自己的成果感到欣慰——甚至稍稍有点自豪。有一天,阿其问:
“妈妈,我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吗?”
“嗯,我没觉得不一样啊,怎么啦?”
“有个孩子在这儿路过的时候,问我邮差来过没有,我说来过。她问我看见邮差多长时间了,我说,我根本就没见到邮差。她问,那我怎么知道他来过呢?我说,因为我在便道上闻出他的气味来了。她说我是个大傻瓜,还朝我扮鬼脸。她干吗要那样呢?”
年轻女人的脸唰地白了,她自言自语:“这是胎里带来的,是那些嗜血犬留给他的本事啊!”她把孩子揽到怀里,动情地搂着他说:“上帝给我们指路了!”她激动得眼神狂乱,目光灼灼,呼吸急促。她自言自语:“疑团到底解开了;这孩子能在黑暗中做不可思议的事,多少次让我百思不解,如今全明白了。”
她让孩子坐在他的小椅子上,说:
“等着,乖孩子,我一会儿就回来,跟你说说那件事。”
她去自己的房间,从梳妆台上拿了几件小物件放到看不见的地方:一把指甲挫放在床下的地板上;一把指甲刀放在衣橱底下;一把象牙小裁纸刀放在大衣柜下面。她转回来说:
“好了!有几件小东西我忘记拿来了。”她告诉孩子都是什么东西,然后说:“乖孩子,快去给我拿来。”
那孩子听话,飞跑去了,很快把那几件东西拿了回来。
“乖孩子,难吗?”
“妈妈,不难;你去过哪儿,我就去哪儿。”
她又趁孩子不在时,到书架的下层取了几本书,依次翻开,用手擦过翻开的页面,看一下页码记在心里,然后把这几本书放回原处。她说:
“阿其,你不在的时候,我做了一件事。你能发觉是什么事吗?”
那孩子走到书架跟前,抽出动过的书,把书翻到碰过的那一页。
母亲把他抱在膝上,说:
“乖孩子,现在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发觉你有一件事和别人不一样。你能在黑暗里看见东西,能闻出别人闻不到的气味,你有嗜血犬的本领。这种本领很好,也有用,可是你一定要保密。如果人家发现了,就会说你是个怪孩子,别的孩子就会讨厌你,给你起绰号。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要想不让别人看不起,不招别人嫉恨,就要和大家都一样。这是你生下来就有的特点,了不起,不错,我很高兴;可是,为了妈妈,你要保密,好吗?”
孩子虽然不懂,还是答应了。
在这一天剩下的时间里,母亲激动得心潮翻腾;形形色色的计划、方案和主意纷至沓来,每一条都离奇、阴险而又邪恶。不过,这些念头使她神采焕发,在她脸上映出残忍的光辉,泛起地狱之火暧昧的颜色。她处于狂热之中;坐卧不安,没有心思看书、缝补衣服;只有不停地走来走去才能让她稍稍放松一点儿。她用二十种方法来测试孩子的特异功能。她沉浸在往事之中,一个劲地自言自语:“他伤透了我父亲的心,这些年来我没日没夜地尝试,要一报还一报,都白费了。如今我有办法了——如今我有办法了。”
夜幕降临,躁动的邪恶的念头仍然控制着她。她不停地测试;手持一支蜡烛,从阁楼到地下室,藏别针,藏缝衣针,藏顶针,藏线轴;藏到枕头和地毯下面,藏到墙缝里和煤箱里的煤块底下;然后让小家伙摸着黑去找;找到以后,她夸奖孩子,把他搂得喘不过气来,自己也享受着快乐和自豪的滋味。
从这时起,她的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她说,“今后的日子有了保证,我能等,我要高高兴兴地等着。”她重新拣起了放弃多时的爱好,重操音乐、语言、素描、绘画,以及久违了的少女时代的赏心乐事。她又快乐起来,重新体味生活的情趣。年复一年,她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很知足。虽然不能说心满意足,倒也差不了许多。在孩子的心田里,善良的一面压过了其他方面。在她看来,这是他惟一的缺陷。不过,她认为孩子对她的挚爱和孝敬弥补了这个缺陷。‘他的仇恨不掩善良固然是好事;可是,他的仇恨能否像他的友善一样执着而持久,还是一个问题——这就不妙了。
光阴似箭。阿其长成了一个相貌英俊、体格匀称、膂力过人的小伙子。他彬彬有礼,气质高雅,性情随和,和蔼可亲,虽然只有十六岁,他看上去要老成得多。一天晚上,母亲说有些非常要紧的事情要跟他谈,还说他这么大,该知道这些事情了;长到这么大,他的性格已经成型,足够稳定,能够完成一个她多年来经过深思熟虑而制定的果敢计划了。这时,她对儿子讲述了自己惨痛的经历,所有可怕的细节无一遗漏。那孩子听罢呆了半晌,说:
