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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魔法高校-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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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末羽



01庄明歌之死

这个世界很神秘。

即使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也有些太多的未解之谜,比如百慕大三角洲,比如雄伟的金字塔,比如法老们的诅咒,比如传说中的水晶骨头……

但是人们坚信着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未解之谜自然会被一一破解,现在的未解之谜只不过是科技还没有发展到足以解开它们的地步而已。

但很少有人知道,世界上还有一样东西,自从科学这个词出现时,就被打上了“即使科学再发达也永远无法解开”的烙印。

这个东西就是……

魔法!

如果是在三天前,有人跟庄明歌说魔法什么的其实是存在的,庄明歌决定会跟他说一句,天色不早了,你还是洗洗睡吧。

不过现在吗……

他敞开大腿坐在沙发上,死死的盯着面前茶几上所摆放的一本笔记。

笔记有些残缺,纸张泛黄,显然已经有了一些年头,不过字迹很清楚,但唯一让庄明歌有些头疼的是笔记上面书写内容所用的字体不是中文。

是英文。

不过这些当然不是什么问题,作为临海市第一高中学年第一的好学生,庄明歌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解读了这本英文笔记。

于是庄明歌有些斯巴达了。

不是因为自己祖宗十八代都是纯种的汉人,但偏偏流传了一个英文笔记作为传家宝这件事情,只是笔记上所书写的内容是在太过于诡异离奇。

魔法,恶魔,契约,魔法阵……

如果说这只是一个恶作剧的话,这本笔记所记载的内容未免太过于详细和惊世骇俗了。

即使是想象力在发达的人也不可能凭空制造出一个玄幻离奇的魔法世界吧。

如果说笔记上所记载的内容是真实的话,那么庄明歌所认识的世界几乎在一瞬间就化成了碎片,说是天翻地覆也绝不为过。

这本笔记是庄明歌的爷爷留给他的,他爷爷庄北是一个抗战时期的老兵,立过几次一等功,最高时曾经是一位团长,抗战时期认识了一名性格古怪的老外,好像叫做欧洛。汉姆斯。

庄明歌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爷爷自然听不懂老外的满口外语,不过这位老外讲的是一个流利的中文,抗战时期两个人一起打过日本鬼子,合作过几次,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后来抗日结束,爷爷这位叫做欧洛的朋友被调走了,临走时忘记带走这个笔记本,再后来爷爷准备把这本笔记还给欧洛的时候,战争又一次爆发了。

美帝侵略朝鲜准备以这个为跳板进攻刚刚成立的中华政府,庄明歌的那位爷爷一怒之下和欧洛断绝了往来,参加了抗美援朝,去打那些美国佬。

一直到了今天,爷爷去世,也没有把笔记还给这位老外。

前几天爷爷去世的时候,把庄明歌叫到自己的身边,仔细讲诉了一下欧洛和他的事情,嘱咐庄明歌以后要是有出息了,就把笔记本还给欧洛的后人。

咱庄家不拿他的东西,是他的就还给他!

庄明歌好奇啊,没有想到自己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爷爷居然还有外国友人,于是止不住好奇就翻开了笔记上的内容。

笔记上面的内容是一些超越了科幻的魔法相关的内容,庄明歌花费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把其中一部分内容消化干净。

结果傻了眼。

如果不是上面记载的内容太过于详细,庄明歌几乎以为这是某个神经病,魔法爱好者,发烧友的胡言乱语。

魔法在西方的古老时期就有了记载,后来教廷崛起,魔法被教廷的人称为恶魔的力量,甚至曾经掀起了最为暗黑和冷酷的魔女狩猎运动,任何喜欢魔法,或者和魔法有些关系的人类都会被处以极刑。

一开始庄明歌还以为这些只不过是教廷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对这些可怜的女性进行了污蔑,事实上还真不是这么回事。

