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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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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一回来,我们就绕着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陡陡的小山顶。汤姆说他把杰姆的帽子从他头上轻轻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上一根枝桠上。杰姆身子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醒。这件事过后,杰姆对人说,妖巫对他施了魔法,搞得他神志昏迷,然后骑着他飞往本州各地,然后把他降落到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桂在枝桠上,好让他知道这究竟是谁干的。到下一回,杰姆告人说,他们把他一直骑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每次对人家吹起来,地界越吹越宽。最后,他告人说,他们骑在他身上飞遍了全世界,搞得他几乎累得要死,他背上也长满了马鞍子磨破了的泡泡。杰姆对这一回的经过,得意得忘乎所以,甚至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各地的黑奴从老远的地方来听听杰姆讲述这种种经过,他成了这一方黑奴中间最受抬举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张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他,仿佛见到了个珍奇宝贝。黑奴一般爱讲黑地里、灶火边,妖巫怎么样怎么样。不过,逢到有人这么讲,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时,杰姆总会插一嘴,说一声,“哼!你懂得什么‘妖巫’?”那个黑奴就被堵住嘴,不得不往后靠了。杰姆总是把那个五分钱的角子用细绳挂在颈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杂症。并且说只要念念有词,他可以随时把妖巫招请来,不过妖巫告诉他念的那些词,他可从没有对人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来,还给杰姆带来他们所能有的礼物。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能见识一下那个五分钱的钱币。不过他们对钱币不敢碰一下,因为这是魔鬼的手摸过了的。作为一个仆人,杰姆这下子可给毁了。因为他既然见过魔鬼,又给妖巫骑在身上过,他就自然而然地神气起来,目空一切了。

再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边上,我们往下面村子①里一望,见到有三四处闪着灯光。也可能那里有病人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呢,闪烁着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边上,流淌着那条大河②,整整一英里。那么宽阔,那么寂静,那么庄严。我们走下小山头,找到了乔·哈贝和朋·罗杰斯,还有两三个别的男孩子,都是躲在废了的鞣皮工场里的。于是,我们就解开了一只小舟,顺水划了两英里半路,到了小山边上一处大岩石那儿,就上了岸——

①指书中的圣彼得堡,原型即作者故乡密苏里的汉尼拔小镇。本为移殖运动中边疆小村,此时已是运输相当繁忙的河港。

②指密西西比河。

我们走进了一簇矮树丛,汤姆让大家一个个都宣了誓,表示决心保守秘密,然后领他们到小山上一处山洞前。那里正是矮树丛里树木长得最密的地方。我们就点起了蜡烛,连走带爬地进去了。到了里边两百码处,豁然开朗。汤姆在那一条条过道之间摸索了一阵子,便在一道石壁那里钻了下去,在那里,你根本看不到有一处洞口。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闯进了一处类似一个小间的地方,那里一片湿漉漉的,又冷。

我们就在那儿停了下来。汤姆说:

“啊,我们这个强盗帮就在这里成立啦。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它汤姆·莎耶帮吧。凡是有心参加的,都得起个誓,还要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那是人人愿意的。汤姆取出了一张纸,上面写好了誓词,他把誓词念了一遍。誓词说,每个哥儿们忠于本帮,决不把本帮的秘密告诉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任何人伤害本帮任何一个哥儿们,因而命令任何一个哥儿们去杀死那个人和他的家里人,那他必须照办。在他把他们杀死,并在他们胸膛上用刀划下本帮的标记也就是十字以前,一概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凡非本帮的人,一律不得使用这个标志;凡使用了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处死。凡本帮成员对外泄露秘密者,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尸体烧掉。把骨灰撒掉,名字从血书的名单上除掉。凡属本帮哥儿们,从此一律不许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加以诅咒,直到永远。

人人都说,这才是一个真正了不起的誓词。还问汤姆,这是不是用他自己的脑袋想出来的。他说,有些地方是的,不过其余的出自海盗书上与强盗书上的①。还说,每个强盗帮,凡是帅帅的,都有誓词。

有的人认为,凡泄露秘密的哥儿们的家属,理该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便用笔记了下来。接着,朋·罗杰斯说:

“这儿的赫克·芬呢②,他可没有家属啊——对他该怎么办才好?”——

①诺顿版注:吐温对孩子们“假发誓”等的心理描写,暗含着作者对浪漫作品及作家一贯的讥刺态度。译者认为,写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孩子们从小抱打不平的侠义心理,而又充满了幻想、想象,写得如此逼真,如此迷人,这是主要问题所在。当然这并不排斥作者借此对消极浪漫派的笔法讽刺一下。

②诺顿版注:乃赫克尔贝里·芬的简称和昵称。

“啊,他不是有个父亲么?”汤姆·莎耶说。

“不错,他是有个父亲。不过,在这些日子里,你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的人影。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在鞣皮工场的猪圈里睡。在这一带,有一年多见不到他这个人影了。”

他们就进行了讨论,还正准备着把我排除在外,理由是每个哥儿们非得有个家或是有个什么人可以杀掉才行啊。不然的话,对其他的人来说,那就太不公平了。是啊,谁都想不出一个办法来——一个个都一筹莫展,呆呆地坐在那里,我真是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突然之间,我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我给大伙儿推出了华珍小姐——他们可以杀死她啊。于是一个个都说:

“哦,她行,她行。成了,成了。赫克能加入了。”

接着,大伙儿用针头刺自个儿的手指头,刺出血来,写了姓名,我也在纸上血书了姓名。

“那么”,朋·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干什么样的行当呢?”

