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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承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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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男人与女人总会有一场战争
楔子
这里是旧金山市最混乱的贫民街。
一条昏暗的深巷中,刺骨的寒风阵阵刮过,将满地破旧的报纸、塑胶袋撩拨得哗哗作响。偶尔会蹿出一两只觅食的老鼠,它们夹着细长的尾巴,旁若无人地在垃圾堆里钻进钻出。从远处传来的闷躁的金属乐,杂乱无章的敲击声,人群疯似的吼叫,宣告着这个已经被有钱人遗忘的地方仍有属于他们的圣诞狂欢夜。
狂欢?真贴切。
Sean斜倚在墙上,慢慢划开打火机,点燃一支烟。抬头,看着四个手持棍棒的混混靠近,狭长灰暗的眼睛在烟芯的明灭中闪动着阴鸷而兴奋的光芒……
也许在别人看来,只有心理扭曲或阴暗的人才会有像他这样骇人的爆发力,因此每一招都是为了致人于死地。一记重拳将最后一人打倒在地,他笑着走上去狠狠地加了数拳,直到对方趴在地上动弹不得才晃晃悠悠地起身。
这时,巷子的拐角处传出一点细微的声响,他蓦地回头,视线对上一双闪躲不及的眼睛。那双眼的主人在看到他的脸后,像是见到鬼一样迅速后退了一步。
Sean勾起嘴角,游戏才刚刚开始。
……
这次倒大霉了。
宁无殊在心里叫了声。
她不该在被三叔送来美国才十多天的时候就从酒店里偷跑出来,也不该在看不懂英语的情况下指着不熟悉的地图让计程车司机把自己给载来这个鬼地方来,更不该被打架的声音勾出残存在理智外的好奇心跑来一探究竟。
结果她看到了什么?那个黑发黑衣的有着东方人面孔的少年,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来得恐怖。幸好,她对自己的百米赛跑非常有自信。
“Hey!”他指着她,刚从嘴里吐出一个英文单词,随即改用蹩脚地中文说:“你别跑……”
但她已经飞快地跑了。
Sean低咒一声,拔腿去追,她一路朝后面扔垃圾袋让他觉得很烦,为了不让兔子从嘴边溜走,只能踩着垃圾袋飞扑过去,直接将人给压在了墙板上。
无殊被撞懵了片刻,等她回过神来挣扎,那双胳膊已经像铁打的一样牢牢箍在了她的腰上。
少年身上有一种特有的费洛蒙,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和血腥味,令她止不住地犯晕。
他在耳边不怀好意地轻笑:“看你一身名牌,家里肯定很有钱吧?”
是啊,她爸以前是个靠拳头称霸菜市场的暴发户,恨不得在她脖子上套个盘子大的金牌,再刻上“我爸最有钱”几个字。听说有些地方的人很是仇富,若仅仅是想绑架勒索也就罢了,怕就怕劫财又劫……
不!她一声尖叫!她才12岁,花苞一样的年龄,怎么可以遭遇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情……在他脸上留下数条抓痕后,她终于从那人蹩脚的中文口语中得知这里没有什么绑架勒索犯,只有一个混混在向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孩推销自己最擅长的能力,他可以做保镖,做打手,做替身,做沙包,做一切她想让他做的事情。只要能离开这个鬼地方。
无殊松了一口气,突然又觉得自己就像是被赋予重大使命的救世主,为能拯救一个堕落的灵魂而雀跃不已。
不过,那样的想法最终停留在他将十根带血的手指扣在她胸口的那个瞬间。本想自我安慰一定是他放错了地方,但当他以惊奇又怜悯的口气问她为什么有钱人也会发育不良时,被遗忘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她一下子抱起旁边的垃圾筒盖,使出吃奶的力气反手砸在他脑门上作为回答,然后一边抹眼泪一边往巷子外走。
从小耳濡目染,什么样的混球没见过,可就是没见过这样的。
瘸着腿依旧无赖的人在后面紧紧跟着,像是她的影子,甩也甩不掉。他说他是华裔,名叫Sean。
无殊一听,忍不住回头跳脚骂他假洋鬼子缺德鬼下流胚小人妈的!她涨红的脸在月光下变得晶莹剔透,像是要羞愤地滴出水来。Sean看着她,嘴角渐渐扯出不见城府的笑,衬着一身黑红色,却有种说不出来的感性。
很多年后,当他以沈时久这个名字站在权力的顶端,开始他辉煌的人生时,他依旧清晰地记得今时的这一幕。也许正像有些人说的,男人无论多情或冷酷都会铭记他的初恋,称之为情结。
收藏、投票是很重要滴……
注:楔子里的情节是发生在主人公小时候,所以描写相对比较稚嫩,正文开始会有改变,越到后面越精彩。(我的宗旨是将最好的留在后面,哈哈!)
