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河图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顺治皇帝-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多尔衮微微一笑,掰着手指对庄妃说:“说多也不算太多,说少也不算少了。我饲养的大鹰有八百八十八只,领头的是那只名为‘海东青’的鹰,是野人女真部落献来的。”顺着多尔衮手指的方向,庄妃抬头向上看去,可看了半天,弄得眼花瞭乱还是分不清,她自嘲道:“在我眼里,它们都长得一个样,个个爪喙尖锐,凶猛异常,怪吓人的。”

“这些大鸟一般是不会伤人的,除非它受到了人的恶意攻击,它们最善长的是抓捕猎物。至于这些大就更厉害了,它们大都经过专门训练,即使遇到凶猛的虎、狼等野兽,只要它们一拥而上,转眼间就会把虎狼撕成碎片。这些犬类产地不同,毛发体形也不同,大者如小马驹似的,小者像只猫猩一般。总共算起来,我养的猎犬有两三千条之多呢。”多尔衮谈起他的宠物,如数家珍,兴致勃勃。说着他又连连打了几声口哨,地上的猎犬像是领命而去的士兵四散而去,转瞬间便消失在丛林之中。大鹰掠夺之后,这里重又是一片阳光灿烂。

“真不可思议!堂堂的王爷、八旗旗主,竟也还是这些鹰犬的主人,多尔衮你的日子过得很是清闲呀,可是,皇上他却从没有这么放松过自己,他根本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

提到了皇太极,多尔衮脸上的笑容有些勉强:“皇上是一国之君,怎能与我等臣子一样呢?皇上支使我们就像我支使这些鹰犬一样,其实他也是个放鹰的好手呢。”

庄妃想不到多尔衮来这样形容皇太极,觉得很新鲜,也很恰当,不觉芜尔:“放鹰难道真的很有趣吗?可惜这不是我们女流之辈做的事情。”

“皇嫂若有心一试,其实也不难。这些年来巨弟耳闻目睹了不少有关嫂嫂贤德婉雅的事情。比如那新近投诚的洪承畴,他难道不是嫂嫂的鹰犬吗?”

庄妃面上一红,看着多尔衰那似笑非笑的样子,佯怒道:“休得胡言乱语!那洪承畴是识时务之人,他是归顺了我大清国。”

“可是宫里的人都在说,他是投降了庄妃娘娘的。说起来,臣弟真有些羡慕洪承畴呀!”

“怎么?你——”庄妃一时不解,疑惑道:“你的葫芦里卖的又是什么药?”

“唉!嫂嫂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呀。”多尔衮四下一看,见乌兰她们正自顾坐在草丛上歇息,便悄声说道:“如蒙嫂嫂不弃,臣弟也愿意像洪承畴那样,拜倒在嫂嫂的石榴裙下,做嫂嫂的忠实鹰犬!”

“去!多尔衮,你是在取笑我吗?”

“臣弟绝无半点取笑嫂嫂之意,臣弟敢对天发誓!”多尔衮说着举起了右手:“天神祖宗,我多尔衮诚心诚意为嫂嫂效劳,若有三心二意,愿遭天谴!”

“罢了!你又何必当真呢?说实在的,我和福临娘俩往后也许还真得仰仗叔叔呢,叔叔有这个心,真令我感动,请叔叔受我一拜!”

庄妃说着双手一搭,款款施礼,多尔衮眼睛发亮,满面春风:“嫂嫂,走了半日乏了吧,我这就让侍卫备轿送您回宫。今日一见,恍若梦境,下一次不知要等到何时?”

多尔衮真情流露,目光含情,只听得庄妃脸颊绊红,心花怒放……

()

第一章 争帝统 8.乐极生悲太宗瘁死

八旗铁骑对明作战节节胜利,大明江山眼看就要易帜换主,可就在这个当儿,皇太极却永远地睡着了。

悠闲的日子转瞬即逝,又是一个闷热的夏天。

御花园里,一老一少正在练剑。晨熹初现,清风拂面,鸟雀在枝头喳喳叫着,似乎在为两人加油助兴。

“这一招是白鹤亮翅,”皇太极手执长剑划地一圈,借着身形反身一跃,落地时左腿肚子却有些抽筋,好不容易才站稳了。“福临,你学一遍。”