“就只是抢劫和杀人,其它一律不干,”汤姆说。

“可是我们要抢的是什么呢?房子——还是牲口——还是——”

“胡说!偷牲口,以及诸如此类,那算什么强盗,那是偷盗,”汤姆说。“我们可不是偷东西的,这算什么气派。我们是拦路行劫的好汉,我们在大路之上拦劫驿车和私家马车,我们头戴面具,我们杀人,我们夺他们的表,夺他们的钱财。”

“我们非得老是要杀人么?”

“哦,那当然,杀是上策。有些老行家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杀是上策。除非是那类的人,我们把他押到山洞里来,看押在这里,到送来赎金为止。”

“赎金?那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家就是这么干的,我看到书上是这么写的。因此,我们自然也得这么干。”

“我们连那是什么一回事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个干法?”

“别光说泄气话,反正我们得干。我不是跟你们说过了么,书上是这么说的。难道你们准备不按书上写的,另搞一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哦,说说很容易,汤姆·莎耶。不过,要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些人,他妈的,怎样勒索到赎金?我要搞清楚的恰恰正是这个。你估摸着,那该是怎么个办法?”

“啊,这我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这样,我们把他们看押好,一直到勒索到赎金,这就是说,一直到他们死去为止。”

“嗯,这还多少象句话。这能解决问题,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要把他们看押住,直到死去拉倒——也会有不少麻烦事,把什么都吃得光光的,还总是想逃跑。”

“看你说的,朋·罗杰斯。有警卫看守着他们,人家怎样能溜得掉,只要胆敢一迈腿,就干掉他们。”

“一个警卫。嗯,这倒好。那就得有人整夜值班,决不打瞌睡,就只是为了把他们看押好。我看这是个笨主意。为什么不可以把他们一押到这里,就派人拿一根棍子,马上就勒索赎金?”

“就只是因为书上没有这么写——这就是原因所在。朋·罗杰斯,我问你,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办法么?你自以为比他们更高明么?才不呢!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勒索赎金。”

“好吧,我不在意,不过,我还得说这是个笨办法。——再说,妇女,我们也杀么?”

“啊,朋·罗杰斯,我要是跟你一般的笨头笨脑,我不会随便乱说。杀妇女?不——这样的事,谁也从没有在任何哪一本书上看到过。你把她们带到了山洞里。从始至终,你总是对她们斯斯文文的;慢慢地,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好,要是这样的话,我赞成。不过,我看这行不通。不用好久,山洞里就会挤满妇女和待赎的人,没有强盗待的地方。不过,就这么干吧,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小汤米·巴恩斯这会儿睡着了,人家把他弄醒的时候,他吓坏了,哭了起来,说要回家,回到妈那里,再也不想干什么强盗了。

大家就都笑话他,叫他是个爱哭的娃娃。这样一来,把他可气疯了,说他要马上走,把全部秘密说出去。不过,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作声。还说,我们全体回家转,下星期再聚齐,然后抢劫它几个人,杀它几个人。

朋·罗杰斯说他不能多出门,除了逢星期天。因此他主张下星期天再聚会,不过,其余的哥儿们都说星期天干这样的事是邪恶的。这样,问题就定下来了。他们赞成要再碰一次头,尽快定一个日子。接着,我们选举汤姆·莎耶为本帮的首领,乔·哈贝为副手,大家就打道回家了。

我爬上了棚屋,爬进我的窗户,那正是天蒙蒙亮的时刻。

我的新衣服上尽是油渍和土。我困得要命

第03章 全身查看了一遍——主日得胜——“汤姆·莎耶的一次谎话”

第二天早晨,为了衣服的事,我被华珍老小姐从头到脚查看了一遍,不过寡妇呢,她倒没有剋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渍和土搞干净了,一脸难过的样子。这叫我想到了,要是做得到的话,我也该学得规矩些才是。接下来,华珍小姐把我领到那间小房间里,还做了祷告①。不过祷告没有什么实效。她要我每天都做祷告,还说,我求什么,就能得什么。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我是试过了的。有一回,我搞到了一根钓鱼竿,可就是没有钓鱼钩。没有钓鱼钩,钓鱼竿对我有什么用?我为了钓鱼钩,祷告了三四次,可就是无法搞得灵验。有一天,我请求华珍小姐替我求一求。不过她说我可是个傻瓜蛋。什么原因呢,她可没有说。我自己呢,也捉摸不出一个道道来——