有人快活有人愁
平安夜的摩天大楼,灯火通明,似披星巨塔傲踞于城市最繁华的黄金地段。
社会各界名流、媒体以及摩天高层在富丽堂皇的穹顶宴会厅汇聚一堂,当数道光线落在拱柱型门前铺着深红色地毯的走道上时,全场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众目翘盼中,一身黑色制服的摩天总裁在四男一女的随同下姗姗来迟,立时成为冠绝全场的焦点。
男人轮廓深刻的五官在闪光灯下折射出冷峻的辉芒,颀长身躯昂立在主席台前,沉稳致辞:“今天要向大家展示的是即将在四大区中心投入使用的粒子银幕。”
通过粒子千变万化的组合形式来向观众展示悬浮于空中的立体影像世界,并且市面上任何一款手机都能同步显示,这项技术是摩天电子耗时两年研发的新成果。
晚七点整,东区的飞马广场、南区的汇元中心、北区的新街口、西区的音乐广场上空出现了震撼人心的一幕:自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的璀璨晶点,犹如拼图般组合成巨大的三维粒子屏,整个宴会厅清晰地浮现在画面之中,通过环点反射定位的扬声技术,广场上皆能听到他波澜不惊的磁性声音……
街边的休闲椅上坐着一名奇怪的女子,她穿着立领皮外套,扎着马尾辫,前额留海下一副宽大的紫色墨镜将脸遮去了大半,依稀可见清瘦的下颌轮廓。
整整一小时,她始终垂着头,看着掌上电脑里的一段文字:
沈时久,现年二十八岁。三年前,还只是南汀最大社团南菁会的会长的他以沈氏第一继承人的身份拿下了摩天财团38%的股权,以此打败另一家族继承人时任摩天银行总裁的北堂皓,正式成为这个双家族财团的第一大股东,并接任财团总裁之位。
其中自然不乏反对的声音,称他动用社团势力以卑劣手段胁迫一些股东在不甘愿的情况下出让股份。这样的说法虽未得到证实,却使他一跃成为最受争议的风云人物。
不过,这些年他在摩天的成绩有目共睹,特别是由他主持的地产与电子一直在业界独占鳌头,至今已算是坐稳了财团的第一把交椅。
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快步走过来在她身边的空位上坐下,而后挤在一块激动地交谈起来。
“天呐,你有没有注意看他的眼睛?像是会放电一样!”
“是啊是啊,帅呆了,要是笑起来肯定迷死人。”
“可惜他要结婚了,郁闷。”
“那个叫霍思倾的女人是谁啊?从没听说过。”
“好像是个老师,家里蛮有钱的。”
“再有钱也没19有钱,不知道看上她什么。”
“少酸了,人家可是个大美人。你我望尘莫及。”
“啊啊啊!为什么人家的命这么好!”