“我明白了。咱们是南方人,以牙还牙是咱们的规矩和天性。我一定要找到他,杀了他。”
“杀了他?不,死亡是赦免,是解脱;死亡是送人情。难道我还欠他的人情不成?你连一根头发也不能伤他。”
那孩子苦思冥想了一会儿,说:
“您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您的愿望就是我乐意格守的天条。告诉我要做什么,我一定去做。”
母亲的眼里显出满意的神情,她说:
“你要去找到他。我知道他的藏身之处已经有十一年了;在这之前,我花了五年的时间、许多的金钱去打听,追寻。他在科罗拉多开石英矿,生意不错。他住在丹佛。他的名字叫雅各布·福勒。听着——这是从那个永生难忘的黑夜以来,我头一次提到他的姓名。想一想!要不是我避免让你蒙受耻辱,给你取了一个清白的名字,你就会姓这个姓的。你要把他从那里赶走,折磨他一通,再赶他走;再折磨,再赶;再折磨;再赶;心别软,手也别软;毁了他的生活,让他在莫名的恐怖气氛中度日,让他精疲力竭,叫苦不迭,逼得他只求一死,情愿自裁。你要把他变成又一个流离失所的犹大。他会觉得天无宁日,心无宁日,寝不安枕。你要逼着他,缠住他,摧残他,让他肝肠寸断,就像他对我父亲和我做的事情一样。
“我一定遵命,母亲。”
“我相信,孩子。所有的事情已经安排妥当,所需的东西也都打点好了。这是一张信用证,你尽管去花,钱有的是。有时候你得乔装改扮。这些物件,还有其他给你提供便利的东西,我也都准备好了。”她从打字台的抽屉里取出一叠纸方,上面全都打好了如下内容:
悬赏10000元
据信在东部某州被通缉的某男正在此处逗留。1880年,此人把年轻的妻子绑在大路旁的树上,用牛皮鞭抽打其面部,且纵狗撕扯其衣裳,使之全身赤裸。随后,此人弃妻逃往他乡。她的一个血亲十七年来一直追寻此人。联系地址:某某邮局。有能向追寻者提供罪犯地址者,上述赏钱将以现金方式当面付清。
“等你找到了他,掌握了他的行踪以后,就趁夜晚把一张悬赏启事贴到他住的房子外面,再把另一张贴到邮局或其他显眼的场所。这一定会引起街谈巷议。开始,你一定要给他几天时间,逼他按相近的价钱变卖财产。咱们要逐渐毁了他,只是要一步步地来;咱们不能一下子让他变成赤贫,那会使他心灰意懒,有损健康,也许会弄死他。”
她又从抽屉里取出三四张一模一样的打印信件,念了起来:
18某某年某月某日
致雅各布·福勒:
你尚余某某天处理你的事务。此期限到某月某日上午某时为止;在此期限内,你将不会受到干扰,逾期则必须迁移。假如在上述期限后仍居此地,我将到处张贴启事,再次历数你的罪行,再加上时间、地点、以及包括你在内的有关者姓名。不要担心你的肢体会受到伤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此事。你把苦难加于一位老人身上;毁了他的生活,伤害了他的心灵。他遭受过的,你也不能幸免。
“你不要加任何签名。要让他在得知悬赏启事以前收到这封通牒——赶在他早上起床之前——免得他乱了方寸,不带一分钱就溜走。”
“我一定记着。”
“这封信你只在开始时用得着——可能用一次就够了。以后,当你确信他要从一个地方逃走时,让他收到一封只有这几个字的通牒就可以了:
迁走。你还有某某天。
“他会照办。一定会。”
3
给母亲的信件摘录:
丹佛,1897年4月3日
我和雅各布·福勒在同一家旅馆里住了好几天了。我掌握了他的行踪。哪怕他藏身万军阵中,我也能找到他。我经常凑近他,听他谈话。他拥有一座富矿,从中获得可观的收益;可是他并不富有。他学习矿业知识的方法对头——是为挣薪水干出来的。他性格开朗,虽然已有四十三岁,可是岁月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他看上去年轻得多——也就是三十六七岁吧。他没有再结婚,一直过着单身生活。他混得不错,讨人喜欢,有人缘,交游很广。连我都觉得被他吸引了——生父的血正在我体内召唤。自然规律是何等的盲目专横、不近情理——事实上,多数自然规律都是如此!我的使命如今越来越艰难了——您察觉了吗?您能理解我吗?能容许我有这种情绪吗?复仇的火焰已经转弱,比我愿承认的还微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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