“嘻!这个容易,我一个鹞子翻身,再来个金鸡独立,父皇您看怎么样?我的左腿可是一点儿都没抖呢。”

“哼,臭小子,专挑皇阿玛的毛病!皇阿玛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能识汉字,背唐诗了,可是你呢?等着瞧,天一转凉我就把你关到书房里去。”

“皇阿玛,您就不能多让我玩一些日子?反正长大了凡事也不用我动手,养那些手下人干吗?不就是让他们给办事的吗,我只要动动嘴就成了。”福临仍举着木剑在空中乱舞着。

皇太极累得满头大汗,正接过太监送来的毛内擦汗,看着福临满不在乎的样子不由得抬起一脚,照着福临的小屁股踢了过去:“好个不学无术的东西,皇阿玛得给你些颜色看看!”

“皇阿玛,您这一招是什么名堂?这是暗标,偷袭!哼,明人不做暗事,皇阿玛耍赖!”福临手捂屁股,小脸气得通红。

“你——”皇太极一看福临那委屈的模样,心里又软了下来。“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将来,无论你做什么事,都要权衡利弊,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意气用事,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招才纳谏,以诚待人。”

“这样做人该有多累呀?有时候,我真想一个人偷偷跑出宫去,在外面痛痛快快地玩半天,宫里的规矩太多。皇阿玛,到了六岁就一定得读书吗?”

“那当然,看看你的个头,已经快到皇阿玛的胸脯了,你是皇阿哥,你要做得比别人更好,所以你得比别人付出的更多!”

福临似懂非懂,睁着一双黑黑的眼睛望着父皇:“皇阿玛,我来给你擦汗吧。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事情好吗?那个时候你就住在盛京吗?”

“不,那个时候,我跟着母后和父汗住在烟筒山下的赫图阿拉城。好吧,皇阿玛就给你说说赫图阿拉我们爱新觉罗的家世吧。”

“海公公,快让人给皇阿玛送些喝的来,皇阿玛淌了许多汗。”

“嗻——”

“你这个孩子,又顽皮又聪明,就是不想读书,整个就知舞刀弄剑的可怎么成呢?”

“怎么不成?您不是常说我女真人是马上民族吗?骑射是我满族立国之根本,这江山不就是靠父皇您一点一点地打下来的吗?等我长大了,要打下更多更多的江山。”

“真是孩子话,创业艰难守业更难,这道理你渐渐的便懂了。坐下来,听皇阿玛给你讲讲家世吧。”

“当天刚刚离开地的时候,天神阿布凯恩都里用成千上万的铜镜造成了日月星辰。当地刚刚离开天的时候,阿布凯恩都里玛法用五邑神绳铺成了江河湖泊,用金沙银沙堆起了山脉丘岭。威武英俊的天神玛法常常和他的披着五彩羽饰的侍者神雀们在天地间自由翱翔。

在那直插云天的峰顶,有一个波光瀲滟的天池,一个仙女误吃了朱果坐下了我们爱新觉罗氏的祖先——取名为爱新觉罗一布库里雍顺。”

“那个仙女的名字叫佛库伦,我都听奶娘说过好些遍了。”福临手托着下巴,认真地补充了一句。

“噢,是的,皇阿玛忘了说这仙女的名字了。”皇太极将一碗清凉的参茶一饮而尽,又接着说了起来。

“喝驼奶长大的孩子负得重,吃马奶长大的孩子跑得快,吃了神女额娘的奶,布库里雍顺一天就长一岁。他在依兰三姓地方娶了三姓之女为妻,繁衍后代,被各姓的首领共同尊为大汗。

我们的祖先为什么要姓爱新觉罗呢?因为那仙女生他的时候,金光罩身,所以就让他以金为姓,以山为名。这爱新觉罗就是金的意思,布库里雍顺就是取了布库里山的名字。说起来,我们祖先是天女所生,可真让后代人自豪呀!

史书上说,从前,这白山黑水间有一个肃慎国,帝舜二十五年,肃慎国向中原进贡了弓箭和宝马。后代人口增多,分为许多部落,个个熟习骑射,百步穿杨,臂力过人,魁梧强悍。不信你看看皇阿玛,是不是长得很魁梧呀?”