戴墨镜的女子终于有了动静,她侧过头,锐利的目光透过镜片盯住在她身边喋喋不休的两个女孩。
最终,她关上掌上电脑,塞进挎包中,朝前方走远……
往事如梦
男人的面孔像是一道道的咒语缠上脖颈,无殊的身体在床上猛地弹了一下,惊醒后双目一动不动地瞪着头顶苍白的天花板,直到梦中的影像慢慢地淡去。
她转头看看时间,已是凌晨六点多。
起床刷牙洗脸,趁厨房煮着稀饭的时候换衣服,并简单地打扫下房间。这时候,晨光也亮了起来,于是为自己盛满一碗米粥,就着一小碟酱菜吃得干干净净。
以前还是南菁会大小姐的时候,有个不好的习惯,早上不管吃什么一定会吃一半倒一半。因为喜欢赖床,八点上学她七点被人叫醒,每次都要在床上思想斗争半个小时才能起床成功,吃早饭自然成了大问题,又不能不吃,只好趁父亲不注意将吃不完的统统倒进同桌吃饭的任何人碗里,后来沈时久跟着她回了国,她就只往他的碗里倒了。
别看他现在高高在上,一呼百应,那时候让他走东绝对不会爬西,让他走路绝对不会坐车,让他帮忙把功课做出九十分的成绩绝对不会做成九十一分。但他太聪明,不论做什么事一遍就过,又从不出差错,父亲向来看重人才,没多久就将他带进了南菁会,等到他成为社团大红人后就再也不是她可以欺负的混混了。
有人提醒过她的父亲,说沈时久这个人野心勃勃,是不会甘心屈就于他人之下的。但是他只有无殊这一个女儿,在得知自己患了绝症后,便有了一个打算,如果沈时久能成为他的女婿,那会长就可以让他担任,女儿也不会吃亏。没想到,沈时久拒绝了。他说她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好强的她虽不曾表露什么,但身为女性的自尊到底是受了伤害,因为在父亲眼里她是个弱者,在一起生活了十年的他眼里自己是个不知好歹、任性、不讨喜的女人。
父亲溘然离世,她的情绪非常低落,再也没了往日勇者无惧的冲劲,甚至有了离开南菁会的想法。然而在这段时间里,沈时久也像变了个人一样,不再和她针锋相对,反倒让她产生了暧昧不清的感觉。
她那时候真是很单纯,以为他和她一样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就算心里喜欢,嘴上也不肯承认。所以,他可以纵容她无理的发泄,她可以容许他拥抱她、亲吻她,甚至逾越了规矩与她有了肌肤之亲。
后来她做了一个梦。站在熟悉的家门口,四周却是黑色的蕀藤,滑腻得泛着青光的石板路缝间隐约可见红色的液体流淌而过,惨白的月亮挂在半空,幽暗沉寂得让人发狂。沈时久朝她走过来,近了才发现他胸前有一滩黑色的血渍,他说他在找一样东西,然后就看到他握着一把刀向她毫不留情地挥过来。
她没有机会看到自己是生是死,和沈时久同桌进餐的时候,两个人都有些沉默,她随口提及这个梦,他当时放下了手里的刀叉,像是听见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一直在笑,笑得眼睛都红了,然后他在她面前点燃一支烟,用前所未有的冷漠口吻说:“说不定是你爸托梦给你,让你小心身边的恶魔……”
最后几个字跟随着烟雾吐出,如同自言自语,她没有听得清楚。
午后爬山
就在沈时久说完那句话的三天内,南菁会内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忠于父亲的部下一个个提出退休回家养老。她仔细回想,发现很多以前推翻的怀疑如今成了可能,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她不顾沈时久心腹的阻拦推开了南菁总部的会议室大门。
谁也不用开口,她便如坠寒潭。在这个地方,在她所不知道的时间,沈时久以及洛则在内的南菁各分会的代表全部聚集于此。顾沅其,徐露,伍向阳和习天宇都是沈时久一手提拔上来的,看到他们她无需惊讶,只是没想到连视她如亲人的洛则和三叔也背叛了宁家。
变势之快始料未及,在父亲过世的第五周,大家一致推选沈时久成为南菁会的新任会长,原定继承人的她被他们以不适合主持大局为借口架空了所有权利。
那天,他对她说:“我这么做有我的理由,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是啊,后来她终于明白了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什么。一转眼,你会发现什么都变了。信任变成了怀疑,温情变成了冷酷,幸福变成了讽刺。她站在窗口,用指甲一遍遍挠着玻璃,那种刺耳的、尖锐的声音揪着她的心脏,在上面勒出了一道道细小的伤口。然后,崩溃。