教廷压根就没有污蔑。

根据笔记上面的记载,魔法什么的只是一个简称,真正的称呼应该是……恶魔的法则。

只有和恶魔签订了契约,献上祭品的人类才有资格使用魔法。

所以魔女狩猎什么的根本就不是污蔑,虽然不说大部分和魔法有关的东西都是邪恶的存在,但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的一点就是……魔法其实就是恶魔的法则。

能够使用魔法的人,都是和恶魔签订了契约,献上了祭品的人。

这些祭品千奇百怪,有些是动物的内脏,有些是人类的尸体,更有的是人类的灵魂,越是庞大的祭品,越是可以取悦于恶魔,获得超乎常人的强大力量。

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假如你可以献祭一百万人作为祭品献给恶魔,交易成功之后,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天下无敌了。

所以纵使魔法师十分强大,但魔法的来源实在过于邪恶,不管是神权还是王权,都不允许这样的存在,活人献祭什么的更是禁忌。

所以那个时候的魔法师和魔女们都不敢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任何场合。

犹如现在的过街老鼠,是神权和王权的敌人,同时也是普通人的敌人,没有人愿意稀里糊涂的就成为祭品,被献祭给恶魔。

直到一位天才的出现。

他的名字叫做……梅林。

梅林这个人庄明歌并不陌生,他听过了太多有关梅林的传闻,西方最伟大的贤者,大不列颠王者亚瑟的老师,同时也是野史中记载的最伟大的魔法师。

不管是影视资料还是小说传记,梅林都会以魔法师的身份登场,获得人们的欢呼和崇拜,这显然和魔法师献祭人类取悦恶魔有着太多的违和。

明明是一个邪恶的存在,为什么会获得如此多的欢呼和掌声,甚至被称为贤者,成为亚瑟的老师。

是世人被他出现的表演蒙蔽了吗?

显然不是。

笔记上并没有太过于详细的记载梅林的事情,只是寥寥几笔掠过,但其中的内容却令庄明歌感到心惊。

天才梅林改变了魔法师的地位,甚至改变了魔法。

因为他欺骗了……撒旦!

好吧,这又是一个著名的存在,其流传之广,即使是梅林也不及他的万分之一。

撒旦,地狱的君主,统治着所有恶魔的……王者!

在这里要申明一点的是……别以为撒旦是光有力量不长大脑的笨蛋,他要比任何人想象的聪明的多的多。

在任何记载之中撒旦都是以狡诈的面目出现在世人的面前,甚至在人类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撒旦就已经成为了天堂的敌手,地狱的王者,如果他真的是一个空有力量没有大脑的笨蛋,早就不知道被天堂灭了多少次了。

在漫长无尽的岁月之中,撒旦显然是智慧的,他的狡诈和睿智无人可挡,在他的眼睛里人类的阴谋和狡诈简直就如同三岁小孩子的想法,肤浅的可笑。

问题就出现了。

梅林,我们这位最伟大的贤者,究竟是如何欺骗了撒旦,两者相比就如同太阳和尘埃,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梅林居然欺骗了撒旦。

在许多人的眼里,就好像蚂蚁强。奸了大象一样不可思议。

那么他是如何办到的?没有人知道。

人们只是知道从梅林开始,魔法师的地位一下子就有了巨大的提高,甚至从那个时候开始,魔法师才被真正的成为魔法师,而不是女巫或者男巫什么的。

那个时代,被称之为梅林时代。

笔记中记载着从梅林时代开始,人类召唤恶魔,和恶魔结缔契约,不再需要什么祭品,而仅仅是一些人类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东西。

而他们获得的也不在是魔法,而是种子。

恶魔的力量凝结出来的种子,只要细心照顾,好好的浇水施肥,这颗种子就会发芽,人类也可以拥有恶魔的力量。

如同恶魔的法则被称之为魔法一样,恶魔的力量被简称为……魔力。

拥有了魔力之后,人类可以通过学习来掌控魔法,这才是魔法师的由来。

庄明歌现在有些纠结的就是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尝试一下,召唤恶魔,结缔契约,获取一颗魔力的种子。