皇太极说着起身收腹框胸朝前走了几步,可他的滚圆的肚子却不争气地凸着,乐得福临拍着巴掌:“皇阿玛真的很魁梧,就像城外那庙里的老佛爷一样。”

“如此说来,你皇阿玛是佛爷转世了?哈哈哈!”他拍打着园溜溜的肚皮,笑得胡子乱颤。

“皇阿玛再接着说。在赵宋时代,这个族里出了第一个出色的人物,就是金太祖阿骨打,他开疆拓土,宋朝被他搅得鸡犬不宁。后来金国渐衰,蒙古国兴起,蒙古国东征西讨,与南宋各得了半壁江山,那金族的后人便趁乱逃奔到了东北,谁知又过了两百多年,又出现了一个大人物来,他就是天女生的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

自布库里雍顺开基后,子子孙孙相传不绝,人丁兴旺。到了明朝中叶以后,有一个叫觉昌安的继承先业居住在赫图阿拉城,其它的五个弟兄们亦各筑城堡,环卫着赫图阿拉,称为宁古塔。这觉昌安便是你皇阿玛的太爷爷。

说起那时候的赫图阿拉城呀,有名无实,只十几间土房,没有城墙,没有卫兵守着,与现在的盛京相比那是逊色得多喽!

可就在这小城里,偏生出大清国第一代皇帝,清朝子孙,称他为太祖,努尔哈赤是他的英明,他就是我的父汗,人称英明汗。”

“皇阿玛,您又说错了,英明汗建的是大金国,而这大清国不是您一手建起的吗?皇额娘告诉过我,那时候您身披龙袍,登基加冕,文武百官山呼万岁,那场面气派得很哪!”

“嘿嘿,您这小脑袋瓜还挺管用的,记得这么清楚?皇阿玛有说错的地方吗?你想呀,没有皇阿玛,哪来的你呀?若没有我父汗的创业,能有我大清的今天吗?饮水思源,这个道理你懂吗?我再给你说说大青马救主定国号的事情吧。

在我父汗努尔哈赤出生的那一天,大明国嘉靖皇帝夜里做了一个梦,一位神人对他说,紫微星已在今天降于东北方,一个脚上生有七颗红痣的人将要推翻大明王朝。于是,嘉靖就通令全国,要杀死那个脚上生有七颗红痣的人,而这个人就是我的阿玛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成年后在辽东总兵官李成梁手下做亲兵,得到李成梁的赏识,李成梁特别选了一匹奔跑如飞的大青马赏给了他。努尔哈赤十分珍爱大青马,经常给他洗澡、刷毛,每天夜里还不忘起来给它添加草料。大青马也很有灵性,只要一见努尔哈赤,就会仰起脖子嗽嗽叫两声,并且前蹄刨地表示亲昵。

可是有一天在洗脚的时候,努尔哈赤脚上的七颗红痣被另一个亲兵看见了,这个亲兵便悄悄报告了李成梁。李成梁大惊失色,定计要抓住努尔哈赤献给大明皇上处置。正巧半夜里努尔哈赤起来喂马,无意中听到了这一切,他跑到马圈,牵过大青马,翻身上马逃离了李成梁的家。

李成梁知道了消息,暴跳如雷,立即亲率亲兵马队前往追赶。大青马载着主人努尔哈赤狂奔了一天一夜,可还是甩不掉后面的追兵。渐渐地,大青马太疲劳了,努尔哈赤也累得腰酸腿痛,又饥又渴。正巧前面有一丛一人多高的草丛,努尔哈赤下了马,与马儿并肩躺在草丛里,头一沾地就呼呼大睡起来。

李成梁的追兵也是人困马乏,但李成梁一心要邀功请赏,他命令亲兵四下搜查,但草丛太大看不见半个人影。李成梁心生毒计,命亲兵放火烧草丛,要把努尔哈赤烧成灰烬。

火借风势,迅速在草丛中蔓延,浓烟滚滚,火苗乱蹿,李成梁以为努尔哈赤必死无疑,便领兵回去了。

大青马被火势惊醒了,它拼命地用嘴拱着主人努尔哈赤,但努尔哈赤睡得太沉了。无奈之中,大青马一声长啸,冲出火海,在一条小溪中打了一个滚,沾了满身的水,又一头冲进火海,将毛发上的水泼洒在努尔哈赤的周围。就这样,一次,两次,来来回回,大青马也不知道跑了多少回,滚了多少遍,终于将努尔哈赤周围的火势给灭了,而大青马累得再也站不起来,一头栽倒在努尔哈赤的身边,活活累死了。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努尔哈赤睡醒了,他被眼前的情形吓了一跳。当弄明白大青马是为了救自己而累死的时候,他一下子扑倒在大青马的身上,伤心不已,并且立下了誓言:大青马,我努尔哈赤有朝一日得了天下,便把我的国家叫做大清国,大清国一定要吃掉大明国。