圣诞于无殊来说是冷清的,并非是因为无处可去,事实上,她现在的朋友,闻奇、小是和宋西一直想拉她出去狂欢一把,但她固执地选择了独自静处。整个上午,她都坐在阳台上的躺椅中翻看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一直看到眼睛发酸,她才放下书,望向远处的风景。
在日本的几年,她一直住在乡下,早就习惯了远离喧嚣的生活,回到南汀后便想找一处偏静的地方,靠山靠水最好。可惜这里已经鲜少有真正的山水之地,就算有也被夷为平地盖房造楼了。最后闻奇替她找到了位于东郊的这套老房子,因为离开不远有个不大不小的天然湖,风景还算不错,附近也有山,虽然看起来顶多就是个大土坡,但还是能看到几处峭壁。
有人说过,在我们国家,你的富裕要让别人看得见,否则没人会相信你真的有钱。
她想,沈时久那幢市价高达亿的山顶豪宅——上景别墅应该就是最好的写照。杂志上的照片拍得很唯美,白色建筑主体掩映在葱翠绿林之间,现代化的理性细腻与大自然的野性粗犷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是英国建筑设计大师D*id目前为止最为满意的作品。
近些年沈时久又多了个收藏癖,有时候为了几件突然看上的珍品,他会扔下手头的工作来往世界各地的拍卖会一掷千金。有人收藏是因为真的喜欢,有人却是因为单纯的想得到,他便是后一种人,而这种人对已到手的东西通常不会再多花半点心思。
在家闲呆了半天,无殊下午跑去爬山,一鼓作气到了峭壁顶处,才知道此地已经被人征服过。一块突出的大石头乍看人模人样,上面用红色喷漆喷了四个字:山顶冻人。
她看着自己手里的喷笔有些无奈,只好在右下角喷上“已阅”两字。
只当是仅有的一点恶趣味吧。
别说是冬季,就是春秋时节站在这个风口位置也还是很冷,她自出了事故后一直畏寒,在顶上呆了没多久,就找了一条较缓的坡道往下走。不过天公不作美,偏偏在这时下起了雨,雨点打在山树上,啪啪作响。
她低咒了一声,想赶在山路全湿前下山,好不容易近了山脚,却踩到一虚坑,脚踝扭过,身体不自觉地失了重心,差点就从坡道上一直滚进马路上驶来的雷克萨斯车的轮子底下。
爱情输家
车子停了,一个女人从车上走下来,身后还紧紧跟着一个男人替她打着伞。
“小姐,你没事吧?”
无殊蓦地抬头,四目相对,两张脸两副表情,有点滑稽。
“你怎么会到这种乡下地方来?”
“……我去了趟灵安寺。”几年不见,霍思倾显得有些拘谨。
无殊了然地点点头:“要结婚了,去寺里求个平安符也好。”
霍思倾不是没有听出她话中的讽刺意味,可说到底都是自己活该,她不能也不会和无殊计较。见她的脚似乎崴到了,便说:“你要上哪,我送你。”
“不用了,我就住在附近。再说你这种高档车也没法开过去,几个泥坑一过,就不是雷克萨斯,而是雷死傻死了。”
霍思倾一时没了主见,后面像是保镖一样的高大男人开了口:“霍小姐,快5点了,再不走沈先生那边怕是会迟到。”
无殊朝一边移了两步,让开道:“来日方长,总有机会再见的。”
“那你多保重。”
坐进车中,霍思倾透过车窗看后方。
依旧矗立在原地的宁无殊被笼罩在朦胧雨丝下,像江中飘摇的一杆孤芦。
叫人没来由地心悸。
回到住处,无殊先进浴室洗了个澡,处理了一下肿起的脚踝,随便弄了点吃的糊弄完肚子,然后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两个在她生命中曾占据着重要位置的人,如今就要喜结连理。
听起来就像是三流小说里最俗套的故事情节:一觉醒来,发现初恋情人竟然是只狼,不但将她吃干抹净还侵占了她的所有;昔日好友不顾朋友情谊毅然倒戈;她在他们手下输得一败涂地,最后惨淡出局……
若结局只是这样,未免有些不尽人意。她按捺着性子沉默了三年,等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有足够的力量去向那个人讨回自己所失去的一切。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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