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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魔法高校-第5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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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明歌真心感叹,“撒旦大人还真是闲啊。”

“恩,妾身也觉得,不过妾身还听说了。”

莉莉丝说到这里微微停顿了一下,庄明歌看她的样子似乎不打算说下去,也没有心情去问。

“你就不打算问妾身还听说了什么吗?”

庄明歌直白的说:“我才没有那种八卦的心情。”

“真是薄情寡义的家伙呢。”莉莉丝鄙夷的说道:“妾身可是听说了,这条绯红之龙和你的关系很亲密呢。”

庄明歌愕然。绯红之龙?摩黛丝提!!!

开……开玩笑的吧。

阿斯蒙帝斯虽然好色,但所迎娶的侍妾应该全部都是处。子才对,不是处。子的女性,纵然在美丽,也只不过是阿斯蒙帝斯的玩物。

莉莉丝看着庄明歌愕然的表情,又说道:“我还听说了,这条绯红之龙叫做摩黛丝提。”

“混蛋!!!!”

庄明歌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最后终于忍不住咆哮了起来,真的是摩黛丝提。魔王阿斯蒙帝斯居然要迎娶自己的女人,哦不,母龙!

这算什么,这是被ntr的节奏啊。这是戴绿帽子的前奏啊。

管他是不是魔王,削他,一定要削他!

庄明歌暴走了。虽然说女人如衣服,但庄明歌绝对不想要赤身露体。他还要脸,不准备光着身体在大街上行走。所以一定要削他。

“你现在应该明白了,为了赢取这场胜利,撒旦使用了这种小小的把戏。”

莉莉丝的话如同一把钢锥,轻易的插进了庄明歌的脑袋里,让他双眼充血,泛红,红的可怕。

“总而言之,想要不被ntr就和妾身合作吧。否则你的母龙只能够成为魔王阿斯蒙帝斯的玩物了,不过也你可以选择什么都不做,也许某一天阿斯蒙帝斯忘记这条母龙,你们也可以在一起。”

庄明歌冷静的说道:“我想要削他,你有什么办法吗?”

“削他?”

“阿斯蒙帝斯。”庄明歌咬牙切齿的说道:“不管他是不是魔王,我都要削他,削他,我要削他!”

莉莉丝哈哈大笑起来,笑的前俯后仰。

“不愧是勇者,拥有这样的念头真是大逆不道啊,居然想要削魔王,妾身该说你无知好呢,还是说你愚蠢好呢。”

莉莉丝冷笑起来。

绝对不是赞叹,因为庄明歌的行为毫无疑问是愚蠢的,也是无知的。

魔王的强大,魔王的力量,魔王的存在,是人类所无法抵达的顶点,所以庄明歌根本没有机会成功,他的话只不过是愚蠢的三岁孩子的妄想之言。

“虽然大逆不道,很愚蠢,也很无知,不过看在你是妾身的孩子的份上,妾身可以给你指出一条道路,让你的母龙离开地狱,投入冥王的麾下,只有这样你的母龙才能够避免成为魔王阿斯蒙帝斯的玩物。”

莉莉丝的话让庄明歌恍然大悟。

魔王很厉害,但冥王更加恐怖。

如果摩黛丝提成为了冥王的麾下,即使是阿斯蒙帝斯,也没有向冥王提出迎娶摩黛丝提的资格和理由。

纵然有,冥王也可以拒绝。

所以,冥王是最好的选择,庄明歌觉得以冥王和自己的关系,说动冥王将摩黛丝提纳为自己的部下,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更何况,龙族在三界的地位并不低下。

不管是西方龙族还是东方龙族,都有着一个祖先,其祖先的力量,并不逊色于任何的神祗恶魔。

“感谢你的帮助,莉莉丝大人。”庄明歌立即过河拆桥,“如果你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离开了。”

莉莉丝微笑着说道:“你觉得没有妾身的帮助,那条绯红之龙可以从撒旦的看管下,逃离到冥界吗,还是你以为,冥王会亲自从冥界来到地狱,将绯红之龙接走。”