说实话,魔法师什么的,自从知道了这个之后,他就有些坐不住了。

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武侠梦,但不可否认的是每个人的心底同样拥有一个魔法梦,比起行侠仗义的大侠,庄明歌更加喜欢呼风唤雨的魔法师。

在纠结了几天之后,庄明歌决定尝试一下,按照比赛上所记载的内容召唤恶魔。

在此之前他不断从这本笔记之中确定召唤恶魔是否有风险,在获得了肯定的答案后,他抛开了犹豫和顾虑,到学校请假三天,在家里开始刻画召唤恶魔的魔法阵。

父母早早去世,唯一的爷爷也在前几天走了之后,就没有人可以阻止疯狂的庄明歌了,换一句话说,他已经天下无敌了。

反正自己孑然一身,如果这么有趣的事情都错过的话,将来那种人生未免太可悲了。

在这种念头之下,他从医院买了几包血,用鲜血刻画魔法阵,确定无误后,在满月的一天,对准月光念起了魔法的咒文。

他不是魔法师,不过笔记上记载在满月的这一天,鲜血组成的召唤阵会沟通恶魔的大门,如果念起古老的咒文,有一半的几率可以召唤出恶魔。

“依照古老的契约,万能的撒旦,请赐予你的信徒荣光,开启吧,恶魔的大门,开启吧,恶魔的欢呼,开启吧,恶魔的狂宴,开启吧,恶魔的咆哮,请降临于这个罪恶的世界,用漆黑的色彩来涂抹这个世界,开启吧,开启吧,开启吧!”

什么都没有发生。

寂静的月光,寂静的人,还有同样寂静的房间和寂静的魔法阵。

也就是说……失败了。

“一半的几率果然太低了吗,还是说我就是那枪兵,幸运从来不过E?还是在召唤一次吧。”

有些不甘的庄明歌再次念起了咒文。

顺便说一下,咒文完全是用英语念出来的,和中文无关。

依旧……什么都没有发生。

果断失败了。

“到底是我今天背运,还是笔记上面的记载完全是无稽之谈?”庄明歌有些想不通,不过没关系,他决定在下个月再试一次。

幸运的是下个月的满月正好是一个星期天,不需要再请假惹人怀疑。

原本魔法阵是不想要撤掉的,不过鲜血的味道太过于刺鼻,想了想庄明歌还是把它擦干净,准备下次在刻画。

大多数的时间,庄明歌还是很平静的在学院里度过。

偶尔也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聚会,唱歌,运动,闲余的时间就放自己的血,他决定下次用自己的鲜血来刻画魔法阵。

时间一转眼到了下个月的召唤时间。

庄明歌早早就准备好,轻车熟路的刻画完魔法阵,念起了召唤的咒文。

月光依旧是月光,鲜血依旧是鲜血。

十分钟后,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搞毛啊,果然是开玩笑的吧,什么魔法阵啊,坑爹呢。

“我说你开启啊,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

嗖!

瑰丽的事情发生了,一道从天外而来的月光仿佛被凝聚成一道光线,轰击在魔法阵上面,鲜血所散发出的光芒瞬间犹如潮水一样席卷了整个房间。

在庄明歌不可思议的目光中,一只纤细白嫩,几乎令所有女性都要疯狂嫉妒的手臂从虚空中伸出,啪的一下直接把庄明歌扇飞。

紧接着,一个抱着睡枕的女性从一条裂开的细缝中走了出来。

“真是啰嗦啊,少年,睡觉的时候都听到你唧唧歪歪,唧唧歪歪不停地咆哮,居然敢打扰妾身的睡眠,你想死吗?”

女性不悦的把目光瞪向庄明歌,眼神微微一滞,“啊咧,已经死了吗?”