我父汗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为了实现他的遗愿,我便把国名由‘大金国’改为‘大清国’,而且,我大清国一定要吃掉大明国。福临哪,消灭大明国,逐鹿中原,定国安邦,这是皇阿玛的毕生心愿。倘若皇阿玛心愿未了,会死不瞑目的,你能帮皇阿玛实现这个愿望吗?”

“能!我一定能!皇阿玛实现了皇玛法的心愿,建立了大清国。福临要实现皇阿玛的心愿,统一天下,灭掉大明国!”

“真是我的好儿子!皇阿玛听了你这句话,也就无牵无挂了。孩子,记住你答应过皇阿玛的事情,男子汉要说道做到!”

“我发誓!”福临学着大人的样子举起了右手,“大丈夫一言既出,什么马难追?”他一时忘了词,急得抓耳挠腮的。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记住了!”

皇太极近来心情很好,万事胜意,只等秋日兵肥马壮之时,便可以大举向明朝宣战了。不过,皇太极一天也不愿意明朝有太平的日子,于是他决定继续从两旁砍削明朝这棵“大树”,以从根本上来动摇和瓦解明朝的根基。

崇政殿外,八旗精兵旗子飘扬,金盔耀日,十分壮观。崇政殿里,皇太极正在召见出兵征明的满、蒙、汉军各团山额真、护军统领。

皇太极身披龙袍,精神抖擞,正在慷慨激昂地发表着“演说”:“古来用兵征伐,有道者,蒙天佑;无道者,被天谴。自古天下并非永远为一家一族所垄断。历史上,有多少人为帝,又有多少人为王!今大明失德才一次次地败北,而我大清顺天意行事,子孙繁盛,国势日强,上天保佑,终成帝业。明朝是朱氏元漳所创,他乃是皇觉寺的一个和尚,他的王朝已经延续了二百多年,弊病百出,险象环生。明的败亡和大清的崛起都是天意使然,试问,从来帝王有一姓相传永不易传的吗?秦始皇当年幻想万世一系,岂料二世而亡。而今明朝已经行将就木,寿终正寝,我大清为何不把握此良机而问鼎中原呢?时不我待,机不再来,我大清出兵伐明并非好为穷兵黩武,而是顺天意解救大明子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多罗饶呆贝勒阿巴泰听令!”

“臣在!”

“朕命你为奉命大将军,跪受大将军印吧!”

“谢皇上思宠!”

“阿巴泰,此番你与内大臣图尔格统领八旗将土征明,要严明军纪,不得妄杀妄掠明人。要记住,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朕与文武百官在盛京恭侯佳音!自古天下,非一姓所常有。天运循环,几人帝?几人王?哪里有帝之后裔就一定是帝,王之后裔就一定是王的道理?当今之世,是我爱新觉罗氏该扬眉吐气的时候了。阿巴泰,朕给你十万人马,分为左右两翼,即日远征伐明,攻城略地,杀他个鸡犬不宁,人仰马翻!”

这一日皇太极在清宁宫召见自家子侄。太宗时期的清皇族已经走上了兴旺发达的繁盛道路,仅以男女老少人员而论,这个大家族至少也有几百人,太宗的大家族成员,其横的范围,主要是他祖父塔真世的诸多子孙,而纵的系统,基本上是三代人,即兄弟辈、子侄辈、孙子辈的成员。

作为大清皇帝,皇太极十分明白这个大家族也并非铁板一块,十个指头还有长短呢,但总的来看倒也能相安无事,所以一有空闲,皇太极就将自家的兄弟子侄们召入皇宫,以联络感情,消除隔阂。

“诸位兄弟子侄,你们久住京城,锦衣玉食的,想不想吃我们满族人以前常吃的小米干饭和饽饽,还有辣椒拌大白菜呀?今晚的宴席咱们就来个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