无疑,这两条都不怎么切合实际的说。

庄明歌立即低头道:“莉莉丝大人,如果你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离开人间,回到地狱,帮我把摩黛丝提救出来么。我感激不尽。”

“妾身该说你什么好呢。”

173。勇者辈出的年代

“妾身该说你什么好呢。”

莉莉丝似笑非笑的看着庄明歌的脸,但庄明歌一脸坦然的看着她,没有丝毫的局促和不安,当然也没有一点点的尴尬。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厚脸皮呢,少年。”

“哪里的话,一定是莉莉丝大人误会了,像我这么纯洁的人,怎么会厚脸皮。”庄明歌恬不知耻的说道,一点也没有为刚才的过河拆桥而脸红。

“算了,毕竟你也是妾身的孩子,偶尔向妾身撒撒娇,妾身也会体贴你的。”

鬼才向你撒娇啊。

庄明歌心中咆哮,嘴角微微抽搐的说道:“多谢莉莉丝大人的关心,如果莉莉丝大人现在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不可以先去帮助我的摩黛丝提。”

“妾身刚才不是说过了吗?只要你成为妾身真正的孩子,妾身就会为你救出你的母龙,同样也会治疗你的梦魔。”

莉莉丝趁机将刚才的条件说了一遍,威逼利诱。

庄明歌自然是威武不能屈,“莉莉丝大人,这件事情我觉得我们还是在商量一下比较好。不如你先去救出我的摩黛丝提在说?”

“狡猾的孩子,不过妾身绝对不会上当,如果你不能现在做出决定的话,妾身就回去了,魔王阿斯蒙帝斯的婚礼上,妾身也要准备一份合适的礼物呢。”

莉莉丝似乎真的厌倦了庄明歌这种暧昧不定的态度,转身就走。

庄明歌一把拉住莉莉丝,不让她走。“你赢了莉莉丝大人,今天开始。我就站在你的阵营里,不论是刀山火海。还是天堂地狱,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说得真好,妾身都快要被感动了。”

莉莉丝笑的连眼睛都看不见了,眯成一条细缝,仿佛真正的恋人一样将头靠在庄明歌的胸膛,但庄明歌却知道怀里的绝代佳人绝对是一枚核弹,稍不留意,就会把自己炸的粉身碎骨。灰飞烟灭,不复存在。

庄明歌试探的问道:“莉莉丝大人,既然我已经成为你的孩子,不如你现在就去把我的摩黛丝提给……”

“安心吧,这件事情妾身会亲自处理,那么,下一次再见了,妾身可爱的孩子。”

“再见,莉莉丝大人。”

庄明歌放开莉莉丝。对方后退了几步,似乎留恋的看着庄明歌,但庄明歌发生她的眼瞳仿佛并没有看着自己,而是透过自己。看到了什么人。

随后,莉莉丝的背后裂开一条空间隙缝,她本人退入细缝中。转眼消失。

送走了莉莉丝之后,庄明歌迫不及待的开始联系自己的现任的顶头上司。

冥王。哈蒂丝。

经过一番准备之后,庄明歌的灵魂很快就被冥王拉入了冥界。双方在一座威严的宫殿内见面了。

庄明歌立即上前,将自己的请求说了出来。

“好吧,看在你是我的部下的份上,我答应你的请求,龙族骄傲万分,强大的龙族来拿诸神都不服,能够拥有一条巨龙做属下,我也非常的高兴。”

哈蒂丝立即答应了庄明歌的请求,高兴的说道。

“不过……”她话音一转,无奈的说道:“没有想到莉莉丝那个家伙还是缠上了你呢。”

庄明歌惊奇的说道:“哈蒂丝大人似乎对这件事情早已经有了预料,到底是怎么回事,莉莉丝看我的眼神很不对劲啊。”

庄明歌回想起她离开时望着自己的目光,飘忽不定,不像是看自己。

哈蒂丝说道:“好吧,我告诉你,在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还有着勇者,并且那是勇者辈出的年代。”

勇者辈出的年代?

庄明歌心头纳闷,什么时候勇者已经如此的不值钱了。

按照剧情的惯性,勇者应该是千年难得一见才对。

“没错,确实是勇者辈出的年代,那个年代,勇者大概有数百万左右吧。”哈蒂丝回忆的说道。

庄明歌吐槽勇者已经和白菜一样烂大街了吗?