说的没错,刚才那一巴掌虽然在女性的眼里不算是什么,不过庄明歌却感觉自己的脑袋被疾驰而来的火车撞上,脑袋瞬间在脖子上转了十几圈,撞击在墙壁的时候碰的一下开了花。

如同从一百米高空坠落的西瓜,简直就是稀巴烂。

红的白的什么都有,失去了脑袋的脖子,鲜血如同扭开的水龙头不停的往外涌。

以人类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伤势显然不能够存活,所以……庄明歌死了。

“算了,既然已经死了,妾身就饶恕你打扰妾身睡眠的罪过吧,啊啊啊,困死了,还是早一点回去睡觉吧。”

这么说着的女性转身走回了裂缝,隐约间似乎可以透过裂缝看到另一边那雄伟到令人间所有建筑都黯然失色的宫殿。

最终,裂缝消失不见,房间又恢复了平静。

几天之后,当鲜血的气味和尸臭的气味弥漫在外,无可忍受的邻居们才报了警,在警方的探查下,一起轰动的入室杀人案在临海市引起了一阵热潮。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忘记了这件事情,生活又如同往常一样,恢复了平静。

全书完!

02咆哮吧,水之巨人

全书完什么的自然是开玩笑的。

事实上庄明歌也差一点以为自己真的要完结了。

被召唤出来的恶魔不分三七二十一就把自己的脑袋打成稀巴烂什么的,太过于猎奇了有木有,原本召唤恶魔什么的是这么可怕的行为啊。

为什么笔记上没有这样可怕的记载啊。

坑爹了这是。

在一间豪华瑰丽,即使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也逊色一筹的房间里,庄明歌站在一个巨大的镶着钻石,金色边框的镜子面前,注视着镜子中的男性。

穿着华丽一看就知道很值钱的短袖衬衣和牛仔裤,有着淡淡的阳光气质,一头浓密的黑色碎发,但眼瞳却是蓝色的,这就是现在的自己,一名中西混血儿。

虽说是混血儿,但除了蓝色的眼瞳外,一点也看不出其他西方的血统。

自己重生了。

庄明歌很清楚,虽然重生一般都跟穿越混搭在一起,相伴相随,但庄明歌清楚自己并没有穿越,依旧在地球,只不过地点是英国的一所学院宿舍。

他还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死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比如自己的死被定义为入室杀人,比如临海市,比如自己的学校什么的。

唯一遗憾的是庄明歌这个人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自己现在的名字是叫做……

易。巴雷特。

不过庄明歌并不承认这个名字,我叫庄明歌,他站在镜子前对自己说,这是我活着的唯一证据。

在他的心脏内部,有一个漆黑的种子,随着自己的心脏跳动。

重生的第一天开始,庄明歌就发现了它的存在。

这是……魔力种子。

这颗种子会不停的为庄明歌提供魔力,种子越是黑暗,说明魔力越是强大,纯粹。

顺便说一下,随着魔力的强大和纯粹,魔力的种子会依次脱变为黑铁,青铜,白银,黄金四个阶段,但实际上全世界拥有黄金魔力种子的也不过七个人而已。

庄明歌现在体内的魔力种子也不过是是纯粹的黑色,距离漆黑到蜕变还有一段的距离。

从房间出来之后,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如果从外面望过去就会发现这条走廊不过是一栋豪华宿舍楼的分支而已。

如果在向外扩张,会有花园,林荫小道,喷泉,人工湖,教学楼,石子路,超市,体育馆,操场,仓库,丛林,小道,树荫等等建筑和景色出现在自己的眼帘里。

这里是英国的一座学院,占地面积大约是十万平方公里,学院的名字是圣罗兰私立学院,当然,如果你想要仔细查找这个学院的话,就会发现不管是在网络,报纸,还是杂志或者其他的地方,都没有圣罗兰私立贵族学院这个存在。

答案很简单,因为这里是教授魔法的……私立魔法学院。

当然,十万平方公里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么一所庞大的学院根本不应该默默无名才对,光是十万平方公里这样庞大的面具就足以轰动整个英国了。

直到现在依旧没有被发现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所学院海拔在三千米以上。

换一句话来说,这是一所漂浮在天空的巨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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