①诺顿版注:《圣经》上说,“祷告时,要进你的内屋。”华珍小姐严格按照《圣经》行事。

有一回,我在树林子后边坐着,对这件事想了好一会儿。我自个儿盘算盘算,要是一做祷告,求什么就有什么高级持续不断地演化过程。各个阶段相互联结,并总是趋于,那么,教堂管事威恩为什么没有能讨回他买猪肉丢掉的钱?寡妇为什么就找不到被偷走的那只银器的鼻烟盒子呢?华珍小姐又为什么不能长得胖一点?不,我对自个儿说,没有那么一回事。我把这个道理对寡妇说了。她说,一个人,得了祷告,所能得到的是“精神方面的礼物”。这对我可太难了。不过,她倒是把她的意思都对我讲了——说我务必帮助别人,该为了别人竭尽一切,并且随时随地照看他们,从不想到自己。据我推想这包括华珍小姐在内。我进了树林子里,在心里琢磨来,琢磨去,琢磨了好长一个时辰,可是我看不出这样琢磨有什么好处——除了对别的人有好处——这样,我想,我又何必为这个操什么心,还是随它去吧。有的时候,寡妇会把我叫到一边去,把上帝讲得天花乱坠,能叫小孩子听了直流口水。可是到第二天,华珍小姐也许会抓住了你,把原先那一套打得粉碎。我就想,这样看来,是有两个上帝。一个穷光蛋,要是能摊上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就会有出头之日。不过,要是给华珍小姐的上帝管治了的话,那就什么都捞不到了。我把这个想了又想,想来我还是归顺寡妇那个上帝划得来,只要他肯收我,尽管我不明白,他怎样能比他过去那么样的更好些,因为我明摆着那么笨,那么下贱,脾气又坏①——

①诺顿版注:和赫克一样,马克·吐温常常思考宗教问题。例子很多,突出的是《神秘的陌生人》。作者常常对之运用喜剧性的评论。

至于我爸爸呢,我可有一年多没有见到了。这样,我也乐得能自在些。我根本不想再见到他。他不醉的时候,只要见我在一旁,总是揍我。而我呢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特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等问,只要有他在一起,总是溜进林子里去。这一回,人家说,有人发现他在河里淹死了,说是在离镇上十二英里那边。他们说,反正是他,没错。说淹死了的那个人,身材是他的身材,穿着破烂的衣衫,头发长得出奇——这一切正是我爸爸的模样——不过从脸上就看不出什么了,因为泡在水里太久,脸就不象脸了。人家说,他身子躺在水面上。他们把他打捞了上来,就在河边安葬了。不过我并没有能舒坦多久,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很清楚,淹死的人决不是脸朝天浮在水面上的,而是背朝天的。所以我就断定,那不是我的爸爸,而是一个穿了男人衣服的女子。这样,我就舒坦不起来了。我断定,老头儿有一天又会出现,尽管我不希望他会回来。

如今有一个月光景,我们还是玩充当强盗那码子事儿。后来我退出不干了。哥儿们一个个全都退出了。我们并没有抢劫过什么人,我们并没有杀过什么人,不过是装成这样罢了。我们总是从林子里跳将出来,冲向那些赶猪的人和那些赶着车把菜蔬运往菜市场去的妇女。不过我们从没有把她们扣押起来过。汤姆·莎耶把那些猪叫做“金条”,把萝卜之类的东西,叫做“珍宝”。我们会到山洞里去,吹嘘我们的功绩,我们杀了多少人啦,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啦。不过我看不出这一套有什么好处。有一回,汤姆派一个哥儿们,手里举着一根正燃着的火棍,到镇上跑了一圈。他把这火棍叫做信号(是通知全帮的哥儿们集合的)。接着,他说他获得了他派出去的密探所得的秘密情报: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洼洞”那里宿营,随带有两百匹大象,六百匹骆驼和一千多头“驮骡”,满装着珍珠宝贝,他们的警卫才只四百个人。因此,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不妨来一个伏击,把这伙子人杀掉,把财宝抢过来。他说,我们需得把刀枪擦亮,做好一切准备。他连一辆装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却非得把刀枪全都擦洗好,准备一切。其实刀枪不过是薄木片和扫帚把,你再擦,擦得累死累活,这些东西原本是那个料,不过是一堆灰烬罢了。我可不相信我们能打垮这么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过,我倒想见识见识那些骆驼啊,大象啊之类的。因此,第二天,星期六,伏击时我也到场。一得到消息,我们就冲出林子,冲下小山。不过不见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见骆驼,不见大象。就只是主日学校举行的一次野餐,而且只是一年级生参加。我们把他们冲散了,把小孩子们冲进了洼地。不过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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