“那个时代很久远,没有办法用文字来记载,那个时候的人类还没有自己的语言,说的都是天堂语言和地狱语言。那个时候的三界划分并不明确,人类和神祗,天使,恶魔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在一个环境里。”

通过哈蒂丝大人的缓缓叙述,庄明歌开始了解那个年代。

因为那个时候的人类没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所以没有办法将这个年代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但毫无疑问的是,那个年代确实存在。

这个年代后来被诸神们一致命名为——混沌年代。

当然,这是西方的叫法。

在东方,还有这另一种叫法,哈蒂丝回忆了半大天,恍然大悟的拍了拍手,“对了对了,东方的那群人把这个年代称之为——洪荒!”

庄明歌表示自己吐槽不能。

总而言之,不管是混沌还是洪荒,那个年代确实是杂居在一起的,人类,众神,天使,佛陀,仙人,恶魔,妖怪……

人类最弱小,但这个年代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苦难。

不过,即使是如此弱小的人类,也拥有着强大的渴望,脱离苦难的理想,于是,勇者就应运而生了。

任何敢向妖魔,仙人,佛陀,恶魔,反抗之人,都会被称为勇者。

屠杀这些存在的人,用誉为勇者中的勇者。

数以百万的勇者也是分作阶梯的,一共分为五个阶梯,除了站在顶点的几个人,其余的阶梯有什么人,身为神祗的哈蒂丝自然不会记得这些小喽啰一样的存在。

至于为什么会记得站在顶点的几个人,自然是因为他们做出了令神祗也侧目的事情。

奇迹的五人。

站在勇者顶点的一共有五人,所以称之为奇迹的五人,他们每一个都做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令人类沸腾。

奇迹的五人之中,有一个叫做莱因哈特的存在。

他被人们称之为混沌之枪,他曾经在一个奇妙的地方,采集了一种恐怖的火焰,这种火焰轻松的就可以杀死恶魔,他用这种火焰锤炼出了一把枪。

这把长枪被誉为混沌之枪。

不论是天使还是恶魔,只要被这把枪击中,留下伤痕,恐怖的火焰就会从伤口迸溅,将受伤之人的身体,灵魂全部燃烧殆尽。

什么都不会剩下。

在这把枪下死亡的恶魔和妖怪,不计其数,所以莱因哈特从一个小卒子,慢慢的攀了上来,成为了第二阶梯的勇者。

不过后来他做了一件事情,瞬间震动了混沌年代,成为了奇迹的五人之一。

他偷偷的跑到了撒旦的宫殿,想要找到长死不死的秘密,却被莉莉丝发现,并且双双陷入了爱河,背着撒旦逃跑了。

撒旦的情人被一个人类拐跑,这件事情传遍了混沌时代,啊,这是何等八卦但又浪漫的事情啊。

他们之间的爱情被渲染的凄迷冷艳,令无数的人类陶醉。

不过,没有人看好这对情侣。

他们之间有一个巨大他天堑,那就是撒旦。

自己的情人被一个人类拐跑,撒旦自然怒不可遏,将所有的愤怒发泄到了人类的身上,人类为此饱受苦难,并且开始责怪莱因哈特的鲁莽行为。

一瞬间,莱因哈特从人人崇拜的勇者,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最终,莱因哈特无法承受人们的指责,抛下了莉莉丝,独自向魔王发起了挑战,背负着自己的混沌之枪,一路杀向魔王撒旦的宫殿。

但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这位勇者还没有来到魔王的宫殿,就被魔王的拥护者毒杀在半路上,混沌之枪从此消失不见。

奇迹的五人,凋零其一。

庄明歌听完之后,简直无法想象,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莉莉丝居然会选择人类而背弃魔王,他为莱因哈特的凋零感到惋惜。

向魔王发起挑战,想法无意很美好,但如同自己一样,太过于愚蠢了。

“以上的内容出自于野史,根本不足为信。”

就在此时,哈蒂丝突然说出了令庄明歌大吃一惊的话。

野史,不足为信?

庄明歌的下巴都快要掉地上了,哈蒂丝大人,说了半大天都是野史,你到底是要闹哪样啊。

庄明歌忍不住问道:“哈蒂丝大人,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子,莉莉丝真的爱上了那个人类?”

哈蒂丝鄙夷的看了庄明歌一眼,问道:“若是你有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丽情人,还会和一个五大三粗的乡村女人一见钟情吗?”

庄明歌顿时无言以对,这种口味太重了,他接受不了。

“那真正的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

哈蒂丝打了一个哈欠说道:“那个人类胆大包天,想要去撒旦的宫殿盗取恶魔向撒旦进宫的不死酒,对于撒旦而言,不死酒只要是味道的好坏,但对于人类而言,不死酒就是不死的宝物,令人心生贪念。”

“那个人类毫无疑问就是心生贪念中的一个,他盗取不死酒的时候,被莉莉丝发现,莉莉丝一路追杀他,不过那个家伙因为喝下了一杯不死酒,十分难缠,所以莉莉丝追杀了一段时间后,才杀掉他。”

174。怪异的风

历史果然非常有趣。

明明是同一个事情,却有着两种不同的说法。

这大概就是很多人都喜欢玩弄历史,扭曲历史的缘故吧。

当莉莉丝杀掉了奇迹五人之一的时候,有关私奔的传闻已经弄的沸沸扬扬,即使莉莉丝表示完全不在意,但还是忍不住把偷取了不死酒的勇者挖出来鞭尸一遍又一遍。

总而言之,因为这件事情,莉莉丝对于勇者完全没有一点点的好感。

同样,撒旦也是。

“也就是说,莉莉丝之所以主动来帮助我,是想要坑我一把?原因是因为她讨厌勇者,所以想要坑我。”庄明歌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觉得自己可能被坑了,但自始至终庄明歌都没有发现自己哪里被坑了。

庄明歌觉得,如果莉莉丝真的讨厌自己,干脆一巴掌拍死自己不是更加爽快吗?

她之所以费尽心机来如此坑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即使是冥王,也没有发觉哪里不对,只好告诉庄明歌,“也许事情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会去地狱看一看,安心吧,你可是我的部下,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救你的。”

就这样,获得了冥王保证的庄明歌安心的被冥王送了回去。

灵魂归为的刹那,庄明歌睁开眼睛,已经是满天繁星的时刻了。

漫长的一天终于快要过去了。

因为莉莉丝的打断,庄明歌的召唤魔王的魔法并没有完成。

不过庄明歌已经获得了冥王的保证,即使是艾莉拉死掉。只要庄明歌可以把艾莉拉的灵魂留在人间,她就送上一个可以原先的身体媲美的梦魔身体。

堂堂冥王。做到这一点还是轻而易举的。

庄明歌的后顾之忧已经没有了,唯一不明所以的就是莉莉丝了。她为什么会在自己召唤魔王的魔法中出现,究竟是要帮助自己,还是要坑自己,庄明歌一无所知。

然而,这件事情并没有让庄明歌疑惑多久。

他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夜里,经过了一天忙碌的庄明歌在晚餐过后,连远在驱魔学院正在进行学院大比的莉莉丝都不想联系,很早就躺到了床上,准备入睡。

就在此时。乒的一声巨响,一股扭曲的风暴从天外传来,打碎了窗户,将猝不及防的庄明歌从床上吹飞了出去。

庄明歌在风暴中不停的反转,旋转,等扑通一声落在地面上,身体的骨头都快要断裂了,他挣扎的站起来,举目望去。表情痴呆。

血红色的月亮,高挂在亮紫色的天空。

直到刚才还柔软的打穿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只零星长着短小杂草、放眼望去尽是尘土与岩石的枯燥大地景观。

他的视线沿着这片大地一路往前看,发现在遥远的那一方。矗立着一栋白墙古城。

很显然,他被打破的玻璃的怪风吹到了这里。

而在他的背后,突然间出现了几个长的稀奇古怪的怪物穷追不舍。仿佛不杀死庄明歌。决不善罢甘